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南开大学平安夜砸别克事件-确实应该“保护”富人了! -- wage
陈同海之妻不叫刘延华
“当穷人占便宜的时候,就不知道法律到哪里去了”。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对的,都是执法不当,没有起到应该保护的是守法的人、应该惩治的是犯法的人的作用,和我说的不矛盾,依然不能用财富的多少来定罪。财富不是原罪,何况什么才是富人,什么才是穷人?
现在的执法准则,事实上是与财富和社会地位挂钩的。
您说的理想情况,在加拿大也许存在,在目前这边的现实社会中不存在。
印象中各大宗教都不宣扬积存现世物质财富(包括GC教),而是强调精神,来世的财富。虽然都没放在口头上,但财富与罪恶的关系可是影视,小说一个永恒的主题。呵呵。
就拿这件事情来说吧。
车主和学生之间的贫富对比,可以很清楚吧。车主是前保卫处长的女儿,保卫处与警察的关系,大家都理解。所以,地位对比,也很清楚。
这件事情,从交通事故开始。交通警察到现场了,在交警处理的过程中,流氓动手打人了。
为什么流氓这个时候敢当着警察的面打人?
现在街头打人,经常是打了白打。警察远远地看着,等凶手撒野远遁之后,再出面。不信您问问华虎。
流氓知道打了白打,所以敢动手。事后,即使学生找到警察,要求车主赔偿。结果无非是流氓与车主无关,不知去向。车主好歹赔一点医药费而已,甚至可能连赔偿都不用赔偿。
反过来,如果是学生打了车主。那就不是医药费的问题了。车主叫嚣的,不让你们毕业,不是威胁。而且,严重的话,可能会拘留学生。
这个事件,处理过程中,车主见学生越来越多,就逃逸了。
这个事情,重了说,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出了交通事故,打了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了。
但是,警察默许了。
如果是学生,做了类似的事情,您觉得可能吗?
事情越闹越大,学生要求把车主找来。
警察袖手旁观。
如果是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打人、逃逸的话,上天入地也会被抓回来的。
如果不是最后把车掀翻了,整个过程,车主完胜。学生不但被打,还面临被记过、警告,甚至不能毕业的危险。
不过,车主和警察都忽略了一点,就是学生最后抛开了警察,自己执行公道。
即使这样,学生也很难面临不被秋后算账的可能。
您看,在这个例子中“现在的执法准则,与财富和社会地位挂钩”这一现象,能体现出来吗?
不说了,再多说,又不和谐了。
这,这,太难为我了。自然语言这东西怎么绝对化?字面上理解:财:有价值的东西;富:多,充裕,充足。和在一起,应该是有大量可支配的金钱和物资。这又是个难题:何为大量。按各城市平均收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来比并上下浮动一个百分比,可能是个比较好的量化方法。您一定要我拿出一个放之四海皆准之标准,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财富是不是原罪,个人理解不同。但宗教中宣扬的摒弃财富,四大皆空,诸如此类确实反应了人们对财富的一种看法不是。怎么说呢?“钱是万恶之源”肯定不是烧昏了胡说的。
我有没有原罪?这个问题属隐私。呵呵。还烦劳阁下定义一下“原罪”。
宗教中不鼓励看重现世的财富,不等于在现世拥有财富就是有原罪。原罪就是不因为一个人是否有违反律法的行动而天然具有的罪。基督教中的原罪是因为亚当、夏娃偷吃禁果,所以人人生来有罪。但除此之外,人并没有其他的罪孽。伊斯兰教不清楚。佛教里没有原罪的概念,人之有罪,都是因为后天的作为,包括眼不净、心不净、口不净。财富的积累如果涉及到犯罪行为,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财富如果是合法积累的,那拥有财富并不犯罪,也不能因为拥有财富的多少在冲突中就先验地认定拥有更多财富的一方就自动有罪。
不然,当法律是什么?擦PG纸。整天叫嚷着法治社会,真到被法治了,又该喊“正义,公理”了。
就事论事,没有针对阁下的意思。
中国人有“出家人不贪财”之说,所以一般都说“出家人不贪财,多多亦善。。。”
基督教则鼓励信众募捐啊,捐啊。。不然看那些红衣主教衣食住行为何如此奢华?然后保暖思。。。娈童
穆斯林没太多了解。
不过据说原教旨主义是鄙视银子滴。
更困惑了。如果原罪是人与生俱来的罪恶(是因为和帝哥沟通不灵造成的),似乎跟财富没什么因果关系?或者反过来说:富有必然有原罪,如果他/她是人的话。呵呵。这只能怪他/她妈。
在中国很难界定财富是否是合法积累的,因为诸多的法律漏洞和人情干扰。偷税,漏税是常规,上下打典是惯例---这可不是我杜撰的。再看看欧美大发现和工业革命时的行为。呵呵,所以极端的说:无商不奸;金钱万恶。自私和贪婪应该算原罪吧?
伊斯兰教没研究过,不过从同源性上来说,原罪概念应该在伊斯兰教,犹太教中有所体现。佛教讲究轮回。是不是可以说,现世的非人类都有原罪:o)。当然,这完全是我杜撰的。
这讨论好像有点跑题。咱们还是就此打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