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42:伯嚭——使因大宰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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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觉得只能说赵盾作为政治家是有不足的

          首鼠两端,不能决断。

          不过,有一个背景值得注意,就是灵公其实才是秦甥,所以秦人也未必坚决。

          当然无论如何,这确实是政治的灾难,错误的政治决定引发的灾难。

          • 家园 也许是赵盾借机陷害先篾、士会

            荀林父看得很清楚。赵氏本是后起之秀,在大家族中并不算强大。尤其赵盾本人是庶出,虽然执政但家族之长还是赵穿,赵武就出自赵穿而不是赵盾。先氏已经是父子两代元帅了,范氏也可以以一家单挑所有大家族。赵盾设局让先、范两家得罪国君,他们自然无法在国内立足了。

            • 家园 赵武是赵盾的孙子,怎么成了赵穿系的了?

              赵盾的儿子是赵朔,赵朔娶了赵庄姬生了赵武,这个赵穿一说是何典故?

            • 家园 士会很清楚这件事情背后的策划者

              所以他在政治流亡期间和先蔑一直保持距离,也闭口不谈赵盾的阴谋,这就让他后来有机会回国,后来甚至成为中军主将。

            • 家园 我查了查,与赵盾同时的族长是赵括

              赵武出自赵朔,此人是赵盾嫡子。

              赵家有两重嫡庶关系,一是赵衰,不是嫡支,赵穿是嫡支的。一是赵盾与原同平括楼婴,赵盾也不是嫡支。

              我的观点在下面两帖中讨论的更详细些,如您感兴趣可移步:

              《《左传》人物事略01:赵衰——冬日之日》

              《《左传》人物事略02:赵武——仁人之心》

              • 家园 耐人寻味的是赵盾出奔那次他没有去找兄弟赵同赵括避难疏通

                而是直接找赵穿策划弑君,赵穿平时被破格提拔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不言而喻,董狐的记录一点都没有问题,孔老夫子在这个问题上反倒是糊涂了。

                • 家园 什么出奔,他根本没出境

                  所以董狐直接揭露是他指使弑君。他还想喊冤,董狐一句话就顶回去了:出不越境,入不讨贼,非子而谁?!

                  孔夫子纯倅捣浆糊:越境乃免。

                  • 家园 不出境没什么奇怪,观望也就是了

                    晋灵公的影响力不过只是在首都一带,问题在于赵盾不是想着找人疏通而是直接选择了弑君,这才是他的本性。他根本没有考虑弑君会给同为赵氏的赵同赵括带来怎么样的负面影响。吃肉这两个人没份,黑锅却得他们来背,这种不平衡是很容易积累矛盾的。

              • 家园 赵盾是赵衰的前妻叔隗所生

                赵同赵括赵婴齐是晋文公女儿赵姬所生,两支的出身相差很大。尽管因为赵姬的高风亮节赵盾得以成为嗣子,但是她的儿子长大后对于这个安排肯定是极为不满的,首席权臣的位置赵盾一干就是十多年,继承人也是留给非赵氏的郤缺,邲之战年长的两个人不得不屈居在比他们年轻的六军之一赵朔之下,他们的羞辱感可想而知。赵朔死后这个矛盾就集中爆发了,赵婴齐事件不管有没有桃色背景,实质是同为赵姬后裔的他和赵盾一支走的太近了,赵同赵括要夺族长之位这是一个阻碍。赵氏孤儿的真相其实是成为成公亲家的赵盾一支想彻底铲除文公血脉赵姬这一支的力量,保住10岁小孩赵武的族长地位,否则等他成年后赵同赵括早把自己的儿子都安排接班了,就像赵盾当年这么对年幼的赵同赵括一样,他宁肯扶植赵穿也不打算提拔赵同赵括,这时候不动用赵庄姬的宫中力量,就像赵姬力量不用一样将来只有过期。只不过被其它家族利用扩大成为对赵氏的大清洗,正是因为窝里斗这个说不出口的原因史记赵世家才营造出一个赵氏孤儿的神话,连赵婴齐都一起被黑掉了。后来赵武长大后赵同赵括一支连过继继承后裔的都没有,也可见赵盾这一支到底是怎么想的,智氏都知道要和分支中行氏相互照顾,赵氏却没有这个容量。赵鞅后来清洗赵穿后裔的邯郸午手段更加暴烈,由此爆发的内战几乎让赵氏再次毁灭。百余年后继承赵盾血脉的赵家人再次为了位置之争制造了沙丘事件饿死了赵武灵王。

                通宝推:桥上,等明天,
            • 家园 花!谢谢回复!

              不过我记得赵武不是出自赵穿,您的其他观点倒不失为一种可能。

              若如此,赵盾就太黑了。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2附:阳子易班2/3

      《文六年经》: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p 0543)(06060007))(054)

      《文六年传》: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君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bī)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p 0550)(06060501))(049、054)

      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p 0552)(06060601))(054)

      我的粗译:

      这年八月乙亥那天(杨注:乙亥,十四日。),晋襄公(晋侯-驩)去世了。此时他儿子灵公年纪很小,晋人因为正面临动乱,想要立一位年纪大的主上。赵孟(赵宣子,赵盾)就提出:“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应该立公子雍。他亲近好人,年纪也大,咱前面主上又喜欢他,而且和秦国关系好,秦国,一直是咱友邦。推上好人会加强咱“国”;侍奉年纪大的主上容易办事;让咱前面主上喜欢的人上位可说是孝;亲近原来的友邦能带来和平。我们因为面临动乱,才想立一位成年的主上。现在这一位具备了上面四种好处,肯定能平息动乱。)”。

      贾季(狐射姑)则说:“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不如立公子乐。他母亲受两位主上宠爱,立她儿子,咱“民”肯定能平静下来。)”。

      赵孟反驳:“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君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辰嬴贱,排位还在第九,她儿子有啥威信?而且受两位主上宠爱,那是她“淫”。既是咱前面主上的儿子,不设法前往大国,倒去了个小国,这又是“辟”。母淫,子辟,没有威望;“陈”小而远,没有外援;靠什么平定?杜祁因为照顾主上面子,把偪姞让到前头,又为狄人,把季隗让到自己之上,所以才排到第四。咱前面主上为这才喜欢上她儿子,让他去秦国任职,现在已当上亚卿。“秦”大而近,足以当靠山;母义,子爱,足以镇住咱“民”。立这样的人,不正合适吗?)”。

