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王立军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 -- 螺丝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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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郑州两名凶悍男子抽民警皮带打晕交警 再打巡警

          郑州两名凶悍男子抽民警皮带打晕交警 再打巡警

          昨日(11月21日)下午5时许,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内,大学路交管巡防大队的两名民警正躺在床上输液,李警官眼睛通红,鼻子下有大片血迹;赵警官眉头紧皱,正揉着头部。急诊室内,还有两名南关街派出所的民警正在接受检查,两人裤子上满是鞋印,腿上青一块紫一块。

            大学路交管巡防大队的赵警官告诉记者,下午2时许,他在南关街与陇海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南阳牌照的大型厢式货车经过,车顶摞满货物。“按照规定,外地大型厢式货车白天不能在郑州主城区行驶,车顶载货也是不允许的,我随即示意其停车,检查发现,车厢内除了装有货物外,竟还挤满了乘客,人货混装。”赵警官说,经过检查,该车核定载人6名,实载11人,共涉及超员、车顶载货、违规进市三项违法,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我跟司机谈了一个多小时,同时也决定减轻处罚,只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可司机一直不理解,不愿意接受处罚,正在我填写处罚单时,车内一名男子突然冲过来一把抢走处罚单,撕了个粉碎。”赵警官说。

          “私自撕毁处罚单是违法行为,我严厉警告男子时,遭到对方推搡。”赵警官说,与此同时,车内另有一男两女赶来将他围住,有人抱腰、有人抓胳膊、有人撕衣服,男子随即大打出手。“厮打过程中,我的警用电台被打落在地,男子把我的腰带抽掉,用腰带上的金属扣对着我的头上就砸,接着背上又被砸了几下,当时我就晕了。”  

          看到同事遭遇殴打,在不远处处理交通事故的李警官赶过来制止。“对方几个人上来将我抱住,拽我的耳朵,又用同样的方式把我的腰带抽掉,对着我的脸砸,我的鼻子被砸得喷出了血。”李警官说,殴打过程持续了大约3分钟,直到支援的巡警赶来,才将男子制止。

            两位民警说,事发过程中,他们始终丝毫没有还手,但是对方却没有因为他们的克制而停止殴打。

            “这个货车上的人太嚣张,当时围观群众都看不下去了。”目击者张先生说,很多市民将打人者围住。

            “我们赶来时一位民警已经晕倒在地,另外一名民警死死抓住打人者的胳膊,为了防止事态扩大、保护打人者,我们将男子带到路口一家空调店内。”南关街派出所巡警陈警官告诉记者,在空调店内,男子突然失控,他和另一处警民警在毫无防备之下,被对方拿起椅子砸伤,而空调店里的一个女孩也因为指责男子,遭遇耳光。混乱之际,厢式货车司机驾车逃离现场。

            打人男子叫嚣“不后悔”

            昨晚7时许,郑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保卫专程赶往市第三人民医院看望受伤民警。

            “这几位民警在整个执法过程做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而犯罪嫌疑人用极端形式妨碍公务,是严重的暴力袭警犯罪。”黄保卫表示。随后,记者在南关街派出所见到了4名犯罪嫌疑人。据了解,两男两女均来自南阳,疯狂殴打民警的嫌疑人叫张峰,今年41岁,是货车的售票员,另一名男性嫌疑人叫马德偿,是该货车的搬运工。两名女性嫌疑人分别叫张三和魏二静,是车上的乘客兼货主。

            在审讯室内,张峰依然气焰嚣张,完全没有认识到袭警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他大声说道:“我不知道这车不能开进郑州市区,也不懂啥是袭警罪,也不后悔打警察。”

          http://news.dahe.cn/2010/11-22/100530037.html

        • 家园 协警也是警察!
      • 家园 不要迷信!

        王立军的发言已经讲的很清楚.如果警察没什么问题,谁敢动他们?如果人家动他,你还怕媒体那说明什么问题?

        重庆现在的情况说明一切问题!

        • 家园 那个宝马拦路的案子,怎么能说是警察的问题

          王说得是有道理的,跟在社会混一样,大哥老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小弟,这个组织长不了,对吧?

          重庆的真实情况到底怎样我不了解,这是感觉是比较好。对重庆的媒体围攻,仅仅认为是媒体的报道,恐怕有点简单化了。 媒体当然可以报道,况且人家说得是双起不是双规。 当然,我承认在中国记者权益的保护太弱了。

    • 家园 对于有些无良媒体记者应该还击

      他们早已沦落为利益集团打手,早已失去媒体良心,完全支持王立军做法。同时向河友推荐刘仰先生关于该事件评论一篇,以对那些媒体神经质反应一个回击。外链出处

      这里先摘录几个片段:

      有媒体评论为媒体辩护说:媒体不可能每一次批评都准确无误,我们怎么能一开始就要求记者拿出正确意见呢?在我看来,这个话说的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基于上述事实就在逻辑上要求媒体不承担错误批评、错误言论的责任,那就是荒唐的。我们应该明确一个事实,政府是公权力,媒体也是公权力。当我们说政府需要监督时,我们不能忘记:媒体也需要被监督。按照上述评论的逻辑——因为媒体不可能永远正确,所以媒体就不可以被“双起”的方式监督——,那么,同样的逻辑:政府也不可能永远正确,为何政府要受监督?为何政府可以被起诉?谁都不会否认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言论自由”永远都是有条件的,绝不是无条件的。对于个人来说,没有造谣诽谤的言论自由。如果个人言论有造谣诽谤的事实,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媒体这样一个“法人”机构来说,言论自由同样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要符合事实真相。因此,王立军局长的话没有任何错误:如果媒体“歪曲事实真相”,就可以被起诉,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看不出这个话有什么错误。如果媒体“歪曲事实真相”而无需承担责任,我不知道当今世界哪个国家的“宪法”赋予过媒体如此巨大的“特权”。难道媒体因为肩负着“舆论监督”的责任,就可以不负责任?

      我觉得,当今的中国媒体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时刻——媒体应该严肃认真地反思自己:为何媒体的公信力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日益下降?为何老百姓已经把记者中的“名记”、“娱记”称之为“名妓”、“娱妓”?那是因为,当今的部分媒体已经沦为利益集团的工具,媒体客观公正的职业要求即将成为亟待拯救的濒危对象。在这种时候,号称肩负“舆论监督”责任的媒体,不光需要自我反省,也确实需要被监督。媒体决不能因为自己承担着“舆论监督”的责任,就可以滥用自己的特权。王立军的讲话如果是真的,之所以遭到一些媒体的“围攻”,无非是打到了某些媒体的痛处,这些媒体因为担心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论要受制约,而不惜以歪曲王立军讲话的方式,开始媒体自身的“维权”。只可惜,“歪曲事实真相”永远不可能成为媒体自身维权的内容。因而,媒体“围攻”重庆公安,无论结果怎么样,媒体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歪曲事实真相”这一条基本原则,否则就应该受到法律追究,这一点毫无疑问。

      通宝推:天白,
    • 家园 文强抓了张君,张君知道不?

      打黑除恶。。。。

    • 家园 额,我国人民果然欠管

      看了这么多支持王立军的

      深深的发现了,毒菜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国庆的唯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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