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胡笳看东海(1)——专属经济区(EEZ)和大陆架 -- 梦里胡笳
海沟的东面是琉球。琉球的问题以后肯定会讨论的。
我针对油气资源来说,因为协议本身就是关于这个的
退一步来说,中方不同意日方的划线,在海沟线至日方的200海里线之间的整个区域都有争议。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好,那也应该是在这个区域中的所有地方。日方把中方的气田用火烤,对等的,中方同样应该在海沟线附近划出区域来共同开发能否开发以后再商量,这个区域在协议里面得有啊。现在却单单只有对日方有利的区域。谁比谁傻??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2)——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上:谁比谁傻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3)——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中:官司没人打
话说对于东海争议,日方提出了一道“EEZ日中中间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道线的提出并非日方单方放弃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主张,也不是日方单方放弃其从冲绳海沟2500米等深线向外延伸100海里的大陆架期望,而是妄图以这个中间线换取中日双方同时放弃各自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并试图以这种表面“平均分配”的EEZ划线,暗中支持其关于大陆架的期望。
我们在第(1)部分中提到,在东海争议中实际上包含了EEZ和大陆架两个层面的内容,而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实际上是取决于大陆架划界而非取决于EEZ的。现在,就让我们复习一下东海大陆架的情况。还是看这张图:
虽然理论上中方可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第5款主张350海里的大陆架,但考虑到东海的最大宽度只有330海里,如果真按照这个主张去采油,就得到冲绳岛上去钻眼啦(从图上也能看到这个问题,同样从图上也能看到,对中方而言,从2500米等深线向外100海里的大陆架规则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尽管有理论支持,中国关于大陆架真正有实际意义的的单方主张应当是冲绳海沟底部附近的大陆坡。这也就意味着,中日双方在大陆架这个范畴内,有图中所示100海里范围的重叠(争议)区。
总结一下,中日之间具有理论意义的大陆架争议区是图上甲点到乙点,而具有实际意义的大陆架争议区是图上海沟(绿色虚线)到乙点;EEZ争议区是图上甲'点到乙'点。大陆架争议区与EEZ争议区并不完全重合!
那是不是可以先不管EEZ的事情,只去解决大陆架的问题呢?(这个看上去比较靠谱耶,毕竟咱要的是油气资源,而油气资源是取决于大陆架而非EEZ的)。
看一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2.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绝不得对航行和本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利和自由有所侵害,或造成不当的干扰。
问题来了,如果中方在自己主张的大陆架上采油,就有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油田的位置在日方所主张的大陆架和EEZ之外(图上乙'的左边);
(2)油田的位置在日方所主张的大陆架和EEZ之间(图上乙'和乙之间);
(3)油田的位置在日方所主张的大陆架和EEZ之内(图上乙的右边)。
其中,
(1)的情况是绝对无争议的中方EEZ和中方大陆架,怎么样日方都没得说;
(2)的情况比较烦,虽然日方也不得不承认这部分地区水底的油田是咱们的,但是,根据上面所述之第78条,日方会认为自己有权在水面上跟咱们的钻井平台捣乱;
(3)的情况更烦,日方是既不承认这部分地区水底的油田是咱们的,也不承认咱们有权在水面从事属于专属经济区范畴的活动。
同样的,对于日方来说,如果日方在自己主张的大陆架上采油,就有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油田的位置在中方所主张的大陆架和EEZ之外(图上甲的右边或者是海沟的右边);
(2)油田的位置在中方所主张的大陆架和EEZ之间(图上甲'和甲之间或者是甲'和海沟之间);
(3)油田的位置在中方所主张的大陆架和EEZ之内(图上甲'的左边)。
其中,
(1)的情况是绝对无争议的日方EEZ和日方大陆架,怎么样中方都没得说;
(2)的情况下,虽然咱们会认同日方有权在这部分水面上从事属于专属经济区范畴的活动,但是,咱是不会允许他动这部分地区水底的油田的;
(3)的情况下,中方是既不允许日方染指这部分地区水底的油田,也不同意日方在水面从事属于专属经济区范畴的活动。