      于是派先蔑和士会前往秦国迎接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去陈国召来公子乐,却被赵孟让人在“郫”那里截杀了。

      贾季记恨阳子(阳处父)改变自己位次,又了解到此人在晋国没什么靠山,于是这年九月,贾季派续鞫居(续简伯)杀掉阳处父(阳子)。《春秋经》上写“晋杀其大夫”,意思是阳子超出了职权范围。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襄公卒”曰:

      《史记?扁鹊列传》谓襄公纵淫。

      杨伯峻先生注“灵公少”曰:

      此时当在襁褓中。

      杨伯峻先生注“晋人以难故”曰:

      (晋国当时有何患难,《传》未言及。)顾炎武《补正》云:“谓连年有秦、狄之师,楚伐与国。”

      杨伯峻先生注“欲立长君”曰:

      立长君,则废太子,故《年表》云:“赵盾为太子少,欲更立君。”

      杨伯峻先生注“赵孟”曰:

      赵孟即赵盾,自赵盾以后,赵氏世称孟。文公《传》之赵孟皆赵盾;襄公以及昭公元年《传》之赵孟皆赵武;昭二十九年以后(以)讫哀四年《传》之赵孟,则赵鞅;哀二十年《传》以后之赵孟则赵无恤。

      杨伯峻先生注“先君爱之”曰:

      先君指文公,以公子雍为文公之子,襄公庶弟。

      杨伯峻先生注“事长则顺”曰:

      昭二十六年《传》,楚“令尹子常欲立子西,曰:‘子西长而好善,立长则顺,建善则治。’”语意与此相类。此言事长,彼言立长,意义亦近。俞樾《平议》谓“事犹立也”,强不同为同,又可不必。

      杨伯峻先生注“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曰:

      四德谓固、顺、孝、安。抒同纾,孔《疏》引服虔本即作“纾”。《说文》云:“纾,缓也。”庄三十年《传》“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成二年《传》“我亦得地而纾于难”,字皆作纾。参焦循《补疏》。

      杨伯峻先生注“不如立公子乐”曰:

      刘文淇《疏证》曰,“《晋世家》‘贾季曰,不如立其弟乐’”,蒙公子雍为文,则乐为雍弟。

      杨伯峻先生注“辰嬴嬖于二君”曰:

      辰嬴即僖二十二年《传》子圉之妻嬴氏,二十三年《传》之怀嬴。谓之怀嬴者,当时犹晋怀公之妻也。后又嫁文公,故今改谓为辰嬴,辰或其谥也。二君谓怀公、文公。

      杨伯峻先生注“辰嬴贱,班在九人”曰:

      班,位次也,谓在文公妃妾中,其位次为第九。《晋世家》作“班在九人下”,恐非《传》意。俞正燮《癸巳存稿?晋夫人》考此谓“文嬴,嫡也;襄公之母偪姞在二,季隗在三,公子雍之母杜祁在四,辰嬴在九,此皆出于《传》。其四人,以序推之,齐姜在五,秦女三人亦媵也,其在六、七、八欤?”

      杨伯峻先生注“而出在小国,辟也”曰:

      辟同僻,《晋世家》正作僻。僻,陋也。

      杨伯峻先生注“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曰:

      此反驳贾季“民必安之”。公子乐在陈,而《说苑?建本篇》云,“乐有宠于国,先君爱而仕之翟,翟足以为援”,与《传》不同,盖传闻之异。

      杨伯峻先生注“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曰:

      杜祁为公子雍之母。杜,国;祁,姓。古彝器有杜伯鬲,铭云:“杜伯乍叔[女(由/甫)]尊鬲。”郭沫若《大系考释》释“[女(由/甫)]”为“祁”。又涵芬楼影印宋本《啸堂集古录》有所谓刘公铺者,郭沫若《金文余醳之余?释[女(由/甫)]》改释铭文为“襄公作杜祁尊铺”,则刘公铺为晋襄为杜祁所作器。杜国故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故杜陵地。君指晋襄公。襄公为偪姞之子,襄公既立为太子,杜祁因让偪姞而使居于己之上,偪,国名,姞姓,其地已不可考。章炳麟《读》据《潜夫论?志氏姓》“姞氏之别有密须氏”之文,谓“偪即密须氏之密”,可存参。

      下面是杜伯鬲铭文拓片,从左端逆时针往右铭文依次为:“杜白乍尗祁尊鬲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其中自左上端往下数第五字即“[女(由/甫)]”,但“女”旁在右,释为“祁”。图片出自《杜伯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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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曰:

      季隗见僖二十三年《传》,文公娶于狄者。狄为晋之强邻,杜祁让季隗居己上,盖有政治作用。

      杨伯峻先生注“故班在四”曰:

      辰嬴班在九,赵盾以为贱,则杜祁班在四,亦未必贵,此所以释之,然则杜祁班本在二也。并以见杜祁之贤。

      杨伯峻先生注“为亚卿焉”曰:

      公子雍为秦亚卿,于此以见其贤。

      杨伯峻先生注“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曰:

      续鞫居即狐鞫居,狐氏之族也。又见二年《传》。

      杨伯峻先生注《文二年传》“狐鞫居为右”曰:

      狐鞫居即下文之续简伯,六年《传》又谓之续鞫居,续盖其食邑,简伯或其字。鞫音菊。((p 0519)(06020101))(049)。

      杜预《注》于此(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有云:“君已命帅,处父易之,故曰‘侵官’。”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郫”——“召”——“郫邵”(杨注:廖音聊。召伯-廖,王卿士,召康公之后。今山西省-垣曲县东有邵亭,或是召公东迁以后之食邑。互详文五年《经?注》。#召穆公,召公虎;据《世本?,为召康公十六世孙。今陕西省-岐山县西南,旧有召亭,盖其畿内采地;其后东迁,今山西省-垣曲县之召亭是也。#郫即襄二十三年《传》之郫邵,晋邑,即今河南省-济源县西一百里之邵源镇。马宗琏《补注》云:“郫邵乃晋-河内适河东之隘道,公子乐来自陈,故使人杀之于此。”#郫邵即文六年《传》之郫,今河南-济源县西一百里之邵源镇。《地名考略》云:“郫邵在太行山之南界,接郑、卫,戍之以防退袭。”),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3,北纬35.16(济源市-邵原镇)。

