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西汉的碎片 -- 应侯范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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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司马光不能算是一介书生了

          他应该还是算政治家吧?

          不过我还是很赞成老兄这种读书的。多读书未必使人明白,如不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反而容易糊涂。不过象老兄这样的明白人,也不用我说这些废话了。很欣赏老兄的好文。期待更新。

        • 家园 没那么崇高,我读书是为了自己混的好

          为民族国家而读书,那是乱世之人的情节。我可没那么崇高,我读书纯粹是为了自己混的好,说的更直白点就是想多挣钱!

          总结来总结去,我觉得精明强干混得好的人,大多数是天生的,或者说是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悟出来的,读书读出来的,还是少。随手想起来的,哥舒翰也许能算一个?

          我其实也没啥抱负,但确实不想钻在故纸堆里沉溺于某个精神世界,就和不想打游戏上瘾是一个道理。浪费时间。

          但还是要谢谢老兄的祝福,也祝兄台好!另外,你的《葵花宝典》系列写的非常好,夹叙夹议,我感觉受益良多,希望能够继续写下去。如果只是纯粹觉得武打书好看,那是初中生干的事情,没意思。

    • 家园 【原创】一、不造反不行呐

      《汉书.食货志》里说秦朝百姓过得惨啊,“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所谓“一岁屯戍,一岁力役”是说秦朝的编户齐民(注:“编户齐民”秦汉时期户籍的一种,就是古代的自耕农民)有无偿建设国家的公共工程的义务,比如修桥铺路、开河固堤、建宫筑陵;此外还有为国戍边一年的义务,所有百姓,哪怕是再安份守己的良民,都不可能过上与世不无争的生活,官吏带着一纸文书找上来门,他就得抛家别子去远方放哨站岗,甚至打仗杀人。

      兵役与力役是古代的常见役种,之前春秋战国各国都有,之后两汉也延袭了这些役种,而单独秦朝的兵役力役被人诟病,因为后人认为,它们太频繁沉重了。

      这似乎是有道理的。秦始皇北逐匈奴南征百越,从河套平原打到珠江流域,另外又是修长城又是筑甬道又是建阿房宫,到了秦二世,仗倒是不打了,但又要修骊山皇陵修阿房宫。朝廷征发完刑徒,征发完商贾赘婿等二等公民,还不够,于是降低编户齐民服役的年龄标准,延长服役时间。百姓生活十分悲惨,被征发的人九死一生,这都是事实。

      但是说它们“三十倍于古”,就未必符合事实了。

      写《汉书》的班固是关中扶风人,扶风在春秋战国时期属于秦国,班固的祖先如果地下有知,也许会觉得这孙子太娇气。秦孝公时商君变法,将整个秦国打造成一部庞大战争机器,从那时起,秦国人就不把自己当作人,而是国家机器的某个零件。

      秦国政府赏罚分明,规定“富贵之门必出于兵”,不论出生贵贱,哪怕是个奴隶,只要立有军功,照样可以加官进爵,“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受利益所驱,同时也受狂热的爱国激情感染,秦国上上下下都争着要为国效力,(严刑峻法之下,其实也没有别的选择)百姓们一听说爆发战争,就欢天喜地的互相庆贺,日常生活中所吟唱消遣的歌谣,内容也是铁马兵戈,充满杀伐之气。

      战国末年,韩国的公子韩非来到秦国,对秦国浓郁的军国主义气氛以及秦国将士尚武不怕死的精神叹为观止。在著作《韩非子》中,他如此写道:“(秦人)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是故秦军战未尝不胜,攻未尝不取,所挡未尝不破。”

      秦扫六合一统天下,靠的就是这么一股狠劲。秦始皇鞭挞宇内,把以前秦国的那一套制度强行推广到关东六国,那就出了岔子。

      制度依然是那套制度,而人,却不是以前那人了。秦国人习惯于不把自己当人看,关东六国的百姓可还没有习惯。况且,秦国人逐我君王夺我城池杀我百姓,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凭什么要我以德报怨,受你奴役为你买命?

