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简说战国秦汉量器演变 兼说 钟、斛、石的关系 -- 任爱杰
简说战国秦汉量器演变 兼说 钟、斛、石的关系。
任爱杰(作者保留版权)
这个题目来源于和电子赵括兄的一次讨论。
赵兄当时提了两个问题:“第一,秦修郑国渠后使得盐碱地“亩收一钟”。手头的资料,当时一顷为现在1.8顷,当时的100亩。那么就是说按照现在的度量衡,当时的每0.018顷可以有128升的收成,亩产超过400升,按照水的比重也有400公斤八百斤,在古代农业中实在高得离谱。这么看一钟为现在50升的说法似乎更加合理。不过手头的资料过于简单,仅仅给出了一钟为50升的换算关系而没有详细说明。
“第二,邓艾在淮南屯田时说三千万斛为十万大军五年食,那么一斛支撑一个人6天。怎么考虑20升(米)一个人六天也吃不完。即使按照谷米的比例折半,那么也是10升米6天,一天超过3斤。这个数字似乎也高了些,虽然不能肯定一定是异常的。”
前一段讨论秦汉和三国史的时候有不少和这两个问题相关的争论。简单回顾了一下当时的争论,发现很多议论中对于战国至秦汉的度量衡演变没有作深入的讨论,因此造成歧义。所以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给出一个简明的战国至秦汉的量器演变,让大家将来讨论时作个参考。当然,本人这篇文章也不是面面俱到。如果有错误,大家赶快拍砖头。
历代的度量衡都不相同。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的丰功伟绩之一就是统一了各国的度量衡,全面采取秦制。汉承秦制,秦朝制定的度量衡一直沿用到汉末三国,主宰中国四五百年。这个体系中的容量关系如下:
1合=2龠
1升=10合
1斗=10升
1斛=10斗
那么,秦制又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呢?
古代的度量衡其实都是从一个基本单位出发的。这个基本单位就是据??黍。《汉书》中说“谷??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也就是说一龠可以容纳中等大小的??黍1200粒。汉承秦制,这个标准一直可以沿用到汉末。出土文物也证明这一点。而长度则规定一尺等于横排的100粒??黍的长度。现代实测为23至24厘米左右。比现代的市尺短将近三分之一。至于重量则是规定一百粒??黍重一铢。则一合所能容纳的??黍数(2400粒)就是当时的一两。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重量制定的方法和现代公克的来源是一样的。公克的原始基础也是规定多少粒粮食的重量为一克。
在这个制度中并没有“钟”和“石”这两个单位。但是我们现在看战国秦汉的文献,却经常看到“钟”和“石”这两个单位。赵兄的第一个问题中就提到了“亩收一钟”。而汉朝的官阶高低往往用其俸禄数额来表示,例如,司马迁担任的太史令的俸禄就是“六百石”。那么,这个“钟”和“石”到底和上面的那个表格有什么关系呢?
“钟”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杜佑在其著作《通典》中说“六斛四斗为钟”。也就是说,一钟相当于六斛四斗。钟这个单位并不是秦国固有的单位,而是东方的齐国所用的单位。在春秋战国时代,各国的量器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如果以进制来划分的话,可以明显的看到三个不同的体系。
以秦和三晋为代表的是十进制体系。关系为:
1合=2龠
1升=10合
1斗=10升
1斛=10斗
楚国采用的是五进制体系。关系为:
1筲=5升
1鼎=5筲
齐国则在前期采取一个古怪的四进制体系,而田氏篡齐之后则改为五进制
前期
1豆 = 4升
1区 = 4豆
1釜 = 4区
1钟 = 10釜
后期
1豆 = 5升
1区 = 5豆
1釜 = 5区
1钟 = 10釜
这个换算表中的齐国前期度量出自《左传。昭公三年》。晏子在论述陈氏(即田氏)的时候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按照这个表,齐国的一钟等于640升,换算成十进制的升和斛的关系(1斛 = 10斗, 1斗 = 10升)自然就得出一钟等于六斛四斗的说法了。所以杜佑在《通典》里也就不假思索得引用了。
