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愚杀——关注“丈夫拒签手术书致一尸两命” -- 故园湾里
不知何意?可是怪兄弟向着富人说话?
这个在下承担不起。
提到抗洪救灾,恰恰有车的,有园子的,都是富人,而当兵的,是穷人。
写这个不是针对胖兄的,您的看法基本公正,就这件事,我只是觉得用它为契机讨论医患关系适得其反。
以下的文字不是针对胖兄,若有激烈处请海涵。
我还告诉您一个我的看法,我对阶级论本身就非常不感冒,您能说明白自己是什么阶级么?
要按马克思主义算 ,萨是正宗的无产阶级,而且还是一个现在进行时。当然,按照某位的说法,作为无产阶级也可以做乏走狗的。
我们不给人贴标签行不行?
同时,讨论问题,我的看法不要问作者是谁,萨苏哪怕是混蛋,说的话如果有理,那理也在那里,先把作者贴上标签,然后根据这一点说作者的文章有问题,我以为是一种文革的遗风。与兄探讨。
具体到这件事,我的看法是不太喜欢舆论上来就为肖某穷所以不签字造势,并以此展开一场对医患问题的大争论。
这年头,为穷人呐喊,永远是对的。但是,呐喊假如就是为了宣泄一下,廉价的同情和义愤,我认为无助于解决问题。
就事论事,这件事医院有没有责任?我在另一篇文中引用了美国球星Danny的死,可以看到签字和抢救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问题。一个类似的例子是前些天在日本,有人问我中日东海问题是否是中日关系的障碍。我说这东西是中日关系好转的一大证明。理由,老萨卖个关子您想一下。有一部分事情我们没法避免,比如患者如果有直系亲属,必须通过患者或者亲属表达接受手术的愿望,才可以手术,这是世界医疗系统的共同准则和法律规定。制定法律,就是为了保护最多人的利益,其中不可能面面俱到,比如DNA对犯人的鉴定,您明白DNA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还有笔迹的鉴定,其中也有大量主观因素,哪怕是鉴定一个白血球数量,您如果知道方法,也会明白它不是100%的准确,但是我们还是要依靠于它。
我们建立了法律,是为了遵守它,而不是破坏它。
所以,如果肖某是李某的丈夫,他的所为符合法律。问题是肖某根本不是李的丈夫,纯粹是非法冒充,造成治疗时间的延误,您说这个责任是谁的?就象救火的时候,如果有人堵塞救火通道,没法救火,您说责任是应该算救火队员呢?(他应该不计后果,不用消防车也要用手去扑火)还是算国家法律呢?(它应该制定每个建筑有七八条救火道而不是一条)
当然还是那个阻塞救火通道的人是主要责任对不对?
看到问题,应该想办法帮助解决才好,骂医生护士那是冤枉,骂政府,政府也不是抽象的东西,就象体制一样,不是说换人民民主专政为投票选举肖某就会人间蒸发。这个我没法和您赌,那要用全社会作试验。
法律上,我提到过一个想法,就是以后医院可否在签字选项中增加“服从医生处理”的选项 -- 这样,支持医生作为专业工作者应该比患者更有权利决定病人处置的可以多一种选择,但是这很容易变成霸王条款;或者,规定当地法院有权下达强行抢救的命令,当然,责任也要法院负担。 这也很容易在调查,判决之间由于效率问题造成患者抢救时机的错过。
您是否有更好的建议?
这个问题,我不能同意您的看法。我们始终在对不公平进行自己的战争,但是,我们会用陈水扁的执政为例来教育大家民主多么好么?我想就算要教育大家,我也会选择美国的例子好些。以肖某的案件为契机解决医疗问题,我认为是一个糟糕的做法,这个例子中医生并没有多少处置不当的问题,所以,用这个例子来说明医患的社会问题根本不能起到有力的作用。假如医院抓住这个案例来反击医患关系的大众说法,倒正是很好的机会呢。 -- 您总不能期待这个案例演变成我们换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的契机吧?
真想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更好的案例来作为契机,不要做和期望背道而驰的事情,这是我的看法。
这和贫富没有关系,假如这个案件带来的舆论影响,可以在下次出现类似问题时,避免出现第二个肖某,或者使医院得到更大的权力来做出决定,则我们所作的一切方是有意义的吧。
书不尽言,请参考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340437
非常有道理!
赞!
(老萨啥时续老宋那个案子? 俺等着抢沙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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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光写讨论文件了,那个,恐怕得明天。。。
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得,您爱说什么说什么好了。
无条件支持老萨讨论
无条件等待老萨填坑。。。。。。
(先预测一下: 师生恋然后杀人灭口, 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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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兄可能有点儿激动,只给您讲几句话听听,改日再谈如何。
所谓廉价同情不必往您自己身上安,兄弟写了文章,您来提意见,我提出这个概念是维护自己最初文章中的观点的,可见不是针对您吧。
廉价同情的概念是什么?
