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西游记》之七大圣全传 -- 赫克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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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商榷】他的哥哥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萨

        他的哥哥孔雀大明王菩萨

        你这也太不变通了,非要孔雀是公的才行

        反对你的大男子主义,要求重写本章,要求还孔雀女性的地位~~~

        为了不让大家吐,我就不代表.....了

        • 家园 没办法,为了把逻辑说通,孔雀必须是公的

          菩萨里面确定是女性的,只有俩:观音、毗蓝婆。毗蓝婆不说了,说观音:

          第 10 回 【正在那难分难解之时,只见正南上香云缭绕,彩雾飘飘,有一个女真人上前,将杨柳枝用手一摆,那没头的龙,悲悲啼啼,径往西北而去。原来这是观音菩萨】

          第 12 回

          【瑞霭散缤纷,祥光护法身。九霄华汉里,现出女真人

          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三天许出入,这才是救苦救难观世音。】

          嘿嘿,我在想会不会有人以此证明观音是满族呢。

      • 家园 如来与孔雀大概斗过法,输者由赢者处置的条约

        文斗的题目可能是,修行人和孔雀这类宇宙智慧生物谁更接近真理之类的大讨论。 讲着讲着就变成武力比拼。孔雀一口吞了如来,以为这样就是以实证结束讨论了。不知道如来对此早有准备, 不单没死还成功地在孔雀体内装了紧箍咒之类的驯服装置,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西天对用咒语装置驯服妖精,巨兽可能有他的一套,很可能是借此对抗天庭的垄断技术。

    • 家园 【原创】第四章 桀骜不驯的混天大圣—鹏魔王 1

      在猴哥与牛魔王之外的5大圣中,鹏魔王的身份是最容易鉴别的,他就是第74回中,狮驼集团的三大王—云程万里鹏,也叫大鹏金翅雕。之所以笔者如此肯定,有这么几个原因:

      1. 在《第四十一回 心猿遭火败 木母被魔擒》,猴哥与牛魔王的儿子红孩儿套近乎,说当年猴哥我与另外6个魔王结拜为兄弟,其中【你令尊叫做牛魔王,称为平天大圣,与我老孙结为七弟兄,让他做了大哥;还有个蛟魔王,称为复海大圣,做了二哥;又有个大鹏魔王,称为混天大圣,做了三哥 ……】。混天大圣的全名有4个字,叫做【大鹏魔王】,这在7位大圣中独一无二。

      2. 在《第七十四回 长庚传报魔头狠》,狮驼岭的小妖小钻风,说大鹏来自狮驼国,大鹏在【五百年前吃了这城国王及文武官僚,满城大小男女也尽被他吃了干净,因此上夺了他的江山,如今尽是些妖怪】。大鹏占据狮驼国的时间,恰好与七大圣结义,以及猴哥在500年前被镇反的时间一致。应该是猴哥二次造反前后,大鹏对于反革命事业另有想法,离开花果山反革命根据地,到狮驼国自立为王的。

      3. 在整部《西游记》中,鹏这种动物,只出现过一只。佛教中的大鹏,其实是【护法八部众】中的迦楼罗,而迦楼罗是八部众当中,唯一单个存在的人或动物,其他7部,都是由多个成员组成的。换句话说,大鹏这种生物,有且只有一只,是珍稀物种,与被猴哥打死的六耳猕猴相同。

      4. 狮驼国的大鹏,最大的特点是善飞,故而号称【云程万里鹏】。他一拍翅膀,就能飞出9万里,虽说比猴哥筋斗云的10.8万里略短,但是鸟类拍翅膀的速度远远快于猴子翻跟头,所以后来猴哥驾筋斗云逃跑的时候,大鹏轻轻拍打两下翅膀,就毫无悬念的轻松捉住了猴哥。七大圣中的大鹏魔王号称【混天大圣】,说明他也善于飞翔,这个属性与狮驼国的大鹏金翅雕一致。

