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剥下民主的画皮 -- 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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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香港如何?

            清廉程度排世界第15

            • 家园 香港是专制么?那可是秉承英制的……

              实际上,我觉的您误解民选机制了,那不是一个选贤与能的制度,是一个事后纠错的制度……

              • 家园 香港难道算是现代民主制?

                小心民主粉丝打你

                • 家园 这牵扯到“民主制度”的定义

                  仅仅有投票就算民主的话,连撒大木、金小胖也经常组织投票呢……

                  • 家园 撒大木、金小胖他们是“自由选举”吗?

                    不选他,你会被枪毙;想参选,你也会被枪毙

                    • 家园 单纯投票,即便是您定义“没有胁迫”也不是我认知的民主

                      保障自由的制度要复杂的多……

                      所以现代西方国家是标榜自己是“自由的制度”,不是“民主的制度”……

                      举个简单的例子,目前在北京有很多业主自由投票选了业主委员会,但依然被物业公司/开发商殴打,这是“民主选举”业主委员会的错吗?

                      ——按照您的定义,明明已经业主“民主”投票了,怎么这个民主就不发挥作用呢?

                      所以我觉的您根本是立了一个假靶子来批判

                      • 家园 现代民主当然不应该只是“自由选举”

                        但这个问题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话语霸权”说了算。

                        西方的主流民意对於相对公正自由的全民选举,除非选出一个反西方的政府,否则几乎一概欢迎。它从来不管这个政府是能造福百姓还是为害乡里甚至打内战也许越差劲的政府越容易为我所用

                        • 家园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

                          您是在批判那种把“自由投票制度”当成民主制度的表象?

                          • 家园 没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吧?

                            一个国家如果包括政府首脑在内的所有官员,都是全体成年公民自由选出来的,它就会被称为“民主国家”。

                            至於这个民主政府使老百姓安居乐业还是民不聊生甚至兵连祸结,那可真是不一定。所以我反对把民主“神化”。

    • 家园 补充。

      民主已经象万能膏药,哪里都贴,一喊民主,就好象占据道德制高点一样,人们恰恰忘记了,民主(恐怕还有人权),只是手段,服务于使人类的生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扭曲”一例:六年前,2000年美国大选,小布的“选举人票”,是由最高法院经讨论和投票决定,才领先于阿儿-高尔,成了法官“决定”的总统。而实际选票,是阿儿-高尔领先于布什,所以就绝对数来讲,小布什是“少数”人选的总统,是美国选举规则“选出”的总统。

      花儿。

    • 家园 有点不明白楼主这句话的意思

      而不是某些人津津乐道的美国200年前的“奴隶主民主”。

      “奴隶主”如何定义?蓄一个黑奴作仆人也算吗?

      美国建国的时候“奴隶主”有多少?占选民多大的比例?主要集中在哪几个州?中部和北部非蓄奴州呢?1787年宪法除了保留南部奴隶制......反映“奴隶主”的诉求,其他在绝对人数上远远多于“奴隶主”的社会阶层的诉求是否也反映了呢?禁止蓄奴的“自由州”呢?

      美国宪法初立的时候,按照“现代民主”的观念有相当的缺失(妇女和黑人的普选权),这一点固然已经是共识,但是否可以概括为“奴隶主民主”?

      • 家园 “奴隶主民主”是简称

        1。当时的黑人,本质上是绑架犯罪的受害者。他们的地位相当于牲口,待遇可能还不如牲口(母马不会被强奸吧?)

        2。当时的选民占成年人口的比率不得而知,但远远小于50%则是肯定的。而选民中“奴隶主”的比例应该大於50%(蓄一个黑奴作仆人当然也算奴隶主,这还有疑问吗?)

        所以,称当时的美国民主是“奴隶主民主”,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以之作为“民主范例”,则是荒唐得无以附加

        • 家园 请注意以下的历史事件和数据

          杰弗逊说过,如果有人认为1787年宪法是完美的,他坚决反对。

          首先,选民的资格问题:1787宪法把这一权力交给了各个州,在18世纪末的历史条件下,也因为“恒产者有恒心”这样的观念,除了黑奴和妇女儿童,各个州还对选民财产的“门槛”作了相当的限制,导致这时候选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仅不到50%,甚至可以很安全的说,连10%都到不了(可是同时代的其他地方,比如欧洲,又有多少普选存在呢?)。

          但1787年宪法决不是僵死的条文,而是一个相当灵活的框架。几乎是宪法一生效,各种“修正案”就开始运作(1-10称为权利法案,最终保障了黑人权利的则是内战后通过的第13-15修正案),各个州内部也有种种要求取消限制的民权活动。仅仅在30多年后的19世纪三十年代,财产限制就基本上已被取消,男性成年白人都获得了选举权。

          那么在男性成年白人中所谓的“奴隶主”占多少呢?占人口大多数的北方各州早就颁布了废奴法案,即便是在南方,比如蓄奴最严重的佐治亚州,“奴隶主”的数字也没有占大多数----------按照内战前些年对佐治亚州家庭的调查,

          蓄奴家庭只有41000户而69000户为非蓄奴家庭。

          再回过头来说蓄奴问题:从美国建立,在这个问题上的“南北争吵”就没有停止过。北方殖民地如马萨诸塞,早在独立战争前就提出了“禁止进口奴隶的法案”(后来被英国总督封杀);再如宾夕法尼亚,在1780年(独立战争进行中)也通过立法,彻底禁奴。事实上独立战争结束后不久,北方各州即先后禁止了奴隶制。与此形成对照的,则是南方,如南卡,立法保护奴隶制。

          但美国是南北方一起打下来的,尽管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针锋相对。

          因此,后来的制宪会议和1787年宪法,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南北妥协,一国两制”的结果,不然,杰弗逊后来也不会为了在“独立宣言”中删去具体谴责奴隶制的条文而不平。

          综上,我觉得如果把初建的美国民主简单概括为“奴隶主民主”,则第一,置无论在人口还是面积上都居于多数的北方非蓄奴州及其选民于何地?第二,如何解释北方和中部各州的废奴举措,包括19世纪初在“阿姆斯达”号黑人暴动案件上对奴隶制的挑战?

        • 家园 7个美国人中一人投你的票,你就是美国总统。

          其实美国总统,就是7个美国人中有一人投了你的票“民主选出来”的。

          美国人口已过三亿大关,三亿人中5/7才是有投票权的(当然这是粗略的说法),而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票率一直徘徊在40%左右,民主、共和两党得票率,旗鼓相当的时候居多,得“选举人票”可以拉开(赢得的州可以拉开距离)。所以,大致上说,总统就是7个人中一人投了你的票。

          40%投票率低?恐怕是好事,成熟社会。别象台湾那样,在议会里演全武行,我是大陆来的,每次演出武打时,老美都来问我,你们中国人怎么回事?跟京剧有关么?(京剧就是武打为代表了?)。。。嗨!

        • 家园 查查人口统计不难吧

          到美国内战时候,北方2500万人,南方400万白人,

          500万黑人。

          到1808年累计输入黑人不过50万人。那里来的

          奴隶主占到投票人数50%以上。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infousa/portraitAm/GB/ch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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