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地球瓶颈中的达尔文主义 (一) -- 楚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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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基因与觅母的关系一个现成的例子

      是这个楼http://www.ccthere.com/alist/4085211

      ysl是觅母,普世也是觅母,肉体消灭就是基因对觅母的战争,同样msl的高生育率也是依靠基因战胜敌对觅母的策略。

      对照这个楼去看那个楼是个很有意思的视角。

      • 家园 与此相对,中共历史是个很有意思的比较。

        中共对意识形态上的敌人基本不搞暗杀这一套。王明张国焘老毛等斗成那样也没你死我活,老毛文革整右派走资派,要搞得也是“触及灵魂的革命”,而不是肉体消灭。老邓反文革也没杀政敌,更开了“保外就医”驱逐政治犯的先河。(杀土豪地主叛徒之类的倒不少,不过这些不是意识形态问题,而是实际的土地权力战争等直接利益问题)

        常校长就长于暗杀。

        不过现在土共在新疆对上msl,目前还是以经济文化等觅母层面的手段手段利诱。不知能否战胜更原始的以愚昧偏执为力量、以基因扩张肉体消灭为武器的蛮人。

        觅母更高级,可不一定更有力。

    • 家园 我是这样理解的

      楼主一直在讨论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好,生命觅母也好本质上是给生命找一个意义,以下为我理解的私货说的不对请指正

      楼主说人类因为地球瓶颈(我的理解就是随着全球化,一体化的不断加深这个世界上所有已有的文明都将合并为一个文明)。于是人类不再存在一个外力来推动人类自身进化(我认为用进取可能更合适),比如有苏联竞争于是美苏都大力发展航空事业,苏联玩完后美国就堕落了于是火箭科学家们都去华尔街了在楼主眼中这些是错误的。

      在我看来这不过是随着物质文明不断发展人类身上由自然所束缚的枷锁越来越少从而失去了方向感的表现,毕竟人类社会这么多年能称得上物质文明不短缺(其实我觉得对于美加等发达国家可以说极大丰富了)的时间也就最近几十年,于是整个人类迷茫了,人们开始不知道what to die for。这个我觉得整合精神哲学先生说的挺好后面自然是文化的融合,过去的那一套文化已经不适应工业化社会了,不知道楼主是哪一年的人我感觉楼主还是在用以前那种(物质文明短缺,活着是为了吃饭)思维里打转,所以才会产生这种疑问。