      为了便于叙述,下文中统一使用【大鹏】做为混天大圣的称呼。关于大鹏的身世,如来佛祖在《第七十七回 群魔欺本性 一体拜真如》中说:【物有走兽飞禽,走兽以麒麟为之长,飞禽以凤凰为之长。那凤凰又得交合之气,育生孔雀、大鹏。孔雀出世之时最恶,能吃人,四十五里路把人一口吸之。我在雪山顶上,修成丈六金身,早被他也把我吸下肚去。我欲从他便门而出,恐污真身;是我剖开他脊背,跨上灵山。欲伤他命,当被诸佛劝解,伤孔雀如伤我母,故此留他在灵山会上,封他做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萨。大鹏与他是一母所生,故此有些亲处】。按如来的说法,孔雀是如来的母亲,大鹏又是孔雀的弟弟,所以大鹏是如来的舅舅。

      在西天所有佛、菩萨等人之中,地位比如来高的有4位。从血统上来说,有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萨、大鹏高于如来;在宗教地位上,根据最后一回的诸佛名单,排在如来之前的有2位—南无燃灯上古佛、南无药师琉璃光王佛。既然大鹏有这么高的身份,为啥要与猴哥混在一块,号称什么不伦不类的混天大圣,从事反革命活动呢?

      说来这也是大鹏被西天给逼的,大鹏虽说血统高贵,却一直不得重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业游民、流氓无产者一个。他东游西逛,一不小心与猴哥等人勾搭在一起。在《第三回 四海千山皆拱伏》,啸聚花果山的猴哥,【遍游海角天涯,四大部洲,无方不到。那时节,专慕豪杰】,与自号鹏魔王的大鹏等人气味相投,成了酒肉朋友,吃吃喝喝之余,正所谓【酒越喝越厚】,他们总共有7个人,结义做了兄弟。这个阶段,可以叫【七大王】时代,特点是七人都称王,其实是妖精头子。别看【王】这个头衔挺吓人的,其实在人间称王的妖精多如牛毛,例如猴哥遇到的第一个对手,就是【混世魔王】,别看名头唬人,这厮的本领非常稀松,被猴哥赤手空拳就打死了,连本相是啥都不清楚。西天路上称王、君、公主的就更多了,诸如金角大王、银角大王、圣婴大王红孩儿、灵感大王金鱼精、辟寒暑尘三个犀牛大王、百眼魔君蜈蚣精、铁扇公主罗刹女、从未正面出场的牛魔王的已故老丈人—万岁狐王等等。本质上说,包括七大王在内的众多妖精王,都属于黑社会组织,有的暴力一点,以吃人为生,有的亲民一些,例如黄狮子及其党徒。在天庭看来,这些妖精只是能力本领高强一些的人类而已,人类能吃猪羊,凭什么不能被妖精吃,妖精无非是本领高的猪羊,他们与人类形成良性互动,组成一个完善的食物环,有什么不对呢。黑社会的存在虽然不合法,却很合理,太上老君就曰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庭对于黑社会性质的妖精,一向是睁一眼闭一眼,如果是妖精就去围剿,天庭就不用干别的了。神仙们费了老鼻子劲挤进天班,图的是长生、富贵、享乐,不是为地上的人类服务的。

      七大王时代的花果山,相当于王伦时代的梁山,属于黑社会组织,此时没有七大王吃人的记载,至少说明他们还没有特别突出的违法乱纪活动,天庭何苦找他们的麻烦。偏偏由于猴哥卷走了东海的定海神针、在地狱强行注销了自己和同类的户口,被阎王、龙王联名告上了天庭最高神仙法院。要说还是天庭的办事效率高,业务能力强,立刻就派出太白金星去招安猴哥,这样做既不用劳师远征,靡费金钱,如果猴哥确有本事,也正好增加天庭的干部储备,可谓一举两得。其实猴哥是个官迷,太白金星只说玉帝【请你上天,拜受仙箓】,没说给个什么具体职位,猴哥就立马离开花果山,跟着太白金星上天糊里糊涂的做了弼马温。

