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现在开始翻译《里程碑》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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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现在开始翻译《里程碑》

    现在开始翻译绿教暴徒的指导书《里程碑》

    其历史意义请看村长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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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此书又臭又长,语言晦涩难懂,文笔十分啰嗦,因本人能力有限,此书太监之可能极高,各位请勿抱以信心能看到完工。

    另外本文欢迎自由转载引用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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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程碑》(Ma’alim fi-I-Tar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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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赛义德 库特卜 (Sayyid Qutb)

    章节列表

    前言

    第一章:独一无二的古兰经年代

    第二章:古兰经理念之本质

    第三章:伊斯兰社会及其正确信仰的形态有何特征

    第四章:杰哈德的神性原理

    第五章: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伊斯兰的生活之道

    第六章:独一之法

    第七章:伊斯兰乃真正之文明

    第八章:伊斯兰的理念和文化

    第九章:穆斯林的国民性及其信仰

    第十章:长期之变革

    第十一章:信仰的胜利

    第十二章:此乃正道

    名词解释:

    *加息利亚(Jahiliyyah):即蒙昧时期,也可理解为史前时期。穆斯林史学家用以称呼前伊斯兰教时期。阿拉伯语原意是没有指挥的,无秩序的。穆斯林史学家认为其历史从伊斯兰教创始时期开始算。之前的史前时期,即加息利亚时期是一个没有神圣指导的、无知的、蒙昧的时期。

    *杰哈德(Jihaad):即伊斯兰圣战。阿拉伯语原意是奋斗。任何为伊斯兰和安拉作出贡献或努力(不一定是武力的),都可以用这个词来表示。

    **德希米(Dhimmies):一般译为“有经人”或“受保护者”,指犹太人和基督徒。因为伊斯兰教承认此二者的经典也是天启,故有此名。他们可以居住在伊斯兰国家里,其权利受国家政府保护。

    *拉—以利哈—依拉—安拉(La Ilaha illa Allah): 阿拉伯语,意为“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句话加上“马哈茂德(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就是穆斯林五功之一的念功

    关键词(Tags): #伊斯兰圣战理论浅析#里程碑#伊斯兰#穆斯林社会思潮通宝推:不打不相识,桥上,密支那,梦回唐朝,联储主席,程不悔,镭射,曾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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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第五章: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伊斯兰的生活之道

      先翻译了第五章,是因为第四章太长,而我又太懒。而且我越翻译越觉得这些狂信徒的理论简直是对人类基本智商的侮辱。一想到这帮狂信徒的理论在埃及等地大胜,我就不寒而栗。

      ——突然间无比同情老毛,不过是有几个人喊了两句万岁,就让某些猪仔骂的狗血淋头。这边这些狂信徒连万岁都不屑于喊,都开始成体系的胡说八道,要你连命,连生活的一切决策都要按照胡说八道体系来干了,结果就不见猪仔们对这个哀叫了,反而要称是什么“伊斯兰的智慧”。这也是变相的雄辩的证明了一点:焦头烂额为上席,曲突徙薪无人理,越是没下限,才越有前途。

      ——————————————————————————————

      名词解释:

      五功:卡迪尔(Al-Qadr:念功)萨拉特(Al-Salat:祈功)希亚姆(Al-Siyam:禁食)扎卡特(Al-Zakat:缴纳天课)哈只(Al-Hajj:巡礼)

      阿尔丁—伊利瓦齐(Al-din Lil-Waq’i):意为生活即宗教,有宗教才算是生活而非生存(the religion is for living)

      立基台哈德(Ljtihad):意为个人的判断,使用某个人的推理和判断(Using one’s judgment)

      拉—以利哈—依拉—安拉——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是伊斯兰用以表达自己信仰的上半阙,意思是除了神之外再无什么可值得崇拜。而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则是下半阙,意为这种崇拜是根据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带来的教诲而生的。

      一个有信仰的穆斯林是把这种表达时刻谨记在心的,因此他也会实践其他的伊斯兰的礼仪,因为这些礼仪都是源自于这种信仰和其表达的。因此,他会信仰天使、圣书和神的信使的故事。他也会在他的生活中实行五功,如卡迪尔(这是分别好坏的标准)萨拉特(Prayers)、希亚姆(fasting)、扎卡特(Poor-due)和哈只(pilgrimage)。他也会认为何为能做何为不能做、人类的一切事物和法律、伊斯兰的道德教导和其他什么东西,都是神规定的和源自于这种敬神信仰的。而这种敬神信仰,乃是由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由神派出给我们,从而展现给我们的。

      一个穆斯林的社群,就是指对于这种信仰的进行宣扬和实践的一个群体。这是它的特色,而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不进行这种信仰的宣扬,不进行实践。那它就不是一个穆斯林的社会。

      因此,对于信仰的宣扬(the declaration of faith)乃是穆斯林社群的生活之道的基石,一切穆斯林的生活之道的细节都来源于此。如果一种生活之道没有这个基石,或不建立在这个基石上,那这种生活之道就不是伊斯兰的。神曾经说过:

      指引唯源于神,他令你唯崇敬拜服于它。而此乃生活之正路(12:40)

      服从先知即是服从神(4:80)

      这个简明却又是决定性的宣扬乃是我们的宗教中的一切问题和其实践中的一切问题最根本性的指导。首先,它告诉了我们一个穆斯林群体的本质是什么。其次,它告诉了我们如何建设这样的一个群体。再次,它告诉我们如何反对一个加息利亚社会。最后,它告诉我们伊斯兰应该怎样的改变人类的生活。以上的这些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将长期存在于伊斯兰运动中各个阶段里的重大问题。

      穆斯林群体的唯一特征是什么呢?答案是这个:即群体内的一切事物都按照一个原则展开——唯崇奉神。正因为它是唯一前提,所以要有这样的宣扬,因为这宣扬指出了这个原则和原则的特征。在这个群体里,不管是信仰、祈求、正理还是规章都必须坚定地反映出这个原则。

      一个不信神的唯一性的人是不可能独崇敬神的。

      “安拉令你不得有两神,神是独一的,因此它可畏。不管是天上地下,都属于它,都奉它的令。因此你能畏惧除了神以外的事物吗?”(16:51-52)

      任何在祈求时念神以外的事物的人——不管他求的时候是不是连带着神一块儿——都是不独崇敬神的。

      “你当说,我的萨拉特,我的祈求,我的生和死,都是为那世界的维护者,赞那世界的维护者的。它是独一的,别无伙伴。我受它的令,而我也只屈服于它。”(6:162-163)

      任何以神以外的事物为法源的,或任何和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的神的正道不合的法源,都是不独崇敬神的。

      那称是神的伙伴,在他们的教中说何为可做的,能是神所允许的吗?(42:21)