      • 家园 现在的世界是东周末年

        那时候的有些人,也觉得自己的物质不缺乏了。

        再:人类社会要称得上物质文明不短缺还早着呢,至多就是大致上都能吃饱了。你有这样的错觉是因为你有幸生活在东亚或欧美。看看南亚,看看非洲。

        而欧洲有可能会阶段性的倒退。

      • 家园 给文化以目标

        文化融合在目前看来是必然的,但文化融合是问题的一部分,而不是解决方案。

        就算以后地球人口突破一千亿从而导致物质严重短缺,人类又重新有危机有目标了,如果处于文化融合的状态,也不可能出现根本性的解决方案。

        就像宋朝对抗不了北方蛮族,不是汉人的能力问题,而是文化问题,是地理瓶颈与文化融合导致的自我设限、自我阉割的结果。

        明朝对抗不了北方蛮族,不是汉人的能力问题,而是文化问题,是地理瓶颈与文化融合导致的享乐主义的结果。

        不过,既然文化的融合无可避免,我们也只能在这个框架下思考如何趋利避害的方案。

        “给文化以目标”就是我的方案。

        这个目标,就是一切有益于突破地球瓶颈,以求重获多样性的文明与健康自由的进化。

    • 家园 楼主加油

      坐等下文

    • 家园 浏览完你的文章有个感觉,不知对否

      感觉你文中提起的一些内涵与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有些相似。

      异化 (aIienation):哲学和社会学的概念。它所反映的实质内容,不同历史时期的学者有不同的解释。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异化作为社会现象同阶级一起产生,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私有制是异化的主要根源,社会分工固定化是它的最终根源。异化概念所反映的,是人们的生产活动及其产品反对人们自己的特殊性质和特殊关系。在异化活动中,人的能动性丧失了,遭到异己的物质力量或精神力量的奴役,从而使人的个性不能全面发展,只能片面发展,甚至畸形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异化达到最严重的程度。异化在一定历史阶段同对象化与物化有关。但是,异化不等于或归结于对象化与物化。对象化与物化作为人的社会活动,将与人类社会一起长存,而异化活动则是短时期的历史现象,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消亡以及僵化的社会分工的最终消灭,异化必将在社会历史上绝迹。

      百度百科外链出处

      • 家园 人又何尝不是基因的“异化”产物呢

        难道也是段时期的历史现象?

        马克思从人的本位思考出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是马克思没有达尔文那个高度,没有从自然界整体看人类的存在与发展,所以的出这样的结论。

        觅母是人类的异化,也终将取代一切形式上我们今天理解意义上的生命。

      • 家园 我没有完全理解这里面的联系,能说的详细些吗?
        • 家园 我不是搞哲学的,也是最近在别人推动下关注这个概念

          我读你文章的感觉,描述的核心应该是就人类如何解放自己而展开的。恰巧,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核心也是事关人类解放自己的。

          对于异化,我的理解是,一个本我(类本质)在投入某阶段的生产关系之中后,被塑造成另一个自我(外化表现)。从而产生出这个自我与劳动产品、劳动行为、类本质以及不同个体自我之间的四个异化类别。马克思提到,这个经历是人类解放自己的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对于某阶段社会生产而言,打破这个异化状态就属于该阶段的人类自我解放。

          至于科技发展,走向外太空等手段,属于自我解放的物质方面,是生产力范畴。

          你文章写的很庞大,有些超过我的理解。我的直觉就是你始终在围绕异化这个方向在写。

          关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我理解的也不深,如果有搞这方面的哲学河友,不妨给普及一下。关于这个点的研究和了解对看清未来中国发展应该有些用处。

    • 家园 九、欢喜冤家

      我估计一定有读者注意到我在本章开头部分有个自相矛盾的地方:开始我说电脑程序不是生命,下一段马上又说“一段程序”是觅母生命了。有人肯定在抱怨了:这个作者怎么满脑子浆糊啊!

      好吧,你逮着我了,让我重新措辞:电脑程序作为一个物理存在不能独立进化,所以它自己不是生命;但是人们头脑中的一段程序作为人类思维的产物则可以在我们的文化中传播、改进、进化,因此它是觅母生命。

      这个意思有点儿绕,但我希望表达是:觅母是人类思维的延伸,反过来也会影响人们的思维,但她绝不能脱离人的思维而存在的。所以在觅母与基因的关系当中,觅母生命必定与人的基因生命共生共荣。

      电脑程序可以升级进化,从当年的DOS一步步进化成今天的Windows8,其创新的源泉不是来自于芯片上的电信号的自主变异,而是来自这个或那个程序员天才般的灵光一闪或苦苦思索的智慧,所以这觅母的本质其实也是基于人的智慧而来的。

      黑背鸥的歌唱能够成其为觅母而被传播进化,在于黑背鸥拥有足够的智力可以记住其他鸟儿的歌声旋律。而人类能够以万物之灵的身份成为今日地球的统治者,也是因为人类的智慧不但可以通过记忆、语言、文字保存传播觅母的信息,而且通过逻辑推理灵感梦想创造新的觅母,从而滋养觅母的持续繁衍进化。人类社会即使是较原始的时代也拥有许多动物们无法理解的怪异举动,与基因进化的要求颇不和谐,那些常常就是在为觅母进化提供条件的——比如人类历史上尊老的传统就非常独特,如果不从觅母进化的角度分析,在基因进化的层面是完全没有先例的。