      下面再贴一遍晋人欲立长君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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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白狄”——“翟”(杨注:江永《考实》谓“此年狄伐晋,白狄也。白狄在西河,渡河而伐晋,箕地当近河。成十三年《传》云秦‘入我河县,焚我箕、郜’,是近河有箕。”#白狄子,白狄之首领。白狄为狄之别种。成十三年《传》吕相绝秦云,“白狄及君同州”,是与秦同在雍州也。僖二十四年《传》晋文云,“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则白狄之地南至渭水。江永《考实》谓“其地在西河之西”是也。今陕西省-延安、安塞、延川、延长、宜川、黄龙以及清涧诸县皆曰白狄之境。据《左传》,狄为隗姓。《世本》谓白狄-釐姓,《潜夫论》谓白狄-姮姓,王国维据秦有隗状,汉有隗嚣,魏有隗僖,谓赤、白二狄皆隗姓,是也。说详其《鬼方昆夷玁狁考》。#狄有赤狄、白狄与长狄,长狄为狄之一种。#狄自入春秋以来,俱只书“狄”。僖三十三年《传》箕之役始见“白狄子”之称,而“赤狄”之称自此见。自此《经》凡赤狄四见、白狄三见。潞氏、甲氏、留吁、铎辰,此赤狄也。其通言“狄”者,钟文烝《谷梁补注》云:“以《左传》、《国语》、《吕氏春秋》、杜氏《后序》引《汲冢纪年》考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僖三十三年晋人败狄于箕,皆白狄也。闵二年狄入卫、僖二十四年狄伐郑、文七年狄侵我西鄙,皆赤狄也。”顾栋高《大事表》三九据成三年《传》“伐廧咎如,讨赤狄之余焉”,因谓“是年赤狄之种尽绝。”又云:“故中国直名白狄为狄,不复别之。”未审确否。#顾栋高《大事表》三十九云:“众狄系白狄之种类,若鲜虞-肥、鼓之属是也。”#鲜虞,白狄别种之国,今河北-正定县北四十里新城铺即其国都所在。战国时为中山国。#鼓,国名,姬姓,白狄之别种,时属鲜虞。国境即今河北-晋县。),“白狄”之分布,西起陕西,甚至更西,东达河北,甚至山东,北依内蒙,南抵河南。我大致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河北为中心,多与卫国和齐国接触;一部分以陕西为中心,多与晋国和秦国接触;每一部分中显然又有甚多分支。大体上此时农耕族与游牧族杂居,未必有明确的疆界。这里的“狄”是晋文公流亡初期所依,大体是以陕西为中心那一部分,当时在山西活动的中心可能在东经111.9,北纬37.2附近一带,是晋国势力尚未到达的汾水上游的又一个盆地。

      《文六年经》:

      晋-狐射姑出奔狄。((p 0543)(06060008))(054)

      《文六年传》: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p 0552)(06060801))(054)

      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p 0552)(06060802))(054)

      我的粗译:

      这年十一月丙寅那天(杨注:十一月无丙寅。),晋人杀掉续简伯(续鞫居)。贾季(狐射姑)逃往狄人那里。宣子(赵孟,赵盾)指派手下臾骈把他家眷都送过去。

      之前在“夷”校阅部队,贾季曾侮辱臾骈,臾骈手下就想杀光贾家人来报复。可臾骈说:“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不能这么干。我听说《前志》里有这么一句:“恩仇都要报,不对下一代,才算‘忠’之道。”,咱大人要尊敬贾季,我却利用他的信任报私怨,不是太不像话了吗?滥用别人信任,不算“勇”,为出口气给自己增加仇敌,不算“知”,为私怨而侵犯公室利益,不算“忠”。没了这三样,靠啥侍奉咱大人?)”。于是他把贾季的家眷和各种器物财宝都收拢起来,亲自带人护卫,一直送到边境上。

      一些补充:

      下面是与“晋-狐射姑出奔狄”相关的几个日期干支纪日排列,相关日期(八月乙亥十四、十一月丙寅、四月朔初一戊子、四月初二己丑)我标成了红色,从中可见,或者在十一月前有一闰月(按说本应在其后),则可相合: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杨伯峻先生注“晋-狐射姑出奔狄”曰:

      “射”,《谷梁》作“夜”。《释文》云:“射音亦,一音夜。”射、夜古音同在铎部,固可通假。狐射姑,狐偃之子。食邑于贾,字季,故一曰贾季。

      杨伯峻先生注“宣子使臾骈送其帑”曰:

      宣子即赵盾。十二年《传》云:“赵氏新出其属曰臾骈。”帑同孥,妻子也。

      杨伯峻先生注“夷之蒐,贾季戮臾骈”曰:

      《广雅?释诂》云:“戮,辱也。”又云:“戮,罪也。”此处两义皆可通。

      杨伯峻先生注“敌惠敌怨,不在后嗣”曰:

      杜《注》:“敌犹对也。若及子孙,则为非对。非对则为迁怒。”孔《疏》:“敌惠谓有惠于彼,不可望彼人之子报;敌怨谓有怨于彼,不可雠彼人之子。”

      杨伯峻先生注“损怨益仇”曰:

      损怨者,欲减除我之怨气也,然而因尽杀贾氏,只以增加他人对我之仇恨耳。

      杨伯峻先生注“亲帅扞之”曰:

      杜《注》曰:“扞,卫也。”亲帅扞之者,恐其人之不从己而害贾氏也。

      “狄”——“白狄”——“翟”这里狐射姑(贾季)出奔的“狄”,也就是晋文公流亡初期所依的“狄”,当时在山西活动的中心可能在东经111.9,北纬37.2附近一带,是晋国势力尚未到达的汾水上游的又一个盆地。

      “夷”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35,北纬113(黄河北,南阳某处)。

      通宝推:mezhan,楚庄王,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2附:阳子易班1/3

      《文五年传》:

      晋-阳处父聘于卫,反过宁,宁嬴从之。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没乎!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惧不获其利而離其难,是以去之。”((p 0540)(06050501))(054)

      我的粗译:

      在我们文公五年(公元前六二二年,周襄王三十一年,晋襄公六年,卫成公十三年),晋国大夫阳处父正式访问卫国,回程经过他们晋国的“宁”,宁嬴(嬴)在那里跟上他走,但走到“温”又回去了。宁嬴老婆问为什么,“嬴”(宁嬴)就告诉她:“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没乎!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惧不获其利而離其难,是以去之。(他太不知变通了。《商书》上说:“犹豫得果断,能干要变通。”这位大人却老这个样,怕是平安不了!上天的本性虽是决断,但也不会扰乱节令,下方的人又怎能任性呢?再说他还华而不实,招来很多忌恨。忌恨的人多了,就无法自保。我怕跟过去没得着好倒被牵进他的祸患,所以离开他。)”。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宁嬴从之”曰:

      宁嬴,贾逵、孔晁注《国语》,皆以为掌逆旅之大夫,杜注《左传》同之,而刘炫则以为逆旅之主人。孔《疏》云:“若是逆旅之主,则身为匹庶,是卑贱之人,犹如重馆人告文仲,重丘人骂孙蒯,止应称人而已,何得名氏见《传》?杜以《传》载名氏,故为逆旅大夫。”《晋语五》云:“陽處父如衛,反,過甯,舍于逆旅甯嬴氏。嬴謂其妻曰:‘吾求君子久矣,今乃得之。’舉而從之。”

      杨伯峻先生注“及温而还”曰:

      《晋语五》云:“陽子道與之語,及山而還。”韦《注》云:“山,河内-温山也。”温山在今河南-修武县北五十里。

      杨伯峻先生注“《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云:

      句在《洪范》。《洪范》,今本《尚书》在《周书》,然《左传》三引《洪范》,除此年外,尚有成六年、襄三年,皆曰《商书》,是古以《洪范》为《商书》。沈渐,今《尚书》作“沈潜”,然《史记?宋世家》亦作“沈渐”,《汉书?谷永传》,“岂意将军忘湛渐之意”,潜亦作渐。潜、渐古音近,字得通。此两句古有两解,一以沈潜、高明指人,《宋世家?集解》引马融云:“沈,阴也。潜,伏也。阴伏之谋,谓贼臣乱子非一朝一夕之渐,君亲无将,将而诛。高明君子,亦以德怀也。”则以沈潜为所谓乱臣贼子,高明为所谓君子;于所谓乱臣贼子,当以刚克之;于所谓君子,当以柔克之。一以沈潜、高明指本性,杜《注》云:“沈潜犹滞溺也,高明犹亢爽也,言各当以刚柔胜己本性,乃能成全也。”详绎《传》文之义,杜《注》近之。

      杨伯峻先生注“夫子壹之”曰:

      壹之谓阳处父本为高明之性,又加以刚也。

      杨伯峻先生注“天为刚德,犹不干时”曰:

      《洪范》孔《疏》云:“是言天亦有柔德,不干四时之序也。”

      杨伯峻先生注“华而不实”曰:

      言过其行如花开而不结实。

      杨伯峻先生注“怨之所聚也”曰:

      与《晋语五》“非其實也,怨之所聚也”同意。

      杨伯峻先生注“犯而聚怨”曰:

      刚则犯人,己又华而不实,故云犯而聚怨。

      杨伯峻先生于“是以去之”之后注云:

      杜《注》:“为六年晋杀处父《传》。”此章宜与下年“蒐于夷”章合看,“阳处父至自温”正应此章,此章非孤立之章节。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宁”——“甯”(杨注:宁,晋邑,定元年《传》叙魏献子还卒于宁可证。其地当在今河南省-获嘉县之西北、修武县之东。#宁,今获嘉县西,近吴泽。《周语下》云:“是岁也,魏献子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遂田于大陆,焚而死。”与《传》意不同。依《传》,焚谓烧藪泽之草木便于田猎,非死于火。其死在猎毕返还途中。),推测位置为:东经113.55,北纬35.21(甯,卫国-宁氏邑,获嘉县-张巨乡-杨洼村正北0.5公里,齐州故城遗址)。

      “温”——“苏”(杨注:温,周王畿内之小国,当在今河南省-温县稍南三十里之地。#温,在今河南省-温县西南三十里。会于温,《经》文未书,盖书“盟于瓦屋”可以包括之。#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簋铭云“王赐田于[含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温为苏氏邑,成十一年《传》云,“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温为苏氏始封邑。故僖十年《经》云“狄灭温,温子奔卫”,而《传》作“苏子奔卫”以邑言之则曰温子,以氏言之则曰苏子,一也。#温,今治西南,湨水所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3,北纬34.91(温县城西16公里处的招贤乡-上苑村北地,温邑故城平面呈方形,东西长400米,南北宽近400米)。

      《文五年传》:

      晋-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皆卒。((p 0541)(06050502))(054)

      《文六年传》:

      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p 0544)(06060101))(054)

      我的粗译:

      这一年,晋国有四个卿去世,包括赵成子(赵衰)、栾贞子(栾枝)、霍伯(先且居)、臼季(胥臣)。

      下一年,我们文公六年(公元前六二一年,周襄王三十二年,晋襄公七年,秦穆公三十九年,陈共公十一年),春天,晋国在“夷”校阅部队,裁撤了两个“军”。任命狐射姑统领中军,赵盾(宣子,赵宣子)当他副手。结果阳处父(阳子)从“温”过来,又主持到“董”重新校阅,并改变了中军将领的位次。

      这位阳子(阳处父),本是成季(赵成子,赵衰)手下,就偏向赵家,而且他还认为赵盾有才干,说是:“使能,国之利也。(任用有才干的人,对我们“国”有好处。)”,所以让赵盾当主帅。

      于是乎宣子(赵宣子,赵盾)开始掌控他们“国”政务。他制定章程,修订律令,清理积案,督促追逃,改进文书,破除积习,分别上下,严肃职责,按时提拔。一切上了轨道,就交给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让他们推行到整个晋国,以为常法。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皆卒”曰:

