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响应老拙的号召娱乐一下--投资影视应该风险更大吧? -- 起于青萍之末
地方台不是分好多么?
比如一个电视剧
卖给了北京台之后不能再卖到上海台么?
经常看到很多地方台都播出同一个电视剧
但是也有很多不同的啊
一部电视剧,卖给北京台以后还可以卖给上海台,再卖给江苏台、浙江台、山西台。。。。。。卖给所有的地方台。而且,一部电视剧必须是所有的地方台,才能盈利。
因为,总局对每个地方台的购买价格有一个上限价格。打个比方说,甲类台购买一集电视剧的最高价格不能超过4万元、乙类台不能超过2万元、丙类台不能超过1万元。而一集电视剧的生产成本是30-80万元。全国好象只有3个甲类台——北京、上海、广东。而且电视台肯定不会都按最高限价付款。
总的算起来,一部电视剧至少必须有80%以上的地方台购买,才能打平。
所以,就算挤进黄金挡,如果20%以上的地方台不买,照样亏损;如果80%以上的地方台购买,就能打平;……;如果100%的地方台都按最高限价购买,基本能赚50%以上。
100%的地方台都按最高限价购买,大概占全年生产量的1%、2%?
比如,《士兵突击》北京地面台就没有买。由此就可见风险之大了。
电视剧卖给电视台后,电视台有没有播出次数的限制?如果播第二轮电视台还要另外掏钱吗?
以前地市电视台经常有盗播,现在是不是基本没有了?
国外电视台是不是也是制播分离的?我印象中,国外的电视制作机构把播放权卖给电视台时,同时就把音像权都卖了,好象并不分卖,依老拙了解的情况,是这样吗?
1、一般约定2年。2年之内电视台在他的任何频道播多少次都可以,之后就要再买。但是二轮播出价格很低,1集就只有几百、上千元。
2、地、县级台还是有盗播的,很少了。
3、港台电视剧通常都是电视台制作。大家最熟悉的TVB电视剧就是这样。不但制作,连艺人都是电视台自己培养、自己包装、自己经纪。直到艺人成了大腕且期满之后分离出去。美国的电视剧好象也是电视台自己制作,起码大投资的电视剧是电视台自己制作。我认为这样的体制才是符合风险自担的市场规律。
实际上,影视投资很象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必须做到成功的项目盈利达到几十倍,才能做到投10个只要成1个就能盈利的程度,也才能吸引到资金持续地投资。最高盈利1倍是不可能长期持续的。事实上,每年死掉的电视剧制作企业不是10家8家这个概念。比如,央视去年把已经入库的2000多集电视剧退回不要了,按每集40万,就是退货10个亿。您估估,就这一家伙,多少家制作企业倒下去?已经入库的电视剧当然是经过审查,签了协议的。这样的风险如何控制?
所以,到头来很可能还得走到“制播合一”的国际惯例上去。
《生死十日》的监制人之一。
此外还有《幸福象花儿一样》。
之前,还曾是IT业界人氏,佳霖恒兴的副总,当兵时曾是航空兵25师负责军队自动化指挥系统的研发。
怎么样?还不够牛?
拍电视才是老师的本行
炒股是捎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