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杨佳案------先讲良心,再论国是 -- 成奎花
再说你把你那段里杨佳换成新疆杀警察的,也一样可以问。你还可以问警察军人打死那些人有没有合法手续。
你那点斤两,谁看不出来,在西西河这个地方,你忽悠不了谁。其他网站,你去试试,也许行。
一方面是对体制的不信任,敌对,乃至仇视。
另一方面则是一种虚幻的“报复的快感”。事实上,如果杨不杀人,显然他在道义上能获得的支持将远远超过现在,在法律上更不用说。但恰恰是他杀了人,反倒让他获得了有可能比以往几个著名事件更高的知名度,同情心和支持率,从一个所谓的“被迫害者”,上升到了“侠客”的高度,这不很值得玩味吗?
在强权面前他们是愚民,在弱者面前他们是暴民。
大部分匿名传播谣言的网民是不会有承担这种后果的责任感的,汶川地震期间的不少谣言都是这么传播出来的,这些传播者有没有胆量在传播的同时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
在传播内容被证明是虚假后,他们不过内疚一下就转向下一个,而谣言带来的后果他们是不必关心的。
带有独立性的观点,批判性思维方式不能说不好,但也要有对现象和本质的思辨能力,缺乏逻辑性的狡辩只能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
回复你原创开篇中的观点:
1:谢有明是否合适担任辩护人?
你我无权评述,杨佳说了算!首先杨佳有权自请律师,和谢交流后愿意请他辩护,是法律给予他的权力,你操的哪门之心?其次杨佳可以放弃自请律师,由法庭指定辩护人也合情合理合法,对于谢有明是否合适担任辩护人,你我无权评述,杨佳说了算!在杨佳未否决谢的辩护人资格前,你有何权力提出疑问?
2:公开审理与透明度
从你的引文看,公开审理是做到的,只是因为场地人数,限制了部分一般看热闹的好事人群。信息公开是不够充分,但不至于说一定是为了隐瞒什么,难道当着几百旁听者及媒体就靠控制录像带能隐瞒现场实情,他们的嘴巴咋办?他们的头脑记忆咋办?所以随意说出“一定没有公开审理,如果不公审肯定是有问题。”这样的话语,只能表明你言行不够谨慎负责,或者就是有意煽动悲情,其目的是什么?有待考证。
3: 检讨你的逻辑"无辜百姓要靠警察保护,杨佳曾经也是无辜百姓,为什么他要去杀他的保护者呢? "
已然你也知道杨佳曾经是,但已不是无辜者,你还想要在“无辜者与保护着”间推理什么?
法律只能较真源头的那一个;即散布谣言者。
至于中间的好奇者、有心者、糊涂者,法律是没法处理的。
——以生活语言讲,传播谣言(指整个过程)的成本很低。一点儿不错。
是什么造成一个守法公民变成一个犯罪分子了呢?
1、有些事情不是当事人说了算就行了,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现在谢是受害人所在机构的法律顾问。而且故意杀人是公诉案件,谁都不会希望自己的律师和公诉人有这样密切的关系吧。杨佳自己除非有人告知不可能知道谢的这个身份。
2、公开审理不是说去就去的,需要有旁听证,有旁听证的都是什么人?如果有共同利益,我相信是不会有人乱说的。
3、我在推理怎么从无辜者变成杀人犯,难道这个变化不需要理由么?
不是想当然,你的辩诉方式表述了你可能是什么人!做人要磊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你阳光地承认你思辨的缺憾,绝无和你计较的意思,但是还要狡辩,河里有的是大佬,剥光你的皮再晒着可不好看。
合不合法。
1:”有些事情不是当事人说了算就行了“---难道你说了算?
”杨佳自己除非有人告知不可能知道谢的这个身份“---你是发表主观臆测?谣言策源地?
2:”如果有共同利益,我相信是不会有人乱说的。‘----你的引文已告诉大家,有公共媒体,有录像偷摄者,有人大委员,等等。你还要发表主观臆测?谣言策源地?
3:"无辜百姓要靠警察保护,杨佳曾经也是无辜百姓,为什么他要去杀他的保护者呢? "---已然你也知道杨佳曾经是,但已不是无辜者,你还想要在“无辜者与保护者”间推理什么?你到底要推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