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中国水鬼传奇 一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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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赶紧送花还等什么呐。

        我们这常年守坑的全练皮实了。萨老大慢慢来。我们等。祝

        您新年好。2006多挖坑。

      • 家园 花多琳琅满目,坑深风月无边

        锦上再添花!

      • 家园 喂!大过年的啊!!!
      • 家园 大坑小坑连环坑,坑坑客满
      • 家园 以为老萨填坑了,谁知道只是挖得更深而已。

        把我给摔得………………

        hua!

      • 家园 ZT吴淼火诈降事件

        两岸边缘人吴淼火 乌龙任务一箩筐     文/杨和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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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陆军模范连长林毅夫(林正义)投共事件再次成为国际风波之际,二十四年前投共的海军陆战队侦搜组长吴淼火,又因返台被捕引发争议,而成为两岸互动的变数。吴淼火的父亲、弟弟和姑丈到看守所探视过他后,原本绝望的心情全都顿然转为乐观,认为吴淼火当年是去执行任务而非敌前叛逃,所以应不会被判刑。

          吴淼火的家人甚至一再转述他在与家人会面时、语带玄机说的一句话:“要相信‘国家’!”

          据透露,吴淼火可能是在军方一手导演的“叛逃记”反间秀掩护下,驾驶M2突击艇,携带枪弹从乌丘到大陆投共。而且吴在军方的“卧底伪装”下成为两岸边缘人,又在“乌龙作业”的情况下被抓入看守所;但他已很快循军情系统向上反映,暗中取得相当程度的佐证,所以才会在最近的家人会面中表现那么乐观。

        两岸边缘人?

          一名暗中协助吴淼火家人去海军左营军区看守所探望他的国防部反情报总队特工也透露,以吴淼火的真正身分和职能,他只要能在里面“搭上军情系统(并透露一点点当年“敌后特工”的作业重点──比如通讯暗号或联络方式,等于就获得一道“免死金牌”──因为他若真是军情特工,只要他因不满而泄露任务内容,可能立刻使其他特工丧命、组织瘫痪。

          据悉四月十四日吴淼火的弟弟吴健忠在看守所与他会面时,曾要他举出当年派他任务或知道内情、可以证明他真正身分的关键;吴淼火在警卫监视下仅以手谈及客家言词方式暗示两个人,一位是他的大哥吴云兴,另一人则是现任的海军陆战队司令高王珏。

          吴云兴、吴淼火和吴健忠三兄弟都服过海军陆战队的兵役。有趣的是,吴淼火当年会加入“提头任务”的两栖侦搜营部队,不但和他大哥有关,而且任务还有“重叠”,这可能就是吴淼火说吴云兴可以举证他当年不是叛逃,而是出任务的主因。

        叛逃另有隐情?

          更奇怪的是,跟随两位哥哥加入侦搜营“水鬼”部队的吴健忠,是在吴淼火“出事”后才入伍。吴健忠为何在那种情况下还“前仆后继”?而且他在服役期间不但从未遭受差别待遇,甚至还屡获派外岛前线任务。凡是当过兵、见识过军中白色恐怖的人都知道,这是很反常、很不可能的事。除非吴淼火的叛逃另有隐情?

          吴健忠在探望过吴淼火之后,就信心十足地表示哥哥当年是出任务,而且他的心中应有腹案,只要和军情系统的长官谈过,就可见真章。

          他并透露,哥哥在返台后,被捕前的某天深夜,曾留给家人一张字条,上面只有“有急事请电告大陆桑美红………”(吴妻电话号码)几个字,似乎已有预感可能被捕,而且曾暗示过,吴妻桑美红可能知道一些连中共都不知道的任务内容。

          事实上,吴淼火在投共后,就曾于一九七五年三月因“企图越境”被捕,且被依“反革命”罪刑(台湾特务?)入狱四年多。且又于一九八五年元月十四日被捕,罪名就是与国民党特务连络,而且中共南昌人民检察署所根据的罪嫌,竟然是吴淼火的大哥吴云兴从香港寄给他的一件棉外套,因为在衣领夹层中发现了一条白缎带上,有吴云兴署名的工作指示;内容是台湾特务机关指示吴淼火要带罪立功,做出贡献,且附有秘密联络方法以及工作组织内容。

          中共检方指吴淼火根据台湾特务机关指示执行过多次任务,结果不但“提供了我整党、打击刑事犯罪、物价情况等情报;而且侮辱、诽谤了我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以及吴供认不讳的经过。但只因吴为投共人员,对中共“统一祖国大业”有贡献,所以予以不起诉的处分。

        台湾官方设计的陷阱?

