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 B村 -- wydygo
从A村开往B村的路上,一路无话。
看看到B村村口了,就有人上来打招呼。小马说“这么大热天的,不在家里好好赌博,在大太阳下面晃什么呀!”大家都笑。
解救妇女,最好的方法就是摸清地点,半夜直接冲到家里去,拉上人就走,这样最便捷,产生恶性事件的可能性最小。
由于ABC三个村我们都不熟悉,虽然通过乡里可以查到地址,但如果半夜来难免弄错,只好白天来,被人看见也是没办法。
还是老样子,老王出面,把村民咋呼住,然後去村委会,给村委会主任看介绍信。
主任说:“哎呀,你们来得太晚了。孩子都生下来了。”
我们大家都一愣,主任接着说:“其实啊,他们家过得还可以,公公婆婆都很和气,没必要回去吧。”
这时候程大姐说:“我是J市妇联的,代表她娘家来的。您让我们见个面,如果她真想留下,我可以做这个主。”
主任考虑了一下,说:“那我去把他们家人找来。”
程大姐说:“还是我们过去吧。”
主任说:“他们家人多嘴杂,谈不好,还是找他们过来谈吧。”
程大姐:“娘家来人了,居然就在村委会里见面,连家里都不让去,你们太不地道了啊!”
如此反复了半个多小时,主任说,好,我带你们去。
还是张老师留守,其他人跟着主任去,沿路也是不许旁人和主任交谈。
到了一户大院前面,主任突然大声说:“××!”老王没等他把话讲完,一下就把他的嘴捂住了,然后对我说,看着他。这时候,大院的门打开了,有人问:“老×啊,什么事啊。”
老王大吼:“抓赌,你们聚众赌博。”
里面人看见是外地警察,就说:“我们家没这习气,你们搞错了吧。”
老王小马不理他,直接往里冲,一边冲还一边喊:“都站好了,把赌具都交出来。”
那人也不拦,就是追着说:“你们肯定弄错了,搜不出来我可告你们了啊。”
突然一下子,里面嘈杂起来,好多人的叫骂声,然后看见一团人从屋子里涌了出来,小马在最前面,他手里牵着一个女人(目标乙),老王在那个女人后面,那个女人的衣服后襟被一个老太婆抓着,有一个青年人抓着老王的肩膀,他们冲出来後,接着的是一堆男女老少。
冲到前面的村子大道上,乡干事喊:“松手,都松手,这是娘家人。”
老王喊:“松手松手,你还敢打警察你,反了你了。”
村主任说:“有话好说,都松手!”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上了数不清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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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给几篇都加了“关键字”【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以便阅读。下次别忘了自己加啊--就在发文的文字框下面
抓到人贩子,把他(她)全家官卖喽。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读到wydygo兄“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的文章,不禁想起一件旧事。借wydygo兄的宝地,说说萝卜知道的一个被拐妇女的事情。
10年以前,萝卜有幸主持过一次婚礼,在来宾中见到一位被拐卖后解救的女子,当时她还不到20岁。那时轮番挨桌敬酒,到了这桌,是新娘母亲的同事好友。桌前,一女子,乍看上去挺年轻的,可身形、体态、动作却像村妇,南京话叫“侉”。特别是脖子上皮肤有点肿,形成两道环型皱纹,很显眼,后来听说只有生过孩子的妇女才会有这道纹。敬酒么,说点吉利话,碰碰杯子,她的笑很勉强,而且说话、笑的时候嘴一撇一撇的,口音也奇怪,眼神也不对,印象非常深刻。萝卜的第一感觉是:轻度弱智。
后来和新娘的母亲聊天,才知道,她是从安徽被解救回来的,那时刚两个月。父母试图带她重新融入她本应当属于的社会,渐渐参加一些活动。这次婚礼,也算是一个项目。
她的被拐卖,起于一次春游(秋游),是个“山”,不是栖霞山就是紫金山了,当时她刚刚是小学六年级。游玩的时候,好象老师批评了她一个什么事情没做好的,心里不服,在解散后就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又往山后走,走着走着,天黑了,越走越不熟悉,走到某个村里,这就被人拐了卖了。其时应当是90年左右的事情。至于人贩子,是本地村民,还是过路的,这萝卜就不知道了。据新娘的母亲说,她当时才12岁左右,但是个子长得比较高,而且发育得早,就被当成成年人卖了。
