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天下大乱,形势大好1—评王提督的大闹天宫 -- 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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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李望知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和薄切割,否则有人就会拿他来要挟薄

                          因为薄瓜瓜是薄熙来的儿子,李望知同样也是。如果李望知不想被别人当成要挟薄熙来的棋子,而他自己也自身难保,正常的做法就是和薄熙来切割,这样对双方都好。这实际上和李望知和薄熙来的感情无关。同理,李丹宇当时公开情书的做法也是这个道理。

                          但是现在李望知显然选择了相反的做法,那就有以下几种可能:

                          1、最后关头的父子之情。

                          ——这个很难猜测。

                          2、薄熙来可能被轻判,政治上仍然有出路。

                          ——李望知公开表明立场是在第一天。也正是在这一天,官媒暴怒。这一条可能也不大。

                          3、可能是有关方面用李望知来冲淡流浪天涯的薄瓜瓜的形象。

                          ——这条可能性最大。

                      • 家园 天马兄此言差矣

                        李家二位挺不厚的言行,与王雪梅那种可不同。既不质疑具体的证据,不为其洗冤,也不质疑体制,从根本上质疑判决的公正性。而要强调始终相信党国能秉公。这就非常讨巧了。

                        虽然不能要求苦主们都变成独轮运,但在具体措辞上还是有所差异的。类似像瓜瓜那样的苦主,虽然不便于跟党国公开撕破脸,但在细节上还是会透出其不满和怀疑。比如前文那样的地方,就绝不会说相信会有秉公审理,而只会说希望能获得秉公审理。一词之差,就是站队与不站队的区别了。

                      • 家园 有的人总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简单的父子情感的问题也弄得

                        这么复杂。

                        哪个能收薄熙来的基本盘?高高在上的那位倒是想收,就不知道有没有那个能耐了。

                        靠呼喊两句口号,抓几个造谣的就能收?

                    • 家园 李大公子从政了吗?
              • 家园 老人有眼光

                薄的最后陈词也有这个意思

        • 家园 谷开来比你想的聪明

          法国别墅牵扯到的某加拿大公司,500万背后的黑幕,都见不得光。

          这个500万,是某涉密上级单位的投名状,想强行拉薄熙来入伙。

          谷开来曝光这个500万,是在敲打某涉密上级单位。

    • 家园 糟糕糟糕,法国别墅可能是个大鱼饵

      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3_08_23_167686.shtml

      1.公诉人出示证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的证言,证人薄谷开来在侦查阶段有2份证言,2份亲笔证词。

      下面公诉人宣读薄谷开来2012年12月20日的证言节录:

      根据法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别墅,要缴纳比较多的税,当时我非常清楚交多少税,但是现在记不清了,但肯定很高,而且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家在海外购买了房产,所以我的朋友会计师罗某向我推荐了文某某律师,文某某律师也是德某某的律师,他和德某某向我推荐了某公司,某公司帮助我设计购买别墅的方案,他们设计了一套复杂的以公司名义购买别墅的方案。

      大体上是通过公司持股的方式,以公司的名义而不是我个人的名义购买法国尼斯戛纳的别墅。在整个购买别墅的过程中涉及三家公司,分别是罗素地产公司、加拿大某公司、在法国注册成立了一家管理公司。这家公司由加拿大某公司控股,是一家房屋管理公司,由德某某任经理,由这家公司直接出面购买尼斯戛纳别墅。

