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地球瓶颈中的达尔文主义 (一) -- 楚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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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七、人之异乎禽兽者

传承生命?就是生孩子呗。老婆,回家关门造人!

且慢!

对于地球上任何一个其他生物来说,繁衍生育的确是它们一生的最核心的内容,其重要性甚至在个体的生命之上。上一章的文字正是为了说明这一点。但对于人类,就不完全如此了。因为我们不是禽兽。别忘了,人类和其他所有生物都不一样,我们是两种生命交织而成的纠结生物,大自然对我们有着更复杂的要求。

人之异乎禽兽者

人和禽兽有区别吗?据说人是万物之灵,是上帝依自己形象所造的唯一。到十九世纪以前,没有人觉得人与禽兽是一伙的。所以当达尔文说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接受不了。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现在都知道,人不但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而且无论是解剖层面还是基因层面,现代人也和动物仍然没什么大的区别——我们就是一种哺乳动物。人类与黑猩猩的基因序列的差距只有1.6%,二者的相似度远远高于黑猩猩与任何一只猴子,更不用说飞鸟鱼虫了。可是我们还是把猩猩与猴子、斑马、鳄鱼作为同类一起关在“动物”园里,没人觉得这样的分类有人么不妥。为什么呢?

人们会说:人有智慧,会说话,还能使用工具,这些其他生物都不行,人当然就和它们不一样!

智慧是什么?是大脑的记忆分析能力吗?狗分辨气味的智慧就远比人强;研究表明,黑猩猩的短期记忆能力其实比人更好。水獭自己伐木建造的堤坝,蜜蜂通过舞蹈给同伴传递蜜源的信息,这些能力背后的智慧和人的智慧有什么不同呢?事实上,智慧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所有的动物,不管是我们的近亲猿猴,还是进化树上相距甚远的鸟类昆虫,多多少少都有某种形式的智慧,可以用来解决它们生存环境中会遇到的种种难题。人类的智慧当然更强大,但这就可以使我们超脱于动物之上吗?

因为这些理由,许多思想自由的知识人士转而声称,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独特之处,人拥有的智慧思想与大象的长鼻子、猎豹的速度、乌龟的硬壳一样,都不过是某种动物的特长。所以人和其他动物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关于人与动物分类的问题,他们会说:因为分类的是人啊,当然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了!要是有大象做主,恐怕会依据鼻子的长度来将动物界划分成大象与其他动物。

那么,人类的独特性真的只是人类中心主义带来的“视角”问题吗?人类拥有的智慧是否也只是和猎豹的速度、乌龟的硬壳、恐龙的力量一样,只是人类作为动物的某种特长与能力吗?

从基因生命的角度来看确乎如此,可不要忘了,人不只是基因生命,而是两种生命共生而成的哦!

另类生命

说道两种生物交织共存这事儿,其实在自然界里也不算罕见。有时,一方受益,另一方受害,后者给前者提供营养物质和居住场所,这样的关系叫寄生。估计大家对寄生虫这个概念都不陌生。更多的时候,两种生物生活在一起,彼此有利,两者分开以后双方的生活都要受到很大影响,甚至不能生活而死亡,我们称之为共生。最常见的例子比如地衣,就是藻类和菌类相依为命的共生体,藻类负责进行光合作用制造营养,而真菌负责吸收水分和无机盐,二者交织共生,看起来就像一个生物一样。以至于一直到十九世纪后期,才由德国植物学家施文德纳作出了地衣是由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共生的结论。最成功的共生,是我们的细胞:你可能还不知道,所有动物与植物的细胞里面都有一个叫线粒体的小家伙,植物体内还有叶绿体。而线粒体与叶绿体的祖先原本是的像细菌一样的生物,数十亿年以前与真核细胞的祖先细菌共生,共同形成真核细胞,这才有了后来的花鸟鱼虫、大千世界。所以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我们每一个细胞都是由这两种或三种生物体交织而成,共同进化的产物。

但我说的人的“两种生命体”与这些都不同。

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我刚才说人是由两种“生命体”交织而成,而不是“生物体”。人除了是四十亿年传承的基于核酸基因的生物体,其实同时还承载着一种全新的另类生命形式。这才是人类最独特的地方。

还记得我们关于生命的最新定义吗?生命是“能独立进行达尔文式进化的体系”,只需具备这三个特征:

1. 具有自我复制能力;

2. 能够独立产生可被复制的变化;

3. 这种变化有可能(但不必然)有利于其自我复制的进行。

我们也说了,目前为止,以核酸为基础的基因是唯一能满足这些条件的物质。那么,除了核酸基因,真的就没有别的东西能满足“生命”的定义?科幻电影里拥有人类情感,能和人谈情说爱,甚至将会统治人类世界的机器人也不算生命吗?

