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我很不中立地说,儿希会是个金钱和宗教混合而成的怪物 -- 坐看风起云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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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很不中立地说,儿希会是个金钱和宗教混合而成的怪物

    以前我只是对某些人挖陷阱及滚刀肉式的辩论模式不感冒,但对辩论内容并不是太关心,总认为大家可以耐心等待,不必急于一时,等资料齐全,总会有个结果的。可是有些人的执著却让我对具体内容起了好奇之心。

    她/他如何如此坚持不懈的要把这个家庭事件演化成公共事件,而且其中涉及内容广泛,包含道德,伦理以及法律。对于水妖和和睦家,公共事业对他们来讲就象浮云一样,他们折腾不过为了几个钱,不会花这么大力气扯东扯西,那么就是儿希会最为可疑,那么就来调查一下好了。

    儿希会是个什么机构?

    儿希会是个儿童领养机构,张雯是中国方面的负责人,此机构有宗教背景。

    张雯2008年的薪水是多少?

    2008年$78720 (送出小孩171个),2007年$106,770 (送出小孩231个)。一个小孩张雯大约挣460美金,约合人民币3130元。

    外链出处

    儿希会年报主页

    外链出处

    儿希会的“未婚妈妈救助计划”

    外链出处

    注意条款

    费用:住宿与寄养收取必要的成本费用,生产费用由医院收取,其余服务为免费。

    提供费用的方式:可以通过借款协议的方式暂时垫付,未婚妈妈在度过困难后及时偿还。

    和睦家的费用多少呢?顺产6万,剖腹产10万元

    外链出处

    儿希会会不会找其他医院呢?会,请看成功案例

    外链出处

    成功案例,北京没有五洲妇产医院,只有一个五洲女子医院,大家可以google或者baidu一下这个医院是个啥货色,里面的医院院长宣称单纯生个小孩3万500元,因为是儿希会的关系户和自己又充满爱心,给个特价1万元。

    那么北京的生育费用是多少呢?

    外链出处

    这个“充满爱心”计划还存在吗?

    不在了,这个连接外链出处已经显示该计划已经不存在了。

    这个计划存在了多久?

    根据网页快照,文中提到这个计划最早出现在2006年,但现在能看到的最早版本是2009年8月的版本,据称删除了一些条款,最后一个转贴记录是2010年2月初。这个消失的时刻,颇耐人寻味。

    外链出处

    抛除金钱,其他原因吗?

    有,除去普通的同情心,还有宗教原因,儿希会是反堕胎的,他们认为收养孩子是反堕胎的另外一种形式。发贴人是儿希会的积极分子,很多地方的贴子都是她/他发的。

    外链出处

    上面的连接原来显示的是百度快照(3月8日发布),今天(3月14日)发现已经失效,连接已经连至贴子的原址,原址显示发贴人于3月5日将贴子编辑过,内容为空。幸好我还有截图。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根据以上事实,我得出如下判断,张雯的收入和送出的小孩直接挂钩,每个460美金,儿希会专门选择收费比较贵的私立医院,如果不出意外,这里面应该有回扣,可以冲账,充当成本,成为灰色收入。那个所谓“未婚妈妈救助计划”,大家可以自己评判,就我看来就是一个“乘人之危,落井下石”。

    儿希会有抄作动机,一是金钱,二是宗教,实际上现在很多人的理论,就是美国反堕胎人士口中的“受精卵也有生存权”的变种和拓展。不过在炒作宗教理念的时候,儿戏会也确实火了一把。至于为啥张雯那么迫不及待,不惜造谣也要上CNN,看看儿希会2008年的年报就知道原因了,2008年美国人申请领养中国孩子的申请急剧减少,从292例减少至54例。

    我不否认支持儿希会的人里面有充满爱心的人士,但就儿希会而言,我十分不中立地说,它就是一个金钱和宗教攒出来的怪物。

    附录:

