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我的野蛮岁月(六) -- 王外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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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的野蛮岁月(六)

    根据铁老大的最新指示,本系列从现在开始另起一路主题帖。

    上接:http://www.cchere.net/thread/647336

    【进看守所】

    马甲爹所在的基建单位是厅局级编制,职工约四万人。当时,我们这些子弟与“外来势力”的争斗,单位领导基本上持包庇纵容态度,公安派出所也不大管。之所以如此,首先是由于我们是中央直属单位,本来就不太买地方的帐;而另一个原因嘛,就有点搞笑了: 马甲爹单位的领导大都是“韶山派”的人,前面说过,他们在伟大领袖的家乡修过韶山灌区,而当时工程的总指挥正是——后来的英明领袖华主席(韶山灌区工程对老华的飞黄腾达是有直接帮助的),所以,有那么几年,“韶山派”的领导进省城、上北京,都是趾高气扬,充满了革命理想。后来,老华不行了,我们单位的势力自然也就日落西山,81、82年,是“韶山派”领导们最感到失落的时候,所以,他们一面自己和地方政府斗气,一面也十分袒护单位子弟。打架斗殴只要不出人命,一般都是不了了之。

    82年的时候,工地上的人越来越杂了。工程即将结束,工地上堆放着各种剩余的建筑材料,吸引着内部职工拿、外来人员偷……特别是外来的盗窃团伙,不仅偷公家的材料,还偷私人的财物,弄得人心惟危、乌烟瘴气。

    这时有一伙人马,自称“铁道队”。其实他们和铁路部门一点关系也没有,是一群在铁路沿线实施盗窃的团伙(该团伙的政委,江湖人称“黎叔”,他走到哪里都带着七八本收藏夹,里面存着“老刀”、“哈德门”、“中华”等各类名贵香烟纸,此人不仅单手能剥生鸡蛋,而且掷香烟纸如甩飞刀,十分了得)。“铁道队”人数不多,但下手狠、流窜性大,办事不讲规矩、来去没有规律。以前,“大肚皮”曾经和他们打过几次,马甲却还没惹过他们(不惹他们的原因主要是怕“黎叔”)。

    有一天,马甲听说老邓家的弹簧被偷了。老邓那几年带着俩儿子给别人做沙发,老式沙发是需要垫弹簧的,邓妈刚买回来千把块钱的弹簧,一不留神被人偷了。看老邓一家伤心着急的样子,马甲觉得隔壁邻居的,怎么都应该帮个忙啊。估摸着这事和“地方帮”脱不了干系,马甲叫上邓老二就去找人了。

    “地方帮”的头叫“电驴子”(他家在街面上搞五金修理,也能修摩托车),马甲把情况跟他说了,他立刻答应帮着找,不一会就把弹簧找到了。原来这弹簧是“铁道队”一个叫“小颜”的家伙偷的,放在个楼梯间还没来得及处理。我二话不说,叫邓老二找来辆推车,装上就走。

    回家要经过公路桥,我们推车刚走到桥上,迎面碰上“小颜”,他手里拿着两盒牙膏,主动跟我们打招呼。看见满车的弹簧,这小子装得没事一样,还笑呵呵的。马甲说“这东西可是我家的,你怎么偷到我头上来了”。本来,“小颜”认个错,这事就算完了。可这家伙愣说不是他偷的、他从没有见过这些弹簧。这样一来,不仅马甲火了,“电驴子”脸上也挂不住,两拳头把他舞翻在地,马甲顺手就把他那两盒“美加净”牙膏从桥上扔河里去了。

    事后想来,“小颜”也许真没偷弹簧(“电驴子”极有可能蒙我)。而且,即使是他偷的,我也不应该把人家的牙膏扔到河里,何况,我也不清楚那是个什么性质的牙膏。

    82年的时候,沿海走私猖獗,走私物品进入内地要靠伪装来躲过层层关卡检查。“铁道队”也参与贩卖走私货,比如“小颜”手里的“美加净”牙膏,就是从尾部打开,再塞进去了四块“双狮”自动表的。因此,我随手那么一扔,等于是把人家八块手表丢河里去了……这下,马甲和“铁道队”结仇了。

