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北京的胡同儿和法国人华新民 -- 马头磬
好像很少吧~不违法的部分所遵循的法律本身也是有问题的~
[SIZE=3]华新民笔下的胡同[/SIZE]
『三条胡同的消亡』
它们叫香饵胡同、土儿胡同和明亮胡同,后者是横跨前两条胡同的一条横胡同。它们位于东城区交道口,自今年七月十八日画上拆字以来,仅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变为一片废墟。笔者几乎从头至尾目睹了这三条胡同的消亡,心中感到十分沉痛。北京过去“东富西贵”,东城区和西城区属古都的精华,“香饵”“土儿”和“明亮”便在这精华当中。这里有不少小康人家幽静的独门独院,有多家合住但空间依然宽敞的机关院。这里建筑质量多为中等,也有相当数量的主体结构为磨砖对缝的昔日深宅大院……。
私房在这里的比例占近百分之三十,房主当中不乏皇族与名人的后代,故事极多,文化底蕴极为深厚。我走在胡同里。我走着,如果是关闭的门,就轻轻把它叫开,如果是敞着的,就推一推走了进去。
『心在滴血——悼念孟端胡同45号院』
有朋友劝我,不要再去想孟端胡同45号院了,那只会伤害你自己的身体.但我如何能不去想它呢?仅仅在十四天以前,它还好端端地在那里,那么美丽那么高贵那么完整,沉淀着几百年的文化,又从来没有失去过呵护:三层两千多平米的四合院,五米高的北房,粗壮的房陀,垂花门和两侧绿色的走廊,一切都依然如故没有任何的残缺。
还有那些丁香树,松树,竹子,海棠和柿子.风一吹动,丁香花便泻满一地,风一吹动,那已长成海的竹林便挲挲作响.在大粒的雨珠落在碎石甬道上的时候,我可以听见昔日的几代王爷缓缓关住朱红大门的声音,不知他们从何处来又走向哪里…..
『史家胡同』
三十八年以前,下着雨,我走进了史家胡同小学的大门,在滑石板上学会了写第一个字-----人。
三十八年以后,恰巧就在史家胡同小学的对过院子里,我认识了一位杨老大爷,他却正在为这个"人"字而挣扎着。
在课堂上最容易学会的一个中国字,竟是在课堂外最难写出来的一个字。
"人"字是最简单的,杨老大爷的要求也是最简单的,简单到他本来根本无需要求,因为他仅是要别人承认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天生享受着生存的权利和做人的尊严,出世半个多世纪,他一直坦然的活着,对这一点无庸置疑。可是九八年五月十四日胡同墙上突然贴出来的一张"拆迁布告",却在一瞬间夺走了他的一切权利。
第二章 推土机,地契和法律条文。
随着一个个胡同被拆除,随着一个个胡同家庭被强行赶出属于自己的家,华新民逐渐认识到,与消灭文化符号同时进行的,还有对公民财产的公然掠夺。而呼啸而来的推土机,终于铲到了自己家门口。
2005年,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红星胡同(原名无量大人胡同)被拆除,这里有她的祖宅。四处奔忙着保卫其他人家院落的华新民发现,第一次,原来自己的家园也需要保护。
按照国土资源部9号令(2001年10月22日发布)的“划拨用地目录”之规定,被划拨出让的土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或军事用地,或者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非营利性公用事业用地,或者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金宝街工程显然不属此列。
整个金宝街工程项目涉及胡同众多,在这些胡同里,有蔡元培故居和鳌拜府所在地。在法院开庭审理之时,蔡元培故居内部已被拆毁,只余院墙。
虽然东堂子胡同75号院低矮残旧,毫不起眼,但院墙外挂的文物保护标牌,还不时引起人的注意。还曾引起风波,因为有人进内观看,发现里边住了不少人,经询问,是金宝街上富华金宝大酒店的保安员,原来这里成了保安的宿舍,他们已经住了两三年了。于是,就有市民向上反映,东城区文委负责官员答复说,蔡元培故居的产权单位已是富华公司,公司安排保安居住是公司的事。有人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故居里,是否违法,主要看是否损坏了文物。而蔡元培故居只是名人曾在此居住过的地方,早已没有什么可以称之为文物的东西了。退一步说,有人居住,事实上还起了保护故居的作用,空着反而有危险。
