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所理解的毛泽东——一直想告诉河里的某些人 -- 掉毛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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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把中共和人民对立起来了。

              正确的说法是:只要中共一天没有带领人民制造出让人民能够以更平和的态度对待老毛的物质基础,老毛一天就得躺在天安门。

              那么问题来了:老毛是不是群众?

              这是如何看待毛泽东的关键前提之一。

              • 家园 这个问题,就如同

                “思想是不是物质”这个问题。

                而这个问题,答案是这样的:

                思想是一种特别的物质。它不同于一般物质,同时又是物质无法分割的一个部分,无法独立存在于物质之外。它产生自物质,同时又对物质发挥作用,改变物质的状态。

        • 家园 天涯国观忽悠楼

          以前有位懒氏一猫,是政府官员。他写的原文只我只能记得部分意思,懒氏一猫写到主席纪念馆,他说:“中国人建祠堂,是为了纪念家族的祖宗。主席纪念馆是中华民族的祠堂,谁敢拆了主席祠堂,我敢杀了他全家。”

          写完此文后,再也不见懒氏一猫踪迹。

          可惜当时没有复制此文,茫茫天涯,高高忽悠楼,找不到懒氏一猫在写的文章了。

    • 家园 以马克思的观点,毛是最接近“人”的人之一

      他的社会性几乎战胜了生物性。而其他人却把他变成一块有机物放在那里,让他彻底蜕变为一种生物。

      • 家园 有机物能动性高于无机物

        生物高于非生物。

        主席遗体本来不该放在那儿,但既然在那儿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他就不是他,他成了中国的图腾,和黄帝炎帝一样,成了中国的标志。

        你可以不认同这个标志,但谁也不能侮辱这个标志。

        • 家园 是的,当初不该在,但是在了,就绝不能拆!
        • 家园 河里研究主席的文章很多了,但是从凡人的角度很少。

          把主席看成一个凡人,再去体会那些波澜壮阔的历史,就会发现,有些事情,主席更令人敬佩。

          比如杨开慧的牺牲,对主席有什么影响?

          我有个朋友,失恋后痛不欲生,找我陪他喝酒求安慰,似乎第二天立马跳楼才能获得解脱——一个月之后,他就神采奕奕、生龙活虎的出现在我面前,无他,又找到一个。

          当然,我没有把主席想的这么庸俗。但是,在那样的环境下,你的妻子被敌人杀害,你自己被敌人包围,你根本不知道能不能活到明天,你一定会害怕,生存的压力和复仇的愿望会使你喘不过气来。这时有个女性来安慰你,说,不如我们一起抱团取暖,忘掉一切,不管明天怎样吧。

          但是有些事就是那么能轻易忘掉的么?午夜梦回,说不定轻轻喊了声,开慧。于是子珍才发现,得到某个人的身体却得不到某个人的心——于是出走。

          我一直以为,主席爱的一直是开慧。但是文章里提到她的时候极少极少,有些爱,只能藏在心里的最深处,无法提起,不忍面对。所以江青其实是个很可怜的女人,主席待她,像老师,像父亲,就是不太像夫妻。

          常常想,主席临终的时候,应该有一种放下了千钧重担的轻松,什么也不想了,只是悄悄说声:开慧,我来了。

          • 家园 商榷

            你此贴太过情绪化,这里最重要的是毛贺结合的时间和杨牺牲的时间,以及毛对杨牺牲的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另外,当时毛和红军所面临的处境等因数都非常重要。毛贺结合不是你所述的那样简单。从凡人的角度探讨,可以,但实之简单,易为人所用!

        • 家园 这个是一错再错。

          保留毛主席的遗体是华那任中共中央的错误决定,后面没人能纠正,那是将错就错、一错再错。

          把遗体火化,撒向山川大地、大江大河,最好。

        • 家园 你的说法非常不唯物主义,更不辨证

          首先,“有机物”是不具有能动性的,更遑论高低。能动性是“人”的特性,是人的社会性的体现。只有人的社会性战胜生物性才能体现出人的能动性。留下毛的遗体,对于毛个人来说,恰恰是抛弃了他作为人的社会性而只留下生物性,也就是把他从一个超越了一般“人”的地位直接打落到连一般“人”也不如的地位。如果说到“侮辱”,这是对毛的第一次侮辱。想来,你也是承认“主席遗体本来不该放在那儿”的。

          其次,有关“图腾”之说。我们究竟应该崇拜什么呢?是毛的思想,他的肉体,还是其他人对毛的思想或肉体的感情。这个是必须区分清楚的。左丘明论“不朽”,唯立德、立言、立功,没有说“立肉身”的。炎黄肉身湮灭,形状无存,不是仍旧为中华图腾吗?毛德、言、功皆立,已谓之不朽,还能立于校园,印上钞票,又何必将遗体列为标志呢?塑像就可以了。这不仅仅是实践问题,还应当是认识问题。

          对这个所谓“标志”的“侮辱”,我想就是有些人称之为“腊肉”吧。我认为,反毛的人称之为“腊肉”,是有情可原的;不反毛的称之为“腊肉”,也并不是完全不可。关键还是这论断所立足的是毛的思想、他的肉体,还是其他人对毛的思想或肉体的感情。

          对毛的思想,反毛的人称其遗体为“腊肉”,实则就是阿Q“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的心理。因为他们无力反对毛的思想,甚至无力反对毛的功业,也只能这样精神胜利。但是更阴险的是,他们这么做针对的是其他人对毛的感情。他们就是想看别人被区区“腊肉”二字所激怒,然后在内心里奉承自己很有本事,甚至事实上可以浑水摸鱼一番也不一定。