    未婚妈妈援助项目

    【宗旨】

    尊重生命,给无辜的孩子平安和希望。

    【任务】

    帮助即将生产的未婚妈妈度过困难,照顾她们和她们的孩子,让孩子远离被遗弃的危险。

    【援助方式】

    援助对象:已进入围产期(怀孕满28周)、无生育史、面临困境的未婚妈妈。

    援助内容:提供临时住宿、心理辅导、生产服务、产前后护理、婴儿临时寄养。

    费用:住宿与寄养收取必要的成本费用,生产费用由医院收取,其余服务为免费。

    提供费用的方式:可以通过借款协议的方式暂时垫付,未婚妈妈在度过困难后及时偿还。

    【工作程序】

    1、需要帮助的未婚妈妈,可通过求助热线等方式联系。

    2、求助者填写《未婚妈妈援助登记表》,同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未婚证明等。

    3、经过审查后,确定未婚妈妈的身份和困难后,可以进行必要的帮助和安置。如果需要,可以安置到北京来待产,负责送到医院生产,并在产后照顾母亲和婴儿。

    4、按照未婚妈妈本人的意愿,该项目可以在抚养上给予支持和帮助。

    【求助热线】

    010-64462433(周一至周五,9:00-16:00)

    对于求助者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保密,不会向外透露。

    来源:http://www.cwlc.org.cn/n432c37.aspx

    寞洑:那些所谓“人间大爱”这么高尚?

    寞洑:看来你忘记了,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

    寞洑:我很不中立地说,儿希会是个金钱和宗教混合而成的怪物

    寞洑:终于坚定地表明观点了,挺好,比原来阴阳怪气的假中立强多了

    寞洑:对“儿希会”年报的再解读

    寞洑:实际上,专业志愿者善居下已经给出了答案

    通宝推:fe5,james,Mtknr20,石千里,投入,huang,Chaoshk,飞翔天空,wooxiao,五谷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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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对“儿希会”年报的再解读

      外链出处

      上文中我用了“儿希会”这个词,但实际上我讨论的是“中国儿希会”,其正式名字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为张雯,所以为了明确,我所作的分析解读大部分只针对中国儿希会,而与国际儿希会无关,虽说他们都是一个藤上的瓜。

      国际儿希会自1992年开展业务,张雯也于此年开始在儿希会工作,或者说张雯和Dwyatt C. Gantt开始于此年合作,创立了儿希会(2008年年报,第二页,张雯简历)。

      1992年-1995年,国际儿希会业务不大,经过3年的摸索,儿希会的业务于1995年正式展开(图一)。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图二显示国际儿希会是靠中国业务起家的,张雯对国际儿希会的创建功不可没。但是图二也显示另外一个问题,中国业务比重自2006年起,开始持续减少,至2008年首次低于35%。俄国业务是国际儿希会的另外一个重点项目国家,但奇怪地是这样一个新兴项目却总被外界垢病,其俄国负责人象走马灯一样的轮换(参见外链出处),至于原因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2008年,国际儿希会接到的中国儿童收养申请也急剧减少,从2007年的292例降到54例,比最高点2006年828例降低了93.5%。张雯将原因归结为4点,经济危机,中国日趋严厉的政策,漫长的等待时间,以及由于没有海牙认证(HAGUE ACCREDITATION)而被停止业务9个月(应该只影响美国人递交申请数目)。

      2009年她希望能将业务恢复到250例,也就是2007年的水平(年报第6页)。

      2008年底,国际儿希会丢失了两个重要的新兴市场,越南和哈萨克斯坦,越南是与美国政府之间未达成协议,哈萨克斯坦大约也是程序中某个方面出现问题,这将给中国和俄国业务带来压力。

      张雯认为中国市场最大的问题是等待时间过长,导致客人大量流失。以下为她总结的等待时间(年报第8页):

      2007年1月:15个月

      2007年12月: 24月

      2008年6月:29月

      2008年12月: 33月

      2008年,国际儿希会中国基金会收到125万美金,和200万美金的实物,此为地震捐款,但数目与财务报告略有不同,财务报告显示其捐款现金200万,实物100万。

      2008年报中,张雯对其出现在媒体中的次数做了统计。同时其承诺2009年,中国儿希会将出现在媒体中不少于30次,和2家电视台合作,做专辑节目。同时通过网站,博客,新闻等形式发展成员。

      其中还有一条,是其将向人大2009年会议提交一个议案,议案议题是对病患儿童进行医保。2010年3月,张雯又提出了一个补充议案“建立儿童保护, 预警,强制报告及相关制度”,其建议为:

      4.当儿童权益受到侵害时,儿童保护部门接到报告之后,保护部门的社工,和公安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儿童所在场所,全力对儿童实施保护措施。公安人员同时对伤害儿童的人予以拘捕,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5.各地方儿童福利院及儿童救助机构可负责临时收留,寄养在进行保护过程中无法再在其家庭生活的儿童。在法院判决剥夺家长监护权之后,由社会工作者推荐,法院裁决孩子的监护权和监护人。

      可见抢孩子的行为完全是其议案的翻版,只是警察和法官没有跟进。是发生了抢孩子事件,所以才有了这个议案,还是先有了这个议案,碰巧知道有这么一个事件,感觉正好配合自己的议案炒作一下?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了。

      年报的后面就是财务报告了,由于本人不是会计,只能看出儿希会是一个中介慈善机构,说它是慈善机构,它毕竟做了一些善事。说它是中介,是因为它的财政来源是国际领养业务,募捐得款不能支持其运作。张雯也用不着遮遮掩掩地说自己是靠捐款活着的(外链出处)。

       主持人:相信您们一定想帮更多的孩子,那你们都有哪些筹资渠道?

        张雯:我们筹资大部分钱都是爱心人士在网上捐款,我们是有一些孩子的病例,都是在网上放着,现在天津有一个小宝宝刚出生21天,现在在临终关怀医院,我们想帮助他,碰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当我们碰到这样求助的案例就会放在网上,大家都是一个一个孩子在捐钱,在救。

      张雯的工资我同意“一如既往”河友的说法,简单的除法不严谨。但就其绝对数目而言,其薪水即使在其美国注册地,也属于高收入人群。虽说ceo等高层可以拿高薪,但是在中国的文化里面,你不是企业ceo,既然你打起了慈善的大旗,你就不能要求捐助者在帮助孩子的同时,把“看孩子的”也养得胖胖的,美国的慈善制度值得中国学习,但里面那种制度性的腐败,不是中国人应该学习的。

      既然同时又是中介,那么有些作为带有商业性质,也就不足为奇了。从其年报中,可以看出其经营策略显然是走中国式的官商合作,因为中国两个字,可不是任何组织都能挂上去的(中国儿希会的全称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要有一个度,你是官督民办,就不能忘了本色,你是商人,不要太多干预政治,尤其是你自己的机构还带有宗教性质。这次张雯以商业策划和政治谋略相结合的手段,让一个做梦想出名的女人和另外一些带有偏执宗教狂热的人士打头阵,然后自己接受各种采访,顺势向人大提出2010年议案,扩大自己机构商业影响的同时,捞取政治资本,进而再为自己捞取更多的商业好处,显然这次玩过了。

      另外那个“未婚妈妈救助计划”也是一个十分让人生疑的救助计划,一方面满足了某些宗教人士反堕胎的宗教理念,一方面利用各种高额费用,给自己捞好处,同时也给未婚妈妈增加压力,如果能诱导其放弃孩子,则又解决了孩子来源问题。

      其账目问题,在没有“中国儿希会”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很难说清,不过他们总说这也要接轨,那也要接轨,为什么就不学学老外的慈善机构,每年都把自己的财务报表放到网上?“国际儿希会”财务报表中,能看出牵扯张雯的只有一点比较可疑,就是她的房子,报表显示是基金会于2004/2005年度出资$554000买的。由于中国政府不允许外资机构买房,所以用张雯的名字购进。4年过去了,报表中的这个数字没有任何变化,而房价至少已经翻了3翻。报表中只是显示有个内部协议,但协议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张雯是个做生意的基督徒,由于收养儿童的特殊性,她必然寻求与政府合作,并试图垄断或者部分垄断这个市场。作为商人,无可指责,但是要注意,一不要动不动就说自己是纯正的慈善人士,慈善商人和慈善人士还是有距离的;二不要试图把宗教理念带入政府的政策中,因为即使在平时,教徒也不能强制那些不信上帝的人遵循教徒自己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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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来世界是一盘棋,美国这边也在折腾

        有意思,闹了半天美国的各种反堕胎人士也在折腾。

        虽然和这次国内的事件有点不同,但是发起人都多少有点宗教背景,道理都是一样的,“你没有权利替小孩决定她/他的生死。”