啰啰嗦嗦写了一大堆,实际上,就是梳理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任何一方所主张的EEZ和大陆架之间的地块,无论是EEZ属于自己的主张而大陆架不属于的情况,还是大陆架属于自己的主张而EEZ不属于的情况,这个区块实际上是很难进行海底油气田的勘探和开采的。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看,EEZ和大陆架虽然是不同范畴的问题,但对于油气田勘探开采而言,还是得综合在一起加以解决才行。
也正是基于这个缘故,在加上对于南海的顾虑(南海争议中,如果按照大陆架来拌嘴,中方与周边国家相比较是比较被动的),对于日方避而不谈大陆架专门讨论EEZ的做法,中方并没有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不谈EEZ专谈大陆架的回应,而是以己方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作为一贯的主张和谈判的基点。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5)——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补:破局无理手(上)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6)——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补完:破局无理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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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2)——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上:谁比谁傻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3)——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中:官司没人打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4)——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下:EEZ纠缠大陆架
由于EEZ和大陆架是纠缠在一起的,所以日方非常精明地提出了以双方EEZ的中间线作为专属经济区及油气资源勘探开采活动的划界方案。
再来看一下这张图:
日方的主张,实质上是以放弃乙'-B(B大致与其有权主张的大陆架外端点乙一致)之间地块,换取中方放弃海沟-B(大陆架范畴)或者甲'-B(EEZ范畴)之间的地块。
由于B与日方有权主张的大陆架外端点乙大致一致,乙'-B之间的地块实际上就是日方所主张的EEZ与其主张的大陆架之间的、从实际操作角度而言无法从事勘探开采活动的地块。
而甲'-B则既在中方主张的EEZ之内,又在中方所主张的大陆架之内,对于中方而言,是按照自己的主张完全可以实际进行勘探开采活动的地块。
[SIZE=3]如果中方同意这个EEZ日中中间线的划界方案,就意味着拿按照自己主张完全可以实际进行油气田勘探开发的地块去换日方那块即便按照其自己主张也无法进行实际勘探开采活动的地块![/SIZE]
这句话比较绕口,但相信看了前面几部分的朋友,对照着上图,能够完全明白日方EEZ日中中间线的策略所在。
面对日方这个策略(阴谋?阳谋?),前面我们已经讨论了入禀联合国海洋法庭和霸王硬上弓两种应对方法,很遗憾的是,这两种都不是什么好办法。
那么,如何才能破这个局呢?
河里萨苏大牛写了一篇萨苏:【原创】“东海问题上中日在下无理棋”,从正面说中日双方在解决东海问题上“不是先去找道理,而是先找解决办法”,走出了“无理棋”,以“直接而实际的做法”,“对双方的争议提供了一个不是解决办法的解决办法”。
胡笳觉得,萨苏老大做的是基于善意的解读,胡笳下面要做的,是基于利益的解读。
[SIZE=3]首先,说说为什么要在现在这个阶段破局[/SIZE]
有关外交内政方面的宏观的考虑别的河友有很好的帖子(纪琮:【原创】从西部到东海 全面看待中日东海协议),胡笳就不多啰嗦了,单就事论事地说点微观的考虑。看一下下面这张图
我们能够看到,在春晓的附近、日方所提出的EEZ日中中间线的东侧,帝国石油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勘探开发,想象一下,如果日本的石油公司沿着这条本不应该存在的线真的给弄出一排钻井平台的话,这条线是不是就从日方方案里纸面上的“EEZ日中中间线”变成了“日中实际控制线”呢?!
正是因为中方不愿意看到这条“日中实际控制线”出现,才有了以下情景
这几天日本的媒体说漏了嘴,才知道是中国海军的现代舰“阻挠”日本的勘探船,使日本的勘探胎死腹中。
日本方面声称作业在日方主张的中间线以东进行,一副“被中国鸭霸”的愤怒。
日本媒体并报道中国海洋调查船最近在冲绳等地日本经济专有海区十分活跃。(公海,中方有航行权)
引自萨苏:说点儿“卖国”言论和萨苏:不过对此次攻击日本调查船的事情
但是,这种“攻击”或“骚扰”并非长久之计,且不说容易擦枪走火,导致外交纠纷,影响前文书所说“门前清”的“麻将策略”,光是渔船、科考船、五艘军舰这样兴师动众的玩法,成本也是很高的,天天玩不是个事儿!