    马甲当时根本不知道自己惹了祸,嘻嘻哈哈、高高兴兴推着斗车就回家了。

    第二天晚上大礼堂放《佐罗》,这片子马甲是百看不厌。电影散场,“哈哈”追上来说,有个女孩叫我在桥头等她,说是有重要的事。于是,我和“哈哈”就趴在桥头栏杆上等啊等,一边看河面水波点点反光,一边瞎猜“小白菜”(就是那女同学)找我有什么事……就在这时候,我感觉背后有点不对,还没来得及转身,就一头磕到水泥栏杆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里,睁开眼一看,身边有马甲娘、有医生,怎么还有警察?马甲头蒙蒙的,也没顾得上想是怎么回事,趴在床头一个劲地吐。我脑震荡了。

    就这么迷糊了几天,警察在病房里问笔录,“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不老实。于是一辆北京吉普把马甲拉到县公安局。在刑警队,马甲才知道,“哈哈”死了,“铁道队”一个姓杜的也死了,我吓蒙了,心里更糊涂了。“那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哎呀,我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啊。

    太不老实!于是,马甲被关进了看守所……

    关键词(Tags): #我的野蛮岁月(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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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幸亏我现在是奔三张的人了 免疫力提高了 

      要是20岁小姑娘的时候 还不得被你迷得一晕一晕的

      爷们呀 郁闷的时候不妨关上门趴老婆怀里哭一场

      • 家园

        爷们呀 郁闷的时候不妨关上门趴老婆怀里哭一场

        那还叫爷们吗。。。

        要是我,就揍老婆一顿,然后再陪不是,再两个人抱头痛哭一场

        • 家园 立此存照

          那还叫爷们吗。。。

          要是我,就揍老婆一顿,然后再陪不是,再两个人抱头痛哭一场

          太傅有暴力倾向,对太傅的LD深表同情。

          抱头鼠窜中。。。。

          • 家园 想想而已

            俺没老婆(咳咳,要有就不太对了,嗯,太不对了。咦,也不是那么不对。。。),俺知道不能打老婆,所以逮着机会就要试试,在口头上,当然

      • 家园 来人哪,这又一个野蛮倾向的
    • 家园 一口气读完,一口气献花!
    • 家园 老弟,过去的就过去吧.俺理解你现在的心情。
    • 家园 说啥好呢

      “哈哈”是个男人

      马甲也是,但是心里压力不要太大了,马甲还有好多事要做,很多担子要承担,不能自己先垮了。

      我觉得写出来很好,虽然您写的时候难受,但是过后会好些,比自己憋着要好。

      另外查收一下短信

    • 家园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预祝马甲兄早日抓获真凶.

    • 家园 我的野蛮岁月(完)

      (因为种种原因,这个坑搁了这么久才填,抱歉了。马甲向所有理解我的河友表示深深的感谢)

      什么是真正的自由,马甲不知道;但什么是真正的不自由,马甲却有所体会。马甲一直认为,只有在监狱里呆过的人,才会懂得失去自由的滋味;也只有在监狱里呆过的人,才会明白没有了人格意味着什么。监狱,是人类创造的最变态的场所。

      马甲被关的地方其实还不算是监狱,是看守所。严格地说,看守所应该是案件审理期间,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但八十年代初,法制尚不健全,不仅羁押时限没有人理会(莫名其妙在里面呆上一两年是常有的事),而且,那时侯也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概念,无论是否定罪,一进了大铁门,通通是“犯人”。因此,马甲也就成犯人了。

      既然是犯人,就得守犯人的规矩。首先在值班室登记、按手印,然后过来个人(是个干外勤的老犯),把皮鞋、皮带没收了,再把衣服上的扣子、裤子上的拉链全部拆掉,全身上下搜查个彻底。接着,提着裤子跟他走到值班室门口,那里有个自来水龙头,龙头旁边的墙上挂着把理发推子,墙脚放着个垃圾筐。那就是犯人剃光头的场所了。

      可马甲头上缝了针,大半个脑袋还是包着的呀。看见这副模样,那老犯也拿不定主意,于是去请示干部(犯人称值班警察为“干部”),“干部”出来看了看,说“算了吧”。就这么着,马甲进了“北—24号”班房,值班干部一边开铁门,一边命令马甲“认真反省罪行,不许交流案情、不许窜供,争取坦白宽大”。

