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证实本帖的真实性啊。虽然铸剑一再强调发布者特殊的身份,却解释不了如此完整的记录是如何形成的。
一个参加旁听的律师不知深浅在新浪微博上提意见认为文字记录有不符,很快就被删除,在后面一些问答回复中明显能看到被警告的痕迹。
不厚是一方,不厚对面是另一方,两方太不对等。这种情况下,这里只能从连贯性,逻辑性上做推测。
明显警告的痕迹?
参加旁听的律师有几人?也太好确定了吧?既然是按剧本进行,随便哪个律师都能旁听?
如果认定了这次庭审都是安排好的,那任何不符合“安排”者的旁听者都不要考虑了。
如果那个71号是范老太太的话,显然二爷没有处置权,谈不上什么交还给商务部的问题。
薄说的是交自己的公房。71号是范承秀的公房,他当然不能交。不过,他被开除公职,不交也不成。
但关键在于,他这么多年没有拿下一套有产权的房改房。好多领导,是调到一处搞一套产权房。这点,跟马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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