      猴哥上天成为天庭干部,对其余6大圣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他们依然该干嘛干吗,在人间继续自己的黑社会生涯。其实猴哥在弼马温的岗位上干得相当不错,只用了半个月,就将天马们【养得肉肥膘满】。突然突然有一天,猴哥听说弼马温是个【未入流】的官衔,顿时勃然大怒,推倒办公桌,砸碎办公用品(把公案推倒),擅自离开天庭,回到花果山。不仅如此,还公然打出了【齐天大圣】的旗号。【齐】等于【齐平】,齐天大圣意为与天庭等量齐观、与玉帝平起平坐,这就是造反了。在天庭看来,猴哥你的职务再小,好歹也是占编制的一个天庭干部,不辞而别、说走就走,真当天庭是洗澡堂子了呀,此风不杀,天庭的脸面何在,天条的尊严何在?如果说此前号称美猴王的猴哥,只是一个黑帮头子的话,此时已经堕落成了地道的反革命分子,玉帝不给猴哥点color see see 也不行了,否则天庭的人心就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

      于是玉帝派遣托塔天王父子,携巨灵神等将领前往围剿,是为第一次围剿。历史一再告诉我们,骄兵必败呀,显然玉帝过于轻视猴哥了,派去的天兵天将,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不够,长期的享乐生活,腐蚀了他们的战斗力。对于猴哥来说,这是他搞到金箍棒以来,第一次真正使用这个大杀器,好东西就是好东西,只一棍子便打断了巨灵神的宣花战斧的斧柄,巨灵神的信心立马就崩溃了,【急撤身败阵逃生】。见金箍棒果然好使,猴哥信心爆棚,又挫败了李天王的儿子哪吒,赢得了第一次反围剿的伟大胜利。

      话说其他6大王的本事,都在猴哥之上,缺的只是造反的勇气,见猴哥如此轻松的战胜貌似不可战胜的天兵天将,也都来了精神,在猴哥的鼓动下,这6位也跟着起哄,都称圣了,其中老三大鹏自号混天大圣。至此,七大王变成了七大圣,而七大圣盘踞的花果山,完成了从黑社会据点到反革命根据地的伟大质变。这好比王伦时代的梁山是黑社会,晁盖时代是反革命一样。为啥王伦很不愿意接纳林冲,是因为林冲与高俅有私人恩怨,又有杀害陆谦、管营、差拨等国家干部、烧毁国家战略储备油库(大军草料场)的罪行,是现行反革命,接纳林冲的话,梁山就成了反革命武装。固然王伦嫉贤妒能,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这是两条路线的斗争。七大王称圣,是个质变、突变,从此他们都成了反革命头子,这个印记将伴随他们终生。

      话说天庭一看不得了,一个齐天大圣就够难对付得了,一下子冒出来七大圣,怎么办呀,祸事了、祸事了。于是天庭的鹰派让位,鸽派太白金星二次出面,招安猴哥上天,承认他是齐天大圣,不仅承认了这个头衔,还给他开府—齐天大圣府,府中设置安静、宁神两个司,实际是把猴哥养起来了。对此,猴哥很得意,真以为自己可以与玉帝平起平坐了,猴哥与三清四帝等高级神仙没大没小,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为了防止猴哥闲极生事,玉帝派他去看管蟠桃园。

      别看猴哥在七大圣中排名老末、本事最差,可他最能闹腾,其他6位都是跟风起哄,一不小心搭车当上了反革命而已,未必出自他们的真心。猴哥受招安,把齐天大圣头衔洗白了,我们咋办?继续造反还是怎么着?最后大家的意见产生了分歧,七大圣反革命组织陷入了彷徨之中,濒临崩溃或解体。

