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酒友·序 -- 酒剑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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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一花!

    • 家园 酒徒小文有味道

      逐篇上花

    • 家园 【原创】四、其其和猫咪

      在42号楼的日子里,晚上从所里做实验回来经常拎几瓶啤酒上去,哥几个就着点花生再煮一大锅方便面,就可以优哉游哉地小酌一二。我和小鸟手艺都还不错,但怎一个懒字了得,于是开了门在楼道里吼一嗓子:“其其!……猫咪!……煮面!”其中一位就得拎着锅铲到厨房上工。遇到我们兜里没钱的日子,少不得还得自己搭钱去楼下买面:)干这种出工出钱又出力的活,估计他们内心也少不了抱怨,但绝对是敢怒不敢言——前面说过,我的体格比不过匈奴,不过和这两位一比,我就绝对算得上是彪形大汉了,更何况我们这边还有一个爱出阴着儿的小鸟呢~~

      当然,面煮完了他们也理所当然不客气地来我们屋分一大杯羹。两位的酒量实在不敢恭维,两瓶啤酒下去就能经历从关公到赵云的整个转变过程。不过——正像我所有的酒友一样——那股豪气是绝对可以用气吞日月来形容的。其其喝多了就爱找人拼酒,尤其爱找我们班里一个东北哥们拼酒,搞得那个酒量不小的哥们一逢班级聚会就往旮旯里钻,“避开×××这个疯子”——完全是被那气势震慑的:)猫咪喝多了则只有一个请求:“让我唱歌!”这一唱不要紧,抱住话筒就决不撒手,真正的咬定青山不放松,任你天王老子也夺不过来。期间偶尔也难免会吐,没关系,歪过头吐完了咱转过来接着唱!

      当然,一般我们是不会让他们喝多的,看到差不多了就夺下他们的酒杯,不过奈不住他们的强烈要求乃至抗议,形式遂不可收拾……

      相对其他几个人而言,其其和猫咪生活没那么腐败,手头的闲钱也多。是他们每每在我们山穷水尽的时候慷慨解囊,在月末我们望酒兴叹的时候一拍我们肩膀:“走,喝酒去,今天我请客!”他们从来没对我们多说什么,然而就是在这些平凡小事上让我感到了友谊的温暖。

      如今兄弟几个是真正天各一方了,即使留在北京的几个也因为工作关系而难得一见。不知什么时候还能“群妖汇聚”,大伙儿聚在一起痛饮,回忆一下过去的轻狂时光?

    • 家园 【原创】三、胡子

      胡子也是北京人士,当然他并不是真的土匪,不过90多公斤的体重、满脸的络腮胡子和时常眯起来的小眼睛让他外观上确实有点匪气。他曾对我们说小时候是大舌头,hu、hou不分,到了动物园的猴山就兴奋地“胡子”“胡子”地乱叫——当时全场笑倒,自此也得了这个外号。

      胡子是被我们中途拉下水,不,拉下酒的,其后却成了主力之一。刚出道时这家伙酒量不大,但喝得兴起就把种种顾虑抛到爪哇国了,端起满满一杯酒只一句:“来,干了!”一仰脖就绝对不留一滴酒在杯里,真是性情中人!为此,我、匈奴和小鸟决不因酒量而小觑于他。只是,学生时代的每次聚会,如果喝多点,最先出溜到桌子地下的往往也是此君。

      胡子学风扎实,专业知识让我等相形见绌,尽管和我研究方向不同,但在最后的试验设计上还给我出了不少主意。更难得的是他古道热肠,除了学业在其他方面对我也有不少帮助。四年前挺进非洲之时行色匆匆,不少手续都是在京的他帮我打理的。有他帮我罩着,我走时省心不少,一句话:他办事,我放心。古语“独行千里为守朋友一诺”大概说的就是胡子这种人吧。

      胡子现在在进出口机关工作,有不少应酬的酒席,几年来酒量也呈指数型上涨,回去喝酒连我也忌惮他三分。不过我始终认为酒是兄弟们聚在一起用来助兴的,在商业宴会上应付一下就行了,没必要那么投入。但愿我的好兄弟胡子也能这么想。

