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当流氓学会了武术 -- 吴刚看你跳舞

共:💬177 🌺752 🌵30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2
下页 末页
        • 家园 求个普法的...

          钱云会案子的司机判了3年半,为啥超了肇事未逃逸的上限?

          • 家园 请认真看有关报道后再说。
          • 家园 学习

            同问~~

          • 家园 大概是这样的

            经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该交通事故中,费良玉负主要责任,钱云会负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钱云会符合遭机动车辆碰撞、碾压致颈部、胸部重度毁损伤而死亡。另查明,钱云会的家属已获赔10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费良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超载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费良玉在肇事后要求同车的黄某为其顶替,这说明其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故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被告人在案发后有及时报警行为且未破坏现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家属已获赔偿,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认定的原因就是有让人顶罪的企图,判定为等同逃逸。现在找不到这案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是考虑了钱云会也负少部分的事故责任(暂时先推断是横穿马路太快太突然,导致司机反应不及)综合考虑判了3年半。

            他要是不企图找人顶罪,可能也就两年前后的事。浙江义乌有个开三轮摩的撞死人只判10个月的,原因是被撞死的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再加上自首主动赔偿之类的,所以才判得很轻。

      • 家园 判的根本不重

        他应该按这个来判吧:“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如果他判的对的话,这是鼓励撞死,否则逃逸就是7年以上到无期。死了就是3-7年?!

        • 家园 逃逸得和死亡有因果关系才能用这条

          如果没逃逸,就是3年最高(70码的判法)。

          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是3-7年。

          这个案子里车祸现场有其他人报警急救,那被害人死亡就不是逃逸引起的了。

          如果当场没撞死,逃逸后伤者没得到及时救治死亡,那是适用这条,7年以上。

          要是当场没撞死,又撞了一下撞死,那就是故意杀人可以判死刑了了。

        • 家园 问题的关键是适用罪名分歧很大

          酒驾撞死人,到底适用哪个罪名,差别太大。

          到底是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一个最高才7年,另一个是死刑。

          现在争论非常大。

        • 家园 问题是他没有逃逸

          所谓因逃逸致人死亡,就是把人撞倒了,然后撒了丫子,致使受害者救援不及时或没有救援而死亡。

          问题是那小子没有逃逸,而是下车,然后喊出了那惊世骇俗的警句~“我爸是李刚”

          补:这厮是逃逸未遂。

          • 家园 未遂也是逃逸
          • 家园 其实要命的是70码那位

            先不说社会危害性和法律滞后性问题。

            法律来说他真没逃逸,出了事就在原地呆着,算是自首了,怎么也只能判3年。考虑到自首,主动赔偿取得谅解之类的还减了半年。

            结果看看,多少骂声?

            不过他这个案子司法解释应该更新我倒是同意的,非法赛车应该考虑列到“危害公共安全”里边,具体还得研究。

            • 家园 这在美国是要按危害公共安全判的

              但这没死刑。

            • 家园 恩,同意

              70码那个才真叫个要命。

              关于他爹是李刚那个,须知事发地点是学校。在学校里车祸也适用于一般情况吗?须知学校本身教学的地方,学校的道路是用来满足通过需要的,红绿灯之类的都没有。这种地方发生的车祸跟外面的显然不一样。

              就我个人看来,在学校里告诉行驶本身就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 家园 一点特殊规定都没有。。。

                无奈了,我在别处就说了,没人听。

                您这算是好的,只是问而已。这样说的我遇到一群了,就自己创造司法解释,硬说“校内撞死人逃逸就该适用危害公共安全”说什么都不听。

                还有人说过在校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重判什么的。。。

                如果定这样的法律,可操作性太差了。因为“校园内”这个名词太抽象,假如说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学校呢?比如乡村小学门口,那怎么办?多少米算校园内?离教室门口100米撞死人轻判,99米就重判?合适吗?

                “人口稠密地区”什么的,也不行,因为这也是个抽象名词,多少算稠密难以定义。

                要制定一个法律,真不是那么容易。如果思虑不周,起不了作用还是好的,还很可能比没有还糟。

                • 家园 看样子这个只能由学校自己处理了

                  有些地方自己也在做,比如设警示牌“前方N米是学校,请减速慢行”之类的;而且基本上学校门口的马路,百米之内都有这个东西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一般学校周围都有,学校里面更是密得另开车的人发指。曾坐车穿过学校,减速带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不晓得那个学校里这东西多不多~

              • 家园 无精打采的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单位内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没啥特别规定。和外面道路一样。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