      由此就产生了认知上的错位。关东六国百姓怨气冲天,认为秦廷暴政灭绝人性,“天下苦秦久矣”;而关中的秦朝执政者则莫名其妙,觉得六国百姓真是野性难驯,不使出杀手锏镇不住,于是法令更加严酷。

      如此针尖对芒刺,恶性循环。尽管烽烟未起,大秦帝国的根基已然悄无声息地塌陷。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小人物陈胜吹起了这微风。

      陈胜的遭遇原本也稀松平常,他被征调去戍边。戍边地点有远有近,陈胜撞了大运,被派往渔阳郡。

      渔阳郡是在今天的河北省北部,是北方苦寒之地,战国时燕国在此地筑有长城,过了长城就是匈奴的地盘。陈胜是阳城人,属南阳郡,在今天的河南省最南部,与渔阳郡相隔千里,以当时的交通条件,陈胜只怕还没走到戍地,就会死在半路上。汉代的晁错如此形容戍边的人的心情:“秦民见行,如往弃市。”

      可不可以不去戍边呢?富人们有一个变通方式,花钱给官府,官府雇一个人替你去服役,这叫“过更”。可陈胜是穷人,依靠给人做长工勉强混口饭吃,哪来余钱买人“过更”?没办法,只好自已去。

      于是陈胜加入戍卒们出发。

      为了防止开小差,戍卒往往由官吏押解到戍地。刘邦在做亭长时,押解刑徒到郦山修皇陵,结果刑徒半路溜走一大半,刘亭长失职获罪,也只好逃亡。押解陈胜的官比刘邦大,是县尉。

      县尉是一县之中最高军事长官,官秩四百石,相比于不入流的亭长,算是个大官了。由县尉亲自出马,可见官府对此行的重视程度。两名县尉手持利剑,日夜驱行,九百戍卒心中哀苦,每前行一步就绝望就增加一份。

      队伍开到泗水郡大泽乡,幸与不幸,天降大雨,把道路冲毁了,大家暗地里瓣手指,按时到军中报到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本来失期不是大罪,失期三到五天,斥责一顿就可以了事;失期六天以上,也可能通过财产赎买。可是秦二世上台后,法律更加苛严,“失期,法皆斩”。

      怎么办?接着走,去渔阳碰碰运气?万一皇帝生了儿子,或者望夷殿上飞来只凤凰、咸阳哪口井里窜出条黑龙,皇帝一高兴大赦天下,或许还有一条生路。

      不过傻子都知道,这事不可能。

      龙凤象征盛世祥和,眼下民不聊生,不可能有这样的祥瑞,只会出来妖孽,老人家说“国之将亡,必有妖孽”;

      退一步说,即使有哪条瞎龙跑出来,秦二世也不会大赦,秦朝皇帝最喜欢严刑峻法,最讨厌的就是大赦。从始皇帝那一朝至今,朝廷几十年没有大赦过了。

      再退一步说,即使老天开眼,逃过这一劫,也不过是将死期推迟而已。且不说渔阳穷山恶水天寒地冻,半夜解个手都会把人冻死,也不说渔阳北面有匈奴威胁,不知道哪天夜深风高,摸过来偷袭,光说秦朝的军法,就充满着杀气。

      秦朝的军队实行连坐制,五人编一小队,一人逃亡或犯了军法,五人全都处死,连坐关系还存在于上下级之间,如果指挥官战死,相关连的士兵也要被处死,“战及死吏,而刭短兵”,难怪秦国的死士打起仗来不要命,因为左右都是难逃一死,不如奋勇向前赚点军功,即使自已没指望,也可替家人留点遗产,反之,如果自已稍有贪生的念头,冲锋不力,不仅自已倒霉,还要株连家人。

      所以,“戍死者固十六七”这句话绝非虚言,与及送死,不如逃亡。

      可是逃到哪里去呢?

      逃到异乡隐姓埋名?此路不通。秦朝的百姓五家一伍、十家一什,若干什组成一里,全里的屋舍用墙垣围起来,出入里门都有监门盘查,连只苍蝇都混不进去。

      那逃回家乡,则是自投罗网。秦朝实行什伍连坐法,一家犯法,四邻跟着一起倒霉,有知情不报者,腰斩,有敢隐匿窝藏者,等同于投敌叛国,而告发者不仅可以免罪,还等同于杀敌报国,有奖赏。所以,只怕还没进家门,就被邻居扭住,卖到官府领赏钱去了。

      况且,逃兵的罪名可不轻,会株连家人。为了自保,妻子可以出卖丈夫、父亲可以告发儿子。人性很脆弱的,何必不识趣的给家人出难题呢。因此逃亡只有一条路,就是躲到荒山巨泽里做野人,像刘邦犯了罪,就逃到芒、砀山泽之间;黥布犯法被脸上刻了字,还要发配郦山修皇陵,他就逃到江中做了一个很有前途的盗贼。

      但是野外生活缺衣少食,生存压力巨大。猛兽在身边出没,每天必须提防着不要成为它们的美餐,同时还提心吊胆,提防着被人发现抓回去砍头。这种日子想想就觉得恐怖,简直生不如死。

      与其如此,富贵险中求,老子不如造反。人,都是逼出来的啊。

      于是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傍晚。陈胜和吴广踩着县尉的尸体,裸着膀子登高一呼。历史在此处定格,一个平民称王的传奇就此产生,又一个乱世拉开了序幕。