另外1种声儿:
打通金宝街 品味国际新王府
在该项工程实施推进的过程中,就有关居民拆迁方面的工作,记者走访了有关被拆迁的居民。拆迁是一件大事情,关系着人民安居乐业的问题。记者在采访被拆迁户卫元平时说:“对于这次拆迁刚开始我们是有些紧张,感觉腾房时间太短。但最后拆迁公司给我们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也对我们阐述了这项工程建设开发的重大意义,后来,他们的工作我们是认可的,是满意的,他们做到了‘以人为本’拆迁方式。
是他爷爷留下来的。他爷爷是傅作义部的军医,少将军衔,随傅部在北平起义后离开了军队,在北京置下了这个院子。这个院子从60年代开始,房管所陆续安排住户挤了进来、一住20年房租却20年不变——北京的房子不够,满足不了城市化发展的需要,顺便说一句:各位抱怨北京城墙和旧城区没有保护下来的哥们,请认真考虑一下当年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扩张住房稀缺、和有限的投资能力之间的尖锐矛盾——整个院子也无可避免地变成了大杂院;到了80年代以后、这些不请自来的住户才陆续搬走,慢慢的把院子清理了出来。
我同事小时候就在这个院子长大,他对那种居住条件很不满意:夏天还算好的、也就是闷热点,最糟糕的是冬天,上厕所要冒着寒风跑出去上公共厕所、要么用马桶,为了避免自来水管被冻裂,冬天只能用存在大水缸里的水,没有暖气、只能烧煤炉子取暖;一句话,生活品质和楼房没法比。所以到了他父亲们这一辈成家立业、特别是80年代新房供应量增加、住房紧张问题开始缓解以后,儿孙们纷纷搬离平房住楼房去了,90年代中期以后整个院子只有他爷爷一个人住,老爷子去世后干脆就完全空置起来。
前两年传言说旧城区改造、要拆迁,他们一家上下那个高兴啊,还动了点小脑筋,赶紧在院子里面盖满了房子、又通过关系在房管局做手脚办了房产证,万事俱备、只等拆迁数钱了,按照拆迁补助标准和登记的房产面积、全家人可以有几百万的补助款进帐——这时候情况又变了,他们那一片被划进胡同保护区,这下可完蛋了……到了现在,那个院子就那么不尴不尬的空置着——租也租不了几个钱,还不好管理;因为院子的结构不是标准的四合院、作仿古改造的成本太高了,那些热衷于购买旧四合院整修后居住的富翁们也看不上眼,卖不出价钱。
我就不作什么评论了,只讲事实……最后忍不住要再问一句:在北京旧城区胡同保护的问题上,高举保护大旗的各位先生们女士们、各位文化人,究竟为老胡同老院子里面的居民们考虑了多少呢?这样的保护真的能有效、真的能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特别是至关重要的当事人的广泛支持?
有时候我也想:如果那个同事家的院子按计划被拆迁了、补助款到手,当大家闲聊老胡同纷纷被拆迁、老北京风貌不再的时候,他也许会跟着附和几句;但是现在,每当提起这个不尴不尬的院子和流产的拆迁,他显然是颇有不满之处的。
只有拆得差不多了才有保护的价值。
满处都是的时候,有什么好的?
一个时代过去了就过去了,留下几个有特殊意义的地方纪念一下就好了,其他的,该拆的就是要拆。
都在北五环外了……很多拆迁户的不满,根本上的、也是最尖锐最棘手的,都集中在地段离城太远的问题上。而且,那些老院子多数状态很差,没有足够多的富豪,能够既有财力、又有意愿高价购买下来,然后再花更多的钱整修恢复成原来面貌、同时又兼具便利舒适的现代化生活品质;我的一个同事,他们家在胡同保护区的老院子空置多年,到现在还没人接手呢。
因为北京城足够大、早就超越了城墙的范围,也早就有足够的资源另建新城。可是当年,在缺乏基建投资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北京市区的现有资源、满足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城墙不拆不行。北京城自20世纪以来的历史,可以总结为不断拆城墙的历史:先是前清的时候为了修铁路修火车站,在城墙上扒开了若干大口子,然后是袁大头时期拆了皇城的城墙,再然后才是老毛、不过排在第三而已。
掌握话语权真的太重要了……
因为以前受到在各种平面和网络媒体上流行的观点影响,我对老胡同拆迁改造一直有负面印象,直到听说了这个事例、又亲眼看到东花市那片胡同的大杂院居民恶劣的生活环境,才发生了改变……
要。在这一点上,某想某、乃至华新民跟花差花差农民大人并没有差异。
问题是,我北京政府的拆迁这么整成不成?
