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无牙虎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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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

          法律规定偷自行车可以判死刑?

          有什么证据支持自行车窃案归到这个小偷头上?

          另外没明白“最后赔了钱”指的是不是小偷没被毙了。如果是这个意思,那还凑合说得过去。

          • ……
            家园 法律没规定,但当时不是正“执法必严”嘛

            司法人员就把这个严解释为严苛、严酷。证据就是小偷自己承认的口供,当然是刑讯逼供得来的。

            最后被毙了,人死后才有人认为这么做不对,然后赔点钱了事。

            您听着匪夷所思,但当初很多地方就是这样的一个现实,现在的状况,就不好说太细了。

            • 家园 无法必严,随心所欲
            • 家园 悲剧啊!

              显然,是赶上传说中的严打了。

              那个时候,一点小事是可以判死刑的。著名悍匪白宝山也是赶上那个时候,大致是偷一袋玉米,被判了十几年,这造成了他报复社会的心理,引发了后来的十几条人命案。

              以现在看来,这当然是不尊重法律的胡来,但我们不能用现代的标准穿越到几十年前去苛求当时的人。

              • 家园 这种严打非常有效,我们那的人到现在还非常怕公检法
                • 家园 对,原子弹威力最大的时候是在发射架上

                  大家慑于法律威严而不犯事,对大家都好。

                  • 家园 作为一个在这种环境中切身感受压力的人,我很难理解这句“对

                    一个社会中的成员,与敌对国的国民不是一回事,况且原子弹只使用过一次,而严打有很多次,可以说直到现在仍然局部或不时地存在着

                    • 家园 一个类比而已

                      共性是能让人头落地的终极武器。

                      而且,咱们从小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总是把可能导致判死刑的犯罪分子,从“人民”中划分出来视为“敌人”的,事实上,依法会被处以死刑的人,也的确具备一定的反社会因素(如故意杀人、抢劫、恐怖活动等)。

                      “严打”从严格意义上不是合法的,在资讯发达的现代社会,作为执法者这么做负面影响很严重,所以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少,但是对某些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通过修改法律,大大提高其犯罪成本,如目前正在推动的“危险驾驶罪”的设立。

    • 家园 这个。。。不是个坑吧?

      小心翼翼地问一句。

      让老萨挖坑挖怕了,虽然结尾处写了个“完”,可心里还是惴惴的,害怕一不留神又掉坑里。

      老萨转性了,不挖坑了?

      不习惯啊!。。。。。。

      嘻嘻。

    • 家园 老萨写得好玩,看得俺大乐~

      不过,估计老萨一边写自己也一边乐,不然怎么会晕晕乎乎,笔下有点时空错位?

      老兄跳下车,迎着过去了……

      正这时候,他觉得那搭档捅了他一下……

      他听见那女搭档从车里跳出去了……

    • 家园 掉进了萨军门的新坑。。。值了
    • 家园 赫然想起,那个在轮椅上端枪面对抢匪的老太太

      看来在中国犯案成本真的很大,抢银行让坐轮椅的老太太抓,偷车让80岁的老便衣警察按着正着…………

      不过偷偷的嘀咕一下,我觉得老便衣的武器是他对人的解读和判断,以及他对事情的掌控和临危应变,而不是他的体力…………

      老爷子的干练才是他最锋利的牙齿,说老虎无牙似乎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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