      先知给你的无论是啥都当接受,先知禁止的无论是啥都当厌弃。(59:7)

      这就是穆斯林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信仰和意识,祈求和仪式,社会系统和其法律等等都基于对神的独崇。如果在以上的任何一方面没有体现出这一点,那就等同于整个伊斯兰没有被体现出来。就好比是伊斯兰的第一功念功——“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没有被念诵一样。

      因此且仅因此,如一群人如果想成为一群穆斯林,或组成一个穆斯林的社群,或实行伊斯兰的生活之道,最后形成一个穆斯林的社会的时候,他们必须把这样的观念不打折扣的当做成事的前提,否则是不可能成事的。原因就是伊斯兰的第一原则就是“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这一条的上下阕都是必须被遵守的。

      因此,在考虑建设一个伊斯兰的社会系统并组织一个穆斯林的社群的时候,首要且必要的任务就是清洁人们的心灵,将其从崇奉非主的思想中解脱出来。只有当人心灵洁净的时候,他们才会集合起来形成一个群体。当这个群体的人的祈求、观念、信仰、律法等等都只是为了神而非别的什么而设的时候,一个穆斯林社会才能形成。如果一个人想过伊斯兰的生活,他就会加入这个群体,他的崇拜和个人戒律也都只会被神清洁。也就是说,这句话“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就在他的身上具现化了。

      这就是第一代穆斯林是如何形成并最后组成了第一个穆斯林社会的,所以任何一个穆斯林群体也必将因此而形成,而任何一个穆斯林社会也将因此而组成。

      一个穆斯林的社群只有在其个人和群体拒绝向除了神之外的任何东西臣服时——不管是用神的名义还是不用——并只臣服于那位至高无二的神,只把自己的性命和生活都寄托于这种臣服时才能形成。当这个新的社群从加息利亚社会中诞生时,他们会立即用这种新的信仰抗衡加息利亚的影响,并用这种新的信仰指导自己的生活。他们也就具现化了这句话“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

      旧的加息利亚社会可能会被新的伊斯兰社会吸收,也可能不会。如果不会的话,它可能跟伊斯兰社会和平相处或者开战。然而,历史告诉我们加息利亚社会往往是选择跟伊斯兰开战而不是和平相处的。当一开始伊斯兰只有几位先锋的时候,只有几个人的时候,只有一小群人的时候,甚至最后都已经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群的时候。加息利亚都选择了对抗。从诺亚到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时都没有改变。所以每一次伊斯兰的呼唤都不缺加息利亚对抗的原因。

      因此不证自明的是,穆斯林除非能够获得有效的力量去对抗加息利亚社会,否则他们不可能形成社群并存在下去。这种力量必须是全方位的,意思是说,他们必须有有力的信仰和观念,有力的训练和道德观,有力的组织和维持一个社会的能力以及有力的物质力量。即便他们不是为了统治他人而要拥有这些,也必须是为了能够抵抗加息利亚社会的侵袭而要拥有这些。

      但是,何为加息利亚社会呢?伊斯兰要对抗的是何种观念呢?

      所有跟穆斯林社会不一致的都是加息利亚社会,如果下一个更准确的定义的话,在信仰和意识上,在律法和尊奉上不向神臣服,或不只臣服于神的社会都是加息利亚社会。

      根据这个定义,一切存在于当今世界上的社会都是加息利亚社会。

      共产党社会就是一个加息利亚社会,首先,它否认至高的神的存在,而且他相信宇宙是由“物质”(Matter)或者“自然”(Nature)创造的,而所有人的行为和行为的历史都是由“经济”或者“生产资料”创造的;其次,他们的生活之道都是基于服从党而不是神。证据就是在所有共产国家中都是由共产党全权控制和领导的。这种意识形态把人的基本需求和动物等同起来,例如什么食物和饮水、衣服、住所和性。它剥夺了人的精神需求,而人的精神需求是区分人与动物之间最基本的条件。人的精神需求最主要的就是信神并有采信和宣扬这一信仰的自由。它同时还剥夺了人表达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自由,这是人的另一个独特特征。人的个体性有很多的表现方面,例如私有财产,选择工作和完成某工作的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它也有很多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使人和动物与机器都截然不同。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和共产党系统让人退化成了动物,甚至是机器。

      所有拜偶像的社会(Idolatrous societies)也是加息利亚社会。这种社会的典型有印度、日本、菲律宾和非洲。他们的加息利亚特征首先在于他们崇奉伪神(other gods besides god)或神不是他们唯一的崇奉对象。其次,他们以这种伪神信仰为基础建立起一套复杂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由一堆牧师、术士、法师、国家的长老或者世俗机构建立起来的,而这些法律都对神的律法置若罔闻。这些法律把绝对的权力给了国家、政党或者其他的什么基础。尽管绝对权力只属于神,而只有神的先知得到了它的授权去昭示。

      所有的犹太教和极毒教的社会都是加息利亚社会,他们扭曲了他们最初的信仰,把神的属性归到了别的东西上。然后创造出很多形式的谬论表达出来,例如什么圣子论(sonship of god)和三位一体(trinity)。某些时候则以实际上已经远离了神的真义的神学理念表达出来。

      “犹太人说以斯拉乃是神子,极毒徒说弥赛亚乃是神子。这都非他们的意思,使得在他们先前的诸人都不信了,神将惩罚他们,乃因他们进了歧途。”(9:30)

      “他们拒绝真理,这般称道“神乃是三位中的第三位”。而事实上,神是为一神,如果他们不弃绝他们所说的,他们中的不信者将得到痛苦的惩罚。”(5:73)

      “犹太人说道:神的手用它能做的来限制,限制即是他的手,而他将受他所说的咒诅。的确,他的手是广大的,他想多大便有多大。”(5:64)

      “犹太人和极毒徒说:我们是神的孩子,他私我们。问道。那为何他又因你的冒犯而惩罚你呢?事实上,你们只是俗人,和他人无二。”(5:64)

      这些社会都是加息利亚社会,因为他们的崇拜形式、他们的习俗和规矩都是源于错误和扭曲的信仰。因为他们的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不是建立在唯独崇神上。他们即不接受神的规矩,又不把神的命令当做唯一的合法法源。相反的,他们建立起一由人组成的议会,而这议会有着绝对权力可以立法。事实上这是对独属于神的权力的篡夺。在审判日来临时,古兰将把他们和他人分开,只因为他们给了牧师和拉比们权力,使其可以为所欲为的修改法律。

      “他们把他们的拉比和牧师们奉为等同于神的主,如弥赛亚,玛丽的儿子;他们被命令去崇奉一神,但是除了他以外没有别的神!荣耀只归于他,而非附属于他的存在!”(5:31)

