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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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新京报等媒体对李某有采访

            看看新闻报道了解下最新情况。。。。

            华为此类案件并非个例。知乎最早出现李某事件的回帖就曝出了3个被华为构陷被捕的案例,李某只是其中逃脱牢狱的幸运者。

            • 家园 "求求你们理解一下任总吧,他老了,女儿还没回来

              受不了你们这样恶语相加!你们都没有家人的吗?"

            • 家园 你说华为有多少个冤案我也无法否认。只是上面不远几个就是

              尚儒贴的一个全过程。我以为可能是真的。如果你也接受的话,你还愿意再说一次这段话吗?

              华为此类案件并非个例。知乎最早出现李某事件的回帖就曝出了3个被华为构陷被捕的案例,李某只是其中逃脱牢狱的幸运者。

              • 家园 我认为尚儒贴的就是一个华为洗地文

                放着检察机关已经下达的录音司法鉴定结果不谈,虚构所谓的李某敲诈来来混淆事实。

                李某事件最早曝出来还是在华为胡玲事件的讨论问题中。爆料答主本身就是受害者,在摩洛哥被构陷盗窃公司电脑被抓数月,并曝光了自己工号姓名。同时提到李某和另一名员工被构陷被捕。

                关注过知乎胡玲问题的人都有印象。

                这不是你不愿相信就不存在的。

                • 家园 你说的也不无道理。那么上面有个贴陈经看法的呢?

                  你要是也不认同,我也不想说了。我以为差不多。

                  现在的倾向是要求“媒治”、“舆治”,而不是“法治”! 3 新

                  华为回应支持走司法途径,此事已闹得如此满城风雨,如果有谁为此起诉华为,相信司法机关无法偏袒华为。

                  不要道德至上,舆论至上。

                  陈经相信的李洪元事件真相

                  1. 李洪元离职,正常补偿是n+1,他有人力资源主管何某的把柄。于是就威胁揭发(泄露公司机密),要了2n的补偿。何某个人出资以免他揭发,由秘书周某个人转账。

                  2. 何某最后还是事发了,动用了公司印章,被华为处罚。但是李洪元全身而退,华为觉得要告他,所以离职9个月过后来告。

                  3. 告来告去证据不足,因为私人转账不代表就是他敲诈了。也不能说就是威胁泄露公司机密,没有证据。

                  4. 我个人相信事件真相如此,很多事能解释。没有足够证据,关起来没法起诉,但是华为和深圳警方又相信他真做了,于是一直想找办法起诉。最后还是证据不足。

                  5. 李洪元也知道不能深究,所以就要求不要炒大。他的态度很明显,不是完全无辜理直气壮要巨额赔偿,而是“证据不足要把我放出来”。

                  • 家园 宁相信不知真假的臆测,却不相信事实

                    说到底就是立场决定脑袋,没什么可说的了。

                    • 家园 "那些黑华为的人是中国的?"
                    • 家园 你告诉大家的“事实”,和别人告诉大家的“事实”,

                      如果相同还好说,如果对立,那么,你说大家是信你的对了还是信对方的对呢?

                      这是屁股问题呢,还是脑袋问题呢?

                      你最大的问题在于:认为这里看帖的人没有脑袋,不会综合思考。

                      • 家园 我说的事实有司法鉴定结果为依据,你口中所谓的事实依据在哪

                        通篇我以为,我觉得,我猜测的东西只能算主观臆测,能够当作事实吗?

                        点看全图

                        • 家园 尚儒贴的是当事人说的,你说是洗地;陈经说的是

                          他对各类信息的小结,难道只是主观臆断?

                          自以为是,强迫听众相信,恐怕得去传销教室。河里难有你的市场啊!

                          • 家园 当事人口述信息在那里?

                            华为可是以职务侵占报案抓的李某,以泄漏商业机密延长拘押,后面才举报所谓敲诈勒索。

                            既然是所谓当事人口述信息小结,怎么连当事人是因何种罪名被抓都不知道?

                            真正的当事人口述信息是:

                            1,李某与华为沟通时并无任何敲诈勒索。双方长达2个多小时有说有笑,并最终达成2N赔偿协议,双方签署了离职赔偿协议。并由提交检察院的录音简单为证。

                            2,签署离职协议后当天下午收到何某秘书周某私人账户转来的30万元。

                            3,李某因私人账户打款感到疑惑拨打60169华为HR热线,并向税务部门反映过没交税问题。税务部门通知华为补缴税款。

                            4,因年终奖为按协议发放,7个月后李某向劳动部门起诉华为。

                            1个月后警方以华为报案其涉嫌职务侵占被捕。到了派出所罪名变为泄漏商业机密,拷贝内部资料。

                            5,半年后检察院起诉时罪名变为敲诈勒索。李某通过律师通知妻子提供录音最终出狱并获得国家赔偿,恢复名誉。

                            事实上在10月31日胡玲事件中已经有华为前员工公开实名揭露华为公司构陷员工入看守所,李某遭遇并非孤例。

                            还说什么?

    • 家园 这算个事儿么?

      不就是一个老员工,

      出了办公室政治事件,

      斗争失败被离职,

      因为在企业里有一些积累,离职进行谈判,

      谈判就有失言,所以被企业用司法手段搞,

      公检法不能不办案,办了,

      然后撤了,赔了。

      ——这不就办公室日常吗?

    • 家园 请教下懂法的朋友

      如果知道公司的违法行为, 不给封口费就举报, 算犯罪么? 如果算, 怎么判?

      如果公司给了这笔封口费, 相关人员算犯罪么?

      签不签保密协议有区别么? (中国也有这种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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