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取1000扣1块的事情, 我们不仿换个角度思考 -- 东江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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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于他进行交易的主观故意。他第一次的交易,不知道系统漏洞的存在,没人会认为他是在犯罪。而他发现这个漏洞后,其后的交易行为是在恶意利用这个漏洞获利。连续171次从ATM机取款,正常情况下会有人这么干么?他明知自己的帐户里没有这么多存款,却取出了多得多的现金,如果还要为他辩解他不知情,不是强词夺理么?他在明知道ATM机里的钱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仍然主动去拿,还拿得不少,不算盗窃又是什么?
再举个例子,一个人,弱智也好健忘也好,以为欠了你钱要还给你一千,你拿了最多有点缺德。可是如果你一再利用他这个弱点从他那拿钱,就是诈骗了。同样,银行系统有漏洞,是银行的错误,可不等于利用这个错误就是合法的。
别说银行的机器出问题,他们就是把钱堆在门口,没说让人随便拿,谁拿走一摞也是犯罪
那主观上的动机法院肯定有证据,他那个朋友不是在他蛊惑下也拿钱了吗?至少报道上这么说,那位自首时估计也是这么交待的,这就是人证,说他不是有意的,先把这事说清楚。如果是有意拿别人的钱,是不是盗窃?
银行的疏忽大意是技术 上的问题,但不是他可以拿走不属于自己钱的借口,被偷走钱包的绝大多数都是有疏忽大意的,哪个贼会说因为苦主的钱包放得太容易被人夹走,所以自己的行为应该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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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观上的故意,才是诈骗,和次数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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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是非观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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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到ATM去取钱,ATM钱多给了,客户没有联系银行, 自己把钱花了, 那个算是刑事犯罪。 那么客户如果去取钱5千, 银行的ATM没有吐钞, 银行也没有主动去联系客户(基本上现实生活中银行肯定不是主动找客户,都是客户找银行), 那么到季度底, 上市银行公布财务报表, 把那个5千算到自己的balance sheet了, 是不是银行也是刑事犯罪了?
过错程度决定了惩罚的力度, 这个事情明显是暴政了。
不能为了过分保护银行的利益而对民众采取暴政。
银行吞没普通客户钱财的事情我都听说过呢。客户上诉, 法院判客户输。
但是法官该判还是要判,建议你多参加几次庭审或者看点具体的案例,不然吃亏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