      有智慧会思考,才能有觅母!觅母只能源自于我们的大脑的思考。

      但这并不是说我们所有的来自大脑的思维都是觅母,毕竟这会思考的大脑,是三十八亿年基因生命进化的最高结晶,基因生命对大脑思想的塑造是不可忽视的。狗、海豚、黑猩猩,它们都几乎没有觅母的影响,但没人能否认它们拥有一定程度的思维能力。据说成年狗可以达到两至三岁孩子的智力水平,这一点养过宠物的人们一定深有体会。

      如果说我头脑中的想法可能有些从基因来,有些从觅母来,那么它们有什么区别吗?

      看起来应该很明显:基因是与生俱来的,觅母是后天学习模仿而来的,所以只要将这两部分区分开来,也就区分了基因与觅母。比如说,同卵双胞胎的基因是完全相同的,那么比较二者,尤其是如果在不同家庭抚养长大的,那么彼此相同就应该归基因控制,而不同的则必然属于觅母。有比如说,如果将一个婴儿在脱离人类社会的环境中抚养大,那他就不应该拥有任何觅母的痕迹。著名的狼孩原本就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供研究。可惜狼孩的传说已经被证明是伪造的,而我也不知道其他可靠的类似实例,所以关于思维在基因与觅母间的分割,目前只能凭想象了。

      我猜想,基因对人类行为的调节必然通过激素、神经递质等生理手段完成。那么人们的情感相关部分应该是基因主导的:食欲、性欲、爱恨、悲喜,等等。饮食男女这个部分相信大家不会有异议,所有动物都有,当然是基因控制的。但爱情这样的高贵的美好情感难道不是专属于人类的?难道不该是归于觅母吗?

      抛开“高贵”与“美好”这样的修饰词,爱情源自荷尔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我说的不是情欲,就是“纯纯的爱情”。还记得自己还是怀春少年时的情愫,不论是瞥见暗恋对象从窗前走过时的脸红心跳,还是夜半无人读小说时看到缠绵处时的心悸——那是真的心脏的悸动。我身体的物理反应都明白地告诉我,体内的某处腺体刚刚分泌了一种什么物质正影响着我的思想行为。我不确定动物是否拥有“爱情”,但即使“爱情”是专属于人类的,那种“全身血液冲向头脑”的体验也绝对是基因的领域。

      我估计其实先人们早就意识到思维的双重来源。无论汉语还是英语或其他的语言文字,关于我们思考的器官,一向有两种描述:“心”和“脑”。你可以用“认真用脑子想一想”,也可以“仔细用心体会一下”。我知道对大多数使用者来说,许多时候这两个意思是混用的,但显然人们已经意识到,有时我们的思维动用了头脑,而有时则能明显感觉到“心跳加速”“血管收缩”等激素反应。那可不可以说,觅母是走“脑”的,而基因对思维的影响是走“心”的?当然,大多数具体的日常思维,我想一定是“心”与“脑”共同完成的。

      觅母从我们的头脑中来,也只能作用于我们的头脑,通过影响人的思维来行使她的力量。如果说基因生命寄身于核酸RNA的话,觅母就寄身于人的头脑中。

      我一直用奇怪的语气讨论基因生命与觅母生命,俨然像是一对默契合作的好伴侣共同操纵着我们的躯体似的。觅母原本就从基因生命里诞生出来的,合作默契是最自然不过得了。但既然说她们是两种生命,那么她们就一定会有利益与角度不一致的地方,更何况她们还是如此的不同——基因通过繁殖而传承,觅母可以通过文化传播的扩增;基因生命已经38亿岁,其中的每一个基因往往都是在历经百万年的尺度上进化而成的,觅母最多也不过数十万岁,其中绝大多数甚至只有百十年的历史;就今天的人类社会而言,38亿岁的基因仍然强势,仍然在掌控人们的喜怒哀乐;刚刚诞生不过百十万年的觅母正逐渐成长,社会自然等各方面知识的积累正越来越渴望为人们指出觅母选择的方向。当更年期的基因遇上青春期的觅母,结局就是这人间的一幅幅悲喜剧。

