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陈嘉庚先生《南侨回忆录》中一个问题请教方家 -- wage
最近在看陈嘉庚先生《南侨回忆录》文风朴实感人,是了解民国与抗战的好材料。其中有一个细节,就是当年汪精卫的低调俱乐部宣传对日“和平停战”时,陈嘉庚先生针锋相对在参政会上提案:敌寇未出国土而言和者以汉奸论。会上气势大振,陈嘉庚先生回忆汪精卫气色灰白,唯一为他辩护的只有梁实秋,查了梁实秋回忆录,对此无一词说明。那位有资料提到当时情形和梁实秋为何替汪说话请回一下,不胜感谢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是的,当时陈先生在新加坡。昨天又读到回忆录中提到滇缅公路上“政府有力人士”为了保证自己私货运输,居然能让军火排后,大能啊。统治阶级如此不顾大局,投降者有,捞钱者更众,败亡必然
还是网络好,找到了
1938年在重庆召开的第二次会议,陈家庚打了一个简单电报提议“言和者以卖国贼论罪”,引起了一场大辩论。按惯例,议长把提案提交大会讨论时,须将提案的题目、内容在会上朗读一遍,这次也不例外。当时国民参政会的议长是汪精卫。汪议长在宣读时面色惨变。会上激烈的讨论更使他局促不安。邹韬奋当时发表一篇题为《来宾放炮》的文章评论说:“这寥寥 11 个字,却是几万字的提案所不及其分毫,是古今中外最伟大的一个提案”。而
国社党梁实秋发言说,任何战争都是以和平结束的,言和不等于出卖国家利益,为什么要以卖国贼论罪;当时主持会议的是汪精卫,他默默地同情梁的意见。王造时反驳说,日本帝国主义武力占领了东北,占领了华北,占领了南京、上海.又占领了武汉,而且正在继续进攻中,在这种形势下,除了屈膝投降为城下之盟以外,有什么和可言,主张言和者当然应该以卖国贼论罪。
事情还有余蓄,1940年,梁实秋本来想随一个访问团到延安去访问。毛泽东发电报说,我们不欢迎梁实秋来。梁实秋只好终止随团访问。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又把梁实秋定为“为资产阶级文学服务的代表人物”。
呵呵,没想到梁先生还入过国社党。我对他文章是比较喜欢的,但是文人确实是有“迂和软”的毛病,“任何战争都是以和平结束的”这话没错,可是何时言和却是大是非的关键了。想起方军先生写的那个高呼“拼了”的老汉,哎,仗义每多屠狗辈啊
吴稚晖
我大学是在厦门念的, 对校主可是无限敬仰阿...
喜欢辣椒原来是吓大的:)有什么陈先生的故事来个
吴稚晖与汪原来有矛盾...吴稚晖此时也曾致书汪精卫,试图挽救。信是直接写给汪精卫夫人陈璧君的。内称:“要人举动,易为敌奸兴谣诼。此时仅达抗战之初,以弱敌强,集中主力,待其消耗深入以歼之,此举国共同之信念,即彼利‘速战速决’,我利‘长期抗战’,已合四百五十兆人而定之国策……自古无不亡之国,亦无不死之人。人有人格,国有国格,人为被诱而死,国为被诱而亡,均民族之耻……‘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人皆信元老之颜面,更华贵于少年之头也。”众所周知,吴稚晖早在大革命后期蒋汪矛盾斗争中,即因坚定地站在蒋介石一边对汪精卫极尽谩骂与攻击而与汪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曾言自己一听到“汪精卫”三个字就不舒服。依吴稚晖特立独行、从不向别人低头的个性,此时能给自己的老对手写出如此言辞恳切的信函,足见其以抗战大局为重,将个人恩怨服从民族利益的胸襟。
忍耐是有限度的,当汪精卫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公开发表“艳电”,在叛国路上越走越远之时,吴稚晖便不客气了。1938年12月31日,在国民党中央执监委会议上,吴稚晖坚决提议将叛党弃国的汪精卫永远开除党籍,撤除其所有的职务。他的提议获得一致通过。
我是集美学村的:).我上大学都90年代了, 哪里有嘉庚先生的故事阿.
真正一字千金,一字千钧!
这句话就看你怎么理解了,尤其是对敌寇和国土的理解。远在七七事变之前的三一年东北就被日本占领,那么东北算不算民国的领土,占据东北的日军算不算敌寇,这时和日本人言和的民国政府大小官员算什么角色?国土敌寇总不能任由政府中的一部分人来根据需要自我界定吧。
依照这种小资用来谈论的只言片语论断,蒋介石、何应钦、秦德纯等等算不算是汉奸?
首先按照时人观点,蒋介石、何应钦、秦德纯等决定\\\'塘沽协定\\\"等均为卖国条约.说他们有汉奸行为也不为过.就算你可以解释是\\\"忍辱负重\\\",那么至少这个辱是不可不加之的.至于是不是汉奸,那就是盖棺定论的.如张自忠将军那样以死明志的,自然能留清白.汪某那样,自然是遗臭万年.
恭喜:你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