      2000年9月,我和德某某通过网络注册成立了罗素地产公司,我们两个人各持50%股权,德某某持有股份是因为法律规定必须有两个股东,所以他的股份实际上是代我持有的,成立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购买尼斯戛纳别墅,没有别的业务。罗素地产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是我和德某某委托某公司负责打理的,但是重大事项由我决定。加拿大某公司是律师文某某介绍的,因为加拿大与法国有一个税收优惠协议,所以由加拿大某公司在法国投资成立的这家管理公司,这样这家管理公司从事业务可以少交税。这家管理公司是于2001年6月成立的,由加拿大某公司名义上100%控股,注册资金来源于罗素地产。考虑到德某某是法国人,懂法语,在法国办理有关事务也比较方便,我就让他担任这家管理公司的经理人,负责打理尼斯戛纳别墅。法国尼斯戛纳的别墅就是这家管理公司出面购买的,并负责尼斯戛纳别墅的经营和管理。某公司设计的购买过程很复杂,如购买别墅的钱从形式上看是这家管理公司从某银行“背靠背”贷款出来的,购房贷款其实就是罗素地产公司存入银行的定额信托存款。这些都是德某某具体经办的,整个过程我只负责原则和具体架构的设计,操作是由律师和德某某进行的。

      -------------

      我以前提到过,公民如何避免被洗脑,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5W1H.

      What When Where Who What how.

      公诉人提出的谷开来口供,罗某某,文某某,德某某,加拿大某公司。这些公司,公诉人为什么不敢以真名示人?

      难道这些人都是未成年人,或者是强奸受害者,需要保护隐私?

      通过网络注册的罗素地产公司,这个公司是在那个国家成立的?

      事情的真相,我来推理一下。

      国内贪官的洗钱路线,是先通过网络,在维尔京群岛或百慕大群岛,注册离岸公司,就是这个罗素地产公司。

      这个罗素地产公司肯定有英文名字,有离岸注册地。这个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大家实际去查询的话,恐怕就要大事不妙了。因此,公诉方只能以这种方式蒙混过关。

      然后这个罗素地产公司,再在加拿大注册“加拿大某公司”,这个某公司,肯定也有英文名称和注册地址。这个加拿大某公司,名称也是见不得光的。因为在加拿大的同学们,要是查询的话,肯定也会出大麻烦的。

      薄熙来和徐明是在90年代末认识的,排除对口供的情况,双方证词可以相互验证。而徐明在92-95年间,就完成了原始积累。

      因此,真相恐怕是:徐明是某人,但不是薄家的白手套。

      徐明在2002年的时候,无意中透露他在法国尼斯有别墅,让谷开来看过别墅的照片。谷开来可能知道别墅的真正持有者。

      谷开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将计就计,利用这个别墅,给对手下套。

      所谓的罗素地产公司和加拿大公司,其股权资料,完全是德某某和谷开来的所谓证人证言。

      今天,关心中国,希望依法治国的国人,应该一起向中央发问:请提供罗素地产公司和加拿大公司的英文名称和注册地址,德某某的英文名字,罗某某,文某某的真名实姓。

      大家通过查证官方的注册信息和股权变化信息,可以让我们认清中国某些官僚资产阶级的洗钱手法。

      我跟大家打赌,法国别墅是个大鱼饵,鱼已经咬钩了。

      ------------

      谷开来证词:

      2000年9月,我和德某某通过网络注册成立了罗素地产公司,我们两个人各持50%股权。

      2007年下半年,我把我持有的罗素地产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了尼尔代持。

      2011年初,徐明到我重庆家里,我跟徐明说这两个外国人都不可靠,都有侵吞霸占我别墅的意图,我让徐明找人接手别墅股权。徐明就找了他的女朋友姜某,让姜某去找德某某办理接手股权的手续。后来,我签署了律师文件,取消尼尔持有罗素地产公司50%股份的文件,并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了德某某;后来,德某某也与姜某办理了手续。

      -------------

      2007年下半年后,谷开来在罗素地产公司只有0%的股份。谷开来签署律师文件,取消尼尔持有罗素地产公司50%股份的文件。

      谷开来跟罗素地产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谷开来居然可以签署文件,取消不属于她的财产(尼尔持有罗素地产公司50%股份)。谷开来作为一个律师,怎么可能犯这么脑残的事情?

      我可不可以签署一个文件,取消徐明在大连实德50%的股份?

      或者我可不可以签署一个文件,取消“陈经”银行账户上拥有的50%的招商银行股票?

