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又有人砍儿童了, -- four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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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位一定不赞成处死郑某,“郑民生木有义务善待孩子”么!
      • 家园 如果发生火灾,老师先跑,看来也没有什么问题了

        当年新疆火灾,一句领导先走,让大家骂了那么多年。在你看来,是不是挺冤枉人家的。

        现在想想,公务员守则上没有提到当发生灾害的时候,领导不能先走呀?教师守则上也没有说老师不能先走呀?

        指责别人胆怯是很容易的

        所以我们不能指责其他人?对么?

        那么对于学校里面那些弱小的孩子,在警察到来之前,谁来保护他们?或者我们应该让孩子携带些武器,至少有点防护能力?

        • 家园 我人为我自己无权职责

          当时自己只顾及自己逃命的老师. 但是让领导先走是不对的。是大家都该逃命。学校组织了那次活动,学校的组织者对此负有限度的责任。

          如果你自己能做的比他们更好,你就尽情的指责好了。

          我自己是面对过学校里的持刀者的。说实在的话,我只有和歹徒打哈哈的勇气,没有夺刀的勇气。

          • 家园 保护不一定要你夺刀

            保护不一定要你夺刀,比如说引开歹徒注意力,引导孩子逃生都可以,当然能夺刀更好了.

      • 家园 没有义务,但要有责任!

        在马路上还有人见义勇为,挺身而出。面对朝夕相处的学生,在此情况下就能溜之大吉,把学生留给丧心病狂的罪犯吗?

        • 家园 与其指望老师是勇者,不如在预防措施上下功夫

          和福建那件事不同的是,这次凶手冲入了校园。

          我见过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没有一个能够自由出入的。学校是一个特殊性很强的场所,呆的都是保护能力极弱的未成年人,预防措施应该相当严密才对。

          行凶时间是9:40,似乎不是幼儿入园的时间,所以我觉得这个事件,院方需要承担相当的责任!

        • 家园 没有义务,但要有责任

          既然义务都木,和谈责任?

          米国的校园枪击案中的老师呢?都吓呆了。表八人都想成是孙无空,往那里一戳就是个门神。在血淋漓的刀面前能移动脚步的就很八错了。这种事件发生的时候逃命是正常的反映。正确的做法是逃跑出来报警,而不是去挺身而出。

          • 家园 每个人都有责任和能力的限度

            小孩子死掉,是可惜了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明显是超出老师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了。

            要求老师去牺牲,就不残忍了?什么逻辑。

            孩子的生命宝贵,老师生命不宝贵?

            出现这个事情,不要在给老师压力了。。本来这个事件责任就不在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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