而根据现在的出土文物来看,齐国的“公豆”(国家标准)相当于1300毫升。而齐国的“公区”则相当于4847毫升。而出土的一釜则有20000毫升。虽然有误差但还是接近《左传》里的四进制说法的。这个误差可以看作是由于出土地区制造水平的差别或是制造年代的差别造成的。
图片,齐国“公豆”, 壁上有阳文“公豆”印文
图片,齐国“公区”, 壁上有阳文“公区”印文
图片,齐地“釜”
但是这不是没有毛病的。
第一,齐国的一升和其他国家的一升是不一样的。上面用的十进制升斛关系是秦国的度量。秦国的一升(商鞅方升)相当于现在的196.788毫升,约等于200毫升。而如果用上面的公豆来换算,则齐国的一升等于现在的325毫升,远远超过秦国的标准。
图片,商鞅方升
第二,不同时代的齐国标准也是不同的。《左传》说的那个度量还是春秋时代的度量。但是到了战国时代就不一样了。山东出土的一套田氏齐国铜制量具,一升为206毫升,而一豆则为1025毫升,四进制变成了五进制,容积已经大大缩小。结合商鞅方升上的铭文“十八年,齐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来看。在商鞅时代,齐国的一升与秦国接近。商鞅可能根据齐国一升的标准来设置秦国的基本升的。当然,也有论者认为是齐国反过来借鉴了商鞅的标准,改革了齐国的度量体系。这还有待于进一步出土文物的证明。
图片,田氏齐国铜制量具,小者为升,大者为豆
第三,上面说的是国家标准。但是国家标准不是人人都遵守的。事实上每个国家内部还存在所谓的“市量”和“私量”。例如《左传》中晏子接下去就说“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而出土的齐国“市量”一区4220毫升,小于前面说的“公区”。
图片,齐国“市量”一区
钟这个单位到了秦以后就成了非正式的容量单位了。由于它比斛的单位大,所以出于方便,很多人还是继续使用。这和中国改行公制之后,传统的市斤,市尺等等仍然通行是一样的。而很多特殊领域,例如珠宝业和中医抓药仍然沿用更古老的十六两为一斤的制度。
至于汉代经常提到的“石”,一般认为就是斛的别称。《风俗通》说:“文帝盛时,谷升一钱,合百钱一石。”这样,如果认为一钟等于六斛四斗,也就是一钟等于六石四斗。
但是这也还是有争论的。汉代的“石”有大石和小石的区别。大石等于十斗,小石却只有五或六斗。于是有人认为汉代文献如果只说石则是指小石。石在汉代是介于斗和斛之间的另一个单位。到了宋朝以后,石的地位上升,才有了一石等于两斛的规定。
现代也有这个现象。例如“兆”原来指的是一百万。但是现在却多指一万亿或是一亿亿。但是在表明频率的时候“兆”还是指的一百万。例如“兆赫”。
回到赵兄最初的两个问题上来。
如果用(1斛=10斗、1斗=10升、1升=10合、1合=2龠)的关系来换算。则秦汉一升(200毫升)约为现在的150公克。这是用秦汉量器实测的结果,应该没有什么疑问。这样一斛的重量也就是150*10*10=15000公克。如果再用一钟等于六斛四斗来计算,则一钟的重量也就是15000*6.4=96000公克。这也就是96公斤,相当于192市斤而已。秦地行大亩(240步一亩,当今0.6916市亩),按这个关系来换算,则相当于现代亩产约278市斤而已。按现在的标准,实在不是什么高产田。当然在当时没有化肥,农药,种的本身又是低产作物,这个成绩也就不错了。
再来看邓艾的问题。“三千万斛为十万大军五年食”,则平均每人每天的定量约为0.164斛,也就是16.4升。16.4*150=2460克,也就是五市斤左右。如果单是人吃,似乎是有点过分(如果不吃肉,只吃饭,其实一个壮劳力是一顿要吃一斤多的。这一点我有切身体会。),不过也要考虑到十万大军并不是只有人,还有随军的牲畜要吃东西。这样一天五斤又有点少了。
最后总结一下秦汉的容积和现代容积,重量的关系
古代 毫升 公克
秦汉
1合=2龠 20 15
1升=10合 200 150
1斗=10升 2000 1500
1斛=10斗 20000 15000
非官方
1小石=5或6斗
1大石=10斗
1钟 = 6.4斛(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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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探讨,而是电子赵括向任老师请教.
