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心仪的女孩之图书馆小妹 -- 忘情
曾国藩说过,娶儿媳要娶门第比自家低一些的,嫁女要嫁门第比自家高一些的。这话有点歧视女同胞。我老家村子里有个甲财主,娶了乙财主家的女儿,两家门当户对,甲财主家还殷实一些,牲口多几头,过年小两口回娘家省亲,骡子叫唤了几声,新娘说,听听!我家的骡子也比你家叫的好听。莫名其妙的骄气!《红楼梦》中玉堂金马的贾家门第和王家相当,也比王家斯文,王熙凤(识字不多)还对贾家排场看不上呢。婚姻是有阶层的,不仅是钱的问题,还有所谓“格调”问题。但如果沾染上骄气,可不是门当户对能解决的,最重要是选对人。图书馆小mm也未必不可追,我觉得忘情兄的眼光是不会错的,而且忘情兄家也不比小mm家差。
不想浪费了您的好建议。
相亲系列不写了,可以来偶那私聊版写心得嘛。呵呵
当然是我演英雄,你演流氓了,你总不好意思来和我抢食吧。我相信你是绝对不会这样滴,你人好,是来帮兄弟忙滴。兄弟的女人不可戏,这是江湖规矩,你是绝不会违反滴,是吧?
林小妹是副馆长千金,咱是普通退休工人子弟,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有些东西想通了,不强求,到哪步算哪步.
你们就不用争了,不过要付给我双倍出场费。
哪有两位英雄打一个坏蛋的?打完了,两个英雄还不得继续火并一场,胜者带走林小妹?
所以呀,英雄只有一位,那就是俺,你们都演坏蛋,出场费不是问题
那她有妹妹没有?
等忘情使出辟邪剑法,你就用独孤九剑将他击败,然后我再用降龙十八掌将你打到墙上贴着,考虑到这个动作难度较高,我出四倍出场费好了
但是痞子蔡说过,这世道,没理由好人一定会打赢
所以我决定剧情这样发展,你作为好人被我们揍趴下,然后我掳走林小妹,然后……
详情你可以参见《倚天屠龙记》里面杨逍和纪晓芙的感情历程……
恩,副馆长饰演灭绝的角色再恰当不过了!
我联合军官护花,军官被你们杀死,我负伤死战不退,将你们几个灭了。林小妹别无选择,遂以身相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