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南方!南方!(1)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咱中国法源大陆,基本不搞这个。
服了。
要质疑什么,拜托要钻研一下。
恕我直言,你的话表明其实你对法律了解不多。
你看不看得懂我不关心,我写给别人看。鄙人文化水平很低,码出来的文字自然不会让阅读者不理解,当然更不会因为此而建议别人休息。解构是一件累但很有趣的事情。
“每个消息的传播者”指个人还是指法人或二者兼有?如指个人,红钻帝国是在为其言论结果而非言论负责,谈不上“这是不可能的”;如指法人,南方系作为媒体,对自己传播的消息负有证实的责任。如指二者兼有,则如何区分天生有责任的部分法人如媒体与天生无责任的个人如红钻在此同一标准下出现的不公平?
我非常能读懂你的文章,懂到一个名词需要掰成两半来阅读的地步——如果不是你故意玩这样的花货的话。
对所谓的事后追究云云,我想杀人犯被事后被受到损害的一方追究的意义,和足下说这句话的意义,一样大。
你是法律化身吗?
别拿美国说事。
你看他对何恤人兄的说话,一副衣冠无赖样。
还好这里是西西河。何兄有修养不予他一般见识。在别处,说这种没力气的话,早让人拍死了。
否则就是故意。
所以?
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支持你发言的权利,可这并不表示我就放弃批驳你的权利。
你用这样的题目,在下就认为你的文笔才是“文革遗风”,而不是陈MM。你在文中的一二看法属于法律方面问题跟本主题无关,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单独开贴。关于第三点,您谈到了动机和宽容,这个到有必要谈谈我的看法。“每一个人都天然地认为自己动机纯良,反对自己的人动机险恶。”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曾接触过一些江湖上混的人,很多人都不认为自己干的事是“动机纯良”,而警察逮捕他们是“动机险恶”。其实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都有是非善恶之心,不过在利益面前,大多数人也有过违心之举,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当然也有相信自己总是纯良,别人都险恶的人,可惜除了“妄想迫害症”患者,这种人我基本上就没见到过,不知您这看法从何而来?
至于谈到宽容,您就有点搞笑了,您一来就说陈MM“颇有文革笔法的遗风”,敢情这就是您所说的宽容?以您为标准,那陈MM对南周就不单单是宽容,可以说是表扬了!看来连双重标准这种东东也可以公开叫卖了,免煮柿油大有希望。
揣测动机才是最有趣的地方。再说,作者又不是法官,法官才不能以揣测动机定案。一个老百姓,就是要揣测当事人的动机。否则那不是尽让人家忽悠去了?
程楼主好文当花!
实际上每个人都这么做。包括指责别人的人自己。
都得闭嘴。这就是自由主义最不待人见的地方。自由主义那个狠劲,呵呵,比专制主义还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