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关于南开砸别克事件的官方文件与一点评论 -- w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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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反映出相关部门的一种态度

这两个学校挨着,很多路都是通着的。光一个学校查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所以联合治理反映出相关部门在此事上持一种积极的,不那么就事论事的态度。这就对了。

家园 您这次有点想当然了:)南开和天大有心结,两个学校是相互封闭的.

不过围墙经常被学生破开出路,呵呵。而且这次天大学生是最积极声援的

家园 现在有通路的

两个学校一起建了一个楼,位于两个学校交界的地方,之间就是通道,可以走车。原来的小路好像都堵上了。

不过这个楼的分配还在扯皮。

家园 花一个,事情并不复杂,假设

车主在校外,闯了某条单行线,挂倒了某位骑自行车的市民,车主和市民态度依旧,聚集了大批市民。最后把车划了。警察会如何处理。整个事车主错在先,学生错在后,可见学生并不比车主素质高。从事后处理来看,对学生有所袒护,呵呵,可能对学生身分有顾忌。

家园 如果是在社会上

第一、最大的可能性,不管事态如何发展,始终只会是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警察来了,估计还是劝说和调解,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交通违章情节、且非机动车一方没有受伤和财产损失,还是像南开事件这样、机动车一方自己走保险修理;如果非机动车一方受伤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一方还得赔偿一部分。如果机动车有交通违章情节,就要额外接受处罚。

第二、如果旁观群众聚众砸车、打人、特别是还打了警察,就像南开事件的情节,那么防暴警察就会出动、需要的情况下会镇压骚乱,并且事后也会追究骚乱中比较活跃、挑头的人的责任,后果严重的情况下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警察对学生的确有所顾忌,而且学校也有护犊子的习惯,哪怕事后追究责任、也会从轻处置。

家园 同意。现在是有人明知如此还装糊涂。

还要上升到两个阶层甚至两个阶级对抗的程度来谈论。

家园 哦,最新情况不了解了。您最近去过南大是吧?
家园 上个月去转了一圈

天津市政府掏钱,两个学校联合建了一个楼,好像打着什么高科技的旗号,在南开老图书馆的北面。这个楼跨越两个学校,南面这边在南开的地盘,北面那边自然在天大的地盘。楼已经建好了,楼底下是两个学校的通道。

这个楼的分配很成问题。南开的意见,是南开境内的呢,归南开使,天大境内的呢,对天大使用。天大当然不干了,因为这样的话所有的阳面的房子就全给南开了。

反正扯皮呢,不知道现在如何。

家园 最新传言,阳面的南开七成,天大三成。下学期终于可以投入使用了
家园 理解不同。

正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别人踩了我的脚,我用刀把他扎成了筛子。这算反抗,但怎么看也不正当合宜。法律在现代社会的作用就是确保反抗的正当程序和力度。汽车在学校“横行”。只要他遵守交通规则,就合乎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如果反抗就是正义,那不如咱干脆正义到底,把那几个人面兽心,为富不仁的家伙活剥了示众。多解气。

家园 这次事件可不是”你踩了我一脚我就给你一刀“

应该是“有人闯入你的屋子踩了你一脚还要扭着你赔钱,还对你破口大骂”。

大学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地方,老师传道授业搞研究的地方,不是拿来被一些暴发户或者有权者耀武扬威的地方。这个问题很多学校都有,大家忍气吞声很久了,南开,北工大的同志们在这点上值得我们学习,北大本来路就窄,还有很多小车(一般都是什么MBA老板学员,或者后勤职工什么的)把学校当赛道,有个女生在道旁骑车骑得好好的被横冲直撞的车撞伤了,结果居然驾驶员扭着受伤流血的她大骂,还要她赔钱,简直令人发指。

他在大街上怎么开,有交通法规管束,但在学校,在有关规章制度还不完备还不能有效执行的时候,难道学生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了?

什么是正义,这就是正义。你说的那个“你踩我一脚我用刀把他扎成筛子”根本是不同性质的问题。

家园 当然可以反抗啊。

但千万别说学生掀翻汽车是在伸张正义。不然,和那个“扭着受伤流血的她大骂”的人有什么区别。你想用暴力对抗暴力没问题。大家半斤八两挺好挺扮配。劳驾别再义正词严的高举“道德,正义”大旗。虎皮总归是虎皮。

归根到底,国内开车缺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照顾也是有客观原因和“群众”基础的(开小面,奥托的照样风风火火的)。都和为富不仁扯上总感觉有点牵强。

家园 汽车在这类事件中已经沦为暴力工具,打掉歹徒的刀枪没什么问题

莫非你还要去关心他的枪有没有摔坏,刀有没有卷刃?

我可没有说为富不仁,富人就怎么怎么地,只是列举事实而已,校园里面跋扈的开车者基本就这两类:权钱,那些出租车司机还有货车司机都是规规矩矩的,谁也不会去掀他们的汽车。

学生其实很多时候是很怕事的,没有把他们逼急了不会做出这种事,你我都做过学生,应该有体会。

家园 呵呵,原来是这么定义的。

那下次再收缴非法武器时,我就把咱家那刮蹭累累的夏利交了去。不知道派出所收不收。我还用自行车撞伤过一个祖国花朵,要不一块儿拿去充公?我老娘的三轮虽然没撞过人,可也算潜在暴力工具。当然还有我女儿的冰鞋,我老丈人的助理车。我老婆的高跟鞋踩伤过路人的小脚趾,干脆一并“罚没”了,帮我省不少钱呢。

呵呵,说笑,说笑。

其实,这种事多争无义。个人有个人的行事准则。超过道德良心的范围有法律管着。

下次可以车照掀,哄照起,只是可怜法律这个小媳妇不是被人遗忘,就是被人玩弄。哎。。。

没看清楚,没弄明白你的标题:那刀已经掉地上了,你还一个劲拿脚跺它干嘛?把刀跺卷刃了很解气么?呵呵。

家园 您那是潜在暴力工具而已,跟折凳一个性质

至于掀车行为,我已经说了,不合法但合义,法律跟义有时是有冲突的,这也是为什么法律总是需要不断的健全修改,法律也不是小媳妇。

你说得对,多争无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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