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今天电视台报道了一则交通事故,看里面人的表现。 -- nj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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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咱俩说的是一个汉语?

                难道现在学校不教汉语语法?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

                由顿号分开为并列;

                “等”,省略其他可能但没有列举的情况;

                “没有超车条件的”解释为什么这些地方不能超车

                ==========

                交规中超车的定义含糊,解释权基本在交警。所谓要求司法解释是要解释什么是超车。通常意义上理解,超车指在同一车道上行驶,后车加速改变车道,超过前车,然后并入原行驶车道。两轮机动车没有专用车道。在不改变车辆行驶状态的情况下,超过同向行驶的两轮机动非机动车是否是超车?

                如果不改变车道也算超车。那左边两个车道的大部分车都在路口“超过”了右边车道的车,是否都违规。

                视频显示,整个事故中没有车辆发生碰撞。电瓶车由于避让失控而不是碰撞失控。

                刚刚发现,原来电动马达也可以归类为机动车。那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到底算不算违规?

                • 家园 或许咱俩说的还真就不是一个汉语,为此我还有点庆幸

                  通常意义上理解,超车指在同一车道上行驶,后车加速改变车道,超过前车,然后并入原行驶车道。

                  如果不改变车道也算超车。那左边两个车道的大部分车都在路口“超过”了右边车道的车,是否都违规。

                  这可都是你说的。那个“超过”之前它们是在同一车道上还是不在同一车道上啊? 您汉语学的那么好,连这个都不交代清楚,拿歧义、含糊出来混世界啊?
                  视频显示,整个事故中没有车辆发生碰撞。电瓶车由于避让失控而不是碰撞失控。

                  您真幽默!是特意留个笑柄在这?
                  刚刚发现,原来电动马达也可以归类为机动车。那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到底算不算违规?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问别人?先查查那辆电动车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啊!

                  其实电动车到底算不算机动车这个题目倒是挺适合你去搅和一下子的。

                  交规中超车的定义含糊,解释权基本在交警。所谓要求司法解释是要解释什么是超车。通常意义上理解,超车指在同一车道上行驶,后车加速改变车道,超过前车,然后并入原行驶车道。两轮机动车没有专用车道。在不改变车辆行驶状态的情况下,超过同向行驶的两轮机动非机动车是否是超车?

                  转进很快啊!

                  我说摩托车在交叉路口超车违规(路口禁止叉车),您直接说那不是超车不就结了,何必讨论什么“超车条件”呢?

      • 家园 最讨厌的就是右拐的黑车。
    • 家园 挨骂了 只好讲故事

      这故事可能不少人听过,大至如下

      有一大学心理学教授正在上课,外面冲进一持枪人,对着学生开了一枪,然后扬长而去。

      其实这场景是教授安排的(开的当然是空枪),教授当场布置作业,叫学生们各自记录持枪人的体貌衣着,结果学生的描述千奇百怪,与实际有很大的出入。

      教授以此为例说明,人在惊恐慌乱之中头脑中记录下的亲眼所见会出现很大比例的失真,而且是集体失真。

      一般的小老百姓不应要求他们象坚强的革命战士那样,处惊不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还有,当发现自己认定的事实不是事实之时,一般人也会心乱,做点辩解以自我解脱也是正常现象,非得高道德、高风度立即认错道歉?这才解气?气从何来

      可怜这对夫妻

      终于有人出来说公道话了

      通宝推:吴刚看你跳舞,
      • 家园 照你这个说法,伪证罪神马的根本不应该存在了

        想说什么都可以,反正最后都能拿记忆失真当成理由脱罪了~

      • 家园 最关键是最后一句话

        “谁叫她停下来的,她不停下下来就没那么多事情了“其它的什么都可以有理由,但是这一句话基本就暴露了这夫妻俩的一切。

        说句实话,就冲这句话,这俩人就不值的同情。

      • 家园 俺等了那么久,没人看懂我为什么发这个帖?

          这件事真是南京彭宇案判决书活生生的写照。

          不管法律上骑摩托车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他肯定是认为自己要负责任的。

          认为自己要负责任的人邦忙帮到最后,认为自己无责的人帮了一会就走了,这不是映证了王法官判决书中的推理基础?

          

          我说这个不代表认为彭宇案判决书是对的,要砸砖的看准点,不要乱砸。

        • 家园 你这话确实有点让人看不懂

          认为自己要负责任的人邦忙帮到最后,认为自己无责的人帮了一会就走了,这不是映证了王法官判决书中的推理基础?

            

            我说这个不代表认为彭宇案判决书是对的,要砸砖的看准点,不要乱砸。

          如果你认为此事“映证了王法官判决书中的推理基础?”,岂不等于间接肯定了“彭宇案判决书是对的”。

          • 家园 常理不能用来论证肯定发生了某件事。

              判断推理只能在排除其他所有情况下才能成立。而常理只代表大多数情况是这样,不代表所有情况都是这样。

              按常理来说,与自己无关的事,帮忙可以,但要帮到底,尤其是象彭宇案这样老太的儿子已经到场,还跟着去医院,垫付医疗费,多数人都不会这样干。但这不能排除所有人都不会这样干,如果彭宇是个非常热心的人呢?这样干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用这个常理不能推断彭宇有责任。

        • 家园 老兄是我见到的第一人

          ——同情王法官的人

          老兄是老南京,知道的具体情况应该比我们外地人多得多。王法官在社会舆论如此纷绕之下,还下那“丛林法则”的判决书是何因,是自身所处的环境压力大?还是自身的抗压能力特强,敢作敢为?王法官是硕士学位,我有点怀疑他的文凭来路

          老南京不会跟那#¥%、^&*有什么瓜葛吧

          不说了,这疑似砖,千里之外也没啥准头

          • 家园 我不是同情王法官。

            王法官用正确的基础做出了个错误的推理结论。

              用这个基础推论出是彭宇撞了老太,还得有两个前提,就是先证明老太不可能自己摔倒,现场也不可能有其他人撞到老太。其他的见上面给纹石的回帖。

              如果我是当事法官,想判彭宇负责,只要采信那个口录的照片就足够了。虽然因派出所的不负责任造成口录的可信度降低,但真要采信了也不能算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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