    • 家园 【原创】二、匈奴

      匈奴和我同是北京土著,本科时同一学校,同住28号楼二楼,爱好、脾气又相差无几,然而直到一起到中科院读研时方才结识,确实让人奇怪。不过我们在球场上据说却交过手。大三时代表系队与某系(呵呵,我们和该系为传统死敌)比赛,身为前锋的我转身护球,脚踝被人从后方猛扫一脚,当即惨叫倒地。送到医院一看:跟腱撕裂!其后果是我半个学期都走路一瘸一拐的,被迫坐了大半年球监。事后该系一个和我关系很好的学长告诉我此系匈奴所为——那是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后来在中科院成为铁哥们,一次酒后,匈奴也承认了自己就是凶手,还辨称放倒前锋是一个后腰的应尽职责,颇有点造反有理的味道。(不过酒醒后他立刻又翻了供,此事至今是中科院某所99级研究生班的一个悬案)。

      匈奴与今上同姓,人如其名,长得高大威猛,所以才得了这么个绰号。本人自以为已经够壮实,然而在匈奴面前就只能算清秀了,尤其是他在球场上野性大发,脱了上衣露出一身肌肉与胸毛时,我和小鸟只能带点嫉妒地说:“野人又在卖肉了!”不过在酒桌上这厮却经常戴副金边眼镜假扮斯文,只有在MM们走了以后才原形毕露。平心而论,匈奴发飙的时候远较小鸟和我为少,但一旦他兴起,那绝对是一场惊天地动鬼神的豪饮。匈奴酒后的经典可以套用一段《水浒》式的描述:却见一条大汉赤条条跳将出来,大声喝到:“谁敢惹我?!”——时间是研二,地点是中科院42号楼研究生宿舍——端的是威名远播,以致很长时间内42楼的其他哥们对我们宿舍都敬而远之。我曾经在酒后也刻意模仿了一把,结果却很失败:酒劲上来立足不稳,跌到灌木丛中,至被人笑:(量力而为从此成为我的一个人生信条。

    • 家园 【原创】一、小鸟

      此君是我研究生期间认识的第一位同好之人。当年入住玉泉路宿舍,看着门上贴的名字好生奇怪,心说怎么男生取这么个名字,再一看手中的名单他来自北大,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面白无须弱不禁风的柔弱书生模样。待到初次见面才知先入为主要不得:一个黑脸哥们自我介绍道:“我是×××(此人的真名)。”——一股东北大茬子味。我们两人(也包括将要出场的匈奴)最大的共同点是:爱踢球,爱吃涮肉,爱喝酒。最爱踢球以后去涮肉喝酒!相识的第一天我们就一起踢了一场球,喝了一顿酒,顷盖如故,遂成莫逆。

      小鸟其人酒风多变,如同其在球场上飘忽不定的身影一样,让人防不胜防。五分钟前还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唉,大家能喝多少喝多少,为了高兴呗,别勉强。”

      五分钟后同一个声音却在叫嚣:

      “老板,10瓶啤酒!对,10瓶……拦着我干甚?……今天不喝痛快谁都不许走!”

      我们管这种情况叫发飙。三个人中发飙的事数这厮干得最多。小鸟酒量也让人琢磨不定,但气势极盛,一般人绝对应付不下他的三板斧。他还有一个让我和匈奴眼红的优势——年轻。头天晚上数他醉得厉害,第二天生龙活虎地叫嚣喝酒的还是他,大有20小时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气概。

      而今小鸟却已经从良了——抱歉,应该叫改邪归正。夫人在旁边时,这位压寨大王低眉顺眼的,发飙就更别提——一口气刚提起来,旁边就飞上好大一个栗凿。这样也好,毕竟,我们纵酒狂歌的日子已经过去,我们也该学会循规蹈矩地生活了。不过,偶尔发飙一次回忆一下过去的日子也不错啊。我想小鸟一定也在心里如是说。

    • 家园 支持原创,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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