      相信大家都读过裴多菲的这首诗: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感想如何?你可能觉得这首诗讲述了理想主义者心中的理想光芒,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吧。其实如果抛开这些理想光芒什么的,我觉得诗作者相当准确的衡量了人类自身的三个最重要东西的价值判断:个体生存,(基因的)繁殖与传承,(觅母)文明价值观。

      第一句里,诗人说的“生命”当然不是我本书中定义的“不死的信息”,而是我们肉体生命的生存。(其实我一直希望创造一个别的词来表述这两个不同概念,以免混淆。比如,将传承于基因与觅母中的不死的信息命名为“真生命”,而将我们平时直接可见的个体的生存称为“显生命”。可是人们已经习惯用“生命”这一个词同时表述两个概念,所以我暂时也就不刻意标新立异了,只在十分必要的时候再采用这两个新名词来区分彼此。)

      爱情,这是人类求偶过程的精华部分,是我们基因生命努力进行世代传承的“诗化”概念。

      自由,这是思想的自由。有自由的思想才有自由的创新、自由的选择,是觅母生命得以生存传播进化的关键所在。

      所以全诗的解读如下:显生命的个体生存固然重要,基因真生命的有效传承价值更高;可是(对于人类而言)比起觅母生命的生存与发展,这二者的重要性就大大不如了。

      看来,裴多菲早在人类发现DNA与基因之前,早在觅母的概念被提出之前,就朴素地认识了人的生命本质,不能不让人敬佩!当然,我在诗人离世近两个世纪之后成功解读“裴多菲密码”,也功不可没。呵呵。

      裴多菲是上了历史的大人物,他的选择当然与他的身份有关——大人物的创作、功绩、思想能使他名垂千古,自然会觉得觅母重要。又或者是他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最终获得的成就?而我们做为普通人的选择呢,每个人都和他一样吗?

      要说普通人,喜欢诗歌这种高大上的东西的还是少数,群众们喜闻乐见的是各种笑话段子。有这么个段子,我估计大伙都听过。说啊,一个小伙子,有三个姑娘追求他,他拿不定主意选哪一个,于是拿出一万块钱分别交给三个姑娘来测试一下,三个姑娘的表现充分表现了她们各自的美德:有的把钱存起来——节俭,有的用来买小伙子需要的东西——关爱,有的用来投资盈利——理财。最后小伙子的选择大家都是知道得了,他毫无意外的选了那个胸大的。

      这个笑话里,姑娘们表现的美德,种种都是在现代社会和她们未来家庭里会很有价值的优秀的觅母,可在这个小伙子这儿,还是没能敌得过按石器时代标准选择出来的“优秀”基因。无奈。

      这两个例子其实都只是调侃,因为我知道,你们不需要我举任何例子——显生命、真生命与觅母的合作冲突无时不在,每个人的身边都有大票的故事发生着,大到是舍身取义还是苟且偷生,小到是马上干活还是偷懒休息。我不知道具体哪种情况下该做何选择,不同的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选择。这正是生物多样性大显身手的地方。就我个人而言,我希望每个人都活得自在一些,快乐一些,所以我劝告大家看清真相:生命是如此的宏大,多少基因备份在别人身上,无数觅母潮起潮落,你我是如此的渺小,能在任何一个方向上做出一点点贡献,或传承教养子女、或传播某个思想、只要你认为是正确的,都不妨全力去做,如果忠孝不两全,也不必纠结,依本心选一个就好,至于舍弃的那些,就让别人去做吧。进化之手自然会为我们找到平衡。这是对拥有充分多样性的个人而言。对于人类社会这个整体,考虑到文明一体化造成的进化失效,我就远没有这样的坦然了。

