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放火焚烧政府、公安大楼,贵州瓮安大规模群体性骚乱。 -- 遛猫的老鼠
新华网 标题:贵州瓮安县发生一起围攻公安局、政府大楼打砸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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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ongyin25 于 2008-06-29 11:53:4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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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淞3月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由征地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偶尔在少量的农村发生,已经引起党和政府的重视,正在进行综合治理。(2006年3月1日新华网)
按照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的分析,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基本上属于经济利益诉求问题,具有非对抗性,没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如果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绝大多数是可以预防和处理好的;但是如果久拖不决,往往就使历史遗留下的矛盾问题与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交织在一起,酿成大祸(《环球》杂志)。基于这一务实判断,在治理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上,尤其需要有关地方和部门具有开阔的眼光和开放的心态。
中国目前正处于人均GDP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经历过这样一个“既是黄金的发展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的转型阶段,说明群体性事件有由世界现代化进程决定的普遍性。利益结构多元化、利益差别扩大化以及利益对立关系显性化,成为这一时期个体利益矛盾和群体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矛盾既由发展引起,也应当能够通过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对于这一时期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不能条件反射似的视之为“闹事”、“作乱”,更不能动不动就采取“反恐”手段或专政手段予以严厉处置。
群体性事件既然基本上属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但在少数地方和部门却由于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使事态扩大升级。一些主事者自身就是利益冲突双方的一个方面,他们很难客观公正地协调和解决矛盾,有时甚至故意激化矛盾,然后通过严惩“闹事者”达到掩饰自己责任的目的。今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有些地方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甚至群体性事件,很多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有关。”(《人民日报》2月28日)故此,一些主持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部门,需要时刻自警和反思,看看自己能不能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公正客观,如果不能做到,则更应该想想其中的原因何在。
以开放心态治理群体性事件,还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注意疏通合法的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和完善正常的缓和冲突、化解矛盾的机制。按照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信访部门应承担起日常性的信访保障职能,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者基层。此外,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让群众发表意见和建议、表达利益诉求,以此促使有关地方和部门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关注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有助于舒缓公众的焦虑与紧张,营造宽松活泼的社会环境,建设民主和谐的社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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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迅速赶至事发现场,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和摆平事件。至29日凌晨2时,人员缓慢散去,瓮安县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复正常
首先,我根本没啥情可抒
其次,我也对你的有理无理之辩没有兴趣
陈胜吴广到当年的土共,那个不是百姓造反?
百姓今天没造反,焉知他明天会不会造反.
当事情已经到了造反的那一步,那些狗屁理不理的已经根本失去作用了
您不用再回复了,我对您的道理没有兴趣
而且我认同autoeagle,尤其是这句
"当地政府和公安将朝廷所赋予的合法性和公信力挥霍的如此干净"
造反有理还是反抗有理纯属文字游戏,说他是反抗,不过是中国太大土共还强,就像在大海里丢个炸弹看不出有多大的浪,要是换个小点的国家,焉知民怒如何?
其实从封锁消息这个层面上看,大家就都已经知道是非黑白了。
贵州瓮安事件能和拉萨暴乱相提并论吗?
好心的心里祭奠一下枉死的小女孩可以,真把这种来世成菩萨的言论搬上来就没意思了。
对小女孩来说,来生的好命能补偿和她这一生的冤屈吗?如果真相不能够得到揭露,正义不能够声张,你还指望她之后其他每个屈死的冤魂来世都成佛吗?
有时候佛教让人瞧不起就是因为这一点。宗教果然是一种人民的麻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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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据说 有一个高三女生拒绝 替官员子女 作弊 ,导致被害.
十万人抗议..............
