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宅基地置换,土地流转的最大变数。 -- 挑灯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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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心翼翼的产权问题。
城镇化了,征地价格没有市场定价,产生很多争端。流转一下,对城镇化过程中征地定价或许有帮助。而且,宅地有价,以后设财产税就有依据了。
我想还是因地制宜的比较好,搞地方特色,不受条条框框的限制,也不成超越宪法。如果照搬肯定不行。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已经“合法”剥夺了农民私有土地的权利。
现在可以转换成私人还是在集体之间兼并?是使用权还是财产权?如果是集体之间兼并,不是另类人民公社化?
然而,所有权(ownership)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核心就是处分之自由。从54年宪法到82年宪法之规定,悲痛的发觉原本属于个人所有的、并抛头颅洒热血的“耕者有其田”逐步逐步的在一种设计好的体制下由光荣的人大代表们,举手变成了集体所有;
公有制下起码能保证:到目前为止,每一个农业人口都拥有一份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使用权。如果只是把土地所有权分到个人手中的话,可以保证的是很快就会再次出现纯粹的佃户,那又何谈“耕者有其田”?那么您到底为什么悲痛呢?为了地主没能再次出现?
让农民住楼房,走路一小时去种地,确实很荒谬。农民从自己的朴素感情上是不接受的。还是要因地制宜,不能搞成运动,为改革而改革。所以要谨慎,不能让利益集团钻了空子!
复 您到底为啥悲痛?
就算你不种地了,那块地的使用权也还是在你名下,外包的话有收益;征地的话有补偿。佃户有这个保证吗?
你的意思国家TG是地主,不私有化土地全国农民都成了佃户.
请问现在农民要交租了吗?向谁交啊,连皇粮国税都取消了,地上的收成都是自己的,还不时有补贴虽然现在不怎么多.
"纯粹的佃户"应该不是指现在的农民吧,我看将来土地真流转了,那承租的公司到比较象,只是地主是农民.这样很好了,这个土地所有权绝不能变成私人的.
城里人现在不也这样?
美国人也是这样。
这样会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的基建投资,进而带动汽车工业。这就是内需嘛。
让农民住楼房,走路一小时去种地,确实很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