      即使从个人角度,我仍然希望你了解自己的生命和她的来龙去脉,因为你有权知道你的选择对于你的生命的真实含义。基于对事实的认知与对规律的了解而作出的选择一定是更有效的,至少可以避开明显的陷阱。而面对地球瓶颈中的人类社会,错误的社会理论与实践的选择可能是完全昧于生命规律的。而笔者写作的主旨,也正是厘清这种种事实与规律,以图帮助个人以致人类社会不至于无谓地迷失了方向,在这个地球瓶颈的生死关头尤其如此。

      有人说了,你这里说了半天觅母基因,还两种生命什么的,这么故作高深有必要吗?其实不就是人的双重属性——生物属性(或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嘛。一百年前早就讨论滥了。

      当然我是不会承认“基因与觅母”这样的概念是没有意义的。比起将人的行为分为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这样的观察角度,“觅母和基因”这样的概念强调指出了这样的“属性”本身具有的“生命”本质。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从生命竞争与进化的角度来观察人的生物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与统合,可以更准确的理解这些问题的本质,更好的分析预测人与人类的行为及其后果。但是我得说,对我不过拾人牙慧的指责其实从某个角度看也颇有见地。如果人的基因与觅母的双重性是事实的话,我本来就不应该是第一个这个事实的人,道金斯也不是。就像千年前的人们即使不了解“印度板块与太平洋板块之间的挤压形成造山运动导致青藏高原板块隆起使得东亚的河流普遍自西向东汇入大海”的科学事实,也不妨碍他们做出“日月西归水东流”的结论。事实上,古今中外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学者们的确早就看到了觅母与基因生命对人的不同影响,并在各自的基础上做出了自己的解读。将其分为生物属性与社会属性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观察而已。比如说,中国宋明儒宗讨论“存天理灭人欲”“知行合一”,道家说“绝圣弃智,复归于婴儿”,基督教讨论“神性与人性”“七宗罪”,这种种问题都可以在基因与觅母的区隔中找到源头。

      相信对于有志研究觅母与基因的人们来说,不同文化古代学者的观察应该可以提供相当有益的参考。而则我不打算在这里对觅母做更详尽的分析了。一方面,关于觅母的研究在学术界也还只是刚起步,其实没有太多可靠的科学结论可以与大家分享的,另一方面,觅母生命自己也还处于生命发展的初级阶段,远未定型。觅母传播与进化的规律想必拥有自己的特点,还有待全体人类共同创造。说白了,就是我也不懂,就不露怯了。

      本章的人生思考

      这第二部的文字,题目叫“生命”。到目前为止,我们介绍的是生命的本质,以及人的基因与觅母的双重性。希望以此为端,你可以开始了解自己生命存在的意义,可以确定人生的大目标。

      生者不死,生命的核心就是要活下去。如果你从前志向高洁,觉得人不能只图苟活于世,得有更高的追求,希望你读了这章以后能了解,作为生命,活下去,千万年亿万年地对抗死亡,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这完全是惊天动地的不折不扣的奇迹啊!宇宙间再也找不出比这个更伟大的事业了。“活下去”的愿望是一切生命存在的基石!而所有因怀疑这一点而失去了这个动力的生命体(相信一定不少)不是已经灭亡就是必然灭亡,所以我也就没必有与之辩论的必要了。“活下去,沿着进化的道路活下去!”这样的呐喊声在数十亿年的时间里,在每一次濒临绝境而成功求存的战斗里,深深地融入了生命的核心,从来没有动摇过,早已成为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个现存的生命体的终极目标与意义所在!