不是高考的吧 ,现在只找到一点点消息
谢新发和几位民众介绍,受害女生名叫李树芬,今年15岁,老家是玉华乡,从小听话懂事,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很好,人缘也很好,深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
谢新发介绍,上周六(6月21日)傍晚6点左右,李树芬班上有个女同学王骄(音),把李树芬叫出去,当晚李树芬被当地两个社会流氓强奸杀害并抛尸河中(瓮安县西门河)。当晚11点多,有民众听到有人喊“救命”。12点半左右,王骄打电话给李树芬的哥哥,说她“跳河自杀了”。
李树芬的哥哥及其他人一起赶到河边后,看见王骄和两个男子站在桥头,而且发现李树芬肚中无水,且事先无任何想要自杀的迹象,于是凌晨2点左右,将三人扭送公安局。但后来获悉,次日上午10点多,三人已被无条件获释,公安局没有进行任何调查和笔录工作,还声称,受害人是“自杀”身亡。
次日就有人告诉李树芬家人,李树芬是被人强奸后害死推入河中的,警方未作全面尸检,也未做强制措施,对家属提出的全面尸检要求不予理睬。李树芬家人从当地民众提供的信息中获知,王骄与两名男性凶手,与县公安局、县委领导、省委领导都有关系,因此在被拘押8小时后即获释。
王先生说:“听说凶手后台都很硬,那个王骄好像是县长的侄女。”
一中学女生被奸杀,被害家属觉得公安局没有公正处理,因而引起此社会事件。最后导致政府机关被烧。
中国一些执法机关如同黑社会,一部分地方官员如同黑社会老大。本来一些容易处理的社会不公事件得不到公正处理。民众早把怒火压在心里。很容易引起民众事件。具体到本事件,其前因后果众说纷纭。现在将几种说法都列出来。让读者自己判断。无论原因如何,至少该地区老百姓心中有长期得不到伸张的极度不满,该地区政府和官员得不到老百姓的丁点信任是显而易见的吧。至少这种事件是不能用不明真相就能解释的。
说法之一:一个瓮安县三中15岁的女生被两罪犯轮奸并被杀害。由于二两罪犯在公安局有关系,公安局的把罪犯给放了。被害女生的叔叔是老师,去公安局理念经,也被公安局的人打死了,他的学生又去。现在搞得全城的人都去烧。
说法之二:贵州瓮安三中有个女孩晚上被奸杀了。罪犯用钱把政府有关官员收买了。群众不爽。鼓动中学生和小学生起来造反。
说法之三:贵州省瓮安县的公安局里面的一家亲戚把本县三中的一个15岁的一个女生轮奸了。公安局把那个人抓进去一天就放了。但是怕告到上面,公安局的派人去偷尸体。受害者的叔叔是一中学老师,也因告状被公安局打成重伤,父亲也被人挑断脚筋。 现在县城里面的一片混乱,县政府全面封锁,外面的记者进不去。据最新消息:遵义、贵定的武警正在通往瓮安路上。先前的防暴警被火烧在公安楼上下不来了。现在连邮电局那边都是人山人海 。
说法之四:贵州瓮安县三中一女学生上周遇害。近日死者家属与警方发生剧烈冲突,引发骚乱。死者一家属被警方暴打,生命危在旦夕,激起民愤。
说法之五:上周六瓮安三中一女生的尸体被其家属从河中捞起。家属向警方反映:死者在出事前几天被几个社会青年叫去。第二天就有人告诉家属其姑娘可能被人推入河中。有可能是被人强奸后害死。警方未作全面尸检,就认为是跳河自杀。警方对有关嫌疑人也未作强制措施,对家属提出的全面尸检要求不予理睬,最终引起家属和群众强烈不满,随后引发冲突。至今女孩的尸体仍旧未作处理。请相关媒体予与关注,家属联系电话(谢新发13885460853)
说法之六:贵州瓮安县公安局办冤案,引起民愤!贵州省瓮安副县长的孩子跟另一个孩子把瓮安县三中一女生强奸并杀害丢入瓮安县西门河。公安局只拘留了五个就时就将其释放。死者家属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反将死者亲叔叔打成重伤,放出后公安局再唆使黑社会再毒打其叔叔。至其叔重伤今日下下午4时左右许医治无效死亡。她叔叔的妻子也被打成重伤。现被关在公安局。脸部破相。瓮安县公安局黑暗如此,引起社会公愤。瓮安四所中学学生到公安局请愿。公安局又出动武力镇压,至使学生和一些人民群众焚烧了公安局并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现在事态越闹越大。
说法之七:另据香港明报报道,死者的干爹谢新发向明报表示,死者是15岁的中二学生李树菲,本月下旬在县城的河边被两名当地无业青年强奸后掐死并抛尸河中,当地公安局逮捕疑犯后次日就将他们放走。谢新发说,死者家属到公安局要求全面尸检并调查详细死因,却遭到殴打,死者的叔叔被打致精神失常,送院后不治。谢新发说,死者的几名同学昨日下午到公安局拉起横额请愿,随后不断有民众加入,共有数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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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才,百度贵州瓮安吧已经被封!!!
当地的政府肯定是有大问题
网民关注把怨察,
路旁三尺有网吧;
待到青烟变飞花,
苍天霹雳一把抓!
瓮安县二中BBS 06-29日截图---“这次火烧公安大楼事件有没有二中学生,现场学生很多,很担心”
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到底谁是真的?莫非群众是厕纸,用的时候是先进的,无用的时候是愚蠢的?
你想?你真的这么想?
真不愧是虔诚的摩门教徒。。。。。。。。。。。。。。。
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我很“怕”哦~~
你希望这样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