      这些人其实并没有把牧师和拉比看作是神圣的,也并不崇奉他们,但是这些人赋予他们权力,尊奉他们的法律,而这是神所不准的。如果在当时,古兰称呼他们是尊奉那依附于神者或者拒绝真理者,那么现在我们也应该这样称呼他们。因为今日虽然权力并不是在拉比和牧师手中,但是确是在一个被他们选出来的个人手里。

      最后,现存的这个所谓的“穆斯林社会”也是一个加息利亚社会。

      我们区分加息利亚社会并不只是依照这样的原则即:他们信仰除了神以外的东西或者他们崇奉其他非主,而且是因为他们的生活之道不是建立在独崇神明之上。尽管他们相信神的统一性,但是他们还是委任其他非神的事物,授权给他们,并从这权力上建筑他们的制度,他们的传统和习俗,他们的法律,他们的价值观和标准以及几乎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至高的神曾经这样说过统治者

      “所有不按神的启示来判断事物的人都是不信者”

      (5:44)它这样评论统治

      “当你被命令去拒绝那些在你之前降临的和降临于你的,来诱导你去奉偶像而非去争论的一干人的时候,你能说你看不见他们吗?”(4:65)

      “当然不是了,因为汝主之意:除非他们停止争论而听命于你的判断,除非他们对你的裁决不怀任何反感而是五体投地彻底降服,否则他们都只是不信者而已”(4:65)

      神已经给犹太人和极毒徒定了性,他们都犯了希尔克,因此他们是无信者,因为他们把他们的拉比和牧师当做主来崇敬并且给他们权力和特权。而今日这些所谓的“穆斯林”们,本质上跟他们也并无什么差别。犹太人和极毒徒犯的乃是希尔克,因为他们说稣哥是神的儿子,并因此崇拜他。这种做法是彻头彻尾的对独一神的反乱,所以也是彻头彻尾的对神所描绘的生活之道和“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一信条的背叛。

      在当今的这些穆斯林社会里,有些社会公开大讲什么“世俗主义”,并借此否定他们和宗教之间的关系。有些社会则口头上尊重宗教,现实中则完全扔到一旁。他们说他们不相信那“不可见”(Unseen)的事物,只想在“科学”的基础上建设他们的社会制度,这就好像是说这“不可见”跟“科学”是相抵触的事物! 这种讲法其实是无知的,因此这么讲的人也是无知之徒。 还有些社会则把立法的权力给了其他非神的事物,他们随心所欲的立法,然后说道:“这是神颁布的沙利亚”。这些社会实际上只有一点是相通的——他们全都不把他们的社会建筑在这一原则上——独向神彻底投降和服从。(Submission to God alone)

      所以在解释了以上的内容后,伊斯兰和所有的加息利亚社会之间的关系都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伊斯兰认为现今所有的这些社会都是非伊斯兰的和非法的。

      伊斯兰不是这些社会所用的标签和定义所形容的;因为这些社会都不是独向神彻底服从的。所以这些社会和曾经的多神教社会有着共同的特征——他们都是加息利亚的。

      现状我们要讨论从这一章的最后一个论点,而这个论点是讨论这个问题——以现实的人类社会为前提下,何种主张是伊斯兰当采用的——无论是今日,明日还是遥远的未来。在我们论述穆斯林社会的本质时,我们已经讨论过了,总得来说就是一个穆斯林社会必须把社会中的一切决策都建构在这个原则上即独向神彻底服从。

      在定义了这个前提后,我们现在可以回答这个问题:那一种人类的生活应基于那一种原则?是神的宗教和其生活系统呢,还是什么人造的系统?

      伊斯兰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明确而又斩钉截铁的:所有人类的生活必须基于神的宗教和其生活系统,这是唯一的原则。如果这个原则是缺失的,那么伊斯兰的第一功——“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就是不成立或无影响的。如果这个原则不被彻底的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那么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的这条原则“独向神彻底投降和服从”也是不能实现的。

      “先知给你的无论是啥都当接受,先知禁止的无论是啥都当厌弃。(59:7)”

      而且伊斯兰会这么问:“是你知道的更多,还是神知道的更多?”然后便答“当然是神,而你一无所知”和“你只懂的很少的一点知识(真实)”

      (PS:所以镭射老兄,你都唔知啦,还跟他们这群鸟人争论个什么,他们只需要被枪毙,而不是争论)

      那个全知的,那个创造了人类,那个维持着世界的必然是统治者,而它的宗教必然是生活的正道,而人只能去到它那里寻求指引。而那些人造的理论和宗教,都只是扭曲的或落后的,因为他们都是建构在人的知识上,而人是无知或者只有一点真知的。

      神的宗教不是迷幻的,它的生活之道也不是可以改动的,因为宣扬信仰的下半阙“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已经很清楚的限制住它了。这句话很清楚的申明了原则只能来自于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如果原则们都已经在他所传的古兰中申明了,那么这世界上的决策就没有立基台哈德的位置。如果古兰里面没有清楚的阐述,立基台哈德才能用作决策的依据。而这依据也必须符合神的宗教的原则,而不是符合什么人的欲望和观点。

      “如果你对什么东西有不同的观点,就用神和他的信使去套它”(4:59)

      立基台哈德的原则和相关推理是很知名的了,但是对这个原则的衡量不能宽泛和模糊。除非一个人声称神是唯一的立法者,声称权力只来源于神而不是什么个人、政党或者国家,并且他还深入的钻研了圣书和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的教诲,否则不许这个人以神的法律的名义来制定法律。而且这种制定法律的权力也不能交给一个或者一群自命为奉神谕的人,例如在欧洲,有所谓的教会来干这件事。在伊斯兰里是没有教会的,除了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之外没有人可以直呼神名。这是被沙利亚圣法所明令禁止的。

      “阿尔丁—伊利瓦齐”是一个词不合意导致经常被误解的短句而且经常被用在错误的地方上。诚然,这个宗教是为了生活的,但是为了那种生活呢?答案是这个宗教只是为了建筑在它所有的原则上,并奉行根据这个原则发展出的主张的生活。这种生活是与人类本性最为和谐的,也是最能满足人的一切需要的。因为人的需要是被他的造主所知所了解的。

      “难道它创造的造物,它会不了解?它是全识的,也是全感的。”(67:14)

      宗教的功能并不是给正当化某种生活,也不是让什么领导和权力者用来引为权力的来源。宗教是提供一种标准,确立何为正,何为错。如果一种生活方式是反对宗教的,那么宗教的这个职能就会消失。这就是伊斯兰所称的这种“有宗教才算是生活”的真正意义。