      嗨,我连自己案情是怎么回事都弄不明白,怎么坦白?就更别提什么窜供了。

      公安机关所了解的情况是:当天晚上,桥头发生一起恶性斗殴。由于欧斗时间较短,缺少目击证人,所以起因和过程都不清楚。经现场勘察,“哈哈”的胸、腹部各有一处刺伤,另有多处挫伤,法医鉴定为肝左叶贯通伤、开放性气胸,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马甲”昏迷,头部有钝器伤,面部有轻微挫伤。第二天早晨,在距离桥头两公里外的预制场(制作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场地)又发现“老杜”的尸体,死因为外伤性脾脏破裂。

      “哈哈”怎么死的、“老杜”怎么死的?我不知道。对方是那些人、有几个人?我也不知道。由于当时根本不晓得那两盒牙膏的秘密,我甚至不清楚对方为什么动手。警察拿出“老杜”的照片,我看了半天,不认识,从没见过他。接连好多天,采用了各种各样的启发方式,马甲还是稀里糊涂。唯一能说清楚的,只是我和“哈哈”为什么那天晚上会在桥上,其他的,我是真不知道。

      没有人对马甲宣讲“你有权保持沉默……”之类的政策,马甲也不懂有这个规矩。反正警察问什么我就老实说,既不隐瞒也不乱猜测,和自己无关的绝不乱认帐、和别人无关的也绝不乱揭发,叫谁来对质也不怕。就这样,马甲在看守所呆了六天。

      相对而言,马甲在看守所里的日子还算好过的。班房头目是电厂的一个青工,他因为偷厂里的电缆给关到这里。马甲不认识他,可他认识马甲。既然有熟人,新犯人需要履行的一系列“体检手续”也就免了。别人不欺负我,我也不欺负别人,总之能先吃饭、能在床上睡觉也就是了。看守所和监狱不同的就是不用干活,每天有都闲功夫胡思乱想。那几天,马甲想得最多的就是:我以后也要当警察,我当警察准比这些“干部”强。

      第六天中午,派出所的马所长来接我回家。他先带我去了个公共澡堂,再让我换上一套干净衣服。在澡堂子里我就开始哭了,上了车还哭,从县城一直哭到工地。马所长只顾开车,没怎么搭理我。临到家,才说了句“能知道哭就不错,说明你还有救”。

      马甲得以解除嫌疑的最大原因是目击证人的证词。警方找到了“小白菜”和另一个女孩,其实她俩在事发前就已经到桥头了,只是由于不好意思而没有过来。她们(另外现场还有几个路人)都证明:1、对方有两个人;2、事发前没有发生争执;3、对方突然从背后动手攻击;4、马甲一开始就倒了,“哈哈”和他们打了不一会也倒了,那俩人随即就分散跑开。

      警方还调查到,“老杜”是个有前科的惯犯(另一人身份不明),他们不是本地人,也很少到工地上来,马甲和“哈哈”以前都没有和他们发生过接触。因此,警方最终认定:1、那俩人是故意寻衅杀人,但搞错了对象;2、由于马甲当时已没有动手的能力了,搏斗中,是“哈哈”打破了“老杜”的脾脏。

      而马甲之所以能够很快地就被放出来,还得益于单位领导和学校不断施加的压力。“高二的学生,快要高考了,请赶紧查清案情,不要耽误了孩子的前途……”。82年,正是提倡“早出人才、快出人才”的时候,马甲的学习成绩还可以,这一点,起到了很大作用。

      由于案件结论是被对方误伤,所以这对马甲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于是,那一年,马甲考入了政法学院的刑侦系,真的成了一名刑警。大学第一年放假的时候,马甲穿着警服回到二街显摆,遇见了马所长,老头很高兴,连声说“你小子混进咱们公安队伍里来了,有出息啊”。这确实让马甲十分得意。

      可是,第二天,马甲得知,“哈哈”的母亲也在街上看见了我,她哭了一夜,生病住院了。从那以后,我放假回家就再也没有穿过警服。

      我的二街街长的生涯到此结束了。

      可是,如果对街长生涯的回忆也能到此结束,该有多好啊……至少,我不会再有那么多的懊恼和内疚。

      大学临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寒假,我终于鼓足勇气到了“哈哈”家,我想去道歉,但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哈哈”是他们家小儿子、是独子啊,世上有什么样的言语能够挽回他的亲人的些许伤痛呢?