          至于崇拜毛的思想,并努力实践的人,称毛的遗体为“腊肉”,我认为并无不可。从科学上来讲,这块有机物的性质与腊肉别无二致。我们假设毛在天有灵,看到这团东西,一定不会反对称其为腊肉,甚至哈哈大笑,加些辣子,与诸位战友分享之。既然毛自己说得,他肯定也不反对同志们这么说,这才是科学与平等的表现。

          唯有那些对毛有着深厚感情,却没有深刻领悟毛的思想的人,才会对“腊肉”二字耿耿于怀。所以即便崇拜毛的思想,并努力实践的人,也不会贸然使用这个词。毕竟,“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很清楚的。伤害了别人的感情,而丧失了朋友,不值。

          这样说来,是不是就没必要对“腊肉”二字怒不可遏了呢?毛主席纪念堂每天游人如织,但是真的对毛怀有深厚感情的有多少?看个新鲜的有多少?反正不花钱,不看白不看的人又有多少?想要将毛的事业继续下去,这是个看似不大,却不能不考虑的问题。否则不过是拿毛当个牌坊而已。

          希望有一天,人们能在某些人称毛的遗体为“腊肉”的时候,只是像参观动物园那样看着他,并为保护这些稀有的人类物种而努力。至少主打毛家菜的老板们是盼望这一天的,那个时候他们就能安心地卖毛氏辣椒炒腊肉了。

          • 家园 不要随便亵渎别人的感情

            不要摆出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亵渎别人的感情;

            不要把浅薄和邪恶包装成真诚。

            如果你能将不敬语言用在你父母的身上,我就相信你是一个真诚的冷血之徒;

            如果你不能将不敬语言用在你的父母身上,那你就是一个穿着马甲的浅薄邪恶之徒!

            • 家园 批判的不够啊,回去继续努力

              唯物主义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对待自己的问题,但是有的人一辈子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把这一缺陷包裹在人际伦理里面,拿感情当遮羞布。感情能当饭吃,还要毛泽东思想干什么?

              您把毛当父母可以,那您也不过是毛的不肖子罢了。三年无改于父道,您遵过一天么?回去把毛选再念一遍吧。

              “四个伟大”毛自己只认了一个,您还给添了一个。嗯,“伟大的父母”!

          • 家园 有道理,看看主席自己是怎么说的

            毛泽东对他的护士吴旭君说,他临死的时候不要她站在一旁,“我母亲未去世前,”他解释道,“我对她说,我不忍心看到她痛苦的表情。我要对她有个美好的印象。所以最终我在外未归。我母亲同意了。你能理解我为何不要你看到我临终么?”这护士伤心地说:“我们永远不会谈到死的问题。”可是毛泽东坚持要谈。

              “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吃了不少鱼,”他说,“我在世时吃鱼比较多,我死后把我火化,骨灰撒到长江里喂鱼。你就对鱼说:‘鱼儿呀,毛泽东给你们赔不是来了,他生前吃了你们,现在你们吃他吧。”,他以沉思的口吻对有关他自己的葬礼向昊旭君作了这样一个合适的评论:“今天我们这个大会是个胜利的大会,毛泽东死了,我们大家来庆祝辩证法的胜利,他死得好。从古到今,没有人不死。这是生物发展的法则。”毛泽东曾是一位激情青年,现在他是一位激情老人。

            通宝推:燕人,平淡是真,
            • 家园 关于火葬

              关于实行火葬的倡议

              (一九五六年四月十七日)

              人们由生到死,这是自然规律。人死以后,应当给以妥善安置,并且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悼念,寄托哀思,这是人之常情。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民族中有各种安葬死者的办法。其中主要的办法是土葬和火葬,而土葬沿用最广。但是土葬占用耕地,浪费木材,加以我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把厚葬久丧定作礼法,常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于破产的境地。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希望棺木,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费用,也无碍于对死者的纪念。这种办法虽然在中国古代和现代还只有一些人采用,但是,应当承认,这是安置死者的一种最合理的办法,而且在有些国家已经普遍实行。因此我们倡议,在少数人中,首先是在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自己死了以后实行火葬。为着火葬的方便,除了北京、上海、汉口、长沙等地已有火葬场外,我们建议,国家还可以在某些大中城市和其他适当地方增建一些现代化的火葬场。

              我们认为安葬死者的办法应当尊重人们的自愿。在人民中推行火葬的办法,必须是逐步的,必须完全按照自愿的原则,不要有任何的勉强。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有土葬的长期习惯,在人们还愿意继续实行土葬的时候,国家是不能加以干涉的。对于现有的坟墓,也是不能粗暴处理的。对于先烈的坟墓以及已经成为历史纪念物的古墓都应当注意保护。对于有主的普通坟墓,在希望迁移的时候,应当得到家属的同意。

              凡是赞成火葬办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请在后面签名,凡是签了名的,就是表示自己死后一定要实行火葬,后死者必须保证先死者实现其火葬的志愿。

              毛泽东是政治局里第一个在文告上签字逝世后遗体火化的领导人。

              这是建国后第一份中央一级实行火葬的倡议书,也是古今中外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火葬大签名,正是这一不朽的签名,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殡葬改革。

              所以,最初决定的遗体保护只是为了15天内各界人士的追悼活动,遗体保护的医务人员只做了一般性处理,往遗体里注射了一些甘油、酒精、福尔马林等,以防止腐烂。

                然而,就在追悼活动进行期间,也就是9月10日,以华国锋为首的中共中央又决定进行永久的遗体保护,并建立毛主席纪念堂,以供永久性的瞻仰。

    • 家园 大胖子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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