      或许有人要问了:“对于人来说,不管是什么只要能办成事,那不都是好的吗?”但是我们要再一次的提出那个伊斯兰的问题和答案,即:“谁知道的多?你还是神?”和“当然是神,而你是无知的。”对于人真正有利的圣法乃是由神颁布,由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传给我们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如果人觉得能成事儿就好,而不管是不是跟神的圣法抵触的,那么首先他们就等于被他们的想法给骗了。

      “他们为自己的欲望所驱使而不思索,即便是那维持者的指引已经送到了门前。难道无论是什么所欲的,人都应当有吗?须知神是起先的,也必是终末。”(53:23-25)

      而且,这是不信者的想法。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不可能一面说他是这宗教的信徒或是学者,又一面说着反对神的立法的言论。不管他本心如何,这么做一分一秒都是不行的。

      通宝推:暗中观察,桥上,镭射,bluearmy2000,
    • 家园 太长,只看了黑体部分,但觉得将是个不容中国小视的对手。
    • 家园 第三章:伊斯兰社会及其正确信仰的形态有何特征

      名词解释:

      希尔克(Shirk):意为拜非神罪。即崇拜一切非神本身的事物,包括偶像崇拜,先知/圣裔崇拜,多神崇拜,精灵崇拜等等都属于希尔克。

      哇—阿什哈肚—安纳—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Wa Ashhadu anna Muhammdadar Rasul Allah):意为我证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 ,伊斯兰教念功的下半阙

      ——————以下是正文——————

      伊斯兰的消息乃是由神的信使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乃是由高贵的先知所启示的最后一条可与神相同的联系。 尽管漫长的历史已经过去,但是这消息却始终如一:人必须认识他们真正的唯一的造主和养主,只服从于它,而消灭一切人主。历史上的确曾出过几个狂徒,但是大体上来说,人类从未否认过主的存在和它涵盖全宇宙的至高权力;只不过人们或不是很理解神的真意,或是把某些非神的东西当做神来崇拜。任何接受和崇拜非神以外的东西的行为实际上都是希尔克,因为他们让人偏离了先知所传的神的宗教。 在列位先知之后,有一段时期人们是理解这个宗教的,但是之后人们就忘了它,并返回到加息利亚之中,后人们仍旧犯着希尔克,有时候他们信仰不坚定,有时候则崇拜非神,有时候则两者都有。

      在每个人类的历史时期里,对神明的呼唤就只有一个本质,那就是伊斯兰。它意味着人只服从于神而不服从于他人,只侍奉于唯一的真神而不侍奉他人,只习惯于神的法律和权力,而不是什么人造的法律和人类领主的权力,只奉行能一切可资理解神权的传统和价值观而不是别的。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的伊斯兰,和以前的先知们一样,就是为了这个本质而诞生的。整个宇宙都是归神管的,而人,作为这宇宙中的一小部分,必须遵循宇宙管理者所施行的法律。同样必要的,人须得理解这法律是管终生的。所以人决不可让自己偏离这大法去创造另一种价值观或者另一种人生。人无论是健康与否,生死与否,都是归这神定大法管的;哪怕是自己自愿做什么事情,也逃不出这大法的管辖。人是不可能有神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所以人只能在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遵循神定大法,用神定大法来指导自己吃饭做事,这样人才能跟宇宙的其他部分达到和谐。

      在另一方面,加息利亚,作为一种人临驾于他人的权力和一种不和谐的反宇宙思想,它把人生的强制性和人的自愿性给对立起来了。所以加息利亚是跟所有先知们,包括最后那位(愿安拉福佑于他)所要求人服从于独一神的呼唤所对立的。这种加息利亚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理论,实际上在某些时候,它根本无理论可言。它总是打着生活运动的旗号,出现在一个有其领导,有其传统,习俗和感觉,有其观念和价值的社会中。总是会出现在一个有组织的社会里,总是会出现在一个内部成员之间有着协作精神和忠诚观,之间共有着保卫这个社会的决心和意志的社会中。一旦其出现,一切妨碍它或可能对它造成危险的因素都会被它摧毁。这是它的本质所决定的。

      当加息利亚作为一种运动而非“理论”出现时,一切企图抛弃加息利亚,按照伊斯兰的指示将人带回给神的努力都将被无力化。现实世界是被加息利亚控制着的,它既有组织又有活力。所以这时候想依靠说教讲理来打败它是不可能的,更无论超越它了。所以如果要打烂旧有的体制,用一种新的,有其迥异于加息利亚的特色和信条的体制来取代它时候,这种取代的努力也必须以现实的组织和行动来展现出来。所以必须要建设实际的社会组织,并在成员间建设起强于加息利亚体制的关系,然后用这个组织来取代它。

      无论是那个历史时期,伊斯兰的基本理论都是——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除安拉外,再无神灵。 这意味着信徒必须在心中坚信神的神性,信它是恩主和宇宙万物的主宰,它有着至高的权力,只崇拜它且只遵守他的法律。是不是彻底接受这个信条——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乃是唯一能分别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标准,如果不接受这个信条,那就意味着既无意愿遵守伊斯兰的法律,也无行动去过伊斯兰的生活。

      理论上来讲,为了证明人应该把一生全都奉献给神,人应该彻底遵循神的意思,不管干什么都要听先神的意思然后再干。而神的指引只有独一的来源,即神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因此,伊斯兰的第二信条就是“哇—阿什哈肚—安纳—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 我证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

      因此,把伊斯兰从理论基础——虔信——转为一个现实的有活力的组织,一开始就是很必要的。同样必要的是这个组织必须和加息利亚社会隔绝开,成为一个独立于一切企图隔绝伊斯兰的加息利亚组织之外的组织。对于这个新组织来说,新的领导权是最重要的,这个领导权应该首先来自于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本人,和那些在他之后依旧致力于宣扬神权,神力和神法的人们。一个见证了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的人应该去除他对加息利亚社会的忠诚,忘却加息利亚的领导,唾弃那些牧师、博士和星相学者的指引,不承认任何形式的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上的领袖,就犹如古来氏人在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时期做的那样。他将无限忠于新的伊斯兰的运动和穆斯林的领导。

      当人张嘴说“拉—以利哈—依拉—安拉,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的时候他就作出了这个至关重要的决定了。没有这个信条,就没有穆斯林社会。这句话并不是一个穆斯林单纯心里上的信仰而已,而且是一个有活力的,和谐的,互助的组织的信条。这个组织用这个信条指导其成员,使其成员间自然有序,活动如人之四肢般和谐。这也是这个组织用来标榜自己,排斥一切加息利亚的影响,成为独立于加息利亚之外的领导,使万千之物只为独一目的而服务。是这个信条让伊斯兰的生活建立起来,而消除加息利亚生活的影响。