      当官迷猴哥,发现齐天大圣这个头衔,除了是头衔,其他方面啥也不是,没有参加顶级神佛大 party—蟠桃宴的资格的时候,猴哥那脆弱而纯洁的心灵,又受到了严重伤害,这才二次造反。说到底,猴哥两次接受招安,都是想当官;两次造反,都是嫌官小。

      天庭二次围剿的时候,其余 6 大圣要么已经已经散了,要么作壁上观,反正根本没有参与反围剿。究其原因,猴哥两次接受招安,又两次造反,根本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人家凭什么跟你混?天庭再来个3次招安的话,你还得把我卖了,所以 6 大圣才不跟他混呢,猴哥您自己玩吧。从事后的发展来看,6大圣可能得到了天庭的某种承诺,就是你们放弃大圣头衔,低调做妖,天庭则既往不咎,权当没这回事。

      于是猴哥再次独自迎战天庭的围剿,是为二次围剿,直到猴哥被如来镇反,被关押在五行山监狱服刑才算结束。话说回来,天庭也不容易,对地上的这些黑社会,围剿不好,这太花费精力、财力,神仙们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何况【兵者凶器】,万一围剿失败,天庭的脸面就没地方搁了。招安也不行,否则天庭的编制会越来越大,就算天庭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么多人一块吃;何况如果总是招安,就是变相鼓励妖精造反,万万不可。总之这尺度很难拿捏,不是一般人能玩明白的。

      6大圣中的混天大圣大鹏,选择了去西牛贺州的狮驼国发展。狮驼国是个大国,从东到西约有千里之遥,首都叫做狮驼城。狮驼国的东面,是荒无人烟的八百里狮驼岭,西面则是另一个大国—比丘国。如果评选最残忍或者最能吃人的妖精的话,我会投大鹏一票。大鹏到了狮驼国狮驼城,【吃了这城国王及文武官僚,满城大小男女也尽被他吃了干净】。按一座城市有1万人居民来计算,大鹏吃了1万人。如果评选最善于治理国家的妖精,我也会投大鹏一票,因为大鹏做了狮驼国国王,首都狮驼城的居民虽被吃光,可并未荒废,大鹏将这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完整、完善的城邦。根据日后猴哥的亲眼目击,狮驼城的市民都是妖怪,而且分工很细很明确,让我们分析一下,括号里面是我的解读:

      攒攒簇簇妖魔怪,四门都是狼精灵。(全城市民都是妖精,而且人口众多)

      斑斓老虎为都管,白面雄彪作总兵。(国防部,军队)

      丫叉角鹿传文引,伶俐狐狸当道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文传、电信)

      千尺大蟒围城走,万丈长蛇占路程。(外交通商部)

      楼下苍狼呼令使,台前花豹作人声。(娱乐城)

      摇旗擂鼓皆妖怪,巡更坐铺尽山精。(公安部、国安部)

      狡兔开门弄买卖,野猪挑担干营生。(工商业)

      先年原是天朝国,如今翻作虎狼城。(综述,全城市民都是妖精)

      在这个城市里面,除了教科文卫部门外,一个城市或者首都应该具有的职能部门或社会分工都有了。看到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解答。

      1. 大鹏是一次性吃掉狮驼城的所有市民吗?

      2. 狮驼城是个城市,没有第一产业,即农业,妖精市民们的食物从哪里来?

      3. 日后大鹏被如来镇压时,他理直气壮的说:【我这里吃人肉,受用无穷!你若饿坏了我,你有罪愆】,看样子大鹏经常吃人,如果他把市民们都吃光了,他还去哪里找人吃?

