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徐州锁链女事件应由中央会同云南和四川警方进行调查 -- 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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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西西河是讲道理讲证据的

                          在江苏省的调查结论出来前,你对前四份通报的质疑是有合理性的,这一点没问题。但是江苏省的通报我看过了,每一个结论都是交叉论证的,真实性不会有问题,再质疑就是强辩了。

                          实际上我对江苏省的通报和处理还是有一些不满意的。怎么说呢,这个处理是在合情合理范围内的从轻。如果真是要把脓水挤干,应该是合情合理范围内的从重。但是让江苏省自己来做,相当于拿刀削刀把,确实不太可能。

                          还是看后效吧。我相信中国是在不断进步的,这种对妇女儿童的拐卖行为会越来越少。将来DNA数据库全覆盖之后,希望能做到天下无拐。

                          通宝推:陈王奋起,
                          • 家园 说得好,那么是谁不讲证据,不讲道理呢?

                            你说了这么多,那一句说了具体证据?

                            我自问一直就事论事,既没有阴险的劝人革命,也没有卑鄙的扣人帽子,更不像有的人转进千里后宣告: 老爷们说是就是,屁民们质疑就是造谣

                            原则只有两个:

                            1,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2,实事求是,就事论事。

                            江苏的这份通报故事是编圆了,可以证据关键一环存在严重问题。就我上面提的三个问题,第一个第三个先不说,第二个你怎么看?眼距和耳高还是能改变的???

                            顺便说一句,江苏通报的最关键问题不是你说的那些。而是承认了一桩用虚假的身份,和被拐卖女性,违规办理结婚证的婚姻。这里面本来不存在婚姻关系,它却把它合法化了。

                            这样就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变成虐待家庭成员罪。同时又堵死“铁链女”理论上亲人成为“铁链女”监护人的可能性。进而有可能可以一直把她控制住。

                            这才是这个通报最大问题。

                            通宝推:乾道学派,四十千,
                            • 家园 你说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你在上一个帖子里提了三点质疑。先给你送个宝让帖子达标,然后再回复你。

                              1,第五份通报也没有说明,用来对比的“小花梅”的DNA是公安部重新提取的,还是原来录入的。

                              2,眼睛间距和耳朵高度问题。

                              3,明明有更简单的办法却不用,为什么不直接问“铁链女”你是谁???

                              我读了江苏省的通报,每一个论点都是交叉验证的。调查和比对公安部和江苏省有自己的流程。不是说网上建议了什么方案,公安部和江苏省就一定要按照这种方案去做。现在通报的结论是:小花梅就是杨某侠(杨某英),小花梅不是李莹。你的三点质疑对通报的结论没有实质的影响。建议你静下心来仔细读一下江苏省的通报和相关视频采访。

                              第二件事情我觉得你说的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个就是我说的从轻从重问题。实际上江苏省的通报默认了这件拐卖婚姻的合法性。但是如果要宣布拐卖婚姻一律不合法,此事株连太广,除非是习总下令倒查20年,否则没人敢做这个决断。但是我还是认为应该宣布拐卖婚姻一律非法,然后由被拐当事人决定是否续存婚姻。如果在拐卖和后续过程中存在犯罪行为的,还是要追责,这也算是对受害人有个交代。

                              • 家园 赞赏你的第二个观点,鄙视你的第一个观点。

                                对第一件事,我们就不扯废话了。核心只有一点,就是人的眼距和耳高会自然生长变化那么大吗?你还是在回避这个问题。

                                对第二件事,赞赏你的态度,同意你的观点。特别是这一段。

                                但是我还是认为应该宣布拐卖婚姻一律非法,然后由被拐当事人决定是否续存婚姻。

                                但是,不是说啥都要一刀切,本例有其特殊情况,理应撤销原婚姻登记行为。具体分析,在下面一贴中,请参考。

                                • 家园 我相信公安机关的鉴定

                                  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系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 家园 公安部的物证鉴定有人眼靠谱吗?

                                    DNA不可靠。

                                    部级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不可靠。

                                    最可靠的就是一双人眼。

                                    凭一双眼睛就硬扛中国刑侦科研的最高水平,而且他们管这个叫“科学”。

                                    • 家园 没人不相信DNA,不相信的是“人”。别偷换概念。

                                      重申一遍,通报中没有说明怎么取得的DNA。

                                      再说了,盖着大红章的假DNA检测报告又不是没有,仅凭“公安部”三个字,就只能相信了?

                                      行,我相信了,行不?连只是通报进展的,你都定性“传谣”了,我敢不信吗???

                                      别说公安部了,在你面前,我也绝对相信四人帮破坏文化大革命。满意了吧?

