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对于日本共同社关于中日合作开采东海油气新闻的看图分析 -- 兜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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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同意,另说一点题外话

我一直以为,在政治事务中,外交、或者说国际政治,尤其是所谓的“高级政治”,也许是最不利于民主发挥作用的地方。

当然这个观点也很容易被驳斥,比如举晚清的例子就很有感染力。

问题是到底是很大一盘棋还是丧权辱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看清。而看的远的人总是少数。

有点悲观+保守了

家园 嘿嘿 我遁
家园 群体智慧往往低于个体,而且短视,易被操纵

虽然我们不能否认“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但这种“创造”是从宏观的层面来说的,比如您说的清末历史。具体到微观的东西,比如说一次谈判,“人民”就未必正确了。

家园 说得比我清楚

花之~

家园 这个图误差太大了!
家园 这个就是日本媒体的忽悠术
家园 他这个人就是逻辑混乱著称的~
家园 晕倒,完全晕倒,这人一直就是偷换别人的观点。一贯如此啊
家园 他们那个时代有这样的国力吗?

能否告诉我过去二十年得大于失还是失大于得?

不关心鄙在何处,只关心能否给广大百姓带来利益。

似乎兄台胸有沟壑,能否出一二计使我等小民开颜?

家园 【讨论】其实这个协议并无多少不妥

根据图中所示,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共同开发区域主要以争议地区为主,即我方线和日本中间线之内,此外我方有一部分无争议地区在内。

依我看来,诸位不必大惊小怪。该区域离原开发区域有一定距离,有没有油,有多少油,开发是否合算,均属未定之数。很有可能共同开发个二十年,最终不了了之。很明显,该方案纯粹是为了平息争议。

春晓那边,按照我方法律行事。本来已有40%的股权属于外资,再让日本来一点投资也并无多少不妥。毕竟,按照我方法律已经表明领土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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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张图好。我们不能学韩国,为了个牛肉逞匹夫之勇
家园 法律意义?

你这个是中国的法律还是国际法?

日本人同意这个么?

他们要是同意的话

为啥咱们不能把中国要求的分界线写在中国法律里

不就没事儿了

大家都还吵什么啊?

家园 当然是依照中国的国内法,请您自己看外交部公告

 “三、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这个也是日本政府方面确定的,见下图。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日本要是不同意,就不要来参与开发了。

家园 解释权捏在自己手里了

不吃亏。

ps日本的字体开发很牛,这字爽。

家园 可见日本媒体也是国家控制的。。。。

这次不抽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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