      对这3个问题,笔者做个综合回答,虽然猜测成分居多:

      1. 大鹏不可能一次性吃掉所有市民,如果这样的话,他就要一次性吃掉1万人左右,笔者不相信他不会有这么大的饭量。

      2. 大鹏吃市民的过程,应该是吃一些人的同时,再补充一些妖精做补充,实现平滑过渡,直到城中的人类都被吃光,只有妖精。

      3. 狮驼国应该不止狮驼城一个城市,除了城市,还有广大农村,大鹏只是吃光了狮驼城的市民,并未吃掉农村和其他城市的人类居民。

      4. 狮驼城的妖精市民,主要以人类生产的粮食和牲畜为食。豹头山虎口洞的黄狮子及其喽啰,就是这么活的。

      5. 大鹏吃人属于细水长流,吃完首都市民之后,改为向狮驼国其他城市和农村征用活人做食物。其流程与通天河的金鱼精大致相同,金鱼精要求河边的居民,每年贡献一对童男童女给他吃,其代价是金鱼精保证附近地区风调雨顺。

      6. 狮驼国东面是狮驼岭,没有足够的人类吃。西面的比丘国有人类,但是比丘国的国丈是白鹿精,不大可能允许大鹏去比丘国吃人。即使大鹏的法力比白鹿精高明,妖精也是有地盘划分的,在道上混,就得守规矩。

      7. 大鹏这国王治理得相当好,外人甚至不知道这里当政是妖怪。唐僧取经结束后,他的通关文牒上有狮驼国的花押。这能说明3件事,一是狮驼城中还在使用国玺,二是外人不知狮驼国的国王是妖精,途经狮驼国的旅客,都盖了狮驼国的花押。三是狮驼国的信誉很好,不骚扰过往客商,否则客商们很快就会把狮驼国的恶名传播出去。

      8. 取经团离开大唐之后,路过了12个国家和地区,除了大鹏、乌鸡国的假国王青狮之外,都是人类,在这些国王当中,大鹏即使不是干的最好的,也是干得相当出色的。

      9. 大鹏治理的是国家,而不是军队。绝大多数妖精,包括猴哥的洞府,本质上都是军队,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洞主其实是军队司令。军队本质上是消费部门,除了黄狮子、犀牛精、玉面狐狸之外,绝大多数妖精都很穷。狮驼国是个真正的国家,独立运营,且经济状况良好。

      10. 狮驼城有娱乐部门,这里很可能是世界各地妖精们的集散地,如果有妖精联合国的话,其总部大楼一定在狮驼城。

      通宝推:浣花岛主,西瓜子,
      • 家园 大鹏不是如来的舅舅

        关于大鹏的身世,如来佛祖在《第七十七回 群魔欺本性 一体拜真如》中说:【物有走兽飞禽,走兽以麒麟为之长,飞禽以凤凰为之长。那凤凰又得交合之气,育生孔雀、大鹏。孔雀出世之时最恶,能吃人,四十五里路把人一口吸之。我在雪山顶上,修成丈六金身,早被他也把我吸下肚去。我欲从他便门而出,恐污真身;是我剖开他脊背,跨上灵山。欲伤他命,当被诸佛劝解,伤孔雀如伤我母,故此留他在灵山会上,封他做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萨。大鹏与他是一母所生,故此有些亲处】。按如来的说法,孔雀是如来的母亲,大鹏又是孔雀的弟弟,所以大鹏是如来的舅舅。

        这一段可不是说大鹏是如来的亲舅舅,而是说孔雀曾经把如来吸到肚子里,而如来是从孔雀肚子里出来的,所以这孔雀的形象,类似于如来的母亲。“伤孔雀如伤我母”,这里面有个“如”字,就是说类似,而不是说孔雀真是他母亲。非但不是母亲,其实还是仇家。只是如来宽宏大量,没跟她计较,反而给了他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而已。