                                      只是请你也正面回答一下,人的眼距和耳高会发声那么大变化吗?

                                      扯来扯去还是回到那句话,只能老爷说话,屁民怀疑就是造谣呗。

                                      你可以选择不信,这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权利。

                                      而调查组一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调查结果,宣布他的行为是造谣,这同样是调查组的权利,当然这也是调查组的责任。

                                      • 家园 你有质疑去问公安部啊

                                        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你可以用你的肉眼,去硬刚公安部的人像鉴定,我看好你。

                                        当然,你可以说公安部没有问题,只不过是被江苏脑控了。

                                        • 家园 切!我闲的没事啊。我请教网友,学点生物学知识不更好。
                                          • 家园 专业问题当然问专业人士

                                            我们没觉得有问题。

                                            你觉得有问题,我们也不能帮你解答。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的眼睛这么好。所以,我等凡人只能相信公安部的鉴定结果。

                                            如果说,从公安部到江苏省都在掩盖证据,这等大阴谋,三家央媒几十名记者都没发现,我等吃瓜群众,还得指望你去一手掀开大阴谋,为什么公安部要处心积虑的作伪呢?深挖深挖,一定要深挖。

                                            • 家园 没有您那么高的级别,屁民也只能问问网友了。

                                              回头我就要吹上了,今天老爷又和我说话了,竟然还不是“滚”,多荣幸啊。

                                  • 家园 我和你谈科学,你和我谈信仰?
                            • 家园 婚姻不成立的前提是违背本人自愿

                              很多买卖婚姻是家里操办,本人同意的。有的妇女甚至参与拐卖集团,故意去结婚一段时间,然后逃走。这个时候她不光不是受害者,甚至是犯罪者。

                              事情过去20年,很多证据湮灭。本人又患有精神病,无法作证。在这种事实基础上江苏省调查组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确认犯罪,惩罚可以证明的犯罪,符合社会正义。

                              如果一味根据想象大力推动,谁能确保没有新的冤假错案?纠正错误不应该以新的错误作为代价,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时,这才是正道。

                              这个时候拿有间谍嫌疑的人提供的信息,来恶意揣测政府胡作非为,作为旁观者,当然要怀疑你的意图和立场,甚至身份了。

                              • 家园 观察了一下

                                至少从表面上来说,(他这)是从司法到价值体系的全面否认。如果不将这种否认或者说不信任作为基本前提,是不可能有这种结论的。单看通报,缺乏后续处理信息,缺乏司法常识,不可能有结果。有就一定是预设了可以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正义。之前说事实婚姻的时候就想说,但毕竟不确定。现在看来差不多是了。

                                当然这种否定意味着什么,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 家园 又妄想拿法律做挡箭牌???

                                我是个法盲,对中国法律现状的看法在另一贴中已经表达,不在赘述。

                                虽然是法盲,但此事网络已经有大量分析,就抄一下吧。

                                就拿通报中确认的事实来说:

                                1,“铁链女”是被“买”回来的。

                                2,“小花梅”97年就有行为异常,买到董家后,又目光呆滞傻笑现象,2012后家中。换句话说,确认了小花梅97年就有精神问题。

                                3,婚姻登记是20年办的,用的是虚构证件,违法进行办理的。本身就是错误的违法的行政行为,现在他们自己也承认。

                                4,现有流出材料中,“铁链女”说过“一窝子强奸犯”,说这话时,明显没有发病。

                                按照现行婚姻法相关,似乎确实无解。分析很多。

                                婚姻法没办法,但是还有行政法啊?婚姻登记是行政确认行为,行政机关有权主动撤销错误的行政行为,并不是一定要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才行。

                                换句话说,如果认定97年就有精神问题。那么婚姻就应该无效。就算不考虑精神问题。行政机关也理应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我认为,退一万步讲,即使,哪怕“小花梅”当时同意结婚,现在也愿意继续婚姻关系,这个婚姻登记也应该撤销,重新补办婚姻登记。

                                顺便说一句,关于事实婚姻,据说94年后已经很少用,一般认定为同居关系。

                                现在情况就是, 江苏承认这个结婚是有问题的,但我就是不撤销。哈哈,转了一圈,又回到江苏政府了。结合网曝多例徐州被拐卖女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不觉一股恶臭迎面而来。

                                以上是一个法盲的观点。

                                还是回到主题来,现在问题焦点只有一个,就是两个照片问题。也就是眼距和耳高问题,不要老是回避,千里转进没有意思。就说吧, 成年后人的眼距和耳高会自然发展变化那么大吗

                                另外多说一句,别老提什么间谍,1450,有证据你就指出,没有的话就别恶心人。照这个来,我也可以说你高级网评员,没意思。

                                通宝推:四十千,乾道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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