花差花差农民大人说百姓说,问题是百姓从来就不是一个面目的。要说百姓都支持我北京政府的拆迁,无论如何某是不能相信的。
要是这样的话,北京被拆迁户的万人大诉讼就不可能发生了。
某以为,拆迁并不单纯是个发展与传统的矛盾问题。
呵呵,某要是说到权利,河里一定有大人要打某。
不过,我国一般认为:我是在为你好呢,让你住上洋房,你就该听我的。说啥权利呢?选择自己居住方式的权利,应该让位于城市建设、大伙生活水平的提高……
老实说,这样的说法某没办法支持。
首先,胡同拆了,原居民是会拿到新房子。胡同在生活相对便利的市中心,新房子在哪儿?某知道有的在通州,有的在治安不太好的南城。原来可以每天到胡同口喝豆汁,如今买块豆腐都要搭车去超市。
其次,胡同拆了,高楼大厦盖了。新楼是小1万一平方,拆迁户拿到的补偿是多少?有人家五年前一个院子才拿到两三万。拆胡同,满了谁的荷包?便利了什么人?胡同原居民,北京市的居民,北京市政府,还是其他什么人?
如今,有些地方的居民可以拿到一万一平米的拆迁款了,但平心而论,没有华新民,没有万人大诉讼,我北京政府自觉自愿提高拆迁标准?某总觉得靠我北京政府的觉悟好像有点悬。
再则,华新民或者其他建议在胡同拆迁上谨慎行事的人们,从来没有说,反对任何胡同改造。华新民要保卫的胡同建筑许多是历史遗迹,说得难听点,就是过去特权阶层的居住地,多数并不存在东花市那样的问题。当然如今这些过去特权的(多数是知识分子)已经早只是symbolically previledged.
另外华新民是不是住在自家胡同的房子里,这个某确实不知。因为产权纠纷,某猜华确实可能一直住“洋房”。
但有不少老先生是住在自家被强制拆的房子里直到最后一刻,所以并不是住着洋房口头保护胡同。
还有,萨大家算是普通老百姓吧,萨大在《买马》里说,家里人(姑姑家)希望拆迁可别拆到这一块,萨大家的人不明白“洋房”有煤气有方便的厕所么?
嘻嘻嘻,说着说着好像有点着急。只是不希望华、还有其他在为被拆迁户权利奔走的人们被误解。
把“落后”的改造成“先进”的,原则上说没人不赞成。问题是应该谁说了算,我政府以“人民”的名义,房地产商,还是被拆迁户自己?或者是某们这些局外人?
要说脏乱差,鼓楼一带应该也有的,呵呵,不过鼓楼一带的大规模拆迁,某估计那是可以慢慢等的。呵呵,那前圆恩寺后圆恩寺住的可不是symbolically previledged。
胡同改造,菊儿胡同,十多干年前就已经被树为成功的典型了,一律原住户返迁。可是推广不开,为啥?因为除了原住户,大家都只往里填钱。没人愿意,我觉悟已经大大提高的北京市政府也不愿意。
胡同改造不是一个“拆”字可以解决的。
呵呵呵,误解大约总是很容易发生的,如果某误解了花差花差农民大人,请大人正告某。
从来就不是华新民或者其他为被拆迁户权益奔走的人们
真正的话语霸权是。。。。。。
“发展才是硬道理”
说起来没错,可是发展过程中了,利益被损害的是谁?获利的是谁?利益被损害的是否被恰当补偿?
某以为这才是胡同纠纷的本质问题,以及所谓的话语权之争。
老虎啦,狮子啦,熊猫啦,黑人啦,汉人啦,只有杀得差不多了才有保护的价值。
满处都是的时候,有什么好的?
一个物种灭绝了就过去了,留下几个人工繁殖的在动物园里纪念一下就好了,其他的,该杀的就是要杀。
可不好
表随便走极端嘛
动物的确是这样。当数量超过一定数目的时候,就要杀。
你只需要维持比这个物种能够自己繁衍,并能够抵御大的自然灾害的数量,以及维持一个生物圈正常的生物链结构就够了。
所以动物才分等级,濒危啦,限制捕杀啦,还有不限制捕杀之类的。还真是满处都是的时候,有什么好的?
你见过保护老鼠的么?见过要保护苍蝇蚊子的么?
维持合理的生物链很重要。就说南非。南非有一个克鲁格国家公园,大象成灾。怎么办?花钱运到其他地方,或者卖,再或者就杀。否则大象数量过多造成的生态灾难(毁树毁得太厉害了),会导致其他动物无法生存。
津巴布韦土改之前,采用了可以有限制的猎杀大象,从而为大象所在地的人带来稳定收入,反而达到保护大象,禁止滥杀的目的。南非现在的狩猎政策,每年把超出合理生态数量的动物拿出来让人打猎,从而得到收入投入生态维持当中去,也是这个思路。这个思路很成功,解决很多人就业,增加地方收入,也保证动物可以维持合理数量。
很多时候,单纯的保护往往达不到保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