        至于大鹏,如来说“大鹏与他是一母所生,故此有些亲处”。可没喊大鹏做舅舅,只是说了一下他俩之间的这段渊源而已。

      • 家园 谁说没有七大王吃人的记载,第二十三回

        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

        • 家园 这个做不得准

          首先,这个地方只说了老孙吃人,没说七大王,不过这不是重点

          最关键是,这段是老孙在吹牛

          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乌鸡国救溺水国王的时候,唐僧说八戒沙僧吃过人嘴里是浊气,悟空没吃过人嘴里是清气。这个可是实验证据,做不得假。

        • 家园 这段和后来那段矛盾

          那八戒上前就要度气,三藏一把扯住道:“使不得!还教悟空来。”那师父甚有主张:原来猪八戒自幼儿伤生作孽吃人,是一口浊气;惟行者从小修持,咬松嚼柏,吃桃果为生,是一口清气。

          我觉得这段更靠谱点,这种人命关天的东西开不得玩笑的,之前那段吹牛成分更大一些,而且也没看到唐僧对这段吹嘘反胃,表明唐僧知道这是吹牛,唐僧可是亲眼看到过自己的随从被妖怪吃掉,又被吃人的妖怪抓过好几次,没那么好忽悠。而且猴子中途回花果山杀掉那些猎户后也仅仅是把马匹当食物,人的尸体直接扔掉,花果山那时候食物紧张也不吃人,之前就更不会了。

        • 家园 还有一个证据,表明猴子对人肉没有兴趣

          猴子被三藏赶回花果山后,群猴来迎,诉说没了老大之后被猎人欺负得苦:

          那大圣正当悲切,只听得那芳草坡前、曼荆凹里响一声,跳出七八个小猴,一拥上前,围住叩头,高叫道:“大圣爷爷!今日来家了?”美猴王道:“你们因何不耍不顽,一个个都潜踪隐迹?我来多时了,不见你们形影,何也?”群猴听说,一个个垂泪告道:“自大圣擒拿上界,我们被猎人之苦,着实难捱!怎禁他硬弩强弓,黄鹰劣犬,网扣枪钩,故此各惜性命,不敢出头顽耍。只是深潜洞府,远避窝巢。饥去坡前偷草食,渴来涧下吸清泉。却才听得大圣爷爷声音,特来接见,伏望扶持。”

          明明是人吃猴肉,哪来猴吃人肉:

          群猴道:“说起这猎户可恨!他把我们中箭着枪的,中毒打死的,拿了去剥皮剔骨,酱煮醋蒸,油煎盐炒,当做下饭食用。或有那遭网的,遇扣的,夹活儿拿去了,教他跳圈做戏,翻筋斗,竖蜻蜓,当街上筛锣擂鼓,无所不为的顽耍。”

          猎户们排场还真不小:

          那大圣上了山巅看处,只见那南半边,冬冬鼓响,当当锣鸣,闪上有千余人马,都架着鹰犬,持着刀枪。猴王仔细看那些人,来得凶险。好男子,真个骁勇!但见——

          狐皮苫肩顶,锦绮裹腰胸。袋插狼牙箭,胯挂宝雕弓。

          人似搜山虎,马如跳涧龙。成群引着犬,满膀架其鹰。

          荆筐抬火炮,带定海东青。粘竿百十担,兔叉有千根。

          牛头拦路网,阎王扣子绳。一齐乱吆喝,散撒满天星。

          结果猴子运动了一下肺活量,把他们统统歼灭:

          大圣见那些人布上他的山来,心中大怒,手里捻诀,口内念念有词,往那巽地上吸了一口气,呼的吹将去,便是一阵狂风。好风!但见——

          扬尘播土,倒树摧林。海浪如山耸,浑波万迭侵。乾坤昏荡荡,日月暗沉沉。一阵摇松如虎啸,忽然入竹似龙吟。万窍怒号天噫气,飞砂走石乱伤人。

          大圣作起这大风,将那碎石,乘风乱飞乱舞,可怜把那些千余人马,一个个——

          石打乌头粉碎,沙飞海马俱伤。人参官桂岭前忙,血染朱砂地上。附子难归故里,槟榔怎得还乡?尸骸轻粉卧山场,红娘子家中盼望。有诗为证:

          人亡马死怎归家?野鬼孤魂乱似麻。可怜抖擞英雄将,不辨贤愚血染沙。

          清场的时候怎生处理废弃物?猴子有章程:

          大圣按落云头,鼓掌大笑道:“造化,造化!自从归顺唐僧,做了和尚,他每每劝我话道:千日行善,善犹不足;一日行恶,恶自有余。真有此话!我跟着他,打杀几个妖精,他就怪我行凶。今日来家,却结果了这许多猎户。”叫:“小的们,出来!”那群猴,狂风过去,听得大圣呼唤,一个个跳将出来。大圣道:“你们去南山下,把那打死的猎户衣服,剥得来家洗净血迹,穿了遮寒;把死人的尸首,都推在那万丈深潭里;把死倒的马,拖将来,剥了皮,做靴穿,将肉腌着,慢慢的食用;把那些弓箭枪刀,与你们操演武艺;将那杂色旗号,收来我用。”群猴一个个领诺。

        • 家园 不给力啊!水帘洞那个荒僻去处哪来行人客商?

          这一段出现在三打白骨精中。这个背景很重要。

          俺倾向于这是猴子为了向糊涂的三藏说明妖精骗人的伎俩而绘声绘色地胡说的,存粹是现编,综合了他对于吃人妖魔的了解和想象。猴子真要吃人,还用“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随便动动小指头就拿来了。“晒干了防天阴”,都是些不上档次的小妖魔干的事,难得碰上一拨人,当然要晒人干防断粮,因为没有本事随时随地手到擒来。

          当然俺不认为猴子有不吃人的洁癖,因为这对于妖怪实在不算一个事。俺只是说,第一人肉有什么好吃的?都是TNND老皮死肉,哪有猪羊这种一两岁就拿来吃的嫩货好味道。所以牛X的妖怪吃的都是童男童女。第二,这段话作为猴子吃人肉的证据,完全不给力。就好比俺恐吓表妹不要早恋的时候,夸夸其谈“早恋的时候男生都是骗人胡来的,女生纯粹吃亏上当,比如你哥俺当年就祸害了一个排,现在找个好姑娘婚了,以前那些到哪儿喊冤去”,这能说明啥?只能说明俺通过吹牛和夸张,不惜抹黑自己,也不想让表妹吃亏上当。

          猴子你内牛满面吧!老吴这么黑你,俺还是能把你还原漂白。

          • 家园 总统慷慨,得到一枚通宝

            看了下诸位提供的资料,综合了一下。

            1 为啥要吃人肉,答案是人肉大补。

            大鹏说过:【我这里吃人肉,受用无穷!】

            第8回,猪八戒对观音说他吃人为生,因为【还不如捉个行人,肥腻腻的吃他家娘!管什么二罪三罪,千罪万罪!】

            第78回,寿星的白鹿在比丘国炼药,【药引子利害:单用着一千一百一十一个小儿的心肝,煎汤服药,服后有千年不老之功】

            2 猴哥是否吃过人,答案是吃过,除了27 回白骨精战役之外,第 80 回白老鼠出来装好人,猴哥说:【这都是老孙干过的买卖,想人肉吃的法儿。你那里认得!】

            3 唐僧说猴哥没吃过,不能采信,他又没在花果山呆过,怎么知道猴哥是否吃过人,他那番话是想当然。从上下文来看,猴哥吃人比老猪、沙僧少,老猪说自称【在此处占了山场,吃人度日】,沙僧自称【我在此间吃人无数】,老猪是只吃人,沙僧是吃人为主。猴哥是荤素搭配,荤少素多,属于杂食动物。

            4 为啥猴哥回到花果山不吃人肉了,那是因为他当了和尚,不再吃肉了。马肉是给其他猴子们吃的,恐怕也不是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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