目前为止最接近生命的物质不是任何活动的机械,而是电脑程序。我说的不是科幻电影里具有庞大计算能力以至于发展出思维与情感的超级电脑。根据我们前面讨论的生命定义,思维或者情感都与生命无关——细菌病毒从来就没有什么思维情感——有关的只有复制与进化。电脑程序无疑是可以复制的。电脑程序是由“0”和“1”编码组成的一组信息,也与生命的载体核酸由“A、C、G、T”四种核苷酸编码生命信息的这一情形非常相似。无怪乎当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破坏性电脑程序出现时,人们会将之称为“病毒”。就自我复制这一点而言,电脑病毒的确给人一种有生命的联想。而且说起来,电脑程序也是有潜力可以进化,或至少“变化”的。我的智能手机和电脑每个礼拜都要收到好几条程序升级的请求,那都是在原编码的基础上的小小改进。但这些改进都是人来主导完成的,程序自己不会升级,不符合以上生命定义的第二、三条,从而无法自动适应环境而变化,也就是说不能独立进化,所以它不是真正的生命。在计算机里安装了针对这个电脑病毒的杀毒软件时,它只能束手就擒,自己是永远也不可能逃脱这个杀毒软件的攻击的。相反,真正的生物病毒,像艾滋病毒HIV,则有可能通过突变来逃避抗病毒药物的攻击,这叫抗药性,是所有医生和病人的噩梦。还好电脑病毒没有“抗药性”一说。当然,也许有一天,有人能设计出一种可因应新的杀毒软件而改变自己,从而逃避追捕继续复制,那时就可以宣布,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生命诞生了。在此之前,电脑程序也不过是个能复制的物件,还没有超出食盐晶体的能力范畴。不过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种别样的东西也的确逐渐显示出符合以上这些生命的定义。

还是在1976年发表的《自私的基因》里面,道金斯第一次提出了“觅母”的概念。他认为,人类的“文化”符合一切关于生命的定义,所以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全新的生命形式。于是,与核酸生命的最小单位“基因”相对应,他将文化的最小单位称为“觅母”。觅母的英文是“meme”,中文翻译有“咪姆”“模因”“文化基因”等等许多种,目前还没有统一。我最喜欢“觅母”这个翻译,感觉有点“万物之母”的感觉,跟“基因”相当般配。

觅母,或者说“文化”,如果追根朔源,其实在动物世界中也已经有所表现了。道金斯就举了黑背鸥的歌声为例说明动物世界中存在的觅母的传播。黑背鸥的歌唱世界里有多种不同曲调,不同群体往往只会其中的一两首。年轻的小鸟是从临近的其他鸟群学会某个歌,而不是遗传自它的父母。新的曲调也会忽然出现并流传开来。所以这个曲调是可以独立于基因而传承与进化的,的确具备觅母的特征。鸟儿都能拥有觅母,那更具智慧的我们的近亲黑猩猩社会拥有某种程度的可以通过彼此学习而传播的觅母就更不奇怪了。

但是,只有在人类社会,觅母或者说文化的创新与传播,才获得了真正有意义的发展,并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一首旋律、一个概念、一种技术、一段程序、一种风俗,这些都可以在人群中复制扩散并进化发展。基因的进化动辄以万年为单位,如人类的基因从二十万年前智人出现后到现在基本相同,没有大的进化,但这二十万年的时间里,人类从非洲一角走到今日称为地球的主宰,靠的是文化的发展,觅母的进化。道金斯大概不是第一个使用诸如“文明的进化”之类的说法的人,但他第一个指出,这样的说法不是出于文学性的修辞手法,而是实实在在的觅母生命的进化发展过程。在他以后,觅母生命的概念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与认同,许多心理学与社会学者已经开始从科学的角度详细分析研究觅母的生存特点与进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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