      天啊!天啊!这种搞笑的事情都可以发生,这个是我疯了,还是倒薄派疯了?

      因为薄熙来对这个情况不知情,因此以为谷开来疯了。

      挺薄派注意了,要解救薄熙来,需要发出一致的声音,要求中央公布罗素地产公司和加拿大公司的真实资料。我保证大家必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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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7月,罗素地产公司把一笔资金存入某公司控股的特雷斯科信托公司在某银行的账户中。

      答: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是2006年由罗素地产公司出资在卢森堡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是3.1万欧元。谷开来让我代罗素地产公司持有全部股份。成立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目的主要一方面是为了简化别墅的股权结构,取代加拿大某公司100%控股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当然,我们后来发现在卢森堡税率更低。另一方面是2006年,购买别墅的贷款到期,罗素地产公司在某银行的5年期存款也到期,谷开来将到期的存款借给罗素国际度假公司,让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替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偿还贷款(在贷款期间,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用租金偿还银行的利息)。这样,罗素地产公司不仅是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实际股东,而且通过对罗素国际度假公司享有的上述债权,进一步加强了对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及别墅的控制。但是,以上程序谷开来没有具体参与,她只是知道这些事情,具体是我和文某某律师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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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某某的证词,这个某公司,某银行,账户名称,按照公民反洗脑5W1H基本原则,里面水很深。

      鱼儿已经上钩了,能否钓到大鱼,就看挺薄派能否通过5W1H原则,追查出银行账户的信息了。

    • 家园 谷开来案 大陆法律界人士因此质疑中央

      大家看我的帖子,中央刚编出毒杀说,我就说过,能编出完整的证据链,可称为顶级侦探作家。

      包括洗心大姐,多少人冷嘲热讽,中央都说是铁证如山了,还有人在这里编故事,自欺欺人。

      还有人投了这么多的草。

      呵呵,到了今天,信中央还是信科学,大家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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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开来案 大陆法律界人士因此质疑中央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dwnews.com/post-289020.html

      近日,有大陆法律界人士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对2012年8月20日合肥中院所审的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妻子谷开来杀人案的种种疑点进行质疑,而该案在审判时即在一审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谷开来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薄熙来案何时审判官方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因此有分析人士对此指出,对谷开来案的质疑除了法律层面上的质疑外,还包括了政治层面上中国左派分子对于薄熙来以及其整个家庭的支持。2013年作为中共新一届常委班子的执政元年,如何在薄熙来以及其他周边问题上稳定中国大陆左右两派知识分子的争议,成为这一届班子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大陆网络上所流传的一份现场记录来看,该会议上对谷案提出十九点质疑,分别是:

      一,血液样品违规拿出保管室还能成为有效证据吗?

      二,两份鉴定书哪个有效?

      三,关于血液样品的密封及四份样品氰含量的差异问题

      四,鉴定毒物的程序应该是什么?

      五,毒物致死量的认定符合医学常识吗?

      六,毒物来源的证据链上有缺失能判定证据确凿吗?

      七,到底是毒药还是其他因素导致伍德死亡?

      八,案发现场都还有哪几种药品,其来源未查清?

      九,对微量毒素为什么没进行检验?

      十,证据显示的杀人器皿令人匪夷所思

      十一, 公安机关设置在现场的监控证据为什么没有到案?

      十二, 夏德良参与犯罪的主观动机

      十三, 谷开来犯罪的主观动机

      十四, 王立军的参与程度以及他在此案中的角色

      十五, 王立军的举报效力

      十六, 王立军犯罪的主观动机推测

      十七, 谷开来到底犯了什么罪?

      十八, 谷开来的犯罪动机和行为是否由王立军诱导和唆使

      十九, 其它诸多疑点

      该文对于这些疑点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血液样品违规拿出库房还能成为有效证据吗?