另一方面,自小泉同学下台之后,安倍与福田同学意识到中日之间的敌对情绪对日方的发展、尤其是对日本谋求成为“正常国家”的欲望是“大大的不利”,开始对中国放出若干秋天的菠菜,希望能够改善两国关系,双方最高层你来我往地串了串门,双方走到了春暖花开的门口。
而这,恰恰为中方在东海破局,解决日方鼓噪已久的“EEZ日中中间线”和潜在的“日中实际控制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说绝佳可能有些朋友觉得有些夸张,但良好这个评价是肯定行得通的)。
[SIZE=3]于是,中方的无理手破空而出。。。[/SIZE]
打完酱油忘喝水了,喝可乐去。。。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6)——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补完:破局无理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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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2)——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上:谁比谁傻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3)——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中:官司没人打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4)——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下:EEZ纠缠大陆架
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5)——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补:破局无理手(上)
记得金庸的《天龙八部》第三十一章“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有这样一个段子,虚竹初见苏星河的时候,先自填一气,杀死自己一块棋,解开了一个珍珑。书中云
又云
下图据说就是这所谓的“珍珑”
闲话少说,回归东海,再看看图:
[SIZE=3]中方在东海问题上所施放之“自填一气”的“无理手”就是图中红色线与绿色线之间加黑色斜纹的区块。[/SIZE]
这个无理手一出,达成了这样3个层面的效果:
(1)双方共同认同,未来东海争议划界的方案中不再包括“EEZ日中中间线”这一选择。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双方同意保留“EEZ日中中间线”作为未来划界方案的选择之一的话,那么双方就没有理由不是从该线两侧各自拿出相等的区域组成“共同开发区”而是采用由该线方案项下中方较小部分+日方较大部分来组成“共同开发区”,由于“共同开发区”的收益是双方平分,因此日方如果既不放弃EEZ日中中间线方案,又接受现“共同开发区”的组成,就形成了拿出4/5的投入换取1/2的回报的局面,岂不成了真正的丧权辱国?因此,这个“红色线与绿色线之间加黑色斜纹的区块”的与约占“共同开发区”4/5面积的其他区块的共同出现,就表示如果不是日方丧权辱国,就只能是双方实质上共同颠覆了“EEZ日中中间线”。
有朋友会说,不爽,不如“共同开发区”一点也不包括“红色线与绿色线之间加黑色斜纹的区块”,当然这样更爽,但是,作为外交谈判而言,一方的完败固然爽,双方的妥协(是妥协不是简单取中)才最可能真正固化谈判的结果。更况且,以中日当今的力量对比,让日方完败的想法即便再神圣,但是既无法在现实中实现,也有可能导致僵局更僵,与中方试图借助春天暖风秋天菠菜的机会、在把握较大利益前提下破局的战略意图也是背道而驰的。想想真要是再僵持下去出现“日中实际控制线”的情况吧,那一定是我们最不想要的!
