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曹德旺回忆的改开前(1)-文革时靠拿提成成为万元户 -- 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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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谢谢确认

                                                                  你终于把问题讲明白了,曹德旺的担心确实是有道理的:在那个年代,因刑法都没有定义的罪名,有人被拉去枪毙。例子我已经给了 @天马行空 了。

                                                                  现在,我都搞不清你到底是前朝的粉,还是前朝的黑,先是把走资派的政策路线·揽过去,现在又确认有人因为刑法都没有的罪名被枪毙。。。。

                                                                  其实,我给你的那个链接已经写得很清楚写入刑法的时间了,我这算不算是给你挖了个坑?辩论是不是很好玩?😜😜😜

                                                                  • 家园 呵呵,又开始当滚刀肉了
                                                                    • 家园 请问在座各位

                                                                      可曾见过如此讲逻辑与事实的滚刀肉?

                                                                      如果你说不出我帖子的逻辑谬误,或者违反事实的地方,你这种说法,徒增笑尔。。。。

                                            • 家园 其实就是胡搅蛮缠

                                              中国的计划经济的集权程度比苏联弱很多,直接管理的物资种类也比苏联少很多,我印象里是几个数量级的差异,所以很多的非管控物资其实没有国家定价。

                                              而且就算有国家定价又如何?那是计划内的牌价,社队企业怎么可能拿得到?双轨制在70年代就有了,国家牌价之外另一轨价格又是怎么来的的?还不是供需各方在计划外交易出来的。

                                          • 家园 实例当然还有

                                            我对西西河有敬畏之心,我在河里发言,叙述论点的肯定程度,是跟查证的深入程度密切相关的。不了解、不肯定的事情,我会以疑问或者不确定的语气说出来,而不是信口开河。

                                            实例当然还有,但是你得拿支持你的观点的实例来交换,

                                            或者你承认以你的逻辑推理能力,你回答不了我关于计划外原材料价格的问题。

                                            总之你需要展现一下你查证实据的努力,或者探讨问题的虚心。

                                            否则从不查证,又逻辑错乱,没有交流的价值。

                                            我对别的河友没有这个前提,比如北纬,他是会查证的,我跟他的交流往往在于对实证的解读,在交流的时候,我认为他是有平等的态度的,而且他脸皮没那么厚。

                                            • 家园 不存在的东西,你要我怎么拿出来

                                              我说不存在允许自由买卖的政策,既然没有,你要我怎么拿出来?你要推翻我的论点倒是很容易,把政策文件亮出来就行了,可惜你又不肯。

                                              话说回来,反面的证据,类似割资本主义尾巴这些资料,我记得提供过吧?

                                              • 家园 那就算了

                                                我也没找到禁止的政策。

                                                • 家园 哈,刚才为了和天马行空杠

                                                  还真的给我查到一点信息:https://www.beilinda2006.cn/zonghe/38081.html

                                                  1950年7月25日,在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中》,就首次出现对于“投机倒把”的规定,并将其归于扰乱市场的犯罪。

                                                  很明显,那时的投机倒把是入刑的犯罪了,谈何自由买卖?

                                                  • 家园 找证据就要严肃一点,

                                                    那时候有取缔投机商业的说法,还没有“投机倒把”这名词呢。

                                                    投机商业包括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取缔投机商业也不是共产党计划经济的特产啊,历朝历代都取缔的,小蒋当年在上海滩打老虎就是这干活,只是没成功而已。

                                                  • 家园 挺好,请继续

                                                    你说的是1950年,刚刚建国,正是陈毅和陈云整治上海市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时候。最近电视台放的电视剧破晓东方,你可以了解一下。

                                                    主席的地方分权改革始于1958年,社队企业的第二次兴办始于1969年,大办是1975年。

                                                    请说一下70年代关于投机倒把罪的具体规定,什么样的行为算投机倒把,可以入罪。

                                                    • 家园 那你要看这个罪名是什么时候被取消的嘛

                                                      悄悄告诉你,这个罪名是改开后才取消的哦。

                                                      这就意味着,在取消前,随时有可能用这个罪名来套你哟,就问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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