      证据显示:2012年1月29日,王立军指使某警员将伍德的心包血样分成了四瓶(没有解释原因),并且指使某警员将这四瓶血样分别“违规”拿出物证保管室多日(没有解释原因)。所以不能排除这些血样可能被污染或被做了手脚。检材因而失去了必须具有的“原始性、真实性”。因此在法律上其血液样品已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二,两份鉴定书哪个更有效?

      本案对伍德的心包血液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毒物鉴定。第一个阶段是案发当日(2011年11月15日),进行了两次:一次是毒物鉴定,一次是的氰化物鉴定。两次检验均没有发现有毒物和氰化物成分。第二个阶段是4月份进行的毒物鉴定。这次检验发现被分成四份的血样都含有不同比例的氰化物。

      这两个阶段的鉴定报告哪个合法和具有可采信性?第一阶段产生的鉴定结果在庭审中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理所当然地具有合法性,不可质疑性。而其后进行的鉴定由于检材流转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检材失去了证据的原始性、真实性,所以其后的鉴定结果应当被排除。

      三,关于血液样品的密封及四份样品氰含量差异问题?

      四瓶血样在2012年4月份的公安部鉴定时均检出氰化物毒物,并且四瓶血样的毒物含量不一,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毒物含量差别。

      在这个问题上到庭的鉴定人回答说:可能由于密封不严,瓶中毒物会挥发,因其挥发程度不同,造成了这样的差别。

      而公诉人在回答辩护律师质疑“原始性、真实性”时说,这些血样都是密封好的,没有证据证明血样被做了手脚。矛盾出来了:如果鉴定人说的对,那么密封不严达四个月之久的血样,根据常识会凝结干燥。如果公诉人说得对,那结论只有一个:此四瓶血样被分别密封两次。在回答蒋敏律师再次质询时,公安部鉴定人回答:我只对交给我时的这四瓶血样的鉴定负责。言外之意就是说,交给他鉴定之前所发生的事与他无关。

      常识是:同一溶液分成多少份,其中所溶物质比例应是相同的。只有一种情况下会产生差别,即分成多份之后有人再次分别加入了某物质。在化验室里完全可以重复这个过程并得出结论。

      四,鉴定毒物的程序应该是什么?

      公安部鉴定人当庭讲,要鉴定具体是什么毒物,常常是使用“排查法”,即逐一试验,当发现某一种毒物达到了致死量,也就不再检查其他的毒物了;同时他还说,会根据案件及现场的情况,着重首先排查某些毒物。我们的质疑是:1、为什么公安部鉴定人发现氰化物含量不足以致死以后不再排查其他的毒物?2,他也没有回答本案当中他们会着重排查那些毒物,以及为什么要先检查这些毒物?法庭对此并没有查实。

      五,毒物致死量的认定符合医学常识吗?

      谷开来的德律师提出质询,根据显示的证据并且专门请教过专家认为:公安部鉴定结论当中的毒物含量达不到致人于死的最低量。公诉人回答是:对毒物的反应存在个体差异。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不往上计算个体差异呢?而往下计算个体差异的依据是什么?用估计的事实来推理定罪是证据学上的禁忌。法官照样没有采信律师质询。

      六,毒物来源的证据链上有缺失能判定证据确凿吗?

      “红蜡烛”的来源已经查清楚了。制造和销售毒药的人也被抓捕,其制造和被当场查获的48颗“红蜡烛”毒药也查获到案,但销售毒药的人的毒药来源,售药人获得氰化物的来源等等证据都没有到案;更奇怪的是没出示对48颗“红蜡烛”的化学成分进行检验的结果。这48颗“红蜡烛”是否也含有血样中相同的化学成分?或相同比例的氰化物?

      该毒药和谷开来使用的毒药之间的“同一性”关联证据在这里缺失了。因此指控谷开来杀人的毒药来源,以及毒药的真实性都大打折扣,在一般的证据学上,它的结论应是“证据不足”。

      七,到底是毒药还是其他因素导致伍德死亡?

