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南京民工孩子享受“同城待遇”的教育政策。 -- njyd
作为公民经济契约的租房合同,关派出所屁事?派出所有什么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条法律、授予了这个行政机构、介入公民签订经济契约的责任和权力?
至于收入证明找派出所盖章就更扯淡了……收入证明是雇佣劳动者的法人,为自己的雇员出具的,不具有抵押、担保等效力、法律地位并不重要的一种文书,这又关派出所屁事?
暂住证和健康证明又有啥关系,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一个公民如果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就没有权力异地居住?
——我可以很明确低告诉你,这三样东西,我都办过,而且是和房屋买卖这样重要的事情有关……
你不愿意,就别把孩子送来上学。
都是要作为重要文书留底的,而这些材料证件统统和你说的不是一回事——就这么简单。
回头俺就问问附近小学的老师,虽然那里主要是居民孩子的,但好歹了解政策。
另五证指的是: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包括准生证)、暂住证以及劳动合同(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所必需的。
原来要求必须五证齐全才能进入公办学校,但新的补贴不需要五证齐全。
否则又是大人物的拍脑袋
根据我朋友们的经验,他们都是心甘情愿交借读费的,而且基本都是求爷爷告奶奶后学校才愿意收你的。
免借读费的前提是找到愿意收借读费的学校,不让我收借读费,那我就连学生也不收了。已经借读成功的没办法就只能免费借读了。
我预计采用这样政策后,名义上低级民工受益了,但高级民工们要哭死的。
五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包括准生证)、暂住证以及劳动合同(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不需要什么租房证明、什么缴纳保险证明
提这些,说明你也许不是南京人,或者现阶段不在南京生活居住,或者压根儿就不了解南京的政策。
另,你姑妈是南京学校的校长么?
如果不是,那就别提她的意见如何。外地校长的意见不代表南京的政策执行不了。
我姐所在的学校周围农民工较多,她教的几个班70%以上都是农民工子女。手续也不复杂,只要暂住证是本学区的就行。现在又不收学杂费课本费,按学生数财政拨款,教谁都一样。
[URL=]一些小学收费远超102元民工家长有点看不懂[/URL]
邓先生的儿子在虹苑外来民工子弟小学上6年级。2月7日,儿子到学校报到,先交了105元。8日,邓先生接到学校通知,要再交390元。
虹苑小学总校、河南村外来子弟小学校长办公室李老师介绍,学校是民办小学,要自筹资金,所以学费比公办的高,但学校收费是经南京市物价局核准过。他还补充,新学期按照南京义务教育收费新标准,学校已减免了杂费。
按新收费标准,在公办小学上学不是应该不收杂费吗?张先生女儿所借读学校、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却在开学时收了张先生252元,比本地生多交105元的杂费。
记者联系到学校总务处,一位蒋先生对收费做出解释。除了规定要交的22元作业本费、8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外,按照新规定,困难班的收费标准是每生每月8元,5个月总费用是40元。不过这项是学生自愿缴纳。另外5元钱,则是江宁区红十字会收取的重症大病互助金。一旦学生生病,所用费用超过两千元可以按比例报销。
而105元的杂费是按照2008年8月的收费标准收取的。蒋先生解释,有些外省的民工无法提供本省义务教育证,所以要收取。
民办学校收费要经核准,公办多收杂费要退还
南京市教育局财务科张先生表示,民办学校收费的确要比公办高,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局核准。
以往对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上学必须五证齐全才可减免杂费。而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即使证件不齐全也要减免杂费、借读费。多收的杂费应退给学生。
南京著名的外来子弟学校
温家宝来视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