(2)双方共同认同,作为在东海争议中不再考虑“EEZ日中中间线”的直接后果,双方使用“共同开发区”的方式“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八个字是中方一贯提议的,参见九霄环佩:【原创】我对东海问题的几点看法)。
这也就是说,东海争议区(粉线到黄线之间)除现有油气田外的任何的开发将局限于“共同开发区”内双方一致选定的位置。这意味着什么呢?想想前文书中日方所批准的“帝国石油公司开发区域”吧,这个区域将不复存在,帝国石油公司将迁入“共同开发区”,潜在的“日中实际控制线”灰飞烟灭了。
(3)双方在共同取消“EEZ日中中间线”、一致认同“共同开发区”的基础上,共同认同中方现有的春晓等一大堆油气田在“EEZ日中中间线”不复存在的前提下依然无争议地属于中国。
有朋友可能要说,这一嘟噜不是在“EEZ日中中间线”的中国一侧,“无可争议地属于中国”吗?这话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但是,如果没有了“EEZ日中中间线”这个概念,还会有“EEZ日中中间线”中国一侧吗?事实上,在没有了“EEZ日中中间线”这个概念的前提下,这一嘟噜油气田可是处于双方各自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的重叠部分的。作为妥协,日方则获得对春晓油气田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的、理论上的权利(商业谈判是否谈得拢,投资后是赢利还是亏损就都另当别论了),对于其他现有的中方油气田,则有潜在的仿效春晓的可能性,但这种潜在什么时候可以变成实在就不得而知了。
这样一来,东海这个局就破了。
破局给中方带来什么好处呢?
宏观上当然是和平之海这一“门前清”的大麻将了,不再赘述。这里单纯从微观上来看,好处如下:
(1)中方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会再受到“EEZ日中中间线”的困扰,也不必担心出现“日中实际控制线”;
(2)中方可以在“共同开发区”内向原“EEZ日中中间线”东侧发展(当然,需要双方就具体的位置达成一致),想想现有那一嘟噜油气田可没有一个真正越过那条我们理论上并不承认的“EEZ日中中间线”的。
(3)日方针对中方现有的油气田的骚扰和鼓噪将大大减少。
既然是谈判,是妥协,日方当然也要有利益才行,那么日方的利益是什么呢?
(1)日方未来在“共同开发区”内与中方达成一致的位置(无论坐落于原“EEZ日中中间线”的哪一侧)进行勘探开发不会再受到渔船+科考船+军舰的欢迎;
(2)日方理论上拥有通过对中方现有春晓油气田进行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的权利,并存在着以春晓为例参与其他油气田的潜在可能性。
如果从“以冲绳海沟为大陆架边缘、以200海里为专属经济区”这样的“神圣原则”(参见陈经:【原创】关于中日东海问题政治不正确的分析:神圣原则与利益原则)来看,这样的破局结果当然不够满意,但是,说句老实不客气的话,以中日目前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对比,能达到这个“神圣原则”么?有朋友会说达不到没有关系,咱坚持这个原则拖着谈,“能否开发以后再说”,问题是,拖着谈对中国真有好处吗?等到真出现了“日中实际控制线”,还有可说的么?即使有可说的,也只是说而已了,动手?对于中国来说,如果能继续有二十年的和平发展,真能把经济和军事实力再提高一大截,今天按照“利益原则”谈成的结果不用动手就有可能扩展成为“神圣原则”,反之,如果丧失了和平发展的机会,停留在现在的力量对比上或者甚而退步了,今天谈不下来的,那个时候就更谈不下来,甚至动手也动不下来,那样的话,“神圣原则”将会彻彻底底、真真正正地成为清梦一场!