      但是,我们更应该理解,需要不惜代价“活下去”的不是你我这具皮囊,而是驾驭着皮囊的真正生命——“基因”与“觅母”。因此我们人类的一切行为、一切思考、一切价值判断、一切经济政治社会活动,都必须在这个天平上衡量才有意义。所以,基因说的其实是:“活下去,让我的孩子活下去!”;觅母说:“活下去,让我的思想活下去”。

      生者不死,这也是我这本书的基石之一。而在对抗死亡的道路上,生命是通过达尔文式进化才拥有了这个奋力挣扎求生的机会的。所以,不论是站在基因还是觅母生命的角度,要想了解人类的本源,分析人类的未来,我们都必须了解进化的基本规律。考虑到基因有四十亿年的进化史,早已是与死神共舞的战场上的资深战士,拥有丰富的经验教训和大量的历史资料。这些资料许多就记录在各种地球生物体的基因库中,等待我们去阅读、去分析;而觅母只有二十万年,虽然她已经展示了超越基因的强大力量,但就生命进化的历程而言,的确还处在非常幼稚的阶段,而且目前研究成果也太少,所以要想了解进化的规律,做到“以史为鉴”,我们还是先从基因的历史着手,看看基因是怎样做到“不死”的吧。

      通宝推:zirun99,川宏,陈王奋起,游牧天下,
      • 家园 忽然想明白你这个“觅母”是MEME的意思

        为什么不翻译成咪咪呢,不过发音是咪一。

        还以为与母系社会有什么关系呢,猜了半天。

        裴多菲的这首诗通过你的诠释,变成这样:

        肉体诚可贵

        进化价更高

        若为觅母故

        二者皆可抛

        一听之下,裴多菲有恋母症。

        你最后提出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永生啦,伟大啦不说,人生原本不过是基因的傀儡,不但生老病死身不由己,就是喜怒哀乐,勾心斗角,基本上也是不由自主的。

        时下一个时髦的话题是人到底有多少自由意志(free will),这个是牵涉了心理学,哲学,生物学,脑神经,物理,化学,计算机等广泛领域内的大讨论。

        裴多菲让人怀念之处在于他提出了人战胜基因操控的一种尝试,或者说就是觅母破土而出之前的呐喊。

        生命或者肉体,或者我们常说的“人”仍然不过是在基因或者觅母的控制下的化学品。虽然可以叫做人的生物性,社会性,不过这很可能是肉体们的一厢情愿,只是基因让你这样想的(还相信自由意志么?)。

        觅母有着自己的未来,这也是觅母与基因在裴多菲这具肉体上争斗的本质,觅母要脱离肉体,而基因不让觅母脱离肉体,当然在裴多菲的例子中,觅母赢了,我们现在人人都会背诵他的这个诗。但在绝大多数的例子中,基因是稳操胜券的,英雄难过通奸关,五斗米折腰随处可见。

        • 家园 对啊,我文中介绍了的啊

          还是在1976年发表的《自私的基因》里面,道金斯第一次提出了“觅母”的概念。他认为,人类的“文化”符合一切关于生命的定义,所以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全新的生命形式。于是,与核酸生命的最小单位“基因”相对应,他将文化的最小单位称为“觅母”。觅母的英文是“meme”,中文翻译有“咪姆”“模因”“文化基因”等等许多种,目前还没有统一。我最喜欢“觅母”这个翻译,感觉有点“万物之母”的感觉,跟“基因”相当般配。

          swordi:七、人之异乎禽兽者

          觅母也是进化的生命,所以裴诗得写成:

          肉体诚可贵

          基因价更高

          若为觅母故

          二者皆可抛

          呵呵

          觅母的潜力远远大于基因,成长速度更是基因的千万倍。但其实受制于地球瓶颈的主要是觅母。如果突破,未来世界以觅母为主导是毋庸置疑的。不过这对基因未见的是坏事。觅母能达到的高度是基因无法企及的,借助于与觅母的共生关系,基因也能在未来世界中大有发展,可算双赢。下一章我就会讨论我在这方面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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