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今天晚上方舟子遇袭 -- 渡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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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只是说,您做的注释,和我说的正义毫不相干罢了。

                                    您做您的注释,本不干我的事情,可偏偏要给我做注释。我撇清一下,说您的注释和我本义毫不相干。您就大发奇怪,扣上帽子。请问,是哪个人专横?是哪位仁兄充满了学霸习气?是哪位具有了栽赃不许别人辩解的优良传统?

                                    我已经说的够清楚了,您偏偏扯上不相干的。什么人教的您如此专横?哪个溺爱孩子的家长,快领回家去。

                                    • 家园 呵呵,您说不相干那就是不相干?

                                      可见您说了就作数了,我还有什么说的余地。不知道哪位家长生出的孩子有这么样的霸气。

                                      栽赃容易啊,您已教我了。另,原本是我说的故事,您已教我许多,然后还教我,您说的正义和我说的正义不是一回事,您说的正义才是正义。

                                      我这一辩解,您不就准备让我被领走么。厉害,须得机会才得拜见一下这位家长,了解一下养成方法,我好用在犬子身上,以后少不得也成个您这类的大才。

            • 家园 是政治态度问题

              那就别讨论了,其实我也不想讨论,本来就无所谓对错。

              补充一点,如果你只看《站在人民这边》的话,可能会认为当时新语丝的反美、挺美双方已经吵翻天了,只是方舟子本人还没表态罢了。其实不然,当时新语丝根本没有反美的帖子。我对方舟子不满,不是因为他态度暧昧(说他挺美也行),而是认为他在封口,封反美人士的口,那么新语丝和他本人的形象,至少在我心目中,大幅度降低。

              • 家园 方的北美经历是有缺陷的,他其实没有怎么在北美职场里

                更确切地说现实社会中混过,学校里呆的时间太长了,所以局限性是很自然地事情。

                • 家园 他对美国学校也过度美化

                  例如,他曾在媒体上公开说过,在美国,学术问题不问利益、只问是非。这是事实吗?——不说别的,就是只说学术期刊的审稿过程,其间经常发生利益纠纷导致的一些怪现象。

                  但不管如何,方舟子的许多行为还是正面意义为大,而不管方舟子做过什么,歹徒袭击他的行为都是应该受刑事追究的。

      • 家园 别的都有几分道理,但挨打的事您太苛求了。

        先不说方自己说收到过口头和书面的警告,就说方打假这件事本身,按咱禹总的话说,那是端别人饭碗的事,"你打掉别人的饭碗,别人就要你的命!"把方受攻击看做和街头上任何行人都可能偶然受攻击没区别,是完全无视了方所做事情的高风险性,是不公平的。我也是做科学的,我也对着做假运气,可是我不敢实名打假,这里头有明摆着的风险,更不用说方这次已经出了科学界了。

        给您举个例子,我有以前做考古的朋友,后来不做了,含糊说了几句缘故:第一武器装备都赶不上倒斗的,打都打不过。第二你断倒斗的财路,真杀你全家,本来还与几个当地的基本群众可以依靠,都杀光了,只剩下给倒斗的通风报信的了,太危险了,他说。

      • 家园 有些事情,偏见会遮住你的眼

        我觉得阁下这篇文章有夹带私活的成分。

        阁下举这几个例子

        1 因为政治倾向而否定。

        2 阿波罗事件。我觉得阁下有些偏信偏听;

        外链出处

        “阿波罗登月”是否是骗局

        此文出自2001年。

        外链出处再说“阿波罗登月”是否是骗局

        此文出自2008年。

        两文都提出了很多证据,并没有单纯如阁下所说,美国是免煮国家,新闻自由,免煮国家不会也不能造假。

        网上方舟子的确说过新闻自由的言论

        其实你从逻辑上来说的话,如果能造假的话,能造一次成功就算很了不起了,居然是连续造六次,这个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而且就像刚才那位方老师说的,整个的造价要涉及到好几万元的,美国宇航局参与这个计划,居然这么几万人都守口如瓶,在美国这种社会来说,相对它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是不太可能的。现在来质疑的都是一些局外人,而且我们换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现在大家对阿波罗登月的质疑都是一些看上去很理想的事情,为什么旗在动?都是好像一般人觉得是假的,如果美国宇航局要造假的话,会这么低级吗?问题是美国宇航局造假为什么这么低级?如果我造假的话,肯定会造得天衣无缝。
        人家前前后后说了那么多,您只看了一句。

        3 反对中医 这个事情我不详细说了。因为这是观点不同而否定人。中国人大多信仰中医,可方舟子反对中医,有哪些证据不够有力,站不住脚?

