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什么婴儿们要多吃一个月的有毒奶粉 -- 大龙猫
以下推断建立在三鹿集团公布的消息准确可靠的基础上:
到九月份以前,他们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被污染奶粉不一定就会造成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损伤(关于三聚氰胺对人体的损伤,过去的动物实验没有给出很清晰定量的结论),把仓库和流通渠道的问题奶粉回收就可以渡过这一关,这是可以悄悄操作内部解决的。但是事态的发展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一是问题奶粉造成了相当数量的婴儿肾结石病例,二是这种病例和问题奶粉的关联关系被发现,三是这个事情被新闻媒体捅了出来。于是,迫于无奈,他们只好在9月11日向社会公布问题奶粉的存在、并且召回原来的秘密回收不能涉及的大约700吨产品。
如果这个情况属实,那么我过去认为“三鹿集团也是单纯的受害者”的观点就不成立了,因为这是很典型的隐瞒和欺诈行为,三鹿集团的责任有了性质上的变化。
从报道看,
不知道那次捐的那么多婴儿奶粉是不是也是结石奶粉。如果是,那就太缺德了。
让大家有点心理准备而已。
其实我也赞成深入挖掘好好处理这件事,
不然迟早还有类似的
本帖讨论的问题不在于三鹿集团是否对此事有责任,而是政府机构是否出于某种目的牵连进去了,牵涉到哪一级别。从首帖引文看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最迟8月初就已经知情了,这就不单纯是企业责任性质的问题了。三鹿集团是否“只好在9月11日向社会公布问题奶粉的存在”是另外一回事,我想问的是政府干什么去了?难道只要三鹿集团自己隐瞒不报,政府不作为就是合理合法的?
还不仅如此。6月底的时候就有人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上投诉了。
相关司局: [食品生产监管司] 回复时间: [2008-07-02]
查询编号: [20080630-1622-25262]
问: 6月初,在湖南省儿童医院,6个月婴儿得肾结石!8个月得肾结石!10个月又是肾结石?天哪!!!共有5名婴儿同样的病,更巧是同样一直食用一种奶粉。
实属罕见病例,医生表示可能是奶粉问题导致结石,可能是钙和磷的成分。
问题1,医院有首例病例就应该调查原因,对症下药?
2,6月8日投诉该奶粉公司,6月12日才有有关负责人去医院看望,这就是大公司的效率?
3,有投诉工商部门,是不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彻查此事?肾结石—可能导致肾衰竭,根本就没有救的。
4,6月25日该奶粉公司还没有给出结论,一直拖下去,受害的就只有消费者,可怜的就是婴儿。
6月大小孩父亲 瞿先生 13786359388
婴儿每天哭,医疗费用昂贵家庭负担重
三鹿奶粉 有婴儿结石作为证据
急急急:
1,调查奶粉问题,作为消费者,作为妈妈,希望奶粉赶紧下柜,并对造成伤害的亲属公开道歉赔偿。
2,通过媒体告知,一直服用三鹿奶粉的婴儿去医院检查。
3,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标准,在钙和磷的含量上
请尽快查清奶粉是否有问题,为避免更多婴儿得此病
答: 请你提供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以便我们调查处理。
从这个投诉也可以看出,三鹿集团并非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如你所言的“到九月份以前,他们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被污染奶粉不一定就会造成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损伤”,是不成立的)。但这这不是本贴的重点。首帖问的是“为什么要让婴儿们多吃一个月的有毒奶粉! ”我认为这个质疑是合情合理的。
A;‘瞧你那德行,吃三鹿长大的吧!’
B:“你才吃三鹿长大的,你全家都是吃三鹿长大的!”
涉嫌封杀三路信息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24870.shtml
不是八月份、更不是六月份。
从这里看得出,当时医生对病情的判断还锁定在传统结石上——而三聚氰胺导致的结石成分比较特殊,连传统的X光都查不出来、必须用B超或者CT检查,而且结石比较容易使用药物消石(传统结石则效果不明显)。因此,当时明显没有得出定论,这个怀疑的方向也是错误的,因为按照导致传统结石的路子去查,不外乎怀疑钙、磷等元素超标,或者是维生素超标之类的传统致病因素,结果什么都查不出来。
看看国务院的新闻发布会:
比方说,一个村庄里的村民食物中毒,怀疑是饮用某口井的井水造成的,那么正确的做法就是先禁止使用该井的井水,然后再继续调查。难道必须等到具体查清是人为投毒还是水源感染以及投的什么毒之后再查封吗?!甚至一开始怀疑的目标不是唯一的,比如可能是井水造成的,也可能是食用某种食品造成的,那也应该两样都禁止,再做排查。即便事后证明井水是好的,这样的做法也不多余。回到这件事情,已经明确怀疑到三鹿奶粉了,不管是因为三聚氰胺,还是钙、磷等元素超标,还是什么其他因素,那也应该先停用和招回再做进一步的调查。难道不是吗?
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解释,在接到该投诉后,根本没有做任何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尽管“湖南省儿童医院”、“5名婴儿”、“肾结石”、“三鹿奶粉”以及投诉人的联系电话等等都写得清清楚楚。
另外“卫生系统确认小儿肾结石由于奶粉导致”是八月份,不是九月份。
这个跟首贴里的“在8月初查出了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物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立即收回全部可疑产品”等等,时间上是一致的。这个时候不仅市委市政府已经知道了,而且卫生部也知道了。但为什么8月份已经明确了,公司也已经在悄悄召回了,9月份才对外公布呢?在看了孙东东的这个访谈后,我更加觉得首贴问得有理。
在记者的追问下,田承认:“我们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已在内部检测出了相关的问题,我们也就检测结果跟有关部门进行过汇报。”但是,对于在内部检测之后为什么没有采取紧急的补救召回措施,田不愿意做进一步的解释。
把该文、上帖、首贴联系起来看,8月份有关部门就已经知道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应该是可信的吧。
2008年3月以来,三鹿集团先后接到消费者反映,有婴幼儿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后,出现尿液变色或尿液中有颗粒现象。6月中旬以后,三鹿集团又陆续接到婴幼儿患肾结石等病状去医院治疗的信息。三鹿集团经过多层次、多批次的检验,在8月初查出了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物质。
当时,王远萍希望由工商部门通过合法的程序抽样送检。但得知检验费用得由他先垫付,而且全检的费用要上万元。“等于我要花几十倍的钱去证实它。我犹豫了。”王远萍说回去好好想想。
这段经历对于王远萍来说,像是经历了漫漫长夜。“想揭露事件的真相有时是很困难的。”他有些沮丧。
ZF和厂家都是能瞒就瞒,能拖就拖。
对于领导来说,自己捅出去是下台,瞒不住了被揭发出来也是下台,但万一瞒住了就可以继续干下去。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了吧,而且肯定还会有下次,下下次,下下下次的。
不要断章取义好不好?
有记者问过,发言人的答复是:河北省政府9月8日知情,卫生部9月9日日知情。不要断章取义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