        又是游行,又是电视广告,弄得很热闹。现在他们的要求大约是,在黑八的新医改方案中,禁止保险公司给堕胎上保险,让堕胎完全变成自费。但是似乎黑八打算装傻,因为堕胎在美国是合法的,所以他没有权利干涉保险公司是否为堕胎的买单。

        好像这件事情还没完,不过我也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个事情上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查“pro-life”或“pro-choice”加黑八的名字,就会发现很多新闻,似乎这些宗教组织这两天都有点抓狂,对黑八恨恨的。

        (就是说个事,大家知道就好了,请不要跟贴讨论)

      • 家园 保护儿童权利和抢孩子有什么关系?

        在飞天鸭刚认字的时候,就在中国少年报上看到,国家出台了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有以下内容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

        可事实是

        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除非孩子重伤,残疾,或者死亡进了医院或者停尸房,根本就没有约束的办法,更不要说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这样的新闻不胜枚举,新华时政有一篇综合报道

        ■在我国,报告儿童受虐待与忽视的意识极度缺乏

        ■带有野蛮与血腥的恶性案件屡发,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机制亟待建立

        ■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与救助中心是中国大陆目前唯一的儿童防虐机构

        ■不从根本上消解对个人权利的认识误区和偏见,就不能从本质上解决儿童受虐待问题

        外链出处

        再看这个引用的提案,

        4.当儿童权益受到侵害时,儿童保护部门接到报告之后,保护部门的社工,和公安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儿童所在场所,全力对儿童实施保护措施。公安人员同时对伤害儿童的人予以拘捕,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5.各地方儿童福利院及儿童救助机构可负责临时收留,寄养在进行保护过程中无法再在其家庭生活的儿童。在法院判决剥夺家长监护权之后,由社会工作者推荐,法院裁决孩子的监护权和监护人。

        在我看来,这个提案想法好是好,但是根据目前的基层状况,并无贯彻执行的基础。但是说的很好,儿童权利是应该保护,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就像有些人反腐败,反贪污,反着反着最后发现自己到了中国国家利益的对立面,反儿系,反水妖,反基督教,也要说清楚自己反对的到底是什么,诉求的到底是什么,不然很有可能发现反着反着反到了了中国人民的对立面

        • 家园 总结一下我和你下面的对话。

          你说张雯的提案没那么多说法,还质疑了我是个为反而反的人。

          ok,我给你一个说法,我为什么这么想。

          你说我在想象,然后你自己想象了一下儿希会如何在法案通过下运作,自己想象出一个黑社会的场景,利用演绎法说,我的想法不可能。

          我说,你理解得不对,是那个张雯做头目的半官方机构会得利,而张雯作为一个商人和当事人,也将会要求利益最大化。

          你的回答是,政府和ngo合流了。

          你在扩大议题,我说儿希会要在这个事件上混水摸鱼,你扯到ngo和中国政府的关系。不,我不会跟你讨论啥政府和ngo之间的关系,这个跟我没关系。我现在要说的就是张雯和她的儿希会,以及她的整个商业运作。她是个商人,她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官督商办。她利用这个优势试图利润最大化。

          你要是真有时间,你可以把儿希会的报表研究一下,看看我哪里说得不对,那个是我所有立论的基础,如果想驳斥我的观点,你要从那里入手,这么漫无目地东拉西扯,无非是等我在某个细节上犯错,或者某个语言不严谨,或者拓展到另外一个很难判断对错的话题中,然后一举证明我说得所有话都是胡说八道,这没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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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保护儿童权利当然与抢孩子有关系啦

          有些人用保护儿童权利的名头抢孩子嘛。你不知道什么是借口吗?劝告你,该报警就报警,该上法院上法院,自封警察加法官再加城管,融骗子、强盗、沽名钓誉者于一炉,那只能成为新八怪了。

        • 家园 鸭,你又飞出来逗我们玩了,张雯在里面加了私货,你不会看不

          鸭,你又飞出来逗我们玩了,张雯在里面加了私货,你不会看不出来吧。谁对法律侵权事件有判断的权利和执法权利,是警察和法院。张雯在她的提案里可还加了一个主体“儿童保护部门”。