        最后

        这次挨打,既然没有定案,咋就敢说是人挟恨报复呢?是不是你走街上被石头绊了个跟头,也是仇家摆的石头呢?如果警方抓到人犯,认定只是一桩普通的伤害案,老方大概会说警方和仇家合谋坑他。这时候,你老人家的科学实证精神哪去了?

        方说:

        我本人没有私敌,这显然是某个被我揭露过的人雇凶报复,并已在我的住所附近踩点、守候多时,终于抓住了一个机会。至于是谁干的,我不好妄测,我知道的线索都已告诉警方。该案现在由石景山分局刑侦大队队长侦办,分局局长几次打电话过问,看来警方比较重视。希望能够尽早破案,并同时也侦破方玄昌遇袭案件。

        既使用气体麻醉又使用铁锤的犯罪,和一块石头绊个跟头一样么?前者足以能够判断出是蓄谋的。

        阁下在歪曲科学精神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判断力不尊重。

        • 家园 我这不是【文章】,而是【回帖】,否则发主贴了

          我喜欢西西河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里的人较真,所以没有足够的理、据,我不发主贴,这里只是凭我的记忆写的,年头多了也许记忆有错,但大致是不会错的,否则不会有这么深刻的印象,更不敢在西西河信口开河,万一撞上老兄这样较真的,会死的很难看。

          新语丝的风格,不是我发个主贴,大家互相跟帖的,而是以 txt 的方式发,类似我发个不能跟帖的主贴,你要反驳,你也发个 txt 做主贴,即使我俩针对一个问题讨论,我们发的 txt ,在帖子列表上可能也距离好远,一句话,辩论的各方文章或帖子,并不同步。而且同一论题,往往还反复出现。

          回到登月问题,在新语丝,不是月经问题,说他是半年经、年经问题,肯定差不多。正反双方各位辩友的证据,其实也就那么十条左右,讨论几次之后,我这样的老读者,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方舟子应该也认真讨论过,也就是你引用的文章,至于何时发表用这两条间接证据的文章,我记不清楚了,但肯定是有的,你要是一定要我找出原文,否则就是诬陷,那我认输。

          再说挨打这事,我回帖时,还没看到更多的报道。退一步说,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相信这是故意报复,老方得罪的人太多了,新语丝被封了无数次了,比西西河多多了。要是他躲在美国应该没啥事,回到中国肯定遭黑手。但他公开说被人报复,这话我就不爱听。因为你老方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你可是一直鼓吹各种普世价值的,所以不能用一般人的标准要求你,得高标准严要求,这样才能做普世价值的表率。在破案之前,就得做无罪推断,而不是口口声声说【显然】啥的,至于说【我本人没有私敌】,更是可笑,你咋知道自己没私敌,人在江湖漂,不一定在不知不觉间得罪谁呢,等案情八字有一撇再评论不迟。如果那时官方真的包庇你的仇人,你老方自然可以拿出你的看家本领来指责各方,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那时我也会支持你,可你现在说就不合适,太早了,有干预司法公正之嫌。

          • 家园 方舟子攻击肖传国犯了错,可是拒不认错

            明明法院已经终审判他输了,还拒不执行判决, 说中国的法官不公正云云。既然如此,他不服判决就应该离开如此不公正的中国,但相反, 方就是要住在中国;

            现在倒是美国的医院一年一年请肖传国去美国传帮带, 做肖氏反射弧的手术, 可见方错了,但大众从来没见方的道歉。

            至于方本人抄袭, 把翻译当原创多了去了,方的猥琐可见一斑。

            • 家园 这个不准确吧?

              最新发表的文章可是全面否定肖的手术。如果肖的项目申请书数据有假的话,可不是武汉的法官能判下来的。

            • 家园 笑话
            • 家园 拿武汉法院那个典型的搞笑判决当正经东西看,这才是笑话
            • 家园 来看看这位肖传国的精彩表现

              外链出处

              标题:北京警方:方舟子案能立即破案!请联系我

              浏览:850 评论:11

              我有所有证据将方舟子2007年2月1日报的案立即破案。

              标题:方舟子自导自演报假案,谎言百遍恐吓信变锤子

              浏览:603 评论:7

              2010年8月29号:报案——媒体报道——9 月一号方舟子新书售书——打假基金会30号发公开信为方舟子募捐。

              温故而知新,2007年2 月1号,方舟子曾报案收到恐吓信,随之而来的是无数媒体的报道,(见下列链接)再随之而来的是3天后(2月4号)方舟子在王府井书店签字售书,再随之而来的是方在中国美国的两个打假基金会鼓动为方打假捐款募捐。

