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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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人民可以嚷嚷,这是大家的自由啊

            再说南京出了彭宇案,也没见某法院的某法官抬不起头,顶多就是被他的导师骂了一通,可是你知道这个案子的恶劣影响有多大,虽然法官的判决完全合法

          • 家园 只要有一颗普世的心,什么样的枉法的事都可能作出来

            少杀慎杀是个理念,我们什么时候到了需要根据理念来判案了?那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呢,这又是什么东西?

            一个案子符合程序,也没有金钱权钱交易,不代表就能得到公正的判决,一批脑残的法官,只要有一颗普世的心,什么样的枉法的事都可能作出来。

          • 家园 这是我下河以来的收到的第一个艹,纪念一下

            我一向以为自己观点算是比较中庸的。

            ⊙﹏⊙b汗

          • 家园 被告穷,没有势力,不等于被告的家族都没有势力。
            • 家园 从哪里得到的可靠的消息说被告家族有势力?

              要求链接?

              P.S. 判死刑,我个人完全支持。 但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法官与被告之间不可能有什么利益关系,也就不会有故意袒护的嫌疑。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判决,作为旁观者的我,支持一审原告申请检察院提起审监程序,但是不支持以所谓网络民意来改判。

              • 家园 从哪里得到的可靠的消息说被告家族没有势力?

                我说了有吗?只是说不要轻易认定一件事。

                倒是有的人早不早就万分肯定地说被告没有势力,有证据吗?有调查过他的家族吗?

                • 家园 已经有很多报道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如果老兄不信,下面该你举证了啊。而不是简单说,你再进一步调查一下,这里面不能万分肯定的证明没有猫腻。另外,按照中国现有的舆论环境,如果是官二代,吵到网上,轻判的概率更小,就像“他爸是李刚”的小李同学。

                  其实,兄台的意思我懂,就像刚才说的,我也是很支持一审判决的,但是不能仅因为网络民意就改变一个终审判决,昨个是陕西省国土局不认可陕西省高院的判决,明个又是哪个论坛不认可法院判决,司法权威不存在,自肖扬以来所有的进步,我恐怕又要化为乌有,回到以前了。

                  • 家园 法律是独立滴,普世得不容p民们玷污染指

                    希望李刚们继续猖狂吧,先生们也不要再利用民愤了,法律是独立的,民愤是不行滴

                  • 家园 我觉得这个自肖扬以来的所有进步是

                    在拉了一批敌视普通老百姓的人,例如贺和田标杆,作为统一战线才取得的,这些人要求再进一步,就看上面怎样选择吧。刚看了贺一处讲话,轻佻的拿刘胡兰说事,只能说明此人从根本上敌视现在的体制,所以上面是在与虎谋皮。另外,看了某人提供的连接,能理解您说的要收回一些话。

                  • 家园 是不是普通农民没有关系啊

                    根本不用追究这个问题。根据犯罪的事实,恶劣程度,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法律来判罚。这个人根据媒体报道的事实,属于主动找事,又有强奸,又有杀人,还杀害儿童,并且手段方式残忍。用简单的话说,他已经不具备为人的资格,杀他是替天行道,如果法院判他不死,根据什么都说不过去。

                    第二段,违法当事人对法院判罚,在判罚没有法定更改情况下,依法执行。和社会对法律事件的评论,批评,建议能混为一谈吗?陕西国土局不认可判决,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国土局可以上诉。论坛讨论司法判决是建议,也可以高抬自己说是监督,这不是一回事。

                  • 家园 贺卫方都不支持这个判决,因为太骇人听闻了。

                    本来贺卫方和你的逻辑基础是一样的,那就是判决可以不顾及民意。

                    这个逻辑基础本来就是莫名其妙,法律的意义,判决的意义必须顾及民意,立论基础就错了。

                    不顾及民意的法律,不顾及民意的法律判决其实质就是背离民主,背后无非是为权贵谋取私利开后门,然后还要做婊子立牌坊。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是天公地道

                    这样的基本公理 任何理论也是不能颠覆的

                    云南高院已经丧心病狂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以至药案还在鼓噪民意绑挟判决的贺卫方也不敢为他们的判决说好了。

                    因为你无论从法律的任何角度来解释都不能解释通这个强奸+两条人命的垃圾能够被饶命。

                    现在你和云南高院所唯一的解释就是普通民众认为该杀,我偏偏就不杀,因为你们是P民,判决由我云南高院实施,我想整么玩弄法律就整么玩弄,我想整么草荐人命就整么草菅人命,普通民众是不能提出疑义的。

                    这样的解释能通什么?狗屁能被解释通吗?

                    这是社会主义中国吗?

                    这是讲求法治 民主 的社会主义中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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