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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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现在是有这个趋势:犯罪都在基因上找原因

          象小偷小摸的,性犯罪的,都有。

          “对不起长官,这不怪我。不是我想偷,是我遗传基因有问题。要逮我,请把我老爹老妈祖宗八代都抓去吧。”

    • 家园 对这个后海小混蛋一直不是很理解

      再怎么传奇,真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靠山无权无势的地痞吧?民间故事中好像除了痛觉阈限比一般人低之外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为什么就横行到68年才被消灭了呢?公检法不管可以理解,那些特别能战斗和草菅人命的革命群众们就能容忍这么一个现行反动派在眼皮底下长期猖獗着。几次对垒方式一点不像历史车轮隆隆滚过,反而像是龙骑兵屠杀溃散的老百姓。随便出几个敢于牺牲不计后果的半大孩子这人不就结束了,而那个时代这样的人应该是盛产呀。

      • 家园 百度北京顽主吧

        那里面有边作君(就是“天”字系列里边亚军的原型)写得详细的回忆录

      • 家园 小混蛋不能说是横行过,再说也没多长时间

        所有看到的关于小混蛋的介绍都是隔靴搔痒。这位从出名到死可能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劣迹。基本上就是他一个人和当时的“老兵儿”作对。说他是后海小混蛋大约是因为他在冰场上打出的名吧。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只是一个人和那些大院的孩子打架,而且只和大院的孩子打架。这在当时是非常少见的。大院的孩子和胡同的孩子打架是很常见的。通常都是一拨打另一拨,少的几个,多的有几十个,但很少有一个打一帮的。这位经常做的就是一个人打好几个。具体数字版本就多了,大院的说法和胡同的说法常常也差很多。以大院儿的说法是人一多这位就跑了。以胡同的说法是大院的孩子打不过就叫人,可等人来后这位就不知道跑到那儿去了。以当时过来人的说法的话,胡同的说法比较靠谱。因为大院儿的孩子不单是从小在一起长大,而且他们的父母常常也是同事战友什么的。啸聚几十个人对大院的人来说并不困难。而胡同的孩子虽然在一起长大,可家庭条件千差万别,很难聚集起那么多人来。所以打架的时候,胡同的孩子常常是先赢后输。所以赢了就跑应该是正确的做法。至于这位的绰号小混蛋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混事儿,而是因为他打架时手很重。以当时的风气,打架通常是不留伤的,把脑袋打流血已经是很严重的了。可这位据说是和他打架没有不断骨头的。于是就留下这个绰号。至于说什么痛觉阈值低就完全是穿凿了。不过就是打多了架,知道怎么对付痛就是了。

        可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呀。大院的这些孩子吃这位的亏吃的太多了,于是纠结一批人专门找这位。一来二去的让他们把这位给堵住了。然后这位就把小命给送了。血色浪漫里有一段儿讲的就是这个小混蛋的事儿。据说应该是最接近事实的描写了。三十多年过去了,这事儿是知道的人要么是不会说(很多胡同里当时的参与者都没有什么文化),要么是不能说(最后小混蛋死了,参与的人有很多现在还在世)。不知道的人在那儿乱说。

      • 家园 看这里一个链接。

        http://blog.artron.net/space.php?uid=60139&do=thread&id=929

    • 家园 衷心感谢萨大让我们可以安下心来过个好年

      虽然最后结局仓促,但对比不知道结局要好上百万倍了。

      八卦一下,通篇看完,有像看黑帮电影的感觉,95%的篇幅是关于作恶,5%是警察如何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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