      在庭审当中对“红蜡烛”的称唿,证据当中和庭审人员使用了两种称唿:“鼠药”、“狗药”。根据常识,我们知道鼠药是缓释性毒药,老鼠食用它以后通常要一两天以后才会死亡。这是因为如果老鼠急速死亡,将导致后来的老鼠决不再会食用该食物。所以它不含氰化物。如果是狗药,则可能含有氰化物,它会使目标瞬时死亡。到底是“鼠药”还是“狗药”,在“红蜡烛”已大量到案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做这种鉴定?

      庭审显示,本案的证据链条是缺失、断裂的。导致尼尔伍德死亡的毒药到底是什么?本案没有“唯一”“确定”的证据加以证实。

      证据还显示,公安部于2012年4月份作的血样鉴定当中的特定的氰化物毒物含量根据法医学文献不足以导致人的死亡,只达到通常致死量的一半多。

      为此本案也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什么是伍德真正的死亡原因?

      八,案发现场都还有哪几种药品,其来源未查清

      本案证据显示:案发现场涉及到的药品一共有四种:1、红蜡烛配置的水溶剂;2、谷开来制作的“胶囊”,说是毒品(海洛因或者冰毒),并有证据说谷开来将其撒在床前地上,伪造吸毒致死的现场;3、谷开来自己带的“舒缓剂”,其用途不得而知,是缓解谷开来自己作案时的精神紧张还是另有他用?4、维生素C 胶囊,这种胶囊装的维生素市面极其少见。

      这些药品没有一一查实来源;没有逐一鉴定化学成分,以及逐一分清楚它们在本案当中的用途。

      九,对微量毒素为什么没进行检验?

      现在的毒物鉴定的科技手段已高度发达,其精度可以达到100亿分之一克。据说重庆的检验设备是公安系统内最先进的。

      证据清单中表明:现场查获了多达23种物品,其中包括几个玻璃杯极其碎片。侦查机关只将这些玻璃杯上面的指纹的DNA逐一查清楚,却竟然没有找到毒物残留的鉴定结果。只要某个物品接触过毒物,,绝对可以鉴定出其上的毒物残留。

      现场勘查还对门把手进行了擦拭取样,如果接触过毒品的手再握过门把手,门把手上也一定可以鉴定出毒品的残留。

      为什么不做这样的鉴定,是否是做不出来?如果说这些多达23种物品上均没有毒药残留,那就只能有一个结论:即这些物品以及谷开来本人都没有接触过毒药。

      如果现在这些物品还在,仍然可以进行鉴定。

      十,证据显示的杀人器皿令人匪夷所思

      当庭出示的证据显示,谷开来是把自己在家配制的毒药水剂,在现场装到一个餐用调料瓶中,并亲自用这个调料瓶给伍德喂水。这种做法太让人匪夷所思,太不合逻辑。

      难以想象谷开来会事先准备并用一个餐用调料瓶去给人喂水!被喂水的人会不产生疑问:我要喝水,你怎么给我喂酱油呢?这个极其荒唐的,小儿科般的情节!但为什么竟然出现在本案当中!

      十一,公安机关设置在现场的监控证据为什么没有到案?

      证据显示王立军事先在现场安排了监控设备。但为什么控方没有在法庭上出示警方在现场取得的全部监控录音(是否还有监控录像?)?也未作出说明?律师没有质询,法庭也没有要求将此证据到案。须知这应是关系本案的最重要的证据。

      这个证据哪里去了?控方是想隐瞒什么呢?是不是可以怀疑它能提供什么不利某人,而有利被告的情节?

      十二,夏德良参与犯罪的主观动机

      谷开来要夏德良给提供毒药,夏德良提供了。但夏德良是否知道谷开来是要用毒药去杀人呢?如果知道谷开来要去杀人,他提供毒药就将成为杀人共犯。那么夏德良是如何考虑的?他为什么要给提供毒药,让自己陷入杀人犯罪当中呢?