      伊斯兰就是建立在这个简明扼要却又涵盖整个生活的信条上的,这个信条可以立即付诸实践,而后让一群精力充沛的人独立于加息利亚社会之外,甚至可以让他们挑战它。这个信条并不是一种没有实体的晦涩的理论,而是一种可以启示未来的方法。除了追随这个信条,并依照这个信条建设起一个实体,使之发展成为一种运动之外,没有别的方法能让伊斯兰从加息利亚的阴影中重生,不论在那个国家或是在什么时候。

      当伊斯兰根据以上的理论,在穆斯林社会中建设其基础,结成其组织,使虔信成为该组织成员间的唯一关系时,它特别注重于启迪“人性”,让其发展壮大并使其成为一个人的方方面面的主导。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它通过教育、管制、立法和强制手段来实现。

      人类的某些特性确实是很类似于动物的,甚至某些非肉体欲求上的东西也是类似的。但某些含有“科学加息利亚”成分的谬论却借此声称人跟动物没什么区别,甚至非肉体欲求上也是一样的!但是,除去那些人与动物确实相同的东西之外,人也确实拥有某种独一无二的特质。这一点连持“科学加息利亚”谬论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虽说他们承认的既勉强又含糊。

      实事求是的说,伊斯兰所提供的纯洁的生活之道是有着实在和有益的效果的。伊斯兰建设于伊斯兰社会之上,而伊斯兰社会则只以信仰为独一的纽带,而不是其他低等的如种族、肤色、语言、国家、地区、和民族利益之类的标准。取而代之的乃是那些人和动物皆有的特征,即提升自己的的本性,使其坚固和稳定,最后成为自我的主导。而人的本性成为自我主导的结果,就是使伊斯兰社会变为一个包容一切,不分种族、民族、语言和肤色的大同社会。而这个社会里找不到一丝一毫的低等的畜生式的痕迹。万千之种族有如万千河流,最终皆会进入名为大同之汪洋,实现宇内之混同。而宇内混同之时,世界之文明将进入巅峰阶段。那时人人抛弃一切分歧,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和奉献。

      在这个伟大的伊斯兰社会里,阿拉伯人、波斯人、叙利亚人、埃及人、摩洛哥人、土耳其人、中国人、印度人、罗马人、希腊人、印度尼西亚人、非洲人都将团结一致——极快的,全世界也都将团结一致。彼此之间各种各样的不同消失了,人们将在互助、和谐和统一之下努力建设伊斯兰社会和伊斯兰文化。这个前所未有的文明不是一个“阿拉伯文明”而是一个“伊斯兰文明”。再也没有“民族”而只有“信仰的群体”。

      因此,全世界的人们彼此之间只有“爱”的关系,并根据这个关系团结在一个目标之下;即全力发展他们自身的能力,完善自己的人性,把一切个人,民族的和历史的经验用于一个独一的社会,一个人人彼此平等,共同认识其造主的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里,人性将毫无阻碍的发展,而人类史上从未有过的文明也将降临地球。

      古代史上最有名的类似社会应当要数罗马帝国了,在罗马帝国之内,不同种族、语言和气质的人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里,然而这个社会并不是建设在“人的关系”和高尚的信仰至上的。这个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贵族”阶级和“奴隶”阶级遍布整个帝国。罗马民族——一般来说——处于领导地位而其他民族只是附庸关系。因此这样一个社会的文明是不可能达到一个伊斯兰社会的高度的,所以也不可能有着伊斯兰社会所拥有的神的赠予。

      在当代,又有很多社会出现了,举个例子如英帝国。英帝国和罗马帝国一样,犹如其继承者。它的基础是全民族的贪婪,在贪婪的驱使下不列颠民族剥削帝国领内的所有殖民地。其他的欧洲帝国也是一丘之貉。西班牙帝国也好、葡萄牙帝国也罢,法兰西帝国依然,都是和英帝国一样剥削压迫别人。共产主义或许也想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也想建设一个不分民族、肤色、国别和地理位置的社会。然而他们的这个社会也不是基于“人的关系”而是基于“阶级制度”的。因此共产主义者的社会跟罗马帝国没什么两样。罗马帝国有贵族们,共产党则有无产阶级。这个无产阶级的个性里充斥着憎恨和对其他阶级的嫉妒。这样一个自私且报复心重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个人情感的最大化的。它们只是把和人一样的动物的特性当做社会的基础,并且根据这个基础发展并巩固出一套谬论。所以,在他们的观点中,人的基本需求和动物是一样的“食物、庇护所和求偶”。因此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人类历史不过就是一部觅食史罢了

      伊斯兰是唯一一个可以启示人性高尚的的神圣道路,是唯一可以启迪人性,发展人性并通过使用人性来指导建设人类社会的方法。直到今日伊斯兰这个特点也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任何出自伊斯兰,却又追求其他意识形态者,无论他是鼓吹民族主义、种族主义、阶级斗争还是其他什么腐朽理论,他都是人类的敌人。他们即不想要人类发展其由造主给予的最高贵的特质,又不想看到人们因这个特质的发展而受益。

      至高的神曾这样对人们说过:

      “我们曾和你说过谁将为其行为受最大的损失?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陷入迷途者。他们曾以为他们正在做好事,可是他们却实际上既不相信主的启示又对着干。他们的努力都是白费,而在复活的那一天我们将不会给他们任何报偿,他们只能下火狱,既因他们都是不信者,又因他们嘲笑我的启示和我的使者”(18:103:106)

      全能的神所言不虚。

      通宝推:曾自洲,
    • 家园 第二章:古兰经理念之本质

      这章终于写完了,险些没写吐血。

      不是作者是意识流,就是翻译的是意识流,要么就是阿拉伯的传统写作手法就是意识流,前言不搭后语,套句连着套句。能写成这样的是高,实在是高,不愧是唯心主义大师。

      实在快要写不下去了。崩溃中...看官们就凑合着看吧

      ————————————————

      名词解释:

      以拉(Ilah):意为神(god)

      乌鲁西亚(Uluhiyah):意为神权(Sovereignty)

      阿—阿明—阿斯—萨迪克(Al-amin As-Sadiq):意为至真至信的(The trustworthy and truthful)

      沙利亚(Al-Shariah):即伊斯兰教法

      菲克 (Fiqh):意为法学(Jurisprudence)

      穆志台西德(Mujtahidin):意为伊斯兰教法解释人,指穆斯林中专门修习过伊斯兰教法法源,因此可以对法律事务提出有效的独立见解之人(Those Muslims whose knowledge of Islamic source of law is so deep that they can with validity exercise independent judgment in matters pertaining to legal details)

      ——————————以下是正文——————————

      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在麦加撰经的十三年里,专注的就是一个问题。虽说问题会以多种面貌出现,而古兰也会因此以多种面貌出现,但是问题的本质只有一个。

