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黑窑四题 -- 抱朴仙人
“没有任何鉴定和证据,主审法官都几乎忍不住要笑了”,他接着说什么了?记者很有策略的给删掉了,为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当然是沿着他预先设定的轨道:法官是在讥笑原告,在读者们的满腔义愤上再添一把火。
我不需要别人替我判断,我想要的是事实:法官在“几乎忍不住要笑了”之后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这是我判断他行为的依据,而不只是看见他咧了咧嘴就认定“家属索赔46万惹笑话”,何况从上下文来看,该记者也不过是听人转述而已。
现在不是要司法独立吗?事件的最后定性自然要等法院审判以后,一开始就由政府官员定性是不妥的。
在法院审判以前,政府官员也只能说要求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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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没结案前民事诉讼不能跟进的。
这里有个司法程序的问题
家属是太着急了点
虽然吃相难看却是人之常情。
但这个记者,着实恶毒。。。。
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这事都不能用惹笑话这么个字眼
不要落井下石火上浇油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良知和道德
算侬懂瑟忒了
不过怎么说呢
越是拙劣的伎俩,越是有人。。。。。
在处理突发事件上,特别是这些影响比较大事情,地方政府一般都比较谨慎,要看上面的态度,要看各方面的反映,要看下面收集的证据,要避免被动,还要方方面面照顾到,很多反应难免滞后。
当年千岛湖事件时,浙江省政府不是也被人指责反应不力吗?李登辉还借机煽动对大陆的仇视情绪。但是当时大多数舆论并没有说浙江人如何如何,我只是希望大家以同样的心态对待山西。
您提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这个问题相当复杂,涉及到权力的制约、平衡与监督。具体牵涉的部门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及它们各自的上级以及人大、政法委和信访办。社会舆论和大众传媒的监督有不时会介入到具体个案中。要把这些说清楚没有几千字是不行的。很抱歉我手头的事情太多了,实在没办法腾出时间来就这个问题展开详细说明。但有一点您可以放宽心:我们现行的制度架构基本上可以防止您所担心的事情的出现。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参见我两周前的一个贴子
http://www.cchere.com/article/1100593
也可以深入研究一下我国刑事诉讼法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2059.htm
及其修正案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21
http://cache.tianya.cn/pub/C/news/1/84180.14.shtml
体制阿体制
基层都是一肚子苦水阿
http://www.cchere.com/article/1101530
黑砖窑无照经营,工商以此要挟收取罚款,就是不履行应尽职责。这些工商人员也算渎职吧,不冤枉他们。
大约6月22日以前是这个消息。
以后就变成为他们喊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