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真是倒霉啊 -- landlord
咬牙吐血买了个房子,本来应该今天交房的,结果。。。
如果今天交房,那么上周五就应该把贷款文件交给建筑商(新房子);上周五贷款公司给我说贷款已批准,文件没准备好,再等一天。。。
周一等到下午,还是没信儿。建筑商的贷款公司倒是打电话过来了:“找我们吧。”谢绝,打电话给自己那个贷款公司代表J----一位华人。回答:随时出来。。。
周二,没消息。建筑商的贷款公司(WF)又打过来:“他不成,还是用我们吧。”J说他正在尽力,明天。我给WF回话:再给他最后一天,是朋友啊。。。
今天,J打电话过来:那个建筑商的项目被贷款公司否决???!!!找WF吧。。。刚才给WF打电话,那为给我电话的小姐休假去了,给她的替补电话,没人,只好留言。。。
还有,房子每晚交一天,根据合约,罚我$250,就算今天贷款闪电通过,也得晚3天。。。
我这边正式过户日期才算是必须交房的日期,交房时间和过户时间不一样的,才计算房租。而贷款不好是不可能过户的。而因为贷款贷不下来不能买房子,买主是没有任何损失的。
真可怜,这千把块钱干什么不好,大幅国旗也能买不少面呢。
建设商为了保护自己,收了定金。
很有趣的规定,对开发商很不利。这么规定的不知道多不多。
要看到光明的一面嘛,马上就有新房子住了啊
建议认真阅读老马丁:震撼经济学的行为学研究(十)四大结论——最后一帖
快乐其实很简单啊
恭喜地主再度沦落为房奴!
这个CLOSING的时间怎么定得那么紧?
现在进场的时机还不错啊。 但这个房子规模肯定跟你从前那三层的不能比吧。买在哪儿啦?东?南?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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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安慰啊
这个和俺以前那栋差不多,只不过价钱贵了快一倍
在580、680交汇处的东南那个镇子,学区还好---还有个10多年就用上了
交房前15天(Load contingency date--简称L日)贷款文件应该交给卖方(可我这次到今天还没交,建筑商也没管),如果贷款不成,解约,退还定金(一万大洋)。如果L日之前买方没解约,视为买方放弃此权利。。。
最终选择一家,也可以比较利息么,还有各种手续费用,也都有不同的折扣。
我这边的通常做法是贷款好了以后,贷款机构发出确认信,才会开始谈合同。
合同文本大部分人都不读,我也一样,买了房子以后才发现院子竟然不属于我。不过反正别人也进不来,和属于我也没啥区别,这方面也就忽略不计了。
老东家不可太过在意,好事多磨。
来个经验总结吧,兄弟也正在看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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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地主还是真地主啊。俺将来只能买2手的了。自己盖,那都是梦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