      给别人提供这种犯重罪的帮助一定是要有动机的?动机是什么?通常碍着面子提供这种帮助,也会出现将毒药掉包,让你杀不成人,而使自己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不得罪你,还帮了你一把。夏德良是否这样做了?

      第一次对血样鉴定没有发现毒物,第一次投毒以后造成的呕吐物当中竟然也没有发现毒物(既没鼠药,也没狗药)残留。

      从这样的情节来看,是否可以推断毒物已经掉包。给伍德服用的是“安慰剂”?

      医学专家说,如刚服用了毒药就产生强烈的呕吐(这里假定是鼠药,因为狗药可以含氢化物,会立即死亡。),那么呕吐物当中的毒药一定含量最高,结果就是身体吸收毒药的药量减少。但为什么呕吐物当中竟然没有毒药或氰化物被检出?这是否意味着确实伍德服用或者说谷开来投放的是安慰剂而不是毒药呢?

      如果这种情况存在,谷开来的故意杀人案有可能变成为杀人未遂案。遗憾的是,庭审并没有充分质证,以排除这种可能。

      十三,谷开来犯罪的主观动机

      关于谷开来的犯罪动机:这里有几个问题并没有查清:

      1,其中说到伍德找谷开来的儿子要巨额的服务费用,仅其十分之一就达到了1300万英镑,相当于1亿多元人民币。按理讲伍德应该找欠他费用的人要钱,谷的儿子还是一个学生。找他要钱的理由是什么?这个问题庭审中并未追究查清。

      2,所谓的威胁信当中的“destroy”这个词通常是毁掉名誉之类的含义,不应该是杀人的含义,谷开来的英文水平应当认识到这方面的区别。

      3,庭审中显示:谷开来不用电脑,儿子的邮件全由张晓军收到后打印给她看;而以后的证据也显示;王立军利用职权早已监控了谷家对外的一切联系(包括电话和网络);

      4,庭审前一天,谷的儿子发邮件给蒋敏律师,说明这些年他与伍德每一次交往的情况,明确表示他与尼尔伍德关系至今良好,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纠纷,事件发生之前两三个月他还与伍德在北京友好的见面聊天。

      5,那么这个有关威胁的邮件真是谷的儿子发来的吗?是否真有这么一个邮件呢?在庭审中,这个重要事实并没有查清。而谷的儿子发给律师的邮件中坚决否认这一点。

      6,那么是否有其他原因使谷开来感到儿子在受到致命的威胁?证据显示:只有谷开来与王立军之间有这种“有关威胁“的交流,谷的家人和身边人对威胁的事情都闻所未闻。

      我们有理由推断是不是有人“制造”了这个邮件并夸张渲染了这种威胁?使谷开来为了儿子的安全而杀心顿起。

      十四, 王立军的参与程度以及他在此案中的角色

      1,三次庭审的证词都明确显示:王立军深深地参与了这起事件,策划了的“谋杀”计划的各个阶段:如怎么指导谷开来给公安局写信报案,如何把伍德引到重庆,每个人的角色分工,然后以涉毒案件控制他,甚至击毙他,以及其它“谋杀”计划。

      2,按计划谷开来指示张晓军到北京接伍德来到重庆,原计划让司机王浩在伍德下飞机接他的时候与其发生争执,然后由旁边的警员将其击毙。为此,徐明安排手下在伍德从北京上机后给重庆公安机关打电话报案:有一个大毒枭正飞往重庆。

      3,事件后来是这样展开的:王立军在作案前一天(12日)来到谷开来住处,帮其准备毒药,中途她手疼,王立军按照氰化物的解毒方法,找来高锰酸钾溶液给她泡手,当时王立军找王皓要纱布,泡在烧杯里的紫色溶液中,帮谷消毒、包扎(王昊证词)

      11月13日11时,张晓军偕尼尔 伍德乘坐CZ8129航班由京赴渝。王立军安排郭维国,王鹏飞对伍德执行监控(郭维国证言)。谷开来供述:当天下午王立军告诉她:已在飞机出口处对伍德进行监控“一切都在他掌控当中”。