      赵成子,赵衰;僖三十一年晋蒐于清原,《晋语四》云“使赵衰将新上军”;文二年彭衙之役,《传》云“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则赵衰先为新上军帅,继为中军佐。栾贞子,栾枝,僖二十七年《传》云,“使栾枝将下军”,则下军帅也。霍伯,先且居,先轸之子,僖三十三年代其父将中军。霍,盖其采邑。霍详闵元年《传》并《注》。臼季即胥臣,见僖三十三年《传》并《注》。僖二十八年《传》云“胥臣佐下军”,则下军佐也。此句当与下年《传》“六年春,晋蒐于夷”连读。《年表》于此年云:“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皆卒”,全用《传》文,且亦谓此文五年之事。《晋语五》韦《注》亦云,“鲁文五年,晋四卿卒”,可见司马迁及韦昭所据《左传》,此句实在文五年,自西汉以来,《左传》面目即已如此。盖文气虽一贯,然编年为史,不得不分列两年。又《晋世家》“臼季”作“咎季子犯”,误以“臼”为“咎”,因误胥臣为子犯,与《传》文违异。此处阳处父、宁嬴事及明年晋蒐于夷皆应相连。——桥:赵衰佐中军所代似为郤溱,溱与狐毛,狐偃,胥婴似皆已先没。

      杨伯峻先生注“舍二军”曰:

      僖三十一年,晋蒐于清原,作五军以禦狄,五军各有帅及佐,共十卿,先轸、郤溱、先且居、狐偃、栾枝、胥臣、赵衰、箕郑、胥婴、先都是也。三十三年箕之役,先轸死;去年赵衰、栾枝、先且居、胥臣死。据文八年《传》“晋侯将登箕郑、先都”之文,则郤溱、狐偃、胥婴亦先死矣,十卿唯有箕郑、先都二人在。此或蒐于夷以谋军帅之故欤?舍二军,则废新上军、新下军,恢复晋文公四年三军之旧制(见僖二十七年《传》)。据七年《传》,赵盾将中军,先克佐之;箕郑将上军,荀林父佐之;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之。——桥:僖三十一年之十卿,先且居似应为狐毛,僖二十八年时狐毛犹为上军将。至僖三十三年,先轸死后,先且居代其父为中军帅,狐毛似仍为上军将。

      《僖二十七年传》:

      于是乎蒐(sōu)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赵衰曰:“郤縠(xì hú)可。臣亟(qì)闻其言矣,说(yuè)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君其试之!”乃使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使狐偃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命赵衰为卿,让于栾枝、先轸。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犨为右。((p 0445)(05270402))(045)。

      《僖二十八年传》:

      晋侯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p 0474)(05281301))(051)。

      《僖三十一年传》:

      秋,晋蒐于清原,作五军以禦狄。赵衰为卿。((p 0487)(05310401))(051)。

      《僖三十三年传》:

      反自箕,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曰:“举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为卿,复与之冀,亦未有军行。((p 0501)(05330603))(049)。

      《文二年传》:

      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王官无地御戎,狐鞫居为右。((p 0519)(06020101))(049)。

      杨伯峻先生注“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曰:

      据八年《传》,晋襄公本拟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以先克之言而改任狐、赵。

      杨伯峻先生注“阳处父至自温”曰:

      据成十一年《传》,温为阳处父之采邑,阳处父自卫返晋,过其采邑温而稍停焉,故宁赢先从之,亦至温而还。

      杨伯峻先生注“改蒐于董,易中军”曰:

      《公羊传》云:“君将使射姑将。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悦,不可使将。’于是废将。”《谷梁传》云:“晋将与狄战,使狐射姑为将军,赵盾佐之。阳处父曰:‘不可,古者君之使臣也,使仁者佐贤者,不使贤者佐仁者。今赵盾贤,射姑仁,其不可乎?’襄公曰:‘诺。’谓夜姑曰:‘吾始使盾佐女,今女佐盾矣。’夜姑曰:‘敬诺。’”《公》、《谷》所云,与《左传》异,自不可信。以下年《传》文“侵官也”观之,阳处父之改蒐,虽或先言于晋襄,究属专断。处父时为太傅,故能以国老之身分为此。

      杨伯峻先生注“阳子,成季之属也”曰:

      《赵世家》云:“赵衰卒,谥为成季。”成盖其谥,季则其字。亦犹赵盾谥宣,或称宣子,成八年《传》亦称为宣孟也。洪亮吉《诂》曰:“处父盖尝为赵衰属大夫。《说苑》,师旷对晋平公曰:‘阳处父欲臣文公,因咎犯,三年不达;因赵衰,三日而达。’是处父由赵衰方得进用。”

      杨伯峻先生注“使能,国之利也”曰:

      即《谷梁传》所谓“使仁者佐贤者”之意。

      杨伯峻先生注“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曰:

      晋素以中军帅秉国政,赵盾今为中军帅,故云“为国政”。《晋世家》云,“赵盾代赵衰执政”,夫赵衰中军佐耳,与中军帅尚差一级。

      杨伯峻先生注“制事典”曰:

      事典犹言办事章程或条例,《周礼?太宰》“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是也。制,制定。

      杨伯峻先生注“正法罪”曰:

      孔《疏》曰:“正法罪者,准所犯轻重,豫为之法,使在后依用之也。”则若后代之制定刑罚律令。

      杨伯峻先生注“辟狱刑”曰:

      阮刻本作“辟刑狱”,今从《唐石经》、金泽文库本、宋本、岳本、足利本乙正。杜《注》:“辟犹理也。”孔《疏》:“辟狱刑谓有狱未决断当时之罪,若昭十四年韩宣子命断旧狱之类是也。”则辟狱刑若后代之清理诉讼积案。

      杨伯峻先生注“董逋逃”曰:

      杜《注》:“董,督也。”孔《疏》:“董逋逃者,旧有逋逃负罪播越者,督察追捕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由质要”曰:

      由,用也。质即《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之质剂,郑玄《注》云:“质剂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孙诒让《正义》云:“质剂手书一札,前后文同而中别之,使各持其半札,唯札半别,而字全具不半别,质剂,不徒买卖用之,旅师平颁兴积,敛之民而散之民,亦凭质剂以为信焉。”要即《小宰》“听出入以要会”之要会,贾《疏》云:“岁计曰会,月计曰要”,谓簿书账目也。然则由质要者,盖谓财物之出入,皆用契约、账目以为凭据定夺也。

      杨伯峻先生注“治旧洿”曰:

      洿音乌。治旧洿者,孔《疏》云:“法有不便于民,事有不利于国,是为政之洿秽也,治理改正使絜清也。”沈钦韩《补注》谓为治理停水,免民疾疫,似与上下诸事不类,恐非。

      杨伯峻先生注“本秩礼”曰:

      孔《疏》:“本秩礼者,时有僭踰,贵贱相滥,本其次秩使如旧也。”

      杨伯峻先生注“续常职”曰:

      据杜《注》,当即《论语?尧曰篇》之“修废官”。孔《疏》云:“职有废阙,任贤使能,令续故常也。”

      杨伯峻先生注“出滞淹”曰:

      当即昭十四年《传》之“举淹滞”,亦即《论语?尧曰篇》之“举逸民”。孔《疏》云:“贤能之人沈滞田里,拔出而官爵之也。”以上九事平列,或以为不平列者,恐非。

      杨伯峻先生注“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曰:

      阳子,阳处父。宣十六年《传》云:“晋侯请于王,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则太傅亦卿,唯不在军行耳。晋之太傅,盖主礼刑,故宣十六年士会兼太傅,使修范武子之法;《晋语八》亦云“叔向为太傅,实赋禄”,皆其证。《晋语四》,宋“公孙固言于襄公曰:‘晋公子好善不厌,父事狐偃,师事赵衰,而长事贾佗。贾佗,公族也,而多识以恭敬。’”昭十三年《传》云:“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馀、子犯以为腹心,有魏犨、贾佗以为股肱。”则贾佗乃晋文公之旧臣,尝从重耳出亡,年幼于狐偃、赵衰。韦昭注《晋语四》误合贾佗与贾季为一人,全祖望《经史答问四》已驳之。

      “夷”(杨注:夷,采地名。文六年《传》晋蒐于夷,即此地。今地阙。至隐元年《传》“纪人伐夷”之夷,则为国名,与此非一。夷诡诸,周大夫,以采邑为氏。《积微居金文说》卷七谓夷为姜姓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北纬35(黄河北,南阳某处)。

      “董”(杨注:董,杜《注》,“河东-汾阴县有董亭”,则当在今山西省-万荣县-荣河镇东,然郦道元《水经?涑水注》则以董即宣十二年《传》之董泽,则在今闻喜县东北四十里。两说未详孰是。杨守敬《水经注?疏》据?续汉志?谓杜《注》“汾阴为临汾之误”,“董泽、董亭为一地”,姑录以备考。),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6,北纬35.46(官庄村西)。

      下面是晋蒐于夷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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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楚庄王,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2附:伯宗持信1/1

      《成五年经》:

      梁山崩。((p 0820)(08050004))(072)

      《成五年传》:

      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伯宗辟重,曰:“辟传!”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焉,曰:“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shèng)缦、徹乐、出次,祝币,史辞以礼焉。其如此而已。虽伯宗,若之何?”伯宗请见之。不可。遂以告,而从之。((p 0822)(08050401))(072)

      我的粗译:

      在我们成公五年(公元前五八六年,周定王二十一年,晋景公十四年),梁山垮了,晋侯(晋侯-獳,晋景公)派传车紧急召见大夫伯宗。半路,传车遇上一辆人拉的载货车,伯宗喊:“辟传!(让路,传车!)”,那拉车的告诉他:“待我,不如捷之速也。(等我让开,还不如你绕过去快呢。)”。伯宗就问拉车的是哪儿人,那人说:“绛人也。(我是“绛”那儿的人。)”,伯宗再问“绛”有什么消息?那人说:“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梁山垮了,要召伯宗去商量。)”,伯宗又问那人会怎么处理,那人说:“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缦、徹乐、出次,祝币,史辞以礼焉。其如此而已。虽伯宗,若之何?(山上土松了,就会垮下去,能怎么办?“国”都是寄居在大山大河边上的,所以要是山垮了、河没了水,“国”的主上就会停办宴会,不穿染色衣服,把车子去掉装饰,取消乐舞,搬出正寝,还会让“祝”献上祭品,让“史”按规矩向鬼神请罪。不过如此而已。就算伯宗来了,还能怎样?)”,于是伯宗提出让那人一块去见他们主上(晋侯-獳,晋景公),那人没答应。伯宗就把那人上面所说的报告给他们主上,他们主上接受了这些建议。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梁山崩”曰:

      梁山有数处,《诗?大雅?韩奕》之梁山在今北京市-房山县东北,《孟子?梁惠王下》之梁山当在今陕西-乾县西北,此梁山则当在今陕西-韩城县,离黄河不远之处。本是古梁国名山,僖十九年秦灭梁;文十年晋又伐秦,取之,故《尔雅?释山》谓之“晋望”,意即晋国所祭名山。或云即山西-离石县东北吕梁山,但吕梁山离黄河百余里,较远。《公羊》、《谷梁》两《传》与《韩诗外传》皆云因梁山崩而黄河壅塞,如其言可信,自非吕梁山矣。《谷梁传》与《韩诗外传》八又云河因晋侯用伯宗之言复流,则《论衡?感虚篇》已云“此虚言也”。

      下面是现在韩城-梁山一带黄河及岸边山岭的图片,出自《韩城、黄河随拍。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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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以传召伯宗”曰:

      传,去声,传车。传车为古代驿站专用车辆,每抵一中途站换车、换马、换御者,继续前行,取其快速。伯宗,晋大夫,《晋语五》韦《注》以为“孙伯纠之子”。《谷梁传》作“伯尊”,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云“伯宗字尊”。

      杨伯峻先生于此(伯宗辟重,曰:“辟传!”)注云:

      辟重之辟音闢。重,重车,装载货物之车。形体较大,故《晋语》谓之“大车”。以人力拉行,《谷梁》与《韩诗外传》又谓之“辇”。《晋语五》云“遇大车当道而覆,立而辟之,曰:避传”,恐车覆事不可信。因车当道倾覆,一时避让不及,不至要之避让。唯车不覆,始能曰‘辟传’。《孟子?离娄下》“行辟人可也”即此辟义。至于《谷梁传》与《韩诗外传》谓鞭打辇车人,更不可靠。“辟传”之“辟”同“避”。“辟传”,为传车让路而避开。

      杨伯峻先生注“重人”曰:

      重人,押送或挽行重车之人。

      杨伯峻先生注“待我,不如捷之速也”曰:

      捷,走捷径。

      杨伯峻先生注“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曰:

      古人不知地震山崩之理,但此人却能知梁山崩为自然现象,不作“鬼神祸福”之预言,足为一时有识者。此人自是当时下层人物。

      杨伯峻先生注“国主山川”曰:

      国以山川为主,《周语上》云“夫国必依山川”,亦此意。杜《注》云“主谓所主祭”,不合《传》意。

      杨伯峻先生注“君为之不举”曰:

      不举,食不杀牲,菜殽不丰盛,不用音乐助食。“举”义详庄二十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庄二十年传》“君为之不举”云:

      《国语?楚语下》云:“祀加于舉。天子舉以大牢(牛羊豕三牲并用曰大牢),祀以會(三大牢举四方之贡也);諸侯舉以特牛,祀以太牢;卿舉以少牢(羊豕并用),祀以特牛;大夫舉以特牲(仅用一豕),祀以少牢;士食魚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魚。”然则自天子以至大夫,其日食谓之举,士庶人则谓食。古代王、后一日三餐,而早餐最为重;《周礼?天官?膳夫》所谓“王日一举”是也。至中餐、晚餐则仅食早餐之剩余而已。惟斋戒之日每餐皆杀牲,《膳夫》“王斋日三举”是也。举为盛馔,以乐助食。举者,兼食与乐而言之。襄二十六年《传》云:“古之治民者,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徹乐。”则不举者,包括贬损膳食、撤除音乐两事。《韩非子?五蠹篇》云“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则仅就徹乐言之。((p 0214)(03200102))(033)。

      桥:此段《左传》中另有“徹乐”,则此之“君为之不举”当仅就贬损膳食言之。

      杨伯峻先生注“降服”曰:

      杜《注》云“损盛服”,即不着平常华丽衣服。据《周礼?春官?司服》“大烖素服”郑玄《注》,“降服”为“素冠缟服”,即着白色衣,戴白绢帽。《谷梁传》作“君亲素縞”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乘缦”曰:

      缦有两解。杜《注》谓“车无文”,即无彩饰之车,王念孙《广雅?释诂?疏证》“曼,无也”条下申言此说。《周礼?春官?巾车》云“卿乘夏缦”,沈钦韩《补注》谓缦即夏缦。王乘卿车,自我贬责之义。两说皆可通。

      关于“徹乐”,杨伯峻先生引《周礼?春官?大司乐》云:“四镇五岳崩,令去乐。”

      杨伯峻先生注“出次”曰:

      离开平时居处。杜《注》:“舍于郊。”

      杨伯峻先生注“祝币”曰:

      陈列献神之礼物。杜《注》:“陈玉帛。”

      杨伯峻先生云“史辞以礼焉”之后注云:

      祝本是祭祀典司赞词之官,亦司陈列献神礼品,史读祭神文辞以礼祭神。

      杨伯峻先生注“伯宗请见之”曰:

      见旧读去声。“见之”,引重人谒见晋侯。

      杨伯峻先生注“遂以告,而从之”曰:

      以重人之言告晋侯,而晋侯从之。《谷梁传》与《韩诗外传》八皆言伯宗隐瞒受之重人事情,且引孔丘之言,责其“攘善”。

      “梁山”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0.5,北纬35.5(崩处)。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成六年传》:

      三月,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宁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以其辞会也。师于鍼,卫人不保。说欲袭卫,曰:“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卫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卫俘,而晋无信,何以求诸侯?”乃止。师还,卫人登陴。((p 0827)(08060401))(07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成公六年(公元前五八五年,周简王元年,晋景公十五年,卫定公四年,郑悼公二年,宋共公四年),三月,晋国大夫伯宗和夏阳说,卫国的卿-孙良夫(孙桓子)和宁相,还有郑人,以及伊雒之戎,陆浑和蛮氏,一起进犯宋国,理由是上年有一次各家诸侯打算盟会,宋国不肯参加。

      部队驻扎在卫国的“鍼”,城中卫人没有动员守备,于是那位“说”(夏阳说)提出要袭击卫人,他说:“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就算打不进去,只要多抢些人和东西,有罪也不会被处死。)”,伯宗反对说:“不可。卫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卫俘,而晋无信,何以求诸侯?(不行。卫国就因为信任我们晋人,所以部队来到近郊他们也没设警戒。这回我们要袭击他们,就会丧失这份信任。就算从卫国抢来再多人和东西,却让我们晋国丢了信任,那还怎么召集诸侯?)”,于是他们打消了这个念头。可等部队回来再经过此地,却见卫人已登城警戒。

      一些补充:

      看来这里本章《左传》作者是要告诫自家子弟,没有不透风的墙。

      杨伯峻先生注“夏阳说”曰:

      夏阳说,晋国大夫。夏阳或为地名,即僖二年《传》之下阳。夏阳说或以下阳为采邑,因以为氏。

      杨伯峻先生注“以其辞会也”曰:

      宋共拒绝再会,见去年《传》。

      《成五年传》:

      冬,同盟于虫牢,郑服也。((p 0824)(08050701))(024)。

      诸侯谋复会,宋公使向为人辞以子灵之难。((p 0824)(08050702))(073)。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不保”曰:

      卫有孙良夫、宁相率师参加联军,故联军驻扎在其郊外,不加守备。

      杨伯峻先生注“师还”曰:

      谓侵宋而还也。疑还经卫者,仅晋师。卫师自随之还,其余若郑师等,则不必绕道于卫。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登陴”曰:

      陴见宣十二年《传?注》。卫人仍未丧失警惕。

      杨伯峻先生注《宣十二年传》“守陴者皆哭”云:

      陴,城上女墙也。亦曰陴倪,《墨子?备城门》云“陴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是其制也。守城者必登城而守陴,故守陴即守城也。《备城门》又云:“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此亦当近之。守城将士不得哭于大宫,故哭于陴(城?)上。((p 0718)(07120101))(066)。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伊雒之戎”(杨注:伊、雒之戎,戎居于伊水、雒水(今之伊河、洛河)之间者,文八年《传》“遂会伊、雒之戎”,成六年“晋、卫、郑与伊、雒之戎侵宋”是也;亦曰雒戎,文八年《经》“公子遂及雒戎盟于暴”是也。诸戎皆在洛阳市西南。#“雒戎”,《公羊》作“伊雒戎”,金泽文库本作“伊雒之戎”。《释文》云:“本或作‘伊雒之戎’,此后人妄取《传》文加耳。”),伊河、洛河周边,具体位置不详。

