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书中自有黄金屋——日元的百元纸币和五百元纸币 -- 梁东
两周前,送端端去保育院。因为是新生,保育院老师担心认生问题,特别指示提前来接。
因为中间只间隔一个半小时,也回不得家,就在保育院附近闲逛。
在一家二手书店给端端看儿童卡通书,质量很不错,价格只有新书的1/3到1/4,一口气买了7本。
马上要出来的时候,看上了一本《小学汉字辞典 第三版》,其实主要是价钱太吸引人了:原价1,648日元+税(意思是5%税另付),购买价只有105日元!立马交钱走人。
按照保育院的要求,接端端还要40分钟。在附近的小花园翻看新买的旧书。
看来《小学汉字辞典 第三版》的小主人村上洋平同学(我不是神仙,因为书背后还有前任主人的签名)在卖旧书的时候还是相当马虎的,书内夹着一张平成14年的空白明信片,还有一张像扑克牌的怪物卡,说明:恶魔族,攻击力1000,守备力600。还有——
几张崭新的纸币,而且是没见过的一百元和五百元的纸币!
原本听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有幸亲眼见到了!
看着新鲜,打电话问端娘。端娘说也没有见过百元和五百元的纸币。
又按照端娘指示打电话给端娘的一个主修日语的方同学。
方同学说也没有见过,需要再问问她的老师。
隔了一天,方同学打电话给我,说已经问过她的日本老师了,年近六十的老师说,印象里好像百元纸币是在他上小学的时候用的,早就不用了,也不清楚是否还能使用。
晕,难道我捡的是古董?或者是早已作废的货币,村上同学当书签用?
在网上检索了一下,只找到有关五百元硬币是82年发行,在此之前是使用纸币的,是否还在用不知道,百元纸币更是没有线索。
知道日本有“横领罪”一说,但具体条款适用不详,不知自己行为是否已经触犯日本法律?
再有,俺应该如何去找村上同学还钱,也许是人家的压岁钱呢——请二手书店转交?登寻人广告?还是交给警察叔叔?
趁还给村上同学之前,先给各位河友看看不常见的日元百元和五百元纸币吧。
一百日元纸币的正反面(两张,不是揭开的,俺可没有那个本事)
一百日元纸币的头像:板垣退助
板垣退助照片
板垣退助(1837年5月21日—1919年7月16日) 日本第一个政党自由党的创立者。1837年4月17日出生。土佐藩出身。1860年参加藩政,主管军事 ,后率兵勤王倒幕。1868~1873年在明治政府中任职。1875年创立爱国公党,并建议成立民选议院。1878年创办教授民权学说的学校,从而以日本的卢梭闻名。1881年成为自由党领袖。善演说。1887年封伯爵。在政治上与伊藤博文合作。1900年退休。他常发表时论,主张社会改革。(http://baike.baidu.com/view/91392.htm)
五百日元纸币的正反面(也是 两张)
五百日元纸币的头像:岩倉具視
岩倉具視照片
岩倉具视(1825年10月26日—1883年7月20日) 是日本政治家,对日本皇室有很大的影响力,也影响明治维新的发展。
他出生于京都,是权中纳言河堀川康亲的第二子。1836年,他被贵族岩仓具康收养,后来受训于关白鹰司政通,在1854年(安政元年)担任孝明天皇的宫廷大臣。
正如其他朝臣,岩仓反对德川幕府开国。1858年,老中堀田正睦去京都,想得到天皇的批准,与美国签订日美修好通商条约。岩仓与群臣反对条约,更尝试阻止签署条约,以及阻止幕府与皇室联络,称为廷臣八十八卿列参事件 。但是,他的政治思想为幕府及皇室的联盟带来契机。1860年,大老井伊直弼遇刺身亡。岩仓借此机会,提出“公武合体”,改善双方关系—他安排将军德川家茂与天皇的妹妹和宫亲子内亲王结婚。反对幕府及开国的武士认为岩仓支持幕府,要求王廷驱逐他。岩仓惟有离开王廷,迁到京都以北的岩仓。
住在岩仓时,他写过很多文书、提出政见,并去信王廷与萨摩藩的盟友。1866年,德川家茂去世。岩仓企图联合大名,以皇室之名夺权,但失败。翌年,天皇逝世,有传言指岩仓策划毒杀天皇,但此事不了了之。
1867年,他主要策划王政复古,让明治天皇即位,革新日本政治。他令末代将军德川庆喜放弃名位,把所有权力交回皇室。由于将军的支持者不服,这导致戊辰战争。
明治时代时,1871年,他成为日本右大臣,又主导了著名的岩仓使团,与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伊藤博文等重要官员访问欧美,以求改革之道。
使团在1873年回国。岩仓其后反对征服朝鲜,主张先改革内政,是为缓征。
旧式日圆伍佰圆钞票上,印有岩仓的肖像。(http://baike.baidu.com/view/471659.htm)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横领罪 好象是挪用贪污款项的罪名
小倭以前也用阴历,估计就是那4月17. 然后明治维新之后开始强制用阳历(比如春节就变成旧正月了,过年过阳历的新年了),那就是5月21了。不过有的人没搞明白,就错吧4月17当成阳历的的。不知道这个解释合理否。还请各位在日本的大拿检查。
本来就是中古,买到什么是什么.
太牛了!
这两张纸币不要说俺们,就是日本的“80后”只怕也没几个见过的。长见识啊!
几个月前在一个跟贴中刚好提到了你说的事
http://www.cchere.com/article/1016776
应该算不上横领罪的,因为原主人已经连同书一起“所有权放弃”了。
而且,在你和书店的交易完成的时候,你已经成为新的拥有者了。
若是实在觉得良心不安的话也可去警署报告一下,不过,那个“失主”
半年内不来认领的话,所有权最终还是属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