      当晚8时许,王立军来到3号楼,“他问我怎么还没去”,谷称,“我身体不舒服,不想去了”,“王立军说,那不行”(谷的证词)。王立军叫谷开来当场写了一封给公安局的信:称尼尔伍德精神不正常,今晚去会见伍德担心自身有安全问题,请求公安对她远距离保护。写好后王立军收走了原件,谷自己复印了一份。

      谷称:“出门前,王立军还让我吃了一碗面”。 勤务人员张晓军,王昊证词;当晚王立军在谷的房间里呆了20多分钟,在这期间王立军让王送了一碗面进去。然后王立军亲自送谷开来携带着洋酒、茶叶以及毒药和毒品等物上了汽车,直奔已被王立军布控的做案现场。

      4,13日晚作案回到家后,谷开来分别打电话给郭维国和王立军,“报告”完成任务的经过。12个小时之后(14日),王立军来到谷开来住处。谷说: “你不来,我都快要崩溃了”。王立军说:“让我把案件从记忆中抹去。我讲我有点担心,他说过一两个星期就好了。”在此期间王立军偷偷进行了录音。

      王立军现在将此录音为作为指控谷开来杀人的证据。现在此录音已呈堂证供,成为本案重要的证据。

      5,从录音当中可以知道,谷开来提到王立军在现场安装了监听设备;并且事先在现场布置了警力。谷的原话就是:“有录音,你也应该听到整个过程”;在后来的庭审中王立军没有否认这一点。

      6,2011年11月15日,伍德被发现死亡后,王立军指派郭维国带李阳、王鹏飞、王智等人到现场负责勘验。11月16日,郭维国等人做出尼尔伍德系酒后猝死的结论,王立军未提出异议。 11月17日,王立军将王鹏飞、王智提取的酒店监控录像硬盘交给薄谷开来。

      7,谷供述称:“11月18日晚,尼尔 伍德火化后,王立军用红机电话打给她,说了8个字:“化作青烟,驾鹤西去”。

      我们看到:做案前,案发后谷都向王立军作了当面“请示和汇报”,王在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也都做了监控,王立军应比谁都清楚该案件。王立军在本案中的角色,应该是一目了然了。尽管谷开来在对起诉书发表意见时就强烈的提出了这个问题:“起诉书没有讲清王立军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但法官,辩方,控方在随后的庭审中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个问题。为什么?

      现有的证据足以认定王立军既是幕后导演,又亲自参与了该案;虽然他是否“教唆”“威胁”谷开来犯案还需要更多的证据。但他绝不能够成为单纯的检举人,而很有可能是该案件的同案犯,甚至是主犯或教唆犯;

      十五,王立军的举报效力

      由于王立军的以上行为,他已经丧失了单纯的举报人的身份,他应该做的是:坦白交待自己的犯罪动机和行为。鉴于他对薄熙来的后期的态度变化,不排除他有设计陷害谷开来的故意。

      王立军的这一身份导致它的举报的效力降低。证言的真实性效力降低;

      .......

      -----------

      我们不得不假定这个被告是中国公民。因为没有任何外国的领事机构关心这个案件,也没有任何一个外国的领事或其他官员探望过这个被告。

      那么,我们可以断言,在中国的任何一个户口本上都没有一个叫“薄谷开来”的人,也没有一个中国公民持有一份写着“薄谷开来”名字的公民证。

      这可说是个地地道道的“无头”案。如果在法庭上又真是使用了替身,就更有意思了。——谷开来跟本案无关。

      http://bbs.wenxuecity.com/currentevent/559523.html

      通宝推:surfxu,
      • 家园 用替身是你自己的意淫

        你说的法律界人士,质疑了19条以上的疑点,为啥单单不质疑用替身呢?其实只要证明法庭上用的是替身,不用举那么多疑点,直接就可以证明清白了。我看这帮法律界人士的智商比你那是差太多了。

        • 家园 你看过那天的新闻么?