肖这件事儿一出来,就归于穷,(我文章分析过,其他可能性更大,为何先归结到穷呢?)然后不待证实就借此大发宏论,我以为就是廉价同情。
肖这件事儿一出来,就骂医生无良,声讨之,谩骂之,完全忽略医生所为在世界上都是符合规则的,修改这种规则是全世界的难题。这种声讨让人听了解气其实毫无用处,我以为这就是廉价同情。
肖这件事儿一出来,不去分析具体肖受过社会怎样的迫害,就想当然归结于社会对肖某不公造成悲剧。而这种老生常谈可能改变社会?我以为这就是廉价同情。
如果说我的文章中有不满,就是不满这种做法,什么是魏晋空谈,我以为这就是。
我也反对随意谩骂的观点,自然,为政者可以由此收集信息,但我更期待理智一些社会的出现,至少,我希望能为此作些努力。当然如您所说,我也有搂不住火的时候,以后尽量注意。我对台湾朋友讲过,不满你们对于言论自由的曲解,自由不是骂人的自由,而是讲理的自由。所以,乱骂我是反对的,就算得罪您我也要坚持这个观点。
肖这件事儿一出来,不问肖某背景,当时目的,是否违法就呼吁善待肖某,同情理解肖某(某留学美国的人士有这样的文章)我以为这就是廉价同情。
如果肖某是因为穷被医院扔出去不给治疗,我的同情心会在肖某一边,这样的例子并不少,我曾举过深圳火车站民工卖票的事情,我的同情心全在民工一边,但是,今天的情况并非如此,凭什么就认定这次的事件中,穷是灾难之源?如果这样是不是无论原因犯了法的都可以往穷字上一赖就万事大吉?我想那穷人是第一个要和他们过不去的。
我的文章不是骂穷人的,自己不过是一个靠手艺吃饭的人,骂穷人不是骂自己么?有愤怒我也只是指向那些借口贫穷实际心底黑暗者,这绝不是穷人的特征!
在下不是精英,一个普通工程师罢了,说的代表的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话,我不懂自己的阶级,只看自己的良心。纵然有人因此说我不厚道或狭隘,或偏激或穷酸,贴上左派或右派的标签,我所写下的文字只是直照自己的良心。我不会因为大家都说我错了就认为自己所见反而是虚假,我也不想在自己开口前先确定所说的可以经受所有哲学道德律法逻辑的检验,认为对,就要讲。
大家都这样讲,如果我见得是片面,就会有更多声音反应并非片面的,这就是舆论的公允。
你我观点不同,但我相信您的文字也是直照自己的良心,从这一点上,我们是同一类人。
当年出国的时候办单身证明,我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所以我觉得,因为民政系统不联网,当时那个民警的确没办法查证什么,不能把责任算到他头上。
据说很快全国民政将要联网
肖签字了,不是没签字,只不过签的是坚决不同意动手术,要求用药治疗,后果自负。医院也尊重了他的签字,用药治疗,只不过肖现在后果不肯自负了。
医院真对李丽云见死不救的话,她上不了呼吸机,心脏也不会复跳两次,到第三次停跳终于彻底死亡。这也叫见死不救?敢问你对“不”字到底怎么理解的?难不成以为凡是进了医院的都要活蹦乱跳健康百分百地出院,不然医院都是见死不救?我只能说,大概您家族里没有医务工作者吧。
有自信是好事,但把自己未曾亲历而臆想且不能为其他佐证所证实的情况当事实说出来试图影响别人的判断,与其说是自信,不如说是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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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药,方法简单,措施难下,这是我对医保问题的看法。
胖兄您不必太担心,老萨被人家戴红帽子或者蓝帽子次数已经很多了,非常有趣的是同一篇文章可以被人家同时戴红帽子蓝帽子,还好没有给戴绿帽子的就好。这只是反映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位置关系而已。在你左边的说你右,在你右边的说你左。
老萨你自己是左还是右?
我的看法是人周围的方向除了左右还有前后上下,何必一定非要左右呢?
您这个贴子写得很长,文字也十分客气,这份能够在争论中保持冷静的态度,老萨心领了。不过有些观点还是要和您理论一下,医患矛盾确实存在巨大问题,但是,象肖这样的生死之患,因为穷,在生死关头把人家从医院扔出去,我认为是医生决不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有这样的事情,无论医生讲出多少道理,我都无法认为他做的合理。我想这才是舆论真正用武的地方。
舆论的问题,我对您讲我的看法,那就是现代新闻的特点,CNN也一样 -- 今天是市场经济,真实的新闻未必是最有市场的,读者最愿意读的,才是最有市场的,所以是最好的新闻。
至于您要求老萨把文字写的含蓄些,就算您和我之间的孛论吧,我想您明白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