还以为文章里的数据有什么问题呢。
赵兄太客气了。大家互相探讨问题,无所谓请教不请教。你叫我老师不是要把我放在火炉上烤吗?
在主贴里说了斛和钟的换算关系是一钟等于六斛四斗。但是历来也有认为一钟等于十斛的。
那么这个一钟等于十斛的换算关系又是怎样来的呢?
前面已经说过,齐国则在前期采取一个古怪的四进制体系:
1豆 = 4升
1区 = 4豆
1釜 = 4区
1钟 = 10釜
出土的齐国前期一釜的容量为20000毫升,和秦汉的一斛的容量正好相等。这样一钟的容量自然就等于十斛了。
但是田氏篡齐之后将这个体系改为五进制。田氏齐国一升的容量和秦汉一升相当,为200毫升左右。
1豆 = 5升
1区 = 5豆
1釜 = 5区
1钟 = 10釜
这样田氏齐国的一钟为200*5*5*5*10=250000毫升。等于秦汉的12斛5斗。这要高于原来姜氏齐国一钟为200000毫升的容积。这符合《左传》中晏子说的“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放债的时候用大量,收帐的时候用小量,自然有收买人心的意思在里面。)
不过,如果用这个一钟等于12斛5斗的数字来验证赵兄所说的“亩收一钟”,则亩产差不多高了一倍。达到了现代亩产约543市斤的地步。这在古代几乎是个天文数字。和后来大跃进的吨粮田差不多。
所以很多人对此也是表示怀疑的。“亩收一钟”这个数字出自《史记》。司马迁在说这个数字的时候到底用的是哪一种换算方法是很值得怀疑的。如果按照当时的平均亩产来看,则六斛四斗一钟是最合理的。但是也不能排除司马迁的确用了一钟等于10斛或者12斛5斗的方法。
所以一钟到底等于多少斛现在仍然是有争议的。通常的看法是越到后世,则六斛四斗一钟的标准越通行。至于在司马迁的时代到底一钟等于多少斛,则有待于出土文物的验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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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准备把我的文章转到哪里去啊?能不能给个联接?
我转贴到CCF论坛, 那里基本上是个IT论坛, 所以尽量带去一些文化的气息.
[URL]http://bbs.et8.net/bbs/showthread.php?s=&postid=3939348#post3939348
[/URL]
这是链接.
可是, 因为服务器负荷问题, 那里的坛主关闭了游客浏览, 而且注册也关了, 不好意思.
>当时一顷为现在1.8顷,当时的100亩。那么就是说按照现在的度量衡,当时的每0.018顷可以有128升的收成,亩产超过400升
1顷 = 100 亩吧?这样128/(0.018*100) = 128/1.8 < 400.
为什么会有“亩产超过400升”这一说呢?
看不太明白,请指教。
赵兄原文如此,我也没怎么看明白。你要请教赵兄此数据的出处了。
战国秦汉的亩比现在小。又分为大亩和小亩。
秦搞的是大亩,一亩等于现在的0.6916市亩。六国实行的是小亩,一亩等于现在的0.2882市亩。到汉武帝后期全国才统一用大亩。
商鞅变法规定“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 ”这里的一顷应当是一百大亩,相当于现在的69.16市亩。
值得指出的是“顷”作为土地单位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顷”字从页,页是首的通假。所以有些论者从“顷”的解构出发,认为这反映了商鞅按人授田的制度。
当时1顷为1.8公顷,当时的100亩,那么当时1亩相当于现在0.018公顷,现在的三分之一亩不到.按照现在的亩产计算,则是大约400升/亩(现代).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一公顷等于15市亩。如果是秦汉的一百大亩则一顷相当于约4.7公顷。
谢谢任兄和赵兄的回复。
关键是“1顷为1.8公顷”和“一公顷等于15市亩”这两个关系。
这样 1亩 = 0.018公顷 = 0.018 * 15 = 0.27市亩,确实不到现在的三分之一亩,
128/0.27 = 474.1 > 400
我原来没想明白主要是老想着现在的一公顷=100市亩了,有些度量单位很久不用就忘记换算关系了。
把这个帖子柜藏先,以后慢慢看。
任兄好功力。借问一下,兄台的工作难道是和历史有关?
有理有据,详实!
读过几本这方面的历史专著,因此搬出来贩卖,实在算不得是什么高深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