          这种“前功抵后罪”的矛盾逻辑,根本也不合中共对间谍罪从重从严的作风,其中应也另有隐情。

          台湾的敌后特工怎么可能用那种乌龙方式(衣领藏书)执行任务?中共检方又怎么可能用这种宽宏手段对付台湾特务?

          此案的乌龙效应似乎也由对岸传染到台湾。吴淼火为了了解自己的状况是否已解除,特别事先请家人向台湾军方查询通缉内容,结果海军总部军法处特别回文给吴的父亲吴阿信说,海军并未通缉吴淼火。另外,台湾地检署也回文给吴阿信说,根本未受理吴淼火的刑事案件,所以无从处理吴的撤销通缉状声请案。

          吴家因此才放心的吴淼火在离台二十四年后,正式用中共护照搭机返台。结果如今吴家大小全都认为这是台湾官方事先设计的陷阱,吴父甚至公开指责“政府骗人”。

          海总部军法处异常明快的以两次记者会公开承认“作业疏失”,并迅速处分承办人员,宣布吴淼火的罪嫌还是“敌前逃亡”,作业疏忽不会影响吴某的量刑。

          问题是这段乌龙有太多的谜。比如这么大的案子,海总部怎可能用一张“简便行文”回覆?承办人员又怎可能自作主张犯下重错?离谱的是军方承认是在(一)军法处没有对吴的通缉文号。(二)民国六十三年的通缉名册中也恰巧漏列吴的名字。(三)承办人员又因疏忽看错通缉文号。所以才回覆吴父说吴未遭通缉。

          重大的疏失、一连犯三次,可能性实在不高。也难怪几位高雄法界人士会“想当然耳”的猜测说,这很可能是一次敌后反间任务,但因作业太逼真、事过境迁后阴错阳差的结果;所以他们都推论,此案的结果应是私了、不起诉。

      • 家园 zt吴淼火乌丘叛逃事件的回忆

        作者 : 高丹华

        日期 : 2002/5/31

        主旨 :乌丘的水鬼跑去大陆啦

        吴淼火乌丘叛逃事件的回忆

        吴淼火从乌丘跑到对岸的那一天,岛上的天空好像阴阴暗暗冷冷的景象,当时的我小学刚毕业,祖母基于保护我的理由和女孩子不必念太多书的前提之下,我有一年的时间留在乌丘

        “待字闺中”,也像其他女孩一般,准备当个讨海人家的渔妇吧!也因为这一年的“待学待嫁”期,童年的故事里,有了吴淼火这号新闻人物,以及他当时在乌丘的太太(或女友?)-一个很疼我的台湾小姐。

        当时小小年纪的我,不懂吴淼火为什么要去大陆,也不懂风趣、开朗、潇洒的陆战队两栖组的队长,为什么要跑到共匪那一边,我更不懂得要跟他太太保持距离,她还留在岛上的那几天,我依然天天跟她玩在一块,那几天只记得他眼框红红的……..。

        后来祖母让我出来念国中(太丑了,嫁不出去?),我还在高雄与她相约,她依然红著眼却开心地带我去高雄的百货公司坐电梯;再后来,我也忘了是那一个大人警告我,要我不可以跟她联络,否则我会被军法组抓去关。十三岁的我,糊里糊涂的就与她失去了联络。不过在往后的日子,我却常常想起她、惦念她,尤其每当到百货公司搭电梯时,我总是好奇她后来过的好不好?我此生还有机会碰到她吗?

        及今思之,当年的吴淼火有什么通天本领可带家眷到乌丘住?连指挥官都没有人带家眷常住,他不过一个小小的中尉呀!而疼爱我的台湾小姐,也不过二十岁左右,在那个时代,她又是为了什么跑到乌丘,是因为一份爱吗?而那一份爱,又为她后来的人生带来几番风雨?她挺得过吗?她如何挺过的?

        乌丘几度跃上新闻,但没有一次是喜悦的,如指挥官自杀、如核废料,如乌丘妇人为家乡求救、如吴淼火乌丘叛逃案的曲折;乌丘为什么总没有好事?乌丘的事为什么总没有好好的公平处理?

        当年未经世事十三岁的小女孩搞不清楚,已快要四十有三的徐娘依然搞不清楚。

      • 家园 好文,希望能快点出续集.中毒太深啊.....
      • 家园 圣诞沙发!

        向节日坚守填坑岗位的老萨致以崇高的敬意! 并向兢兢业业做好后勤工作的小魔女和小小魔女致以节日的慰问!

        也祝河里老少节日快乐!

    • 家园 我得搞点人身攻击

      说老实话本来不想写这个,知道有挖坑的嫌疑,但是前面兄弟们讨论阿波丸的那个帖子让人不免心动,就写了这个开头,希望尽量短的用两三个贴子把故事讲完,改一改拖沓的老毛病。

      这都六了,老毛病难改啊。

      但是,俺很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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