      这个问题对于这个新宗教来说最终极的问题,最伟大的问题和最基本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关于事物的两个方面——神与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个问题专注于人“何以为人”,不管是不是阿拉伯人,不管是在什么时代,这个问题是始终为人所问的。

      这个问题是自始至终不曾改变的;这个问题关注于人为何而存在,人的目标为何,人在宇宙中的位置和人与宇宙的关系为何,这个问题关注于人和他的造主之间有何联系,关注与人的生活不曾改变,关注于人的本质。

      在麦加年代,古兰向人们揭示了世间的秘密和人为何存在于世间的秘密。它告诉了人们人是什么,人来源于何方,人将去向何处,是谁把人从不存在变为存在,谁又是人最后能见到的。同样的,古兰也揭示了一个人每天所感所用的东西的本质是什么,所不能感的本质又是什么,谁创造了神奇的宇宙,谁划分了白天和黑夜,谁维持着万物的枯荣。古兰也教导了人们如何和他的造主联系,如何和物质世界联系,如何和其他人相处。

      这是一个人为何而存在的问题,它将始终贯穿人类的历史直到最后一天。

      十三年在麦加撰经都是为了解释这个基本问题,都是为让人明了这个问题。

      古兰除了这个问题之外未曾解释过别的问题,这是因为全知的神认为如果人没有入教,没有完全理解这信仰并把他纳入自己的心中的话,神就不会为他启示其他的问题。

      那些皈依了神的宗教并把它用于知道自己的生活的人都应该仔细思考一下这十三年撰经的故事所隐含的启示。在十三年里古兰一直在成长,却始终兼顾了信仰的发展和穆斯林社会中法律和组织性的完善。

      是神的智慧使得这个信仰和虔诚的基本问题成为先知最初用来召唤他的人的理论核心。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启示给人的第一条就是他们都是“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的见证。他让人们知道是谁维持了他们的存在又是谁才是他们唯一可敬拜的。

      由于当时人们的见识十分有限,所以这启示并非是一条直指阿拉伯人人心的好方法。在阿拉伯语中已经有了“以拉”这个概念,他们也知道“拉—以利哈—依拉—安拉”是什么意思。他们也懂的乌鲁西亚是神权的意思,然而他们却发现本应归于神的权力却为牧师们、部落首领们、物质财富或统治者所窃取。他们渴望着让权力重归于神。这意味着不管是在宗教生活还是日常生活中,只有神才可以统治人的心灵和良知。也只有神才能分配财富,裁断正义与否,也只有神才可以对人的灵魂和身体定赏明罚。他们非常清楚这个声明“除安拉外再无神灵”乃是对全世界一切篡夺至高神权的统治的挑战。这是一场反对一切篡夺者及其歪曲神意的行为模式的反叛和一场反对一切神不曾同意过的律法的战争。这对于阿拉伯人是再明确不过的——阿拉伯人乃是最深刻理解这个启示“拉—以利哈—依拉—安拉”的最准确意义的民族——因为这个启示是和他们的传统、他们的规则和力量息息相关的。因此他们回应了这个召唤——这革命的信息——激起了他们的怒火,鼓舞起他们的活力让他们努力奋战将这个启示传给所有人。

      为什么这个召唤激发了这样的态度呢?为什么神的智慧决定这个召唤乃是考验的第一步呢?

      在先知发出这个召唤的时候,阿拉伯人的土地和财富都不属于阿拉伯人而是属于别人。

      在北方,叙利亚归罗马人管辖,当地的阿拉伯统治者乃是由他们指定的。同样在南面,也门是在波斯帝国的庇护之下,当地的阿拉伯人是波斯帝国的臣民。只有内志、汉志和蒂哈马地区是阿拉伯人的地方,而这些地区都是沙漠地带,只有一些四散的绿洲于其中。

      同样默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也被他的人称赞是阿—阿明—阿斯—萨迪克——在当时非常的有名,在他开始传道前的十五年里,古来氏人的领袖们就认为他是一位道行高深的泰斗并十分尊重他的意见。他来自巴努哈希姆(Banu Hashim)家族,这个家族乃是古来氏人中最高贵的一支。因此可以说默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是有能力激发他的同胞们心中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之火并借此将阿拉伯人统一起来的。如果他发出号召,阿拉伯人就会响应,因为阿拉伯人已经被持续不断的部落间的战争和血腥的仇杀折磨的疲惫不堪了。他可以团结起阿拉伯人,解放那被罗马人和波斯人控制下的阿拉伯人的土地来建立一个统一的阿拉伯国家。

      如果说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用这个方法来召唤阿拉伯人起来的话,这半岛上的阿拉伯人就不必再多忍个十三年的压迫和拷掠了。整个阿拉伯民族都会起来支持他。

      当阿拉伯用这种方法统一了之后,权力自然会落入他的手中,然后他就会用这权力让全阿拉伯人去皈依独一的真神(他正是因此而诞生的),让人们认识到他们的维护者,像膜拜他的权力那样膜拜安拉。

      但是全知全智的神没有让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这么干,它让他发出公开的号召说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让他和他那为数不多伙伴们一起忍受神加诸于他们的考验。

      为什么神要这样呢?当然不是为了迫使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服从,也不是为了压迫信徒。事实上神知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即把阿拉伯人从罗马和波斯的暴政中解放出来,又不会导致一个新的阿拉伯人的暴政取而代之。而所有的暴政都是邪恶的!地球是属于神的,而只有神可以净化他。然而除非“除安拉外别无神灵”的旗帜插遍大地,神是不会动手净化之的。人是神的仆从,然而人只能有在高扬起这面大旗“除安拉外再无神灵”—“拉—以利哈—依拉—安拉”,像个阿拉伯人一样用阿拉伯语来理解他的时候人才能存在除神权外别无他权,除神定律法外别无他法,除神在人之上外人不得立于另一人之上,而对于人之上的敬畏只归于神。对于伊斯兰来说,信仰乃是人唯一可用来当做组织的依凭。不问肤色和种族——不问是阿拉伯人、罗马人还是波斯人——在神的旗帜之下都是平等的。

      而这就是正道。

      当先知发出使命之号召之时,阿拉伯社会正是一团乱,财富分配不公,正义也被漠视。一小撮高利贷者垄断着全部财富和事业,而大部分人则为贫困和饥饿所困。有钱者被认为身份高贵,而普罗大众则没有钱、尊严和荣誉。

      因此可以这么讲,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在当时是有能力发起一场社会运动,向贵族们和有钱人发动战争,从他们身上夺来钱财施济给穷人。

