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他们一口咬定这个速度是有目的的
貌似70码是可以以交通肇事起诉,从而服刑期控制在3年以内。要是120码以上被确定,可能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具体见上。
偷井盖的可以被处以公共安全罪。这个以前的新闻是有的。警察局开发布会70码的宣称是经过商讨的,不是信口开河,至于其他的发表内容,我保持沉默
目前为止警方虽然很帮忙,但是也给自己留了余地,他们的说法是根据肇事者的口供当时时速70码。
额,现在要想把胡少爷定成死罪的唯一办法就是证明车速超过75也就是超速50%以上、逆向行驶而不是借道超车、闹市地区高峰时段。补充一点:撞到人之前并没有刹车动作,这点是根据现场没有发现撞击点之前的刹车痕来确认的,非常重要,虽然这样做导致少了一条对车速的取证途径,但是却证明了驾驶者完全没有避让动作,是主动撞过去的。另外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掀开发动机盖仔细拍照证明这辆车是改装过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死者父母有拼到鱼死网破的决心。(好像现在已经火化私了了,据说)
把遗体保留着我想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做尸检,以确认死因。
但是本次事情上,因为被车撞飞而导致骨折、内脏出血等原因而死亡,这是不用尸检都能知道的。
有可以作为证据的监控录像,但因为肇事者母亲是负责安控的公司的总经理,所以现在是没有监控录像证据。
证人的口供也已经改为现有的70码,当时目击者发言说目测已经超过120呢。
警方帮忙那点我不同意,咱们各自再观看一段。
不一定能定成死罪,当时还有两个飙车男,有人怀疑现在舆论控制是因为那两个人背景,无他,车比胡小弟好,还有个人的亲戚比较有实力,具体的我忘记呢,看完没记住
我觉得这事就是一个政府决心的问题,事实在技术上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 政府想掩住,终归能掩住,网友的证据顶什么事情,刘涌当年那样铁的证据不一样一审死缓吗?这一条人命的代价能养肥多少人啊。
政府不准备掩住,那么故意杀人罪怎么靠也能靠上去,能把人撞飞5米高,70km的速度恐怕……再加上改装、违章、超速、屡犯、众怒,这有点不杀不足平民愤了。
想起我读书的时候,我们学校的一个博士生把他女友从13楼阳台推下来,这明显的故意杀人罪了,最后按死缓判,这里就是有个社会需要的问题。杭州的这个事情也是如此,社会舆论闹得越大,这个案子判死的可能性越大 —— 尽管也许从法律上来说确实不应死(偶是法盲,表拍偶)……
中国法律往往并不只是法律。
那些敢在晚上八点多的市中心飚车不拿人命当人命的人的命,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是一点都不可惜的。
因为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起刑就是无期
贪污同样是数额起刑是十年
按危害公共安全来判,10-20年足够了,他爹妈的生意到时候还指不定撑下去呢,这点时间也足够了。
这样的纨绔子弟关这么久出来也废了。
对有钱人来说,死不可怕,受穷才可怕
东方卫视媒体大搜索栏目-反复播放三遍以上的监控视频,以及主持人凝重的话语,看来已经包不住了,也好,也好,只是,一声 畜生 不足以表明我的愤慨.