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民警追捕窃贼 鸣枪示警无效就能将其击毙? -- 早生华发
真这么试了还能有多大概率有机会再下河蒸包子?
按照你的文字,这里的问号是质问,不是疑问。
按记者的描述,这要算‘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就有些勉强了---当然,我也对报导的可信度与全面度有所保留。
单单在感情上来说,我对该小偷没有任何同情。
怎么读可就不是我的问题啦。
结合内容,看不出疑问的意思。
我明白了。大伙没嫌我水平低都给我做解释,我真的谢谢,别以后看不起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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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里有些朋友,见天儿地拎着块儿板儿砖,瞧哪儿有个帖子,一语不合,飞起板儿砖干他娘~~ 管你帖子里有几分合理性呢,俺眼里只盯着你的反动言论,不砸白不砸,而且要在河规之内最大限度地让你感到由衷的愉快~~
河风这般,如之奈何??斑竹也管不了。说白了,这不是河规能管住的事儿,这是每个人的素质和自我约束问题。
换个地儿?一样。甚至还不如这儿。所以呢,该忍咱就忍着
还有一规律:河里的老鱼们,从前,还没成老鱼之前,也有那撸胳膊挽袖子 随时准备扔砖头的。几年下来,嫩鱼成老鱼了,开始自重身份,再扔板儿砖让人笑话、自己也不待见自己,所以就歇菜了。所以您看楼下几个贴,表达的意思差不多,但口气上直有云泥之别~~
在法律上来说,没有规定可以鸣枪却不能打人的情况。如果警察当时鸣枪是合法的,那么在你拒不投降的前提下,开枪打你也是合法的。
你这么说别又惹事上身吧,那就对不住了。
不过大伙对中国警察的理解程度和对言论的理解程度也是判若云泥地。虽然警察可以合法的要人命,我在这说出大天去也碍不了您一根毫毛。
可能是我在加拿大呆傻了。
加拿大也时有警察毙伤罪犯的事。
最近闹得最大的我想您一定听说过,波兰移民在温哥华机场被电枪击毙。要说这波兰移民比我说的这个小偷拒捕厉害多了吧,拿着椅子电脑就砸啊,这算不算对人身安全的危害。可警察还用的是电枪,结果意外害了人性命,这事就惹大了。按照这里大伙的理解,警察还能有什么责任啊?不过那几位现在可没这么悠哉阿。
还有,前些年我们老乡有个叫赵燕的在美国让警察给打了,结果多少爱国人士出来痛斥美国警察阿。那次怎么没有这么体谅美国警察呢?尽管赵燕在不该呆的地方乱呆,警察叫她他还“拘捕”。她可是真跟警察挣扎了。结果就是有警察被开除了。而不是美国警察就有权如何如何吧?
多伦多最近有个警察开枪打死拒捕的,那是什么情况下?他开车撞警察,汽车对生命的威胁比花盆大多了吧(如果警察让个花盆要了命,我真怀疑她是不是合格)。就这样他还得被调查,报纸上的口吻也不是:“民警再次果断开枪”,而是质疑。
记忆中,这里警察击毙拒捕的事还真不多。很多偷车逃窜的,警察也就是一个劲的追,给几枪不就跑不了了?车子怎么也比俩移动硬盘贵多了。
跟您说,我就有朋友在多伦多当警察的。中国警察、法律什么规矩我不知道,反正我朋友捉贼的时候,还没用过枪,贼也有就这么跑掉的。规矩大着了,限制很多,也许我没去过的美国也真能吓着我。动一次枪不仅没有“果断”的考语,调查来调查去的,就够他烦得。
人命的事,多点质疑不好么?毕竟警察拿着枪,而且中国老百姓也不像美国老百姓一样可以合法的持枪,多调查调查让警察下次开枪时别这么“果断”,多维护点生命我怎么觉得比多枪毙点小偷强呢?
呵呵。俺刚才还在看您的陈世美帖子呢。
这事我粗粗一看,觉得警察要是配个麻醉枪就差不离了。仔细想想,还是不行。这个不多说。
另外,虽然俺个人觉得华发兄观点颇有可商榷之处,但人在紧急情况下的下意识反应的观点俺认为有道理--要么是吓得屎尿横流,要么就是爆发出超越平时的能量。后面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当然,如果对象阅历丰富、心理素质高,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就该越小。面对这种“下意识”情况,警察该如何作呢?我看,按规矩办事就是了。什么情况下可以动家伙、动到什么程度,我相信还是有相应细则规范的。操作上的从宽从严,讨论起来可能更方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