      “陆浑”——“伊川”(杨注:伊川,伊河所经之地,当在今河南省-嵩县及伊川县境。#陆浑之戎盖其本名,本居于瓜州,晋惠公始诱而迁之于伊川。昭九年《传》云“先王居梼杌于四裔,以禦魑魅,故允姓之姦居于瓜州。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使偪我诸姬,入我郊甸”者是也。至僖十一年《传》之伊雒之戎或者为其地之土著,或者为先至其地者,以其事在迁陆诨之戎以前十一年也。说详顾颉刚《史林杂识?瓜州》。#阴戎,杜《注》谓即陆浑之戎。《后汉书?西羌传》云:“齐桓公徵诸侯戍周。后九年,陆浑戎自瓜州迁于伊川,允姓戎迁于渭汭,东及轘辕,在河南山北者号曰阴戎。”江永《考实》则谓陆浑近阴地,故曰阴戎。阴地详宣二年《传》并《注》。颍见隐元年《传》并《注》,在今河南-登封县西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2,北纬34.2(嵩县-陆浑村一带)。

      “蛮氏”——“蛮”(杨注:蛮氏,据杜《注》,即昭十六年戎蛮,当在今河南-临汝县西南,汝阳县东南,哀四年楚灭之。#蛮氏已见成六年、昭十六年《传》并《注》,其地在霍之西三十余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北纬34.1(岘山)。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鍼”(杨注:鍼,卫邑,离当时卫都帝丘不远,在今河南-濮阳县附近。僖二十八年《传》卫有鍼庄子,或以鍼为其采邑。),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8,北纬35.5(“卫”西南)。

      下面是晋卫郑戎蛮侵宋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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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十五年传》:

      晋三郤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犁奔楚。韩献子曰:“郤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p 0876)(08150501))(077、072)

      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难。”((p 0876)杨伯峻(08150502))(072)

      我的粗译:

      九年后,我们成公十五年(公元前五七六年,周简王十年,晋厉公五年,楚共王十五年),晋国当时得势的三个卿——三郤(郤锜——驹伯,郤犨——苦成叔,郤至——温季)因为要把持朝政,所以忌惮伯宗,就进谗言杀了他,另一位大夫栾弗忌也牵连被杀。伯宗儿子伯州犁逃往楚国。于是他们另一位卿韩献子(韩厥)评论:“郤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郤家怕要倒霉了!那些善人,是维系天地的一条条丝束,他们老这么砍过去,要不垮台,还等什么呢?)”。

      早先,伯宗每次去上朝,他妻子一定会嘱咐他:“‘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难。(“贼寇恨主人,下‘民’烦长官。”,大人喜欢有话直说,肯定惹上麻烦。)”。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三郤害伯宗”曰:

      三郤,郤锜、郤犨与郤至。伯宗见宣十五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宣十五年传》“伯宗”云:

      《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晋-孙伯起生伯宗,因氏焉。”《晋语五》韦《注》云:“伯宗,晋大夫孙伯纠之子。”伯起、伯纠当是一人。((p 0759)(07150201))(061)。

      杨伯峻先生注“谮而杀之,及栾弗忌”曰:

      据《晋语五》韦《注》,栾弗忌,伯宗党羽。《左传》谓因害伯宗而连及栾弗忌,《晋语五》云“栾弗忌之难,诸大夫害伯宗”,两说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伯州犁奔楚”曰:

      伯州犁,伯宗子,据《晋语五》,保护伯州犁逃楚者为毕阳其人。伯州犁奔楚后为太宰,见明年及昭元年诸《传》。

      《晋语五》14:

      伯宗朝,以喜歸,其妻曰:“子貌有喜,何也?”曰:“吾言于朝,諸大夫皆謂我智似陽子。”對曰:“陽子華而不實,主言而無謀,是以難及其身。子何喜焉?”伯宗曰:“吾飲諸大夫酒,而與之語,爾試聽之。”曰:“諾。”既飲,其妻曰:“諸大夫莫子若也。然而民不能戴其上久矣,難必及子乎!盍亟索士整庇州犁焉。”得畢陽。

      及欒弗忌之難,諸大夫害伯宗,將謀而殺之。畢陽實送州犁于荊。

      杨伯峻先生注“善人,天地之纪也”曰:

      韩厥以为伯宗及栾弗忌皆善人。

      杨伯峻先生注“而骤绝之”曰:

      骤,屡也。先后杀害两人,故言骤。

      杨伯峻先生注“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曰:

      意谓盗不能憎恨主人,百姓不能厌恶统治者。尔禄位不高,不能向执政进直言。此二语盖当时俗谚,《周语中》单襄公引谚“兽恶其网,民恶其上”,《说苑?敬慎篇》引《金人铭》“盗怨主人,民害其贵”,《孔子家语?观周篇》亦引《金人铭》,作“盗憎主人,民怨其上”,大致相同。

      杨伯峻先生于“子好直言,必及于难”之后注云:

      《列女?仁智传》据《左传》与《晋语五》演绎成《晋伯宗妻》一章。

      下面是顾恺之《列女仁智图》摹本《晋伯宗妻》部分的图片,图中左侧是畢陽,往右是伯宗,再往右是伯宗之妻抱着伯州犁。图最左侧有说明:“伯宗凌人,妻知且亡,数谏伯宗,厚托畢羊。”。图右侧之说明则与此部分无关。原图下载自[URL=http://www.aihuahua.net/plus/download.php?open=0&aid=8322&cid=3]《

      顾恺之_列女传图_列女仁智图卷_43303x1954像素超高清大图资源免费下载》[/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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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新田”——“绛”——“绛县”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

      伯宗就是出头的椽子,成为世家大族对付晋国公室首先要消灭的拦路虎。《左传》中还有一位人物,其地位、性格以及下场与伯宗多有相似之处,就是他的前辈大傅阳处父,即上面《国语》中提到的“陽子”,此人被当时人批评太“”、不知变通且“华而不实”,最终也是因卷入世家大族之间的斗争被杀。另外,伯宗“好直言”而被杀大概也深刻影响了他重孙子伯嚭。

      通宝推:楚庄王,me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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