      可以这么讲,如果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发动这场社会改革时,整个阿拉伯社会就会被划分成了两个阶级,普罗大众因为困于有钱者的暴政而起来支持,而少数派,如贵族和有权有势的人,除了几个有良心的,基本对先知对于独一神明的启示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可以这么讲,当普罗大众加入了这场运动中并赋予了他领导权的时候,默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就可以控制住少数的富者。他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和他的权力教导大众对一神的信仰(这正是神要他做的)。他可以让人们在向神膜拜之前向他低头。

      然而全知全智的神没有要他这么做。

      因为神知道这不是正路,他知道如想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必须得等到一切社会事务都要遵守神定的律法的时候,必须得等到这个社会全体接受了他所启示与人的如何正确分配财富的原则的时候,必须得等到这个社会的成员知道他乃是予者和取者,必须得等到每个成员都坚定相信这个唯有全能的神才能为这个社会立法,必须得等到每个成员都都坚定相信上天堂必有报偿时,这个社会才能实现正义。这个社会不能被某些人的贪婪和他人对此的嫉妒所驱动,社会的事务不能由刀剑和枪炮、恐惧和威胁、心灵的荒芜和灵魂的破碎以及其他一切非神的权力所管辖。

      当先知开始传道时,整个阿拉伯的道德水准无论在哪个角度上来说都是很低的。只有一些原始的部落习俗流行着。

      压迫是家常便饭,就像著名诗人祖海尔瑟玛(Zuhair Selma)说的那样:

      “凡手不持白刃卫护自己者必死”

      “凡不压迫他人者必被压迫”

      另外一首蒙味时期的名言也指出这个问题:

      “援助你的兄弟,莫问他是压迫着还是被压迫着”

      狂饮和滥赌乃是蒙味时期的社会传统,人们以这些恶习为荣。以至于那时候所有的诗歌中心思想都是酒和博戏,图法阿贝德(Turfah Abed)说过:

      “青春如无三物享,只剩果腹可思量。第一请人饮烈酒,滴水则沸最适尝。饮宴取乐洒千金,乃是吾性故不忘。因此陷入困穷境,只因乡邻以我狂。”

      同时,滥交行为猖獗,而且人们还以滥交为荣,这一点不管古时今日的加息利亚社会都是一致的。爱莎(愿安拉对她满意)曾经对这一蒙味时代的社会现象进行过如下评论:

      “加息利亚时期有四种婚姻,第一种是今天也存在的,即男子可以向女子的父亲和监护人提出正式的求婚,男子为此付出嫁妆,并娶那女子。第二种是男人要他的妻子在其月经期之间去找个张三李四以让其怀孕。在怀孕迹象未现之前丈夫则不碰妻子,待迹象明显或生育已成时,丈夫才会与妻子圆房。通过这种办法,丈夫就可以引进某些高贵的血统进入自己的家系。第三种婚姻是一妻多夫,一帮男人,一般少于十个,集体去找一个女人,然后跟她上床。事后如果女人怀了孕并因此生了娃,在婴儿出生后的几天,女人就会召集起来这帮男人,而男人们是无法拒绝召唤的。当众人齐集时,女人便说‘想必尔等已经知道了,我有了一个孩子’然后她就会随便指其中一个男人说‘此乃汝的孩子’。然后这个孩子就会继承父名,并被公认为是被指者的孩子,而被指者是无权拒绝的。第四种婚姻就是一群男人去找一个女人请她挑选出中意者。这名义上叫做婚姻,实际上与卖淫无异,干这事儿的女人甚至会特意在前门上挂上旗帜以为标识。一旦这女人怀了孕生下来娃,男人们就要请来一位专家来验亲,专家会观察婴儿的身体面貌以对比这些男人,选一最像者指其为父。随后被指者就会公认为是婴儿的爹,而被指者无权拒绝之。”

      因此可以说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是有能力发动一场道德运动来建立新的道德标准以革新社会,推动社会自净的。如果他这么做了,那些早已对社会道德堕落不满之极的贤良方正们就会投奔他,加入到他的改革运动中来。

      因此如果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选择这种道德运动这种办法,他完全可以很快召集起一大群同志。因为总是有不少人道德纯良精神坚毅,而且这群人因其德行高尚,故还会因此青睐以维护道德高尚为宗旨的一神信仰。因此当先知发出 “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的召唤时,一定能引起巨大的震动。

      但是至高的神知道这不是正道,他知道道德只能建立在信仰的根基上,只能建立在一种可以提供标准,创造价值观,还有一套解释标准和价值观是如何创造权力的体系,以及接受这种权力者有何报偿,拒绝或歪解这种权力者有何惩罚。没有对至高权力的虔信或概念,任何价值观都是不稳定的,同样,道德如果没有解释,不建设在权力上,也不赏罚分明的话,也是不稳定的!

      因此,只有当经过努力地学习后,信仰变得坚定,同时理解了权力如何来源于信仰的道理的时候,只有当人们认识到了他们的造主并只膜拜他的时候,只有当人独立于他人,既不依赖他人也不依赖他人的渴望的时候,只有当“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句话印在了他的心中的时候,这时,神才会通过他的信仰,通过他的信徒来提供人所需要之一切。神的地球才会从“罗马人和波斯人”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并不是建立起一个“阿拉伯的政权”以取而代之,而是将神的权力行于地上,在地上建立神的统治,消灭掉一切反对神的人,不管他是罗马人,波斯人还是阿拉伯人。

      这样的社会才能彻底从压迫中解放出来,而这个伊斯兰式的社会乃是最正义的,因为它的正义就是神的正义,而神的正义是被全能的神所考虑的。社会正义的旗帜以独一的神的名义而高举,而这旗帜的名称就是伊斯兰,除了伊斯兰再无他名,而“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句话则牢牢地写在这面旗上。

      道德会得到提升,心智和灵魂则得到净化,除了某些例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强迫人去触犯神的戒律,人的良知成为最重要的规范。而渴求神的眷顾,对神的奖赏的希翼与对神的畏惧将取代警察和监狱。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秩序里,人会在道德以至生活的各方面中得到提升,然后人就会到达完美境界,这样一个完美境界乃是史无前例的,也是一切伊斯兰之外的东西所不能给予的。

      这一切之所以是可能的,关键就在于能不能把国家形态建立于宗教上。能不能把一切法律和规则建立在信仰上,能不能把国家生活建立在膜拜、读经和其他人际关系上。这个国家的成员只从他们的宗教中获得一个承诺——并非为了祈求胜利和权力,也非为了这个宗教为其亲手所建,更非为了这世界上的一切——而是为了能够进入天国的花园。这是这个国家的国民所唯一需要的,也是他们所唯一为之奋斗的。当他们面对审判,为了他们的坚定信仰而忍受加息利亚的力量的压迫时,这句召唤“除安拉外,再无神灵”将成为压迫者最恐惧的口号,无论这压迫者是那个年代什么地方的什么人。