          我记得那天早上7点多,我在机场的候机厅,看到新闻的时候都看出来那不是谷本人,还有一个张什么的,好像用的也是替身。所有人表情皮笑肉不笑,一点没觉得是在开庭,我第一个反应是,难道是彩排?建议你去看看那天的新闻,用自己的眼睛看看

        • 家园 用替身可不是我的意淫

          1. 替身是引用文学城的文字,有链接

          http://bbs.wenxuecity.com/currentevent/559523.html

          2. 非洲狮:透视薄案基本脉络,也提到替身的事情。这个楼里有转贴。

          我也没有想到胡蟹帝合肥身谷,会用替身这个招数。还是看文学城才发觉的。

          海外华人网站,文学城,西西河,一堆的质疑声音。有机会多去翻一下。

          • 家园 死磕自杀替身上

            他们认为不厚是不知进退。死磕自杀替身上。

          • 家园 能不能举几个正经点的名字

            无论政治主张是左中右,你能不能举出几个有正经名字的人质疑庭审是替身。哪怕是孔和尚、何新这样的人说过,我也服啊。

            顺便西西河里喊是替身的,就是你海峰声音最大了,你还好意思把西西河也列举出来,直接把西河的档次也降低了两档。

          • 家园 好玩

            “海外华人网站,文学城,西西河,一堆的质疑声音。”

            听起来好像

            写论文,根据全是维鸡;发报道,民意源于网友。

    • 家园 评论一下江泽民和基辛格的新闻

      2013年7月3日,江泽民会见并宴请了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及孙子和孙女。

      中国人在2500多年前,就写出了战国策这样的文章。仿照战国策,解读一下江泽民会见基辛格的新闻。

      我们称基辛格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中国人民的老朋友,这句话,就是您做了很多对我们有利的事情。

      那么站在美国人的角度,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对美国人来讲就是“美利奸”,出卖美国利益的奸细。

      我看美国网民的评论,其实很有意思。民主党支持者痛骂共和党,如果没有基辛格和尼克松,今天中国人肯定还只能骑自行车。

      共和党反唇相讥,民主党的克林顿让中国加入WTO,美国人的工作机会,都是克林顿弄丢的。

      大家看明白没有,在美国统治阶级的眼里,基辛格、尼克松和克林顿,都是“美利奸”。都是美国统治阶级里从此被抛弃的人物。

      因此基辛格带领一家人,带着孙子孙女,到中国来托孤,他们家族逐出美国统治阶级,因此只能希望中国能够照顾他们这个家族。

      基辛格家族其实已经是一匹死马了。但是江泽民高调招待,那是千金买马骨,做给别人看的。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基辛格曾经是美国统治阶级的一员,并且随时想着再重返美国的统治阶级。而要重返美国统治阶级,就需要基辛格将功赎罪,要刺探中国的情报。就是苍蝇在寻找有缝的鸡蛋。

      因此江泽民对基辛格的答复,换成大家听得懂的话,就是:俺跟习总之间没有缝,你找别的鸡蛋去叮好了。

      我们很多挺薄派,都有一种小媳妇的心态,受了委屈,总希望大人能安慰一下。但是请小媳妇们请记住,美国是你的敌人,不是你的爸爸,有再大的委屈,也不能找美国粑粑申述。

      因此,站在《战国策》的角度,江的回答,其实是一个国家领导人,一个政治家应用的智慧--不给敌人以任何可乘之机。

      但是,可惜,总是有一些人,老是弄一些小聪明。江泽民7月3日接见基辛格,新闻被扣押,直到7月22日才发布。随同新闻发布,同时发布了审判薄的新闻,和岳不群的《政出一门》的文宣。

      大家可以体会一下,政治家和投机政客之间的差别,有多么的大!

      江泽民的话,是站在国家利益角度,不给对手以任何可乘之机的精心措辞。被倒薄派和岳不群联手消费,用于对薄的审判,真是有小聪明而没有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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