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为什么就不能一边呼唤正义,
一边按程序走呢,
两者不应该割裂开。
舆论的阵地也是需要占领的。
不送花不足以表示赞同的心情
道理大家都懂,关键是自己碰到了怎么办?出了大事,有门路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关系。一方面想保护自己,另一方面也想通过行家知道该怎么办。
设想一下,如果是有个亲人病重要住院,可医院暂时没床位,得等。而你认识那个医院的院长,你是找人打招呼?还是告诉家人不帮忙,不能找人加塞?而且父母对孩子的感情,哪有很理性的。只是这家的孩子肯定没教育好。
呵呵,正好偶一个在报社工作的同学也正为统一发稿而烦恼呢。
我之所以可以这么说,因为我当时就在现场,当然没有目睹,正在和一个河友喝咖啡,就在紫桂花园门口店铺里。大概9点左右出来看热闹,不少言辞就是当时耳朵里听的。同时第二天的新闻有实况采访,我用的就是采用新闻里的言辞。目前的问题是以前的采访稿目前所有媒体均不可使用,需要使用统一稿件,呵呵。另那天警察的所谓若干细节其实关键就是两点:
1,看电影去,这个可以有效回避有组织飚车,当然也可以说看电影路上也可以有飚车行为,但相比情节就弱多了。可到目前,警方也没有出具他是去看电影的有效证据。
2.速度,当时在现场,基本没有人认为速度会低于70,而这些人基本都是驾驶员,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而警方贸然就出了70这个数字,又恰好低于超速50%这个硬杠杠,自然惹人疑心。另外这条路我每天上班走,道路条件好,但行人多,我基本会控制在50,但偶尔也会超一点。70的速度会发生这类车祸,至少我是无法想象。他这个三菱车,280马力,车轻动力大,油门轻点,就超过80了。
其实这个事件最热心可都不是穷人在瞎叫喊,我周围不少打算给子女买车的人,都开始反思这个问题。都觉得应该重判,树立一个社会准则,而他们也可以用这个例子来教育子女,呵呵,这个估计您没想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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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社会的公职人员,其实都是烂掉的(除了极少数的极个别人),所以京都还有其他什么一线二线大城市,其实都充满了一帮如狼似虎的公职人员。还有好多大家习以为常视而不见类似飙车土霸的行径。
这种原则本来有严格的适用范畴,要求舆论监督应用严格证据原则,无异于要求西瓜长出茄子味来。
要是舆论严格遵循严格证据规则,也就不用搞什么舆论了。在怎么各位都是远隔千里之人,基本上没办法搞到完整的第一手资料,要是要求证据有任何瑕疵就作废,大家还是噤声把。
其实像闹钟那么对证据的苛求,也就刑法等需要严格限制公权力的地方适用,出发点是在国家机器暴力前保护个体的权利。这网上一大堆土老百姓,说破天也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强制力,根本就套不上这种原则么。
铁手大大也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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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这种人少么?有几个人真正受人待见?
就是怕舆论影响了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
民主派人士一向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不论富家子弟怎么样为非做歹,还是希望能以法律“公正”的“惩罚”他们。
我实在是想说:现在这种法律顶个球!老百姓的冤假错案多了去了,难道这些X吃多了的XXX撞死了人被“冤假错”一把不行么?
我知道很多混西西河的人都是有把年纪的人了,事业不错,受过高等教育,对这些社会现象要么见怪不怪,力求置身事外以“客观”的眼光看这件破事,可是我想问问你们,你们到底有没有想过普通老百姓为什么这么愤怒,为什么想把这个XXX置之死地而后快?
我可以告诉你们,我为什么想让这种XXX永世不得翻身,因为我见过这种XXX,这种案子判10年又怎么样,过两年风头过去这个xxx就肯定是“保外就医”或者“表现良好”减刑了,今天重判了不代表他以后就出不来,只要有钱,这个XXX过两年还会开着他XXX的爹妈给的XXX跑车飚车。
我不都知道该怎么说,我就想让这个XXX胡斌不得好死,不论是我仇富还是我法盲,以前看马尔克斯的小说,里面有个医生说:世界上的人分为会拉屎的和不会拉屎的两种。我以前完全不明白,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