由是观之,中方此次的破局,至少在利益原则上是非常漂亮的,并且,不仅守住了绝大部分短期利益,还肃清了长期利益方面的隐患,为将来随着国力提升争取更大的利益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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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种“非正式划分”显然没有考虑“中日没有划界”的事实,也就是没有考虑到钓鱼岛、琉球群岛的主权尚未“整体解决”的问题,如果考虑到这两块,那么,即便按中国所谓“大陆架划分”的标准去划分海上专属经济区,也不能单纯地沿琉球海槽进行划分了。
有意思的是,在中日刚刚划定的“东海共同开发区域”的海图中,我们看到了琉球群岛的影子。
●这条奇怪的“折线”所折射的,恰恰是琉球群岛主权问题
我们注意到,在“共同开发区域”背向钓鱼岛的一端,是以一种奇怪的“折线”横跨了所谓中间线的“A段”。因此,在某些日本人一口咬定“中国等同于默认了中间线的存在,由此可以援引为今后划分海上专属经济区的事实标准”的同时,是否想过这么一个问题,“共同开发区域”为什么要以一种奇怪的“折线(花费了4个坐标标定)”横跨所谓中间线“对应着琉球群岛最顶端”的“A段”?显然,这条奇怪的“折线”所对应的,恰恰是琉球群岛“靠近日本本土方向”的“最顶端(奄美大岛)”对面的日本岛屿之地理坐标特征,可以肯定的是,这条奇怪的“折线”所折射的,恰恰是琉球群岛主权问题。
●在“共同开发区”之内,我们“确认”找到了“中日东海有争议区域”的“头部”
也就是说,就在琉球群岛“靠近日本本土方向”的“最顶端(奄美大岛)”的纬度上(30度附近),在“共同开发区”之内,我们“确认”找到了“中日东海有争议区域”的“头部”。
第四:如果日本继续在钓鱼岛问题上搞小动作,企图单独解决钓鱼岛主权问题、从另一个方向彻底解决“中日领土划界”的话,那么,在那张海图的范围内,如果中国也借用那条所谓的 “中间线”的“A段”部分,也玩一出“反弹琵琶”,向日本“提出”一个“涉及”球群岛主权归属的“具体开发点”,我们将不会感到意外。
说到这里,我们觉得有必要补充一点。在我们看来,日前日本舰只在钓鱼岛海域撞沉中国台湾渔船一事,也夹杂有“企图单独解决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意图在里面,其思路就是试探与刚刚上台的马英九政权“单独谈判”钓鱼岛主权的可能性。
●陈水扁政权为台湾与日本单独谈判钓鱼岛主权问题进行了铺垫
事实上,日本的这份心思,早在陈水扁政权期间就不断地表现出来。早在06年年中,就在中国政府公开警告日本“....否则....日本必须承担一切严重后果”的那段时间里,“台独”政府对琉球归属认定立场突然出现重大转变,放风称将把“中琉文化经济协会驻琉球办事处”更名为“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驻琉球办事处”、从而为台湾与日本单独谈判钓鱼岛主权问题进行了铺垫。
东方时评链接:外链出处
(1)如果针对油气资源,当然应当讨论大陆架而非EEZ,但是,由于钻井平台需要出现在大陆架上覆水面,因此就涉及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8条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4)——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下:EEZ纠缠大陆架,实际操作中,还不能完全撇开EEZ单纯讨论大陆架。
(2)大陆架双方也会是有争议的,参见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4)——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下:EEZ纠缠大陆架
(3)日方所提议的EEZ日中中间线是针对EEZ而非大陆架的,而且,这个提议不是单纯放弃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而是要换取双方同时放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这也就是说,如果中方不同意日方的提议,就意味着双方都没有放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
(4)海沟线是大陆架方法,200海里是EEZ方法,
是把两种方法揉在一起了,逻辑上没法这么谈的,而且对于人家EEZ之内的我方大陆架,可以去弄个海底拖网采集锰结核,钻井打油则不太可行(由于钻井平台需要在处于人家EEZ之内的水面上,而人家在自己EEZ里面是很容易地就可以合法地对水面上的钻井平台进行骚扰破坏的)。
(5)现在的区域是否是
请参考梦里胡笳:胡笳看东海(6)——争议和“共同开发区”之补完:破局无理手(下)
此外,如果你觉得胡笳写的东西逻辑上有问题,也可去参考葡萄兄的帖子葡萄:(中):东海问题,别上了日本的中间线说法的当(上)
这几天比较忙,等以后有机会去找些资料,查到海沟线几组大致的经纬度之后,再想办法去Google Earth折腾吧,现在暂时没办法加了,很是抱歉,请谅“难为无米之炊”。
的话就成了日方完败了呢?我说的争议区为日方的绿线与中方的黄线之间。
即便是中国自己都没有划得那么远吧?公约里面是说最远不超过350海里,但没说都能划到350海里。因为大陆架首先是个地质地理概念,不是不管具体地质地理情况如何,都要量出350海里的。有些大陆架连200海里都不到。
先花,慢慢学
24小时内给同一个人送花的上限为6!
[返回][/QUO]
没法子,人穷志短!
[QUOTE]经验: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