先是卖到一老头家。后来她成天想跑,被暴打了几顿,不过几次以后,老头大概是嫌烦了,没办法,又找人贩子退货。人贩子后来把她转卖到安徽和河南交界的一个什么县里(属安徽),在这里找了个下家。然后是多次的打、跑、打、跑。有在村中大庭广众下的毒打,也有回家后变本加厉的蹂躏。后来,没办法,跑不掉,慢慢地也消停下来了。估计这就到了豫蒙老兄所说的“过得还可以”的“渐渐也有了感情”的阶段了。套用这里讨论山西黑砖窑的说法,农村是个宗族社会,进了这个地界,法律是没有用的,整个村子都帮着这家看着她。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在我们初中、高中这段时间里,生了两个孩子。叙事者只能说:“小姑娘,这几年,受了多少苦哦!”用这句话带过去了,这中间,有太多的屈辱、伤痛,萝卜实在是没有能力想象。
后来有了转机。农村中出来打工的人多了,有些知道这件事的邻村人,就辗转带话到她家所在的南京化工厂(还是化学厂的,忘了,位置在南京燕子矶)。父母在几年间,花了无数的精力、金钱,想把女儿找回来,中间也碰到很多假消息。这次消息一来,又去找栖霞公安分局,要求解救。公安呢,一来不知道消息真伪,二来呢,人前几年也出了不少力了,要处理的事也多,这公安的钱也不能花在你一家的身上,就有点懒得动。幸亏她的父亲是个合资企业的高层,说动外方老板和政府(除了公安,还有什么部门?)交涉,公安才下了力气,专门指派几个警员处理,和可能的各县公安联系,出差,核实,等等。这家也没有少出钱,当然他们也有钱,帮着出了好多费用。记得当时南京市的房子是几十万一套,他们家为了找女儿,据说花了两套房子的钱。
最后一步才是解救。南京的公安到了当地,和这里写的差不多了。我记得的一个细节是他们把车子停在邻村,大概一公里吧,然后是悄悄地进村,只说了一句话:“我们是南京来的公安,快跑。”拉了她就跑,姑娘也挺机灵的,一听南京的口音,手头东西一丢,就玩了命地跟着跑。大概这帮公安平时也不锻炼,说跑到车上时,人都要累瘫了,煞是狼狈。
回来后,说这女孩,浑身的虱子,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每次吃饭,把所有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而且每个菜碗的底,都要舔一遍。她妈每次看到她吃一顿饭,都要哭一场。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几个小时就解决了,浑身的虱子,也不难处理。这一辈子的心理创伤,是不可能恢复的。
后来我问,那两个孩子怎么办呢?回答说,是啊,她倒是不想“那个男的”,可是就是想孩子想得厉害。有个让萝卜不可理解的事情,是“那个男的”竟然也能找上门来,要她回去,说小孩想妈,没有人带。她母亲(也就是“那个男的”的“岳母”)没有让他进家门来,也没有让她女儿再见他,只是把他堵在门口,用些钱把他打发回家了。不过萝卜以为,这可真是个麻烦事。事实上,那两个孩子确实是她的亲生子女,现在也有十几岁了,不知道再过10年,又要上演什么悲喜剧。
萝卜和河里各位,在屏幕前敲敲键盘,说说空话,当然是不费力气的。不过从当事人来说,她们的恐惧、苦难和羞辱,别人是体会不到的。特别是有孩子的,这一生就算给毁了。萝卜记得,也是在90年代初,在南京,有个给拐卖的姑娘,被解救的时候,已经有7、8个月的身孕了,但是她还是坚持把那个孩子引产了。对豫蒙老兄的观点,萝卜实在是不敢苟同,豫蒙兄的情况,恐怕仅仅适用于那些憎恨自己的父母亲朋,自己要跑出去,借此报复一下父母亲朋的那些女孩。在解救前,问一句:“你还后悔吗?”(随便猜猜,勿怪)
不过有那么多拐卖妇女的,说明事实上有大跨度嫁娶的市场需要。要是有人看到这个机会,开个跨地区的婚姻介绍所,倒是件功德无量的好事。那些人贩子干的,却是丧尽天良,千刀万剐的营生,如何惩治,都不过分。
萝卜再现,很好很好.
很欣赏萝卜的文笔,不疾不缓,娓娓道来.好看.
A村B村都好看.希望还有C,D,E,F,...村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