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什么婴儿们要多吃一个月的有毒奶粉 -- 大龙猫
谁能草率宣布“××奶粉有问题”?如果搞错了,谁来挽回人家的损失、谁能挽回人家的损失?!
另外,对着新闻发布会的原文,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写着,六月份有网络投诉、但是后来没能联系上投诉人,你都还能浮想联翩?我无语了……
1)您的意思是某村发生食物中毒,即使已经高度怀疑某口井的井水有问题,只要没有确认是什么毒,就要放任不知情者继续饮用?我猜绝大部分人不会这么想的。当年非典难道是先确认病因才开始防治的?再看个同类产品处理的例子:
2003年11月11日 08:2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昨天,著名的美国食品公司亨氏遇到了麻烦,它控股的一家以色列合资公司被迫召回其出品的人造婴儿奶粉。
这种奶粉被怀疑与三名婴儿的死亡和10名儿童患病有关。所有这些儿童都患有神经失序的症状。以色列一个儿童医疗中心的医生说,奶粉的某些成分成分可能会导致婴儿发生痉挛甚至昏迷。以色列卫生部的官员则表示,目前奶粉是否存在有毒成分和其他病患的有关测试工作正在进行,在最终的测试结果出来以前,这种奶粉将被禁止在以色列销售。
我们有理由希望和相信,我们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府一定不会不如以色列政府。
2)另外您说
但是孙东东的说法
明确是不是确认的意思?
3)您说
呵呵,请您把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写着“没能联系上投诉人”找出来。另外,“没能联系上投诉人”的原因有多种,比如对方没有进一步答复就不去联系了。再者即使“没能联系上投诉人”,难道湖南省儿童医院也联系不到?真想核实情况有什么难的?
另外根据新闻报道,那位投诉的瞿先生还有进一步的行动:
还有哦,既然质检局这么有理,为什么原投诉贴要删掉?我在国家质检局的网上是既链接不上原贴也搜索不到。您试试看?我前面的帖子给的链接是其他网站保留的快照。
4)您说
真奇怪,我在什么地方“断章取义”了?再者难道您的意思,新闻发布会的说法就是真理?就必须相信,不能够怀疑?“卫生部专家组成员、卫生法学专家、北大法学院教授、北大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孙东东的说法就必定是假的,不能参考?
以色列的那个例子:
人家已经可以锁定是奶粉导致了婴儿死亡,只是致病物质还不清楚;三鹿奶粉事件,到九月份前,哪个医疗机构确定,是奶粉惹的祸、只是具体的物质还不清楚?看看婴儿肾结石可能的病因有多复杂:外链出处所以,直到9月11日初公布婴儿肾结石病因的时候,措辞上用的都是“高度怀疑”:外链出处
关于网上投诉:
关于孙东东的话,不妨多看看他的原话:
上下文摘除如下——
所以其实这个伤害是长久的,它是一种化工原料,现在进入奶奶当中去了。其实有关三鹿婴幼儿奶粉的举报从6、7月份就开始了,现在是9月份,中间有三个月时间。有人问从开始举报到调查中间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为什么这么长时间?
孙东东
先报告,发现了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先报告,报告的责任人一个是医生,比如医生发现这些病人了。另外还有比如商家他发现产品有问题,他也要报告,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以后如果是个案,比如说偶发的一个人,这个时候要针对他先去治病,看看是什么原因,首先要找原因。如果是群发,比如陆陆续续这一段时间发生了很多,这个时候这些病发生以后肯定要找原因。比如这些孩子都发生在甘肃这几个县,首先要对这几个县考虑是什么原因。形成泌尿性结石首先考虑的是水源,一般人不会考虑奶粉,考虑水源是不是含钙量过高。
许怡民
肯定需要长久的时间。
孙东东
这个时间一般都是,最快的,比如说显而易见的,像细菌污染比较快,因为那个一培养几天就出来了,但是如果是化学污染时间就比较长。
主持人
所以这个调查时间已经是很快速了,照您这样说。
孙东东
我觉得是比较快,他们8月份开始最后明确,9月份正式公布。
主持人
三个月时间,是按部就班如果来做可能这个时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有些网友会问,这三个月中导致这个患儿发生了这种问题,谁来对他们负责?您觉得应该是三鹿的厂商还是说有关部门,或者是谁来为他们负责任呢?
孙东东
这个跟前面是延续的,不是谁负责的问题。你必须科学地看待这个问题,有一个认识过程,你不能在这个认识过程当中把这个要求立刻零时差率就得检测出来,那是做不到的。
主持人
所以可以说也是应该去理解的。
孙东东
对。
看出来了么?这个话说得很含糊,到底是谁“开始”掌握?是医生,还是三鹿,还是国家质检局,孙东东指明了么?
而且,就在这个访谈里面,孙东东还说——
三鹿集团本身的公关做得怎么样?
孙东东
昨天还是前天的新闻发布会,他也是很主动,态度很积极,我们承担责任,也没有发现他隐瞒不报,而且是他主动报的。
是卫生部向全国发出了停用的通知,
是质检总局正在查处,
是宣传部门没有发通知将“三鹿”收入敏感词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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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有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滚动报道外链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