      关键词(Tags): #秦汉#陈胜
      • 家园 海因莱因的《星船伞兵》里,社会制度倒与秦国差不多

        书中观点,民众可分为公民与平民,平民拥有经商等等民主社会的各项权利,但无政治权利,即投票权。政治上的投票权只有参过军的退伍军人才能享有。

        老海认为,这些退伍军人,都用参军的行动证明,他们愿意为这个社会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因此才有权利决定国家社会大政;而夸夸其谈贪生怕死的人是不配享有这一权利的,让他们安分守己的做生意搞经济活动。

      • 家园 建议找找潇水的《谁谋杀了秦帝国》看看

        为秦朝说好话的

        个人认为一统天下的秦法不至于过于不讲理

      • 家园 秦的法律最严密最详细,可谓是我国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的典范.可现在如果照那标准来的话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喊受不了.

        • 家园 个人认为,这也算不上法治,还是人治啦

          这也算不上法治,还是人治啦,而且还是很严酷的人治。不过,秦国政府的执行力实在惊人——至于为什么它对执行力这么强?我一直想不明白。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有穿越的机会,打死我都不会去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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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据说从南方考古发现的木简里发现秦国法律详细规定了

            农作物的耕作水平,连牛马的饲养也有极其详细的规定.这很大程度上已经超出了人治的程度了,而是类似于现代的数字化管理了.至于社会生活方面欧美现在不也还有陪审团制度存在吗,那不是远比秦法对人的依赖更高.

        • 家园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秦汉时期能政令执行到位

          到了现代文明的发达社会,即使有了TG这样一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严密组织,仍然存在大量的多级博弈的问题,以至于无数美好的计划无法实现,甚至是胎死腹中。这不是一个“发挥地方能动性”就能解释的问题。也许是中华文明早熟,但从社会组织的严密性和有效性来讲,华夏文明或许真的是在倒退,至少是相当不尽人如意的。我可能还是想的不对,期待有明白的高手来解答这个问题。

          • 家园 那是因为当时的生活简单,没那么多业余生活。
          • 家园 那是因为秦法的严密和详细,现代考古发现了一些秦的木

            简里面居然规定了牛马的饲养等问题,正是因为有了如此完备的法律体系才可以对社会的各方面进行考核和管理.可是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如果制定的目标不附和实际带来的社会矛盾也会是巨大的,以前毛主席的时代就是一个目标明确的国家体系所以国家能够对一切进行管理控制,可经过实践发现地区差异的巨大超过了我们的管理能力最后只能向现实低头搞改开,搞模糊化管理.控制力下降也就不奇怪了.

            • 家园 在古代,养牛养马是军国大事

              1975年,湖北云梦出土秦代竹简一千余支,被称为“云梦秦简”,老兄说的大概就是这个吧。

              牛马是当时耕作、战争的重要资源,规定牛马怎么养,倒并不觉得变态。而且印象中那条法律好像是制约养官牛官马的。

              秦国的法律好象也随着秦朝的形象一起,被妖魔化了。比如说“扬灰者弃市”,这是秦国法律中比较变态的一条,但是对待这种问题应该就事论是的看待,而不是发散联想,推广到整个秦朝法律,说“你看在大街上倒个灰都要被杀头,那其余岂不是动辄就死?”——其实不是这样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设计法律,都不是为与百姓玩死或生的游戏,存心要杀百姓玩,而是为了管理国家。除开几条变态的,大部分的秦国法律,还是很正常的(是指古代社会中的那种正常,呵呵)

              而那几条变态的法律,自然也有它的来龙去脉,比如“扬灰者弃市”

              1、扬灰在大街上,容易起邻里纠纷,容易斗殴引发骚乱。秦国统治者是严禁民间私斗的,一切武力都要用于对外战争上。

              2、古代修路、筑路是件大工程,而且古代没有水泥柏油,路面都是夯土,极易被破坏。随意倒垃圾肯定会破坏路面。如果路面被破坏,那万一有战争,会影响车马通过。——秦末那时,王离驻守北疆的三十万秦军就是通过直道火速赶到关东的。

              3、路禁不止在秦朝有,汉朝以后也有。秦汉的路分普通百姓走的小道,还有官员官车通过的官道,最高级别的是只有皇帝走的御道。大路朝天,但老百姓是不允许走上去的,如果百姓车马误走官道,那是要受罚的,而如果误走了御道,那是大不敬的死罪——这些路禁,除了因为要维护统治者的尊严,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维护路面平整,以备打战时的需要。在性质上与“扬灰者弃市”是同一回事

          • 家园 同惑,同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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