              此公当年名誉案胜诉

              “原告肖传国认为,原告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上搜索到原告已发表的论

              文15篇,被告方是民在《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文中称原告‘把参加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也当论文给列进去了’,原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太少仅只4篇,并毫无影响’的说法不实。被告方是民认可原告肖传国所提供的15篇论文的真实性,但认为,原告肖传国的15篇文章中有9篇是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国外杂志上发表文章甚少是事实。”

              “本院认为:首先,国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而不是国外期刊。被告方是民关于国际期刊系国外期刊的说法错误。

              无比强大。

              外链出处

              其实我注意的是,这项手术既然尚未拿到确实有效的证据,并且没有获得同行的广泛同意,为什么推到临床。为什么不进行临床实验?做手术的人岂不是都成了实验品。

            • 家园 肖氏反射弧?

              外链出处此公的品行如此。

              外链出处

               2006年7月20日,武汉江汉区法院对第一个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以“国内期刊也属于国际期刊”、“在获奖名单上查不到名字不等于没有获奖”等理由判决肖胜诉,判决方舟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协和医大出版社赔偿1万元。方舟子不服提起上诉,武汉中级法院在2007年2月27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此等理由也好意思说出来?

              外链出处

              现在倒是美国的医院一年一年请肖传国去美国传帮带, 做肖氏反射弧的手术, 可见方错了,但大众从来没见方的道歉。

              “原告肖传国认为“肖氏反射弧”在我国医药学教材《外科学》中有记载,且已获得我国权威部门颁发的各种奖项及鉴定结论,此理论在我国医学界已获得广泛认可。被告方是民在文章中称“据业内专家介绍,所谓‘肖氏反射弧’、‘肖氏术’就连在国内医学界也没有得到认可”与事实不符。被告方是民认为,被告从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和google上检索“肖氏反射弧”、“肖氏术”,检索结果是零。因此,“肖氏反射弧”、“肖氏术”未获国际认同。”

              “本院认为:原告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理论,在国际上有获奖证书,国内有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国内教科书亦曾引用其理论,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

              原告出示的“国际获奖证书,国内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根本就没有“肖氏反射弧”的说法,吕瑛等人看不懂国际获奖证书,难道连“肖氏反射弧”这五个汉字也不认识?那些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有这五个汉字吗?“国内教科书”倒是提到了“肖氏反射弧”,但是那书是肖传国的导师裘法祖编的,不也是属于“自吹自擂”?我也从来没有否认“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废话,即使只有肖传国一个人在讲“肖氏反射弧”,它也是客观存在的),我否认的是“肖氏反射弧”是国际公认,对此,我在文章中说得清清楚楚:

              • 家园 方藐视法院判决,不是老赖是什么?

                终审判决可是板上钉钉的。 按照方的普世价值观,恶法亦法, 方应该老老实实服从判决,如果实在藐视中国法院,请离开中国。但事实上方就是一个无赖!

                先服从判决,再申诉, 这才是方舟子应该走的路。

                具体到肖传国和方是民两次诉讼, 方胜诉的一场是在北京,

                在整篇访谈中,方是民(方舟子)虽使用了诸如“夸大”、“冒充”、“自吹自擂”等令人不快的词语,但该用语仅属于一般性过激的言辞,该访谈中并未出现侮辱、诽谤的词语。同时肖传国作为知名教授、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亦应接受学术界及社会对其学术水准所发出的质疑之声,即便言论有所过激,亦应保持一定的宽容度,以保持正常的争鸣氛围。

                明显,这一判决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审理,仅仅批评方用词过激,又奉劝肖宽容。

                同样,肖胜诉的案例中,双方的焦点是“认可”“助理教授”vs "副教授”等枝节上交锋。最后判方输也没有什么不可以。难道从

                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和google上检索“肖氏反射弧”、“肖氏术”,检索结果是零
                就是不存在?以莫须有的证据言之凿凿说别人作假,任何人也要拍案而起。

                平心而论,肖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毕竟按照他发明的手术每年在国际上有几百起,但国际知名度也仅限专业人士, 他在国内的宣传有拔高之处。方尖刻在前,拒不认错在后,最后还藐视法庭。如果他是客居美国,恐怕早就被法官驱逐出境了。

                联想起方为方荔枝北大博士涂脂抹粉,整本抄袭,把译作当成自己的创作出版, 方为了名利早就“下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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