          看第一条:谁对侵权事件作出判断?是所谓儿童保护部门,公安人员似乎只要听从儿童保护部门的指示,抓人就好。

          4.当儿童权益受到侵害时,儿童保护部门接到报告之后,保护部门的社工,和公安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儿童所在场所,全力对儿童实施保护措施。公安人员同时对伤害儿童的人予以拘捕,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既然儿童保护部门做出了侵权的判断,法院直接作出判决好了,然后社会工作者要向法院推荐谁拥有监护权以及谁是监护人。

          5.各地方儿童福利院及儿童救助机构可负责临时收留,寄养在进行保护过程中无法再在其家庭生活的儿童。在法院判决剥夺家长监护权之后,由社会工作者推荐,法院裁决孩子的监护权和监护人。

          “儿童保护部门”自此可以成为法律机关的一部分,而不是法律机构咨询的对象。

          再回过头来看这次抢孩子的事情:

          当儿童权益受到侵害时,儿童保护部门接到报告之后,保护部门的社工,和公安人员(儿希会得到消息,判断儿童权益收到侵害,派人抢孩子,公安人员未参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儿童所在场所,全力对儿童实施保护措施(抢孩子得逞)。公安人员同时对伤害儿童的人予以拘捕(摇篮网的儿希粉丝呼吁过),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追究其法律责任(摇篮网的儿希粉丝至今还在呼吁)。

          5.各地方儿童福利院及儿童救助机构可负责临时收留,寄养在进行保护过程中无法再在其家庭生活的儿童(儿希将小孩控制在和睦家七天)。在法院判决剥夺家长监护权之后(有报道张雯也接触了律师,探讨过可行性),由社会工作者推荐,法院裁决孩子的监护权和监护人。

          有着天使般的翅膀,不能展翅高翔,并不要紧,但不要一边出售天堂的门票,一边忽悠别人,说自己坚毅的翅膀能带她/他飞向天堂。

          • 家园 飞天鸭的想象力确实不够强,在这里拜下

            没有想到这一层,原来儿系会还有各地分会,还能取各地的儿童保护部门而代之,据我所知负责未成年人问题的事业部门包括妇联,计生委,未保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等,原来儿希成了能和公安人员同时出动的儿童保护部门,还能取代各地的福利院孤儿院,还能控制法院,最后这个提案只要一通过,就能达到儿系想要那个孩子,就能公安出动把孩子从家里抢走,送到儿系和睦家,再由法院判定让孩子给海外收养,一个挣466美刀的效果。

            再想想之前原来是儿希搞定了了媒体,搞定了公检法和政府部门,才能抢孩子还有理了,真是汗啊...你说儿希干点啥不好呢,偏要做这种搬运的辛苦活,张雯一年才拿10万刀,我看她拿一百万都少了,是不是后面还有啥不可告人的秘密,咱们得继续挖下去哈

            • 家园 鸭,又来抬杠了,你说张雯10万不多,100万不少,太抒情

              没数据,没逻辑,把我问题极端化后,直接给我带个帽子。然后你原来提出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搬孩子辛苦,去查查国际收养业务行情再说。

              偏要做这种搬运的辛苦活,张雯一年才拿10万刀,我看她拿一百万都少了

              这话说得太抒情了,即使是真话,也还是会被张雯骂的。

              • 家园 我只是顺着你的思路啊

                你觉得张雯递交这个提案背后是有不可告人的计划,再加上前面你的分析,这不就是你所暗指的计划么,这个提案内容上看没有问题,直接猜测儿童保护部门就会是儿希会,也确实需要想象力

                • 家园 儿童保护部门不都是儿希会,但儿希会将是儿童保护部门中得利

                  儿童保护部门不都是儿希会,但儿希会将是儿童保护部门中得利最大的那个饼。

                  张雯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这个委员会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唯一主管儿童工作的。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是啥性质?其为民政部主管,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现任会长徐瑞新,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副主任,1995年任国家民政部副部长,2001年任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长。

                  法案中的儿童部门不是儿希,是这个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权利的增长即意味着利益的增长,而同时又作为儿希头目的张雯,很难想象她不把这张大饼尽量划进自己家。

                • 家园 儿童保护部门就会是儿希会,这是你的想象

                  人家文章里没有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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