      当他们通过了神的考验而证明了他们的坚定信仰,去除了他们的个人私欲的时候,当至高的神知道他们不渴求这世界上的任何报酬的时候,当神知道他们只想见到神的旨意的最后胜利,只想见到神的宗教通过他们的手统治地球的时候。当他们摆脱了一切来自于家庭、部落、国家、民族和种族的束缚的时候,神就知道他们道德是完善的,因而他就会赋予他们极大的信任。让他们成为神在地上的代表。因为他们信仰纯正,一心一意只为神的权力而生活,因此他们也就会用心和良知来建立他们的人际关系和道德。用心去生活和劳动,用心去为人和处事。至高的神知道他们是真正的神权卫士,是可信的能建立神的律法和神的正义的人。他知道这些人并非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家庭的私利,部落的私利和国家的私利而奋斗,而只是纯粹为了神的的宗教和律法而奉献和奋斗,只为神的权力而服务,只为神而努力,因此只有他们才能得到神的眷顾。

      如果抛弃了了“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一条来建设什么伊斯兰的话,即便是看起来简单易行的道路,最后也不可能能建立起一个被神所庇佑的高标准的社会。

      如果把这句“拉—以利哈—依拉—安拉”当做是一种爱国口号,或者社会改革或革新的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运动的口号的话,那也是毫无作用的。

      所以说麦加撰经时期最荣耀的一面就是把这句话“除安拉外,再无神灵”印在了人的心灵上和思想上,并教会了穆斯林们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尽管现实总是很残酷——但仍需坚持这个思想。

      古兰经的中心思想都是关于信仰的问题,它没有论述如何基于此建设一整套体制或者如何基于此发布一套可以规范日常生活的法律。因此信徒们邀请别人加入这个宗教来思考这个问题。

      没错,思考这个问题乃是这个宗教的本质,跟它完全崇拜独一神明的本质一个性质,崇拜独一神明乃是它一切体制和律法的源头。打个比方,体制和法律如枝叶,而宗教乃参天之主干。主干下深深根植于大地,上莽莽接连于苍天,以繁衍长枝厚叶,因此大树所涵盖也广大。所以,通过借助于体制和法律,宗教就包罗了人一生的方方面面,不问事物大小,宗教均可答之。因此人的一生当受制于宗教,不仅因为有来世,而且还因为宗教可以如它可解答可知之事物一般解答那未可知之事物,还因为宗教既可以解决现实问题又可以升华人的精神和思想。宗教如巨木,强健且又高大,其根于土中之深,与其禾之雄壮相映。

      正因为宗教可以解决万事,因此伊斯兰就根据这个原理解释、探求和组织其生活。因此伊斯兰要求要把信仰深深植入人灵魂至深之处。当人接受这原理并按照其要求而行,这人才算真正的摸到了法门了。

      这句话“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乃是信仰的最直观的最朴素的描述,因此当它进入心灵至深之处之时,信仰也就渗入了人的一生的方方面面。这时,人人自然遵纪守法,甚至法律未颁布之时,人们就已经理解了它的思想并同意遵守它。因为服从之精神乃信仰第一要求。因为有服从之精神,故信徒们乐于且渴望学习伊斯兰的律法和守则。一旦有命令发出,信徒就会低头鞠躬领命,除了倾听命令之外再无其他要求。正因为此等虔信,固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仅说了几句言语,仅仅用了古兰经上的曲曲几行字儿,狂饮就自动禁止了,高利贷就自动取消了,赌博也自动无影无踪了,而一切蒙味时期的习俗也都自动被废除了。相比之下,那世俗的政府,又是立法,又是建立行政机构,又是设立警察和军队,又是在报章媒体上大搞各色宣传。这么大费周章之下他们的社会上还是充斥着非法和堕落,远不如几句话和几段字有效。

      这个宗教还有一个值得考虑的原因是:这是一个现实的宗教,它专注于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因此它总是根据现实条件来论述一个信徒如何适应现实和如何彻底改变现实。而它同时也认为只有当条件成熟了,即一个完全接受了神权统治的社会出现时,立法才是有效地。

      伊斯兰并不是一种基于什么“假设”上的“神学”;而是一种“可实践”的“生活方式”。因此对于穆斯林社会来说,第一必要的是信徒必须接受这句“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以此证明自己只屈从于神而非其他的权力,证明自己不接受其他权力的关系,证明自己不承认一切不基于信仰的法律的合法性,这样一个穆斯林群体才能证明自己是个穆斯林群体。

      只有当社会的成员都屈服于神权而拒绝其他一切权力时,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当它需要面对各种现实问题,需要建立法律系统的时候,伊斯兰才会设立宪法、刑法、规章和守则。

      很必要的一点就是信徒必须是自主接受这种信仰并在其社会中拥有权力,这样信徒才会尊重这个体制并服从它的法律。同时,立法权本身要围绕信徒群体的日常需求而运作。

      在麦加一开始穆斯林不是自主的,而且也对社会没啥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不能以一个永久形式存在,因此他们也不是依照沙利亚来组织自己的群体的;因此神没有对他们启示规则和法律。而是教给他们信仰,因为道德原则是包含于信仰中的,所以他们有了信仰之后自然有了道德。之后,当一个自主的国家出现在麦地那的时候,通常法和相关法律系统才被建立起来,通过国家权力保障它的实行以满足穆斯林群体的需求。

      至高的神不希望在麦加时期就一次性的把所有法律和规章都启示给人,然后就在麦地那建立起来一个完美的社会系统;因为这不是这宗教的特色,伊斯兰比其以前所有的宗教都更实用;它不为任何假定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它只寻求适合它的条件,寻求一个社会成员的气质和条件都适合它的发展的,寻求一个穆斯林的,即彻底向神的法律投降的而坚决拒绝其他种类的法律的社会。然后这个宗教就会为这个社会提供法源以立法来满足这个社会的需求。

      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是想从从伊斯兰中寻求一种理论,希望它能提供一种完善的章程和体制的人,希望它能够提供法律的人,当他们发现事实上这地球上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真正排斥了所有人造的体制而实现沙利亚。其实他们都是对这个宗教和其生活之道的本质所相当无知的一群,他们同时也是对为何神启示他的宗教这个目的相当无知的一群。

      关键词(Tags): #里程碑#翻译崩溃了通宝推:曾自洲,
      • 家园 嘿,忘了哪位大神总结过,宗教是用来信的,不是用来质疑的

        你只要信就好啦,不需要问为什么,为什么,问为什么的不是好孩子。按这个标准五藤兄你翻译本文的动机和行为足够判你被扑街50次啊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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