      那一天,“哈哈”的父亲铁青着脸没有说话,他母亲边哭边数落着,他的姐姐们一直围着我骂。她们认为“哈哈”不可能惹事让别人打杀,一定是我在外面结仇,连累了“哈哈”;并且她们认为“哈哈”不会打破人家脾脏,杀人犯肯定是我,我应该被拉去枪毙……三个小时,她们骂了三个小时,我一句话也没有反驳,我无颜以对、无话可说。

      我们被打的原因当时虽然不清楚,但是我确信不会是“哈哈”惹的事,并且我自己也认为“哈哈”不大可能把别人脾脏打破,他的拳头没那个力量。下来以后我对“蚂蝗”讲了自己的疑惑,“蚂蝗”瞪大了眼看我老半天,说“那个人真不是你打的?我们心里都以为应该是你搞死的啊……”。我顿时沮丧地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十多年过去了。九四年,我刚调到地方局工作不久,有一天,片区拘留所打电话来,说有个疑犯想要见我,我过去一看,是“电驴子”。他犯的事不大,只不过遇到“双打”风头上给圈进来了,多年没见,亏他还知道我在什么地方工作。不管怎么样,大家是老熟人了,于是我办手续把他给放了出来。

      一起吃饭。饭桌上“电驴子”犹豫了好久才对我说,前几年他和“小颜”喝过酒,知道了一件事。

      原来,82年那天,对方在桥上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另外一个就是“小颜”。当时,“小颜”准备销售的手表被我给扔河里去了,交不了差,就告诉了他的上线“老杜”,“老杜”于是和一个湖南人来报复,“小颜”在桥上向他们指认了我。“老杜”在我后脑上砸了一榔头,我一倒,“哈哈”就冲上去抢榔头,于是那个湖南人就扎了“哈哈”一刀。“哈哈”受伤以后就不再打了,可他也没跑,站在那里边哭边骂,湖南人接着又扎了一刀,“哈哈”倒下,死了。

      “小颜”他们当时以为我们俩都死了,就立即逃离了现场。“老杜”当时并没有受伤,他怎么死的,“小颜”也不知道,但估计和那个湖南人有关,因为据说“老杜”欠了他不少钱。

      这个消息实在令我震惊。之前,由于不认识“老杜”,我从来没有把这个事件与“小颜”联系起来,我甚至都不大记得曾经把人家牙膏扔到河里去的这个细节了……

      这么说来,“哈哈”确实是因我而死的,如果不是我的卤莽,对方不会袭击我和“哈哈”;如果不是我倒在地上,“哈哈”一定早就跑了。他一定是想要保护我,他一定以为,我能够迅速站起来支持他。傻瓜“哈哈”啊,你太高看我了……

      “电驴子”不知道“小颜”的行踪,但我决心去找。这个事情一时还不能立案,所以,我只有利用工作的便利并借助朋友关系想办法。97年,我在云南抓到了“小颜”,可这家伙由于长期吸毒,记忆力和逻辑思维都很成问题,提供的线索也有限,但他证实了当时他们确有一个很松散的走私团伙,那个湖南人的确是犯罪团伙的头目,也是负有多条命案的凶手。“小颜”没过多久就病死了,接下去的这些年,我又抓到了几个相关嫌疑人,并且陆续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可是,那个主犯,虽然我已经知道了他的基本情况,可目前还是没有能够抓到他。

      其实这些年,我早已厌倦了现在的工作,曾经也有机会出国去尝试新的生活,但是我终究没有离开。我还需要目前的权力,我需要用这个权力去找到我想抓住的那个人。

      我能够抓住他,我必须抓住他。我要用他的判决书在“哈哈”的遗像前焚化,我要在那时侯说“哈哈,请原谅我。马甲过去太不懂事,是马甲害了你。现在马甲替你报仇了,马甲期望,来世我们还做好朋友,做规规矩矩的好人”。

      是的,我已经向好友的在天之灵发过誓。无论多久、无